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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血色冬天》中的断裂叙事

詹姆斯·韦尔奇(1940—2003)是一位黑脚(Blackfeet)印第安族诗人和作家,父亲是印第安黑脚部落人,母亲是印第安Gros Ventre部落人。在毗邻加拿大的蒙大拿州内的一个印第安保留区长大,就读于蒙大拿大学,后在华盛顿大学和科内尔大学任教。韦尔奇在回顾自己的写作生涯时谈到,他在刚刚离开校园从事写作时对描写所谓“我的印第安人民”并不感兴趣。他以为人们不会注意关于印第安人的作品,特别是有关生活在偏远蒙大拿北部鲜为人知的印第安人的作品,但是在他的老师诗人理查德·雨果(Richard Hugo)的启迪下,韦尔奇改变了看法,开始了印第安题材的创作,描述印第安人保留地,讲述印第安人的生活,描写印第安人的家园,成为引人注目的美国作家。

韦尔奇的第一部作品是1971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大地的孩子》 (Riding the Earthboy,1971)。他于1974年出版了第一本小说《血色冬天》。其他主要作品有《吉姆·龙尼之死》(The Death of Jim Loney,1979)、《福尔斯克罗》(Fools Crow,1986)、《印第安律师》(The Indian Lawyer,1990)、《麋鹿的哀歌》(The Heartsong of Charging Elk,2000)和非虚构作品《卡斯特之死》(Killing Custer,1994)。《福尔斯克罗》被认为是韦尔奇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该书荣获“洛杉矶时报图书奖”和“西北太平洋图书奖”。小说描述了美国内战后,在战争与瘟疫肆虐的19世纪70年代,美国蒙大拿的土著人和白人殖民者之间的冲突以及印第安部落的苦难遭遇。在与白人军队抗争中,黑脚部落寡不敌众,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残酷的冲突与争斗使小说主人公,一个年轻的黑脚部落人逐渐走向了成熟,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最终从“白人狗”转变为部落首领“福尔斯克罗”。在一次袭击中杀死部落的首领后,有着浓厚的家庭观念和虔诚的宗教信仰的年轻人被奉为“福尔斯克罗”,即主持宗教仪式的领袖(印第安部落中有一个真正的圣人叫弗兰克福尔斯克罗,被认为是该小说主人公的创作原型)。在每年一度的太阳舞仪式上,年轻的首领预见到了印第安生活方式已经走到了尽头,他们只有两种选择:抵制到底或者屈辱的融合。太阳舞是黑脚部落最主要的一种宗教仪式,仪式中的神圣物品和药品被看作是战争和狩猎时的力量之源。文中提到的另外一个宗教仪式是通过节食等方法产生幻觉,恍惚中会看见形似动物的神灵传授歌谣,危难时刻可以重复诵读,是勇士生活中的力量源泉。韦尔奇在《福尔斯克罗》中重现了当时保留区内印第安人的生存状况和思想轨迹,被称作是最接近美国西部印第安人生活的描述。作者的生活经历和历史文献为小说创作提供了素材。韦尔奇的作品大多探讨了文化差异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文化冲突,讲述了在与主流文化抗争中,印第安人感受到的文化失落,以及他们在探索文化身份过程中的艰辛与困顿。

在分析韦尔奇的小说《血色冬天》之前,有必要探讨一下土著问题研究所面临的紧迫的理论问题。在美国印第安知识分子和作家们争论的诸多问题中,身份概念恐怕是土著研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因为许多学者都认识到,要把反殖民运动坚持下去,首先需要对现代部落身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早在1984年,印第安学者荷西·芭蕾罗(Jose Barreiro)就认识到土著文化复兴过程中文化身份的重要性。他指出:“在美国印第安人知识阶层达成一种共识,一个强大的身份概念,即一种对于自己的语言、文化、宇宙观和历史最为充分的理解和认识是成功地进入非印第安世界的一个必要前提。”关于文化身份的论证不仅对土著人有益,而且有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印第安部落文化。如今,土著民族遭受四面围攻的时代,部落身份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个体与部落社区的范围,人们对于身份的看法会影响他们的政治策略。因此,文化身份其实是一种政治策略,这种部落身份的集体定位需要一种新的土著身份的政治理论。

在美国文学和文化研究中,身份概念在后现代理论家那里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后现代理论家常常提醒人们注意,对于文化身份的渴望实际上是追求一种永恒不变的本质,是一种本质主义。在20世纪80年代,土著学者如波拉·G·艾伦、沃德·丘吉尔和安尼特·杰姆斯提出了关于美国印第安人身份的本质化定义,强调一种超验的世界观和宇宙观。如波拉·G·艾伦所表述的:“一种坚实的、无懈可击的、坚定不移的宇宙观,它为我们的思想和艺术提供了内在的结构,为全体部落成员所分享和认同。”尽管这种观点从理论上根据土著文化自身的特征来确立部落自我和文化传统,但是这种本质主义把土著身份神秘化,限制了自我更新和变化的潜力,从而限制了个体和群体文化继续发展和创新的可能性。印第安批评家罗伯特·沃里亚尖锐地指出本质主义批评的问题:本质主义世界观的诉求有将美国印第安人生存物化和检索化的危险,不仅最终无法促进土著部落主权问题的解决,而且也不能提供一个评估诸如后现代主义这样复杂的理论问题,也无法回答如何使印第安文化现代化的生存问题。

后现代理论家揭示了所谓“身份”建构的弊端,因为它无法避免使用权利并抹杀或压制差异来建构一个所谓稳定的“主体性”。在后现代理论的关照下,个体不是连贯和完整的,尽管个体可能还维持着某种虚幻的完整性或连贯性。后现代理论家们在探讨他者境遇或他者性时,试图通过解构身份概念来揭示被扭曲的知识的权利谱系。依照这种观点,像“安尼施纳比人”这样的身份范畴正是利用其抵制殖民压迫的功能建构起来的,因为它在建构文化身份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排斥了文化异己的内容。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质疑建立在身份概念之上的抵抗政治,因为主体性范畴永远都是没有稳定性的:“政治和语言再现领域事先就规定了主题形成的标准,结果再现只能是针对已经被承认为主体的存在物的再现。”当代理论家质疑以身份来确立世界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因为身份是根据主观的个体经验来建构的。乔纳森·科勒(Jonathan Culler)这样解释这一认识论问题:

一个女人要以一个女人的身份来进行阅读并非是要去重复给定的身份或经验,而是去扮演一个她根据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身份所建构的角色,这本身也是虚构物,以此类推……这一现象本身暴露了一个盲点,一个女人或任何阅读的主体和主体经验内部的分裂。

主体自我内部的分裂是一种认知错位,它使得经验本身变得极不可靠。在后现代主义看来,经验是无法成为客观知识的来源的,因为经验都是被社会和语言符号化过程中介后的产物。

为了挑战关于土著身份的狭隘定义,扩展土著文化的发展潜力,美国印第安学者们通常求助于后现代关于经验的理论。在这方面,杰拉德·维思诺代表了美国印第安人研究在文学和文学批评领域的后现代转向,将后现代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探索、接纳和扩展。虽然维思诺的小说最终仍然是以某种相对稳定的道德中心为依托(以赋予同情心的部落魔法师trickster为代表),他在文化立场上则对部落传统身份建构持怀疑态度,这种彻底的怀疑论导致了许多美国印第安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们的极大不安,也触及了一系列令人困惑的理论问题。维思诺在那篇极具争议的论文《再现的废墟》(The Ruins of Representation)中指责查尔斯·拉森(Charles Larson)使用本质主义的方法来描写土著文化和文学。维思诺指出,“拉森在部落文学中一味地追寻种族的纯洁性,因为他否认混血身份和部落文化的合法性。拉森根据他所研究的小说认为他能够发现并理解这种本质主义的部落经历。”维思诺一方面解构“本质主义的部落经历”,强调一种更加自由界定的、建立在边缘性之上的美国印第安人身份的模式,另一方面又试图把土著话语从殖民主义对美国印第安人所谓“纯粹性”和非历史性部落经历的压力之下解放出来。正是因为后现代身份理论试图挑战时下占据统治地位的关于土著文化的理论话语,因此这种理论在美国印第安人研究中仍然很有市场,也有着坚实的理论支撑。

为了解构那些生产和建构了“崇高野蛮人”的欧洲中心论的基本设定,许多土著学者始终对后现代文化身份理论情有独钟,维思诺本人的“魔法师话语”或“混血身份”具有一定代表性。安尼施纳比族学者金伯利·布莱塞(Kimberly Blaeser)这样评价维思诺关于美国印第安人研究中的魔法师身份概念:

在维思诺的写作中,魔法师几乎成为部落混血一族的同义语,其象征性的作用是为了颠覆社会中认为的规则和成规。正如魔法师捉摸不定和自相矛盾的身份一样,混血是一个边缘人物,生存在两个世界、百人和印第安人两种文化之间。事实上,混血的存在这一事实本身就抵制任何对其进行界定的尝试。

魔法师身份试图撼动美国印第安身份和文化的既有定义和程式化刻板再现。这一立场同样得到土著学者的支持,因为它提供了一个身为土著人在现代复杂的文化碰撞语境下生存的杂交文化生存范式。维思诺坚持认为,人并不是受制于一种固定不变的文化范畴,而是可以生存于殖民地和民族国家的中间地带。无论是美国人还是美国印第安人,都不会受制于另一方的存在。这种去殖民化的策略对美国印第安人研究而言无疑有着正面的意义。但是,在揭示欧洲历史和社会对印第安人的刻板再现和曲解方面,土著学者要想真正获得认知连贯性和逻辑力量,就需要采取一种强有力的理论支持,消解任何关于土著人的所谓客观知识。假如学界像后现代主义理论家那样去解构印第安人,那么又如何能够向美国社会或印第安群体呈现一个稳定的关于部落文化的阐述呢?这些理论问题使得许多印第安学者进退维谷,因为上文提到的土著批评家们在颠覆部落身份的同时,实则也在颠覆美国印第安人赖以安身立命的基础。

土著学者们在运用后现代理论来解放自身的同时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为,如果这些学者颠覆部落身份的建构,那么,他们仍然无法将那些扭曲的、带有殖民色彩的文化再现与正面的、较为准确的文化再现区别开来,从而提供一个灵活而客观的关于当代美国印第安人生活境况的真实写照。当后现代批评家们在解构部落经历和文化传统的同时,也颠覆和瓦解了部落经历本身的合法性。在身份和经历问题上,随着“差异”概念的解构,身份被连根拔起,土著人民能够用来保护自身的武器已所剩无几,留给他们的只剩下一片“再现的废墟”,因为他们最终无法解释部落经历何以不同于主流文化或工业化的经历和文化。最重要的是,美国印第安学者倡导后现代主义来阐述土著文学和文化,是因为他们不能提供一个评价经历与身份之关系的方法,无法提出更好地阐释文化建设的方略以及土著人民如何通过文化实践来发展和扩大本民族的文化。

从这个意义上看,那些试图通过主流文化传统、通过阐述美国印第安文化复兴来保护土著生活方式的土著学者和艺术家们不满足于本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两元模式来阐述去殖民化的工作和经历,这是显而易见的。尽管两种理论在美国印第安研究领域都有市场,但是无论哪一种阐释模式在政治上都是软弱无力的,无法完成建立在政治基础上的土著文化复兴的历史要求,而这种长远的目标,正如达科他印第安族学者伊丽莎白·库克琳所指出的,正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印第安人研究的原动力和主旨:

当时人们把这称之为由印第安人来发展土著知识体系,发展“作为学科的美国土著文化研究”,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印第安人的土地和土著主权。许多与会者都说,如果我们不能保护我们的家园,我们就无法保护我们的语言和文化。

从这一关键的历史时刻起,美国印第安人研究领域的土著学者们就一直把美国印第安人身份作为其保护土地和价值的基础,尽管这种立场的理论基础是成问题的。

近几年,越来越多致力于部落发展的土著学者如库克琳、格雷格·萨里斯(Greg Sarris)、罗伯特·沃里亚、杰西·韦弗、克雷格·沃马克等开始质疑所谓魔法师式的后现代主义所具有的政治意义。这些学者指出,土著社会的自我认识对于保护印第安文化至关重要。的确,美洲的殖民历史就是一部消除土著存在的历史,不仅通过战争摧毁土著人的生命,还通过联邦政府的政策立法消灭幸存的印第安人文化,迫使土著人从其祖先的家园强行迁出,强迫美国印第安人的子女离开家去寄宿学校,通过洗脑来压制儿童们对土著文化和语言的热爱,通过法律手段废除部落宗教习俗、部落注册制度以及印第安血统的规定,凡此种种均属于殖民主义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旨在控制土著居民的文化身份、剥夺其政治主权。库克琳之所以不屑于所谓混血身份的观点正是因为“它明显地顺应了西方殖民主义的逻辑,那是一种基于个人主义价值观基础之上的身份概念,而非印第安本土文化中以社区和群体为基础的思想观念”。后现代主义魔法师身份概念总是以颠覆和解构为己任,但土著社会则需要一种能够帮助他们决定什么样的权利结构需要解构的理论,而不是消解或解构所有的权利和结构。土著社会活动家们是否应该去颠覆条约权利?如果殖民主义建构了印第安人,当印第安人被解构了之后,剩下的又是何许人也?许多经历了如此之多的美国印第安人对所谓混血身份概念并不买账,并不认为这样的理论会给印第安人带来更多的自由。这种纯粹的颠覆政治无法避免理论上的两难处境:即,很难在自我消解与自我解放的颠覆行为之间进行抉择,因为如果印第安人仅仅是回避这个问题,土著身份将继续一如既往地受制于殖民者。为了反抗美国帝国主义消除土著身份的企图,许多美国印第安人把部落身份视为保存部落文化、历史和民族传统的根本。作为一种理论思辨的产物,身份可以探讨、阐述、理解并更好地服务于土著人民。美国印第安学者只能去质疑并利用土著文化身份作为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来避开身份的政治缺失。虽然维思诺开辟了探讨部落身份概念的新空间,但这个空间却是无形的。

许多第三世界学者也注意到后现代主义对反殖民批评的负面影响:后现代理论把身份从其社会语境想脱离出来,从而稀释了身份话语的政治力量。对于抵抗话语最为关键的哲学挑战就是追回文化身份所能够确立的社会事实和社会语境的功能和能力。在20世纪90年代,少数族裔话语不满于阐释少数族裔文学的理论范式,开始寻求一种身份和文化的现实主义方法,承认身份是建构的,但同时又强调我们可以根据这些文化身份建构范式能否准确解释现实经历来评价这些不同的身份建构范式。许多知识分子和社会活动家执迷于现实主义理论,因为它认真对待反殖民文化文学研究中的经历和身份的实际用途。2000年,一本由跨学科学者编撰的论文集《收复身份:现实主义理论与后现代主义的困境》详细阐述了解读第三世界文学作品中的身份和经历问题的现实主义方法。该书作者来自不同的学科和社会群体:Michael Hames-Garcia论述西班牙裔身份和性别问题;Amie McDonald论及美国大学中的种族问题;女性主义理论家Linda Alcoff讨论了身份政治;西班牙裔学者Paula Moya对现实主义方法做了总结,并对后现代女性主义批评家唐娜·哈勒维(Donna Haraway)和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的理论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哈勒维和巴特勒关于身份阐述的一个共同特点是认为存在着一个所谓女性主义的“后现代主体”,她的身份是不稳定、瞬息万变和自相矛盾的:“她”无法对任何属于“她的”自身身份的东西给予诉求,因为“她的”反帝国主义、瞬息万变、矛盾的策略没有任何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的认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哈勒维和巴特勒声称反帝国主义,然而她们抵制压迫的策略在现实世界中缺少任何的有效性。

莫亚使用了现实主义的身份概念,因为她认为“一个不能提供某种学术文本领域之外的某种实际行动效用的话语政治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印第安人的问题”。莫亚和其他现实主义学者反思身份话语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来获取客观知识的可能性,认为身份话语仍然是政治抵抗策略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萨蒂亚·莫汉帝(Satya Mohanty)在《文学理论与历史的承诺:后现代主义、客观性与多元文化政治》一书中赞同采取现实主义的策略,将身份、经历与知识的相互作用来振兴印第安文化。在该书“论文化身份的认识论背景”一章里,莫汉蒂指出,虽然个体的经验是在社会中建构而成的,但正是通过这种中介经验才能够导出客观知识。莫汉蒂认为,复兴印第安文化需要以身份话语作为理论支撑。正是在上述当代学界关于身份政治的理论框架下,詹姆斯·韦尔奇(James Welch)小说中关于文化身份的定位才具有特殊的时代意义。

身份话语的悖论

在詹姆斯·韦尔奇的长篇小说《血色冬天》(Winter in the Blood)中,叙述者始终在寻找一种可以缓解折磨着他的痛苦的“距离感”的方法,因为他离异了自我、离异了他的黑脚部落文化、离异了自己的亲人:

或许我感觉到的就是那距离,那三英里的距离;或许我感到的是某种另外的距离。但对那种距离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就像雷斯冰凉的衣服摩挲着我的脸上的感觉一样。他当时一定知道我发现了什么。虽然直到他离开的那一天他只字不提,但他在那个雪花飘零的冬日带我去见我的爷爷。

最后,三十二岁的叙述者穿越了时空的距离,回到了自己的家,那个无论从个人、文化还是地理意义上的家。在美国印第安人中,社区的脱殖和个体的解放通常伴随着疗伤和回归的过程,一种有意识地重新获得部落身份的认识和行为,这种认识和行为被几个世纪以来欧洲人和美国人的殖民压迫所扭曲。像其他被殖民的人民一样,叙述者通过身份的建构和经历的反思来取得文化上的回归。他发现自己不仅是雷斯的儿子,还是黄牛爷爷(Yellow Calf)的孙子,是那沉重的文化历史遗产的继承人,与黑脚部落有着不解的情缘。与自己部落的人民和土地休戚与共、共生共息的生活经历以及对殖民压迫的亲身经历更加让他感觉到自己作为一个土著人的使命感和归宿感。同时,作为一个美国印第安人的自我认识和理解使叙述者得以与自己的人民和土地保持亲和的关系,也对殖民主义的影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此这般的叙事不仅显示了维护文化传承的重要性,还呈现了成长的过程。对殖民权利关系的重新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强化个体与部落、历史以及主流文化的关系。在《血色冬天》中,政治上的觉醒与黑脚部落身份的获得是相互交织、相辅相成的。通过重新阐释一个遥远但却熟悉的历史事件,韦尔奇笔下这位不知名的叙述者重新获得了对黑脚部落文化和土地的归宿感和认同感。由于在现实世界中保护印第安人的文化和保护印第安人的家园都依赖于类似的去殖民化过程,土著文化研究必须提供一个关于美国印第安人文化身份的令人信服的解释。

自我与社群的去殖民化需要重新复活个人与民族国家之间被历史地错误生产的知识所扭曲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血色冬天》中的叙述者重新发现了黑脚印第安部落文化身份并非是通过挖掘出一个现成的历史,而是通过莫汉蒂所描述的那种再发现来呈现的。正因如此,主人公缩短了他与本族文化之间的距离,重新发现了自我、他的部落及其历史这一行为本身体现了一种重新发现文化身份的过程,而不是本质主义的传奇故事。学者们和社会活动家倾心于现实主义理论是因为它关注反殖民研究中的经验和身份问题。韦尔奇非常清楚身份和经历在个体和群体去殖民化过程中的作用。在《血色冬天》中,他强调身份对于阐释黑脚部落生活的重要意义,殖民压迫的日常生活和印第安历史和土地对于印第安文化身份的意义。与像维思诺和其他解构现实的后现代理论家们不同,韦尔奇把美国印第安人身份作为复兴文化传统和回归土地运动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尽管他知道通过身份来获取土著知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阐释过程,但韦尔奇在《血色冬天》中描写了叙述者重新找到了自己在黑脚部落和本社区中的位置,因为他理解了身份与经历之间的认识论关系。《血色冬天》避开了本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理论对印第安身份的阐述,指出重新获得土著身份既非寻求本源也非完全虚构的过程。这部作品反映了一种现实主义身份观念,一种关于文化复兴的非本质主义的态度,身份只是一种认识论工具(而非纯粹的情感寄托),美国印第安人藉此可以审度个体和部落经历,更准确地了解社会。在其关于土著身份的认识里,黑脚族叙述者的回乡之路的确是真真切切的回归,不是因为他发现了所谓美国印第安人的本质,而是因为他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及其作为黑脚族文化传统的承载者所肩负的文化传承的使命感。韦尔奇展现了美国印第安身份并不一定非要通过本质化的手段来实现,而是有着坚实的历史依据。

路易斯·欧文斯是一位切诺基族印第安文化批评家和作家,他运用后现代主义理论来阐述美国印第安小说,其中包括对《血色冬天》的评论。虽然欧文斯最初采取了后现代主义身份观来理解《血色冬天》中的主人公的处境,但他最终转而采取了一种灵活的身份观念来解释小说中的文化回归问题。这种身份观强调文化中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性,美国印第安人围绕这种价值体系可以确立个人的和群体的文化回归。本章的最后部分将分析《血色冬天》中的回归主题,指出主人公回归黑脚族部落的行为体现了一种积极和现实的态度,身份、经历、社会情境和知识得到了较好的融合,叙述者恢复他与部落和土地的关系也因此具有了重要意义。在这方面,欧文斯所倡导的超越后现代主义理论局限的主张很有启示性。

《血色冬天》最初看上去很适于采用后现代理论来阐释:尽管叙述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但叙述过程总是被一些痛苦的回忆片段和超现实的梦境所打断。更重要的是,叙述者本人的境况似乎体现了后现代主体的困境:他寻求自我认识的努力总是屡屡挫败,由于过去、现在和将来发生了断裂,这使他无法把自己纳入一个完整的文化和知识传统来定位自身,没有一个文化和精神的价值中心作为参照系统,从而失却了文化身份,成为现实世界中的流亡者。但欧文斯同时也意识到后现代主义的局限。他本人也与当代理论有着极大的紧张,这种紧张在他阐释被殖民者如何回归本土文化这个问题的阐释上达到极致。在这个问题上,欧文斯直接面对美国印第安人,探讨如何以最佳的途径来获取土著自由的责任问题。欧文斯对《血色冬天》的解读流露出他对于某种理论的渴望,这种理论可以解释小说中的黑脚族印第安主人公的文化成长历程。欧文斯首先借用了后现代理论家戴维·哈维(David Harvey)的理论来探讨文化复兴问题:

我们已经无法再把个人设想为经典马克思理论意义上的被异化者,因为异化本身意味着假设存在一个连贯完整的自我,而分裂的自我则谈不上异化了。只有在一种关于个体身份的完整意义上才有可能存在讨论个人在时间中的绵延,或思考未来的问题。后现代主义排除了这种可能性,专注于由于破碎和不稳定性所造成的分裂症,因为这些分裂使我们无法完整地想象,更无法制定策略去生产某种全然不同的未来。

后现代主义的基本理论设定是令人沮丧的,因为它剥夺了被压迫者对美好未来的希望。后现代状况,按照哈维的理解,人的主观能动性几乎完全被消解,并以不为人知的方式控制着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按照这种观点,被异化的“后殖民”自我已经无法继续以被殖民者的身份存在,因为被殖民主体根本无法确定那个他被异化的中心究竟是什么。这种自我认识的缺失不是把不确定性问题归之于自我个体与其本族文化的离异,而是归之于可识别的我们赖以确立和定位自身的那个中心或文化规范的丧失。个体已经无法设计自我的道德、精神和文化发展路径,因为个体已经丧失了可以确立和衡量自身发展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准则。对后现代主义的这种观点,欧文斯做了如下回答:

不过,韦尔奇的叙述者既不是受害者也非后现代分裂和偶然性的拥护者;他完全是上文所述马克思所描述的意义上的异化者。因为韦尔奇的叙述者拥有“一个完整连贯的自我意识”,一个可以失而复得的“个体身份的中心意识”。这种失而复得依赖于个体对自己的印第安人身份和黑脚族部落成员的重新认识和理解,韦尔奇的小说展现了这一文化回归的精神苦旅。一旦叙述者成功地走向完整的文化身份的重新发现,他便能够将过去、现在和将来进行连接,并最终想象一个虽不是完全不同但至少也是与现实有着区别的未来图景。

很明显,欧文斯在某种程度上是赞同后现代主义的:知识状况、人类生存境况,都深陷在变化无常的各种力量纠缠之间,这就使得连贯、整一的自我观念变得异常艰难。但是,欧文斯以一种健康的怀疑主义,揭示了本质主义文化身份概念的问题,最终否认了后现代的破碎和不确定性,同时呈现出为连接过去、现在和将来而建构一个完整连贯叙事的可能性。

欧文斯使用的“进步”、“发现”和“更好的未来”等概念说明他并不赞同哈维对于后现代身份理论的阐述。进步、回归和美好未来等概念需要关于知识的更为稳定的基础,而这是后现代理论家断然无法认同的。小说中的这位黑脚族印第安叙述者只有接受并融入黑脚部落文化传统价值观才能彻底回归本族文化,而这一回归过程和文化和解都是后现代主义身份概念所无法解释的。欧文斯指出,小说的叙述者不仅能够规划自己的未来,而且还通过把自己与黑脚族印第安文化传统、历史和土地连接在一起更好地取得了自我认识。自我与世界之间的和谐关系本身就是有价值的,为了更好地生活和进行价值判断。这些诸如此类的决定本身需要有一种较为客观的关于人类价值的肯定,对文化身份认同的正面肯定,对黑脚部落传统价值的肯定。一种较为可靠的关于自我身份的认识论建构应当质疑价值判断如何影响人们道德决定,但这种认识还应包括价值体系以及能够使印第安人想象一个修正殖民主义建构的方式。

因此,欧文斯把小说中的回归解释为一个回忆过去、重新将现实的碎片加以修复的过程。通过回忆过去的痛苦事件(如通过他弟弟的去世学会宽恕和原谅,或通过回忆认识到父亲对他的爱)。如欧文斯所展示的,叙事者从老猎人黄牛爷爷(Yellow Calf)那里了解了部落文化的历史,但欧文斯并没有解释如何区别对叙述者过去经历的阐释比此前的阐释更准确。叙述者是如何判断他关于过去的认识是错误的?随着叙事者对自己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对现实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但要真正理清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则需要宽广的视野和洞察力,从整体上把握部落文化身份的获得过程。由于欧文斯并没有提供一个可以解释个体文化成长过程如何发生的认知理论,他最终也没有能够描述这项如此关键的去殖民化任务。叙述者要想获得身份,他必须求助于黑脚族文化传统。黑脚族部落文化在这里成为检验现实世界中个体行为和生活的规范性传统,维护文化价值体系中的个体实践的意义。当然,一个文化中的知识体系本身总是在不断地变化的,不断地吸纳和调整自身,土著文化也在适应和调整与殖民文化的关系。因此,文化知识体系并不是从一些僵化不变的本质化真理中优选出来的集合体,而是由部落成员持续不断地建构起来的。文化知识体系需要系统建构知识生产的过程和方法,因为文化知识的搜集和整理是一个相对稳定的评价性过程,把文化客观性视为关于土著人的规范性的知识体系,按照现实主义原则提供一个政治上更为行之有效的土著文化理论。

印第安学者特里斯·奥尼尔(Theresa O’Nell)认为中心的观念是文化焦虑的根源,因为中心并不存在。在Flathead部落印第安社区里普遍的压抑感通常源于一种无法成为真正的印第安人的感觉:

这种所谓“空洞的中心”产生了一种普遍的文化焦虑,认为真正的印第安人已经不存在了。所谓空洞的中心是一个有意识的关于印第安文化的建构。它最终所传达的信息就是,当代Flathead部落印第安人身份是不真实的。

美国印第安人的这种文化焦虑构成了土著居民多少个世纪以来痛苦的根源。如果把这种中心按照上文所描述的理论来阐述,那么印第安文化可以想象一个摆脱殖民统治、较为真实的未来。一种文化中心的观念可以把土著人从真实的压力下解放出来,使部落成员按照土著文化约定的规范和价值体系来生活。奥尼尔的意思是,一个健康的自我认同概念并非要么是全部、要么是完全虚无,而应该是审慎地评估一个社区、维护美国印第安文化的整一性和谐性的基础。印第安学者迈克尔·威尔森(Michael Wilson)在《当代美国印第安文学中的核心价值》一文中谈到文化核心价值观问题时指出,土著文化的精神实质具有客观性,并通过口述传统来传达:

口述传统的参与者并不是把故事当做艺术品来接收的,而是作为知识和娱乐的源泉。他们关于文学的定义与人类学中的分类规则、距离感很强的再现和学术研究很少有共同之处。口述传统把故事解读为根植于土地、有着既定的本源的,故事自然而然地产生于天然的土壤,故事的受众也与讲故事者有着天然的联系,同时,故事本身又传达一种价值观和凝合力,把人和故事引向某种相对稳定的核心价值观和宇宙观。

威尔森把口述传统作为传达核心价值的媒介,印第安社区的成员可以诉诸于这些核心价值来评定自己的行为准则和社会实践。威尔森关于美国印第安核心价值观的范式与奥尼尔的心理学模式不谋而合,二者都承认积极建构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对个人和群体生存的重要性,但威尔森更进一步,拓展了奥尼尔的空洞的中心理念,引入了道德主体的概念,并把这一概念应用于印第安社区成员的社会实践。

漫漫回乡路

《血色冬天》的情节并不复杂,主要围绕着主人公叙述者的经历及其与家族几代人之间的缠绵悱恻的关系展开。小说的主人公叙述者(小说并没有披露他的名字)的母亲特里斯·雷斯是个意志坚强的女子,她的怪癖乖戾的儿子生活在蒙大拿州的小落基山附近,艰难度日。叙述者人到中年还无所成就,对生活悲观厌世,从附近保留区的一座城镇返回家乡。他的母亲特里斯对他很冷漠,说他从前带回家的那个女子已经在他离开期间离家出走了。叙述者最初在他的继父布尔那里找了份差事,后来,在别人的督促之下,叙述者决定去寻找艾格尼丝。这个家庭中的另一位成员是特里斯的母亲,一位印第安长者,她曾经是一位重要的印第安部落酋长的太太,也是部落历史的重要的见证者之一。她整日无所事事,沉浸在对往日的回忆之中。

叙述者后来再次出行,颇有些历险的味道。他在纽约哈莱姆遇到了艾格尼丝的哥哥道奇,又与一个来自东部的逃犯相遇。这个绰号叫做“飞机人”的异乡人试图越境前往加拿大,说服了叙述者为他开车。叙述者答应了飞机人的请求,但就在此时他见到了艾格尼丝,猛然想起了他来城里的真正原因。但他与艾格尼丝的简短谈话被打断了,艾格尼丝的哥哥把他打昏过去,因为他担心叙述者会举报他此前的一项罪行。叙述者后来又流浪到城里,遭遇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每个人都对叙述者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他自己也开始莫名其妙地放荡起来。只是当天突然回想起过去的经历时,他弟弟莫斯被人杀害的情景才猛然闯入了他的脑海,也让他醒悟到他自己的青春岁月正在被毫无目的地消耗,生活的前景越来越暗淡。他又再次踏上了回家的路。

他又一次去拜访了一位距离雷斯家只有三英里外的隐士黄牛爷爷。黄牛像叙述者的奶奶一样,是一位熟谙部落历史的长者,同时也是边疆历史中的一个传奇人物。叙述者带来了祖母去世、准备次日安葬的消息。他们之间的话题转到过去的回忆,最后又转到奶奶如何艰难地度过了一个严冬岁月以及她的丈夫列熊之死。随后,当叙述者了解到黄牛爷爷属于黑脚部落印第安人时,他猛然醒悟到黄牛就是他的爷爷。这种关系使他成为那段印第安人的悲剧历史的一部分和继承者。这突然间的醒悟对叙述者来说非同小可,因为这种血缘关系可以解释他生活中发生的许多事情。他明白了为什么他父亲小时候经常带着他去看望黄牛爷爷,也明白了眼前的这位部落头领年轻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跟随他的部落一起流放异乡。这一切似乎给了叙述者新的生命和新的开始。

随之而来的第一次考验发生在他回家的路上。那天费尔迪南开车,路上遇到一只奶牛陷在泥塘里,如果没人救助,就会越陷越深。叙述者觉得他不能袖手旁观,但虽然他竭尽全力,甚至搭上了一匹老马的性命,还是未能把那只牛救上来。小说中最后的一幕发生在第二天。叙述者按部就班地参加一次小型追悼会。特里斯哀悼自己的母亲,布尔也参加了。叙述者心不在焉,想着未来的日子,想着他是否还能找到艾格尼丝。小说中这位不知名(无论如何,他需要弄清楚他自己的名字)的叙述者生活中最为关键的描写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富于诗意的意象(这些意象最初出现在韦尔奇的诗歌里);二是超现实主义的意象(这表明作者受到欧洲和美国文学的影响);三是印第安文化的意象(主要来自黑脚部落或大草原印第安部落文化)。这些不同层面的意象相互交织、融合,其中还掺杂《圣经》中的典故。

《血色冬天》的叙述者患有现代人的通病:他离异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社区、自己的土地和自己的过去。他与其他人的关系非常糟糕,与周围的世界格格不入,并非因为他特立独行或愤世嫉俗,或是自私自大,而是因为忘记了自己是谁,来自何处。韦尔奇的叙述者是美国印第安人,但他似乎不仅仅是一个生活在社会边缘、被主流社会所排斥的人;他丧失了与部落的文化传统的联系,也失去了自己的身份,因为他疏远了部落的口述传统和核心价值,这些对印第安人在当代社会中生存是至关重要的。他本人的历史也是支离破碎的,因为他不了解那些曾经赋予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以生命和意义的历史。口述历史可以让生命得以延续,创造一个文化氛围,使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传承有序。但对于《血色冬天》的叙述者而言,既没有过去,也没有现在,更没有将来,只有混乱不堪、残缺不全的记忆碎片、歇斯底里的行为和毫无意义的谈话。

从一开始,主人公的困境就已十分明显。韦尔奇以近乎冷酷的笔触刻画了主人公内心和他周围环境的空虚和落寞。当他走向他母亲的牧场时,他暗自感叹这回乡之路竟是如此艰难。他穿过的那片空旷、萧瑟的土地,牧场的建筑物都已坍塌,即便在他自己的牧场里,也到处充溢着一片死寂和空虚,尤其是他与他家人之间的关系,更是充满了紧张和尴尬。“在他们心中什么都不重要。我没有恨,也没有爱,没有内疚,没有良心,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那随着岁月不断增加的距离。”其实,他甚至对他自己都已经麻木不仁,对周围的世界更是无动于衷。除了痛苦之外,他几乎感觉不任何意义。他受伤的膝盖疼得难忍,身上伤痕累累,人也弯腰驼背,毫无生气。他的女人弃他而去,带走了他的猎枪和刀,他的母亲脾气暴躁,只关心她自己;祖母一天到晚不吭一声,郁郁寡欢。他关于往事的回忆也没有任何快乐:父亲酗酒成性,最后冻死在荒野;弟弟在途中被人杀害。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他知道他在医院谋到的这份差事并非因为他拥有技能,而是因为他的肤色。当过去的一桩桩、一件件在他的脑海中梦魇般地闪现的时候,他的神经几乎崩溃了。回首往事,他感到自己过去的生活支离破碎、混乱不堪、毫无意义。

韦尔奇通过插曲和断断续续的故事来强化叙述者的疏离感和落寞感,而那些能够让他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过去的故事都是不完整或自相矛盾的。这就增加了他的困惑感,无法与过去和自己的家人保持一种亲和的关系。即便当他回忆起家庭往事的时候,他还是无法在心中把这些零碎的故事编织成一个完整的历史。他唯一能够回忆起的故事是关于他的奶奶的故事。他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多年前,当老太太讲完故事,他的眼睛并没有呆滞和湿润;而是像蜘蛛的肚子一样黑,两只黑色的小手在空中得意地比划着。”叙述者的记忆呈现了历历在目的往事。当回想起奶奶讲述她年轻时的往事时,叙述者被奶奶的动情所深深打动,因为她的故事中的那个年轻女人是他不曾认识的,而这个女人却是他的亲人。他被神秘的过去经历深深吸引,渴望了解完整的故事,担心失去他已经听到的故事。虽然记忆是残缺不全的,但那残缺不全的历史中仍然有一些完好无损的片段;它意味着与过去的链接和延续,意味着他引以为自豪的黑脚部落的历史。他奶奶此刻却沉默了,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而叙述者对她多年前讲述的那个故事的记忆慢慢消退,等待着他的依然是那浑浑噩噩的日子。

当叙述者回到城里,他的困惑和迷惘有增无减:“我再次感到在这个白人横行的世界中我是多么的无助。但乡里的那些印第安人也不怎么样:我对他们来说都是陌生人,他们把我打败了。”小说的结构反映出叙述者不断增强的困惑。由于叙述者的生活缺少动因,没有方向,茫然无措,小说的形式也给人一种漫无目的感觉。叙述与形式的结合使得小说的结构烘托了迷茫困顿的主题。意象与故事融合在一起,强化了主人公的混乱和焦虑。一个接一个的插曲构成了主人公所生活于其中的光怪陆离的世界。叙述者自暴自弃地说:“我想消失。”

不过,他在城里的那些日子并非完全没有收获,因为那总是会让他想起弟弟莫斯的死。莫斯的死对于叙述者来说至关重要,可以帮助他正视自己的过去和那片养育了他的土地。这一段回忆是慢慢地在他的脑海中显现的。由于这记忆太痛苦,所以他只能慢慢地将故事一点一滴拼合起来。尽管这个故事太零碎,但这些故事与现在异化了的世界迥然有别。直到叙述者回到保留区,洗净了城里的陈迹和污浊,他才能够真正面对莫斯的死之前那些痛苦的事件。

故事的最后包括两个事件。首先是奶奶在他离开期间去世了,他和布尔为奶奶挖坟。他们歇息的时候,他看到了父亲的坟,一块方形的青石板墓碑横放在坟头,上面写着父亲的名字,约翰·雷斯,和他的生卒年月。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雷斯是个满腹经纶的人,常常在酒吧里讲段子给白人取乐,但有一个故事对他至关重要,那是一个给予他希望的故事,一个让他活下去的理由。每年的秋天,他在计划外出狩猎的时候,他在心里做好充分准备,并告诉儿子他准备去打什么样的鹿。这个故事让他有了活下去的勇气,没有墓碑可以担负起这样的使命。叙述者把话说完,心头一块石头落了地,来到黄牛爷爷居住的那个孤独的茅屋,想告诉他奶奶死的消息。他曾经来过这里两次,一次是小时候骑着马跟着雷斯穿过暴风雪。另一次是他进城之前。第一次去的很是时候,但他当时并没有理解。他知道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对他的未来至关重要,但他当时还太小,怕说错话,问错问题。这些年来,那些当时没有问的问题一直压在心头。这一次来访,他开门见山第一句话就是:“你认识奶奶么?”黄牛爷爷在追问之下开始慢慢地讲述了那个寒冷的冬天的故事。时隔二十多年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他的黄牛爷爷和奶奶都是黑脚部落成员,他们相亲相爱二十五年。特里斯是他们的孩子,他则是他们的孙子。奶奶讲的故事现在和爷爷讲的故事相吻合,叙述者终于了解了自己的历史和他家人的故事。

叙述者面对这个一直让他蒙在鼓里但又如此简单的秘密,开始大笑。“这笑声是一个开始懂得生活的人发自内心的笑声,一个完全凭借运气时来运转顿悟了生活真谛的人的笑声。”黄牛也跟着他一起大笑起来,那笑声说明,故事已经讲完、谜底已经揭开,他终于活到了这一天可以把他记忆中的故事传给他的孙子了。这是心领神会的笑,在这笑声中,他们开始了相互了解。这个故事赋予了叙述者关于自己的身世和来历的认识,还给予他关于家庭和部落的归属感。这个故事使这片土地有了历史和意义,因为黄牛爷爷仍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在严冬,与大地生生不息。老人将历史与土地确立了连接:“有时候,在冬天里,风雪交加,吹开云层,我还能听到帐篷里的乡亲们的低语声。这真是个糟糕的岁月。”但这又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岁月,正是在这样一个残酷艰辛的岁月里,这片土地对这位老人以及后来对这个年轻人开始变得神圣起来。部落口述传统已经传递给了这个孤独的黑脚部落的人,赋予部落的传统和精神:那些曾经在老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意象已经传达给了这位年轻人:

我们共享这个秘密,只有鬼魂知道,那吹过帐篷的风知道,还有那呼啸的暴风雪知道,还有马的鼻孔中呼出的白色的气息知道。我们身后的三叶杨树,白色的枯死的树枝在凛冽的风中摇曳着,遮蔽着那些鬼魂,就像他们遮蔽着那年冬天的宿营地。但还有许多其他人,许多。

这个故事连接了过去和现在,故事的语言细致生动,富有诗意,把叙述者心中的意象描绘得栩栩如生。与奶奶的故事一样,黄牛的故事很有文采,这是韦尔奇在小说中很少出现的场景之一,其中包括莫斯的故事和长者们的故事。

小说中两个最重要的叙述在同一天告一段落,都发生在他们开始的那片土地上,提供给叙述者一个缓解内心焦虑并与土地达成和解的机会。黄牛爷爷的秘密被披露后,叙述者认识到还有许多其他人与此相关,感悟到宇宙间普遍存在的一种跨越时间、将个体与土地和人民血脉相连的情愫:

这是与大地共呼吸的时代,随风飘曳的苜蓿草,散发着幽香和尘土的气味,夹杂着阴雨气味。老人翘起鼻翼,闻闻草香气,会想起往事。他们之间那么遥远,然而只有三英里之遥。究竟是什么在他们之间设置了如此之大的距离?我怎么会想到他怎么会是特里斯的父亲呢?毕竟,在他成为我奶奶的猎手与特里斯出生之间都有二十五年了。他们很可能早就分开了,但我确信那就是他。我的本能告诉我,好像他的血在我的血管中流淌着,告诉我这一切。

毫无疑问,叙述者仍抱有疑问,但最关键的问题已经提出,也已经回答,留下了再阐释的可能性。如果黄牛爷爷与奶奶缩短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也许,他与他的家人、他的过去,他的土地之间的距离也会缩短,甚至消除。

韦尔奇在《血色冬天》中对口述传统的使用是巧妙的,将传统的叙述形式与现代小说的风格相结合,把口述传统从一种叙述形式改变为一种能够反映当代异化了的印第安人的回归主题。但这并非仅仅是一个烘托主题的技巧,在一个原本反讽式的、玩世不恭的小说里来取得某种积极的结局。在印第安部落文化传统中,讲故事是为了延续生命,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血色冬天》中大部分的叙事是支离破碎的,而那些完整的叙述对讲故事的人和读者来说都是痛苦的,也并不预示着幸福的未来。他们只能为叙述者提供关于历史的知识和对于过去的洞见,痛苦地接受现在的生活,重新获取未来的力量和勇气。

《血色冬天》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事,叙述者讲起他父亲在某个冬日的黄昏冻死在回家的路上。此前,他曾经在当地的一家酒吧里与当地白人调侃消磨时光。这事件充满了讽刺意味。他决意永远也不要像他的父亲那样死去。小说中的辛辣、讥讽、残忍的幽默成为叙述者的一个自我保护面具,以免被冷酷无情的环境所压垮。同时,幽默也是他重新审视和左右自己的困顿的生活的一个工具。叙述者的姓名在小说中没有交代。没有姓名、没有身份的叙述者似乎凝固在时间里静止不动,陷在一个冬眠的状态之中不能自拔,他朝向自我觉醒的道路是艰难而又曲折的。他所在的那片土地是蒙大拿州一片寂寥的荒野乡村,在这片土地上回荡着黑脚部落印第安人的悲剧故事和凄惨历史,也充满了现代社会的空虚、迷茫和彷徨。这样一个贫瘠、干涸和空虚的背景反映了叙述者本人内心的空虚和落寞。小说中的男人和女人之间无休无止的争吵,人与人之间无法沟通,现实世界被夹在没有过去而未来虚无缥缈的空间里。正如在莫马戴、艾伦、厄德里奇和其他印第安作家的作品中那样,韦尔奇的小说将梦幻与现实、部落口述传统与现代小说的叙事技巧融合得天衣无缝,讲述了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

在小说开头,作者巧妙地引入了主题,描写了小说情节得以展开的荒野乡村。我们后来得知,叙述者的父亲雷斯就是在回家的途中在这片荒野中冻死的。作者展露了黑脚部落文化和身份的缺失正如这片寂寥落寞的荒野,像严冬里的血一样,被凝固了。韦尔奇在小说中暗示,在这片土地上曾经居住着许多印第安人,后来,许多传统的印第安男子都离开黑脚部落,但他们却没有好的结果,找不到在社会中的位置,迷失了方向,成为流浪儿。韦尔奇对这些印第安人给予了无限的同情。莫马戴对《血色冬天》里的这位不知名的叙述者的身份迷失作了如下评述:

我以为,一个男人就是他的名字。名字和生存是不可分割的。在印第安人心中普遍存在着这样的思想:当一个男人被赋予一个名字的时候,那就等于被赋予了一个生命。在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什么比没有名字更重要的事情么?

韦尔奇的叙述者不知道他自己是谁,从而也无法与其他人建立任何联系:

回家。回到一个母亲和那曾经是我的祖母的老妇人身边。还有那个据称是我妻子的女人。不过还不能算上她。要是这么说,谁都不能算;对我来说,谁都不重要。不为什么。我没有恨,也没有爱,没有内疚,没有良心,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那随着岁月不断增加的距离。

叙述者把自己的迷失归咎于环境,那片无垠的荒野:“也许就是这片荒野,这片被灼热的太阳烘烤着的大草原,那绿色的银河谷,还有那浑浊的河水、蒿属植物和阿杨树、干裂的黏土地,这片广袤的土地那么陌生、那么空旷,人与人也是同样的陌生、同样地保持着不可逾越的距离。”在这片干涸的土地上,叙述者渴望天降甘霖来缓解他那干裂的嗓子和精神上的饥渴。在小说的整个叙述中,我们一直等待着那雨水的到来。叙述者的母亲抱怨说,“为什么总是不下雨呢?每当你需要它的时候就是不下雨。”与雨水的意象相关联的是鱼。河水的意象虽然暗示着水的源泉,但河水里并没有鱼。叙述者不得不承认,“河摒弃了鱼,鱼也摒弃了河水。鱼儿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作为生物繁衍的生命力的象征原型,鱼的意象在小说中很能说明问题。鱼的生存是成问题的:无论是水中的鱼,还是干涸的河流,还是那个预言了黑脚部落悲惨命运的被称作“鱼”(Fish)的医生,都在暗示出生命的枯竭。叙述者关于自身身份的困惑以及他的精神空虚都与鱼的意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同时,这些意象最终都与人、亲情息息相关。叙述者回想起父亲雷斯对他的亲切关怀,那种关怀是特里斯(他的母亲)无法提供的。正是雷斯的爱后来在叙述者的心中唤起了无尽的回忆和思考。与他的儿子和小说中许多其他印第安男子一样,雷斯的生活同样是漫无目的,“总是处于过渡之中”。特里斯告诉叙述者说,“他是个流浪汉,就像所有那些不争气的印第安人一样。”已经被剥夺了狩猎和打仗这些传统印第安男子所从事的行当后,雷斯仍然固守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叙述者回想起他父亲当年为准备每年的狩猎之行大动干戈的情景。父亲依然全身心投入大规模的狩猎,而没有意识到,传统的狩猎已经不可能发生,只能在国家公园的境内狩猎,而在国家公园内,就像当今生活在保留区里的印第安人那样,猎物是被隔离开的。叙述者说,他逢人就问,想知道如果他们抓住了究竟会给他怎样的处罚。他没有布尔或道德森的白人那么机敏狡猾,所以他必须要知道处罚是什么,好像被处罚就是他打猎的必然结局似的。不过,雷斯从来没有被人抓住过,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去狩猎。“所有的梦想,所有的计划和准备工作都不过是一种仪式化的行动而已”。雷斯已经不能采取有意义的行动,他的处境代表了上一代那些被历史颠倒错位的印第安人。然而,尽管他在社会中没有地位,依赖于拥有土地的特里斯和白人,他对生活极度地敏感,充满了活力。他对儿子的爱对叙述者后来回归之路至关重要。他向儿子讲述爷爷的故事,说明他对历史和传统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也为主人公的启蒙奠定了基础。

叙述者的母亲,同小说中其他女性和男性人物一样,都是社会动荡和历史错位的受害者。提到母亲时,叙述者说,“我从没指望从特里斯那里得到什么关爱,我也从未得到过”。当男人越来越从家庭生活的日常事务中隐退,漫无目的地外出流浪的同时,特里斯和其他女人则填充了男人出走后留下的空间。男人的困惑和失败让女人更加恼火,使得像特里斯那样的女人变得越加愤世嫉俗,或像奈夫的母亲那样变得更加凶悍。叙述者对母亲、对艾格尼丝以及他自己的性冲动的复杂情感常常在梦中浮现出来。在梦中特里斯和艾格尼丝与鱼的意象连在一起,象征着小说中的生命繁殖,表现了叙述者对生命的渴望。这些梦境烘托了主人公潜意识中对黑脚部落传统作为生命之源泉的向往。这些发生在叙述者真正醒悟到黑脚部落身份之前,对主人公的成长经历至关重要。

叙述者见到黄牛爷爷的时候,黄牛已经垂垂老矣。叙述者告诉我们,“他的手指很瘦弱干枯,像响尾蛇的肚皮”。但他能与动物交谈和沟通。叙述者意识到他与黄牛爷爷的黑脚部落传统已经相去甚远。虽然小说中提供了许多迹象表明主人公开始认识到回归部落传统的重要性,但此时此刻,他距离真正的回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主人公开始回顾他弟弟死前的一些往事。回到家以后,他发现奶奶已经离开人世了。他望着奶奶遗留下的寥寥数件物品,想到“她一定还有其他的东西,那些可以和她埋在一起的东西”,他突然想到黑脚部落传统中的重要习俗,他把烟荷包放进了奶奶的坟里。也就是在这个时刻,叙述者能够完全回忆起弟弟的死。现在他完全能够正视过去并重新体验过去了,也到了真正认识自我的时刻。他已经接近可以再生的那一刻,他久已渴望的雨水就在眼前了。黄牛对他说,“我能感到它。雨水或许就在今晚,明天肯定要下,倾盆大雨”。主人公的觉醒在这一刻终于来临。他说,“有些人压根儿就不懂站在夏天暴风雨中是多么痛快。那是你永远都无法想象的。”在小说的最后一幕,告别奶奶的那一刻,我们看到主人公完全变了一个人。小说和主人公的探索最后呈现出积极的调子。主人公能够在困惑和苦恼和生活的打击中去感受生命。他已经不再只是一个受害者,而是在艰难困苦之中有所收获。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成为了一位名副其实的部落口述传统的继承者,延续了黑脚部落的文化和历史。

口述传统与部落经历

《血色冬天》中的口述传统为黑脚族印第安部落成员提供了传统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具有一种道德成分,也是部落成员的生活方式。在小说中,个体经验同时也是集体部落经历的延伸,因为通过血缘关系个体与先辈印第安人连接在一起。而且,由于文化身份以经历作为自我认知的源泉,经由血缘关系和口述故事传达的祖先部落经历同样作用于个体的道德准则和社会实践。

与其他描写当代土著生活的悲观色彩的美国印第安小说不同,《血色冬天》采用黑色幽默的手法来表现当今“生活在白人高视阔步地行走的伟大土地上的”略微有些滑稽可笑的印第安人经历。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三十二岁的黑脚部落印第安人寻找传统文化价值的经历。或许,由于小说对这种仪式化的追寻采取了诙谐幽默的处理方式,许多论者在叙述者是否最终找到了自己的文化归宿上争论不休。彼得·维尔德(Peter Wild)怀疑叙述者是否真的实现了任何文化成熟:“在小说最后,尽管熙熙攘攘的生活场景交替变换,主人公的生活境况似乎没有多大改观。”不过,虽然其他论者承认《血色冬天》的主人公最终的确找回了某种文化归宿感,寻回了遗失的黑脚部落身份,但我们仍然无法解释其文化传统回归何以可能发生。就知识、经验与美国印第安文化身份之间的关系而言,文化回归的过程既是一种个人的探索,也是社会的追求。文化身份与个体的认知行为有着密切关联,因此部落成员会调整自身的文化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说,韦尔奇的叙述者通过参与具体的文化实践获取部落文化价值观,从而使他成为真正的黑脚部落的一员。

由于《血色冬天》很大程度上依靠故事的力量来取代孤独的个体,文化回归主题渲染了活着的人与死去的人之间的亲缘关系。小说中那位不知名的叙述者通过更多地了解父辈们的历史以及他们与土地的关系来重新获得黑脚部落的文化身份,认识到自己作为猎人黄牛爷爷之子孙的意义,从而与黑脚部落文化和相关的部落习俗确立了连接,重新了解部落历史深化了他作为部落一员的认同感。他所发现的,他的祖父决定离开氏族去寻找一个他部落的人民冤枉的女人。叙述者与之突然间连接起来的这段历史要求他重新调整或修正自我的理解和认识。从这个意义上看,他思想上成熟了并非因为他回归了一个历史或文化的本源,而是因为他现在对自己的世界有了较为客观的认识。他与先辈以及他们的土地之间的关系为他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核心价值,从而引导他的生活和成长。

《血色冬天》的场景变换和时空转换频繁,从黑脚部落的田野村落到白人居住的城市、从当代殖民时期到美国骑兵入侵、印第安部落被迫进入保留区生活之前的遥远过去。情节上,《血色冬天》围绕着一个特殊的事件:叙述者的先辈们在某个严冬里的艰苦生活和奋勇抗争的故事。

那年冬天,许多人都饿死了。我们不得不轻装前进——士兵来了,我们开始撤退——所以我们只携带了很少的食品。我记得,我们进到山谷的那一天,大雪纷飞,寒风凛冽。我们想去打些猎物,但猎物都躲起来了,不肯出动。整个冬天我们到处寻找鹿的踪影。一次,我们涉猎了一头鹿、一头豪猪和几只野兔,但这些显然不够。

小说中的事件都围绕这个中心事件和地点展开。叙述者不知为什么总是魂牵梦绕地围着他的先辈们闹饥荒的地点,黄牛爷爷最终讲到一件事,改变了这位年轻人的生活。黄牛爷爷回想起一段往事,当时部落的人遭到士兵的追杀四处奔波,饥寒交迫,不得不进驻保留区生活,在那里,美国政府企图彻底结束黑脚印第安人传统生活方式。通过这个口述故事,主人公了解了先辈们的悲惨经历,也了解到土著居民惨遭美国人驱逐和杀戮的历史。凯瑟琳·桑德斯(Kathleen Sands)指出,“印第安部落中口传故事有着十分重要的功用,它可以使生命得以延续,把过去的历史带入现实,并预测未来。”但她并没有意识到《血色冬天》中口传历史的危机问题。由于叙述者已经远离了黑脚部落口述传统,他已经无法通过口述故事来获得文化传承的力量,只有通过强大的想象力来打破殖民掠夺所造成的创伤。《血色冬天》中,与土地密切相关的连接使主人公重新获得了这种灵感和激情。“血色冬天”成为他们记忆之中的历史,黄牛爷爷的血缘关系帮助他重新了解了那段悲怆的历史,也帮助他认识了自己与那段历史和黑脚部落文化的关系。这样,黄牛爷爷的口传叙述就成为销售中的一个道德分界线,使原本离异了历史和传统的主人公恢复了与部落的关系。

在小说的开头,叙述者的回归家乡的旅途充满了波折和艰辛,这种陌生感和离异感所造成的心理压抑恰恰使他对身份认同的理解变得更加复杂和深刻:

回家。回到一个母亲和那曾经是我的祖母的老妇人身边。还有那个据称是我妻子的女人。不过还不能算上她。要是这么说,谁都不能算;对我来说,谁都不重要。不为什么。我没有恨,也没有爱,没有内疚,没有良心,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那随着岁月不断增加的距离。

也许就是这片荒野,这片被灼热的太阳烘烤着的大草原,那绿色的银河谷,还有那浑浊的河水、蒿属植物和阿杨树、干裂的黏土地,这片广袤的土地那么陌生、那么空旷,人与人也是同样的陌生、同样地保持着距离。

可是,我所感到的距离不是来自于这片大地和人;它来自于我的内心。我远离我自己,就像一只苍鹰远离月亮,那么遥远,那么孤单。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对我的母亲和祖母,还有那个曾经与我同枕共眠的姑娘都无动于衷。

叙述者首先讲述了自己回归家乡的故事,言说他与自己的家人和自己的家乡毫无归属感的难言之隐:他曾心爱的女人,他的母亲和祖母对他来说都让他“无动于衷”。如果我们想到母亲和祖母在部落的亲族关系中是多么重要、先辈的传统如何通过亲族关系来承传的话,这种离异感就倍加令人沮丧。在这里,叙述者与母亲和祖母的离异是具有象征意义的,象征他与大地母亲 的疏离感,与那片“浑浊的河水、蒿属植物和阿杨树、干裂的黏土地,这片广袤的土地”疏离的困顿。叙述者似乎在抱怨土地本身造成了他与人、与物、与他自己的疏离:这片残酷的、残忍的土地迫使她的人民也像她那样生活。在上面的引文中,叙述者试图确定这种疏离感的原因,试图发现自我失落的原因。最初,他无法找到这种离异感和陌生感究竟源自何处,后来他把这种感觉归咎于“这片被灼热的太阳烘烤着的大草原”,最后得出结论:“它来自于我的内心。”如果我们考虑主人公后来重新确立了自己与亲人和部落之间的亲和关系之后所获得的那种归属感,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主人公这种最初来自内心的疏离感是真实的。他的爷爷就是他被离异了的自我的“苍鹰”,随着他逐渐回归自我,也逐渐认识和理解了自己的爷爷,从而缩短了他与先辈们的距离:

“他的脊背颤巍巍的,瘦弱嶙峋的臂膀上下耸动着,像苍鹰的翅膀。”在叙述者最后与黄牛爷爷达成和解之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疏离感的原因,从而也与母亲和祖母恢复了关系。

在《血色冬天》中频繁出现的“距离”(distance)一词的意义是逐渐发生变化的。最初,叙述者渴望缩短他与他自己和黑脚部落文化之间的距离,同时又不愿承担任何相应的责任。随着情节的发展,年轻的叙述者开始了解自己、他的历史、部落的人民以及与他们息息相关的土地,慢慢缩短了距离。他的自我重新发现是逐渐完成的,通过重新阐释自己的人民的历史,聆听母亲、祖母和黄牛爷爷讲述的故事。通过口述历史,他得以理解部落人民和他自己的生活。在他惊奇地发现自己与老猎人黄牛爷爷的血缘关系后,他突然发现先辈们及其故事中蕴含着部落的核心价值观。随着主人公开始接近这个核心传统,他的疏离感和离异感也慢慢消失了。这一文化回归的举动意义重大,尽管韦尔奇在小说沉重忧郁的情节中掺杂了喜剧成分。文化身份的复活往往需要对自己的已知世界的重新认识和评估。小说中有一幕,叙述者坐在阳光下的马旁边,幡然醒悟:

我思索了片刻。

鸟在鸣叫。

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好像它随风飘然而至,就像那鸟儿一直鸣唱的歌,就在那一瞬间,把全部的灵感传达给了我。

“听着,老头,”我说。“就是你。你可以去打猎。”

韦尔奇并没有讲述一个印第安人神秘地获得部落灵感的浪漫故事。叙述者一直对其部落人民和土地漠不关心。作者的现实主义手法和幽默感呈现了真实可感的情景和人物的内心活动。当然,叙述者已经从他奶奶那里听到过黄牛爷爷讲述的冬天的故事,但省略了故事中关键的部分,从而回避了美国政府征服部落人民的那些痛苦记忆。虽然这位老奶奶的故事在叙述者的脑海中记忆犹新,但是这段故事中仍然留下了很大的悬念。多年远离故土,那种空旷的感觉,部落历史的不完整的故事,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如果他肯回家,在他生命中的关键时刻,他的哥哥摩西或许会告诉他事情的原委。

一阵低沉的轰鸣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坐起来,环视四周,房间里黑漆漆的。记得小的时候,我和摩西同住在这个房间,他的集邮册和那个装满了硬币的罐子。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高高的装有玻璃门的橱柜,靠在墙上。架上放着童年时代的纪念品,两个兄弟,两个童年,一个现在已经不在人世,另一个满脑子都是关于死亡的记忆。

美国印第安人的去殖民化需要重新审视那些影响和改变土著文化和生活的个人经历。但是,由于重新审视既往经历很可能会不由自主地勾起那些痛苦时刻的回忆,沉默往往是更好的选择,因为沉默可以避免卷入现代生活的大潮而被淹没。或许,选择言说可能更加糟糕,讲述一个动听的故事,删除了那些让人神经战栗的事件,为了避免痛苦的记忆而牺牲故事的真实性。因此,由于对真实事件的恐惧,自我的解放被阻止了,因为那样与可怕的过去的距离就被缩短。在上面的引文中,叙述者被从遥远的地方召唤回来,被一种嬉戏的现实所召唤,他兄弟的记忆,一阵低沉的轰鸣声,不得不直面那曾经妨碍他获得自我身份认同的经历。叙事者重新获得了黑脚部落身份后,重新体验和整理那些死亡和离异的梦魇般的经历。

不过,问题是,即便是叙述者成功地回归了自我和部落,叙述者怎么能够确定这种回归是真实的?欧文斯把文化回归形容成重新将身份碎片加以组合拼贴的过程,但怎样才知道这种重新组合是正确的?在重新阐释既往和现实的经历以及先辈故事时究竟依照怎样的原则呢?毫无疑问,重新阐释的过程遭遇了文化距离,这一距离正是叙述者试图跨越的:“我试图理解他们在想什么,为什么如此仇恨女人,还有男人的耻辱和饥饿。这些我不懂。还有那些药,她的美丽。”如果身份是一种关于自我和部落传统的观念,无论个体还是集体,可以根据这种观念是否能够解释个体或集体的经历来对其进行评价。叙述者作为老猎手黄牛爷爷的孙子这一新的身份认同可以更好地解释叙述者的世界和生活,更好地理解他在黑脚部落中的位置,以及小时候他父亲为什么执意要领着他去见那位老人。最重要的是,叙述者对他与先辈历史的理解使他能够懂得丰富的历史文化传统,排遣心中的空虚,重新找回自己的归宿。年轻的黑脚部落年轻人终于成熟起来,他真正懂得了血色冬天的真正含义。

在小说的结尾,情感的基调发生了微妙变化。老人们关于过去的梦想以及每一代人的不同的梦想都最终消失在天边,消失在每一个平平淡淡的日子的尽头。小说开头的那首诗可以为证:“梦幻的终结之处便是尘土。”然而,这些诗句同时暗示,生命又不仅仅是由纯粹自然要素构成的。叙述者从奶奶、爷爷和他们讲述的印第安历史中所得到的最大启示就是生命的永恒和梦想的珍贵。至于叙述者能否找到艾格尼丝并重新开始他们的生活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特里斯的话并不是讽刺:“去寻找吧,这才是你的归途。”在小说的结尾,主人公显然又一次踏上征程。韦尔奇的小说展示了两个世界的融合,而且这种融合是以精湛的叙述来完成的,作者关于印第安文化传统、部族经历和精神价值的阐述是令人信服的,同时,书中对人文主义普世性价值观的诉求也同样是感人的,成就了作品的永恒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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