北燕国天启四十年三月二十八,恰逢鲁国公周宜六十大寿。
自入春以来的第一场大雨淅淅沥沥下了个痛快,也终于在一个月之后收敛了它骄躁的脾气。
雨后放晴的天空里舒散着醉人的气息,也不知是杏花太过芳香,还是国公府后厨糕点香气太过诱人,步惊凰狠狠吸了一下鼻子,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四处乱瞄。
“丫的,这鲁国公也太享受了!”
低咒一声,似乎是没有发现厨房根据地所在,那双漂亮贼精的眼神终于不再乱飘,转身往库房方向走去。
她身后一抹白色咻的一闪,快她一步溜开。
今日是个好日子,国公府内上下齐欢,丫鬟小厮婆子忙个不停,来回穿梭于前庭后院。
“手脚利索点儿,若是洒了倒了,毁了国公爷的庆典,小心你们的皮!”
长长走廊上,一胖婆子肥手叉腰,对端着食盘的众丫鬟们颐指气使。
步惊凰路过此地,稍稍停顿了一秒,便知那鱼贯而来的美人儿手里托着的是滁州名师的佳酿——醉千金。
顾名思义,那醉千金名千金,便是一滴,也抵得上普通百姓一年的家用了,也难怪乎那肥婆子如此谨小慎微,生怕洒了溅了。
鲁国公周宜,少年入仕,年仅二十便入内阁,五年后拜相,虽掌整个北燕政权国是,却进退得宜,懂得审时度势,深得皇帝喜爱,不惑之年便得天启帝赐封鲁国公。
世人皆道,鲁国公清贵名流,不贪墨,不谋私,人品贵重,国之廉臣也。
要她说,清廉个屁!
搞个生日party都不知花了多少银子,够她一个江湖浪子吃一辈子的了!偏生世人眼拙,没看出来这厮的奸诈。
不过,如果一个当官的真的太过清廉了反而容易惹来皇帝猜忌,不贪才是祸害,她多少是知道当初清代大贪官和珅和乾隆老儿之间那点不为人知的小秘密是个什么道理的。
嘿嘿,那敢情好,也是便宜了自己!
步惊凰易容过的脸上扬起一抹诡异的笑容,她吐了一口唾沫在手上,猥琐地搓搓双手,准备好好干一票大的。
想起自己的身世,步惊凰觉得挺悲催的。
两个月前,作为一个合格的奸细,不,卧底,她为完成任务被流弹轰炸,光荣殉职。一睁眼发现自己睡在死人堆里,吓得条件反射想一蹦而起。
当然,不是她胆小怕死人,而是那些死人死状太过难看,腐尸气味太过令人作呕,而她一个娇滴滴的小女子,居然就躺在这样一环境里,实在太不人道了!
不过,她也没能蹦跶起来。因为,她的手筋脚筋被挑断了。要不是她天生异体,自带身体修复机能,而恰好这机能也跟着穿越过来,她这辈子估计就废了。
骂了那没人性的弃尸者不负责任之后,她在荒无人烟的树林里修养了五天,好容易拖着病体离开了那见鬼的地方,却发现自己无家可归。不由抱怨前身太过吝啬,连稍微丁点儿的记忆都不肯留给人家。
于是,她只好重操旧业,干起了“劫富济贫”的侠义事业。前些日子,她刚到这地方,就敏锐地嗅到了贪官的味道,惊喜之下,连番干了几票,收入颇丰。后来从当地人口中她才知道,原来此地是北燕国的首都,怪不得这么多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