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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番外之曹默

书白,书白,我怎么可能不爱她?她说话时眼睛亮得像宝石,她笑起来连空气都是暖的,是她的到来,点缀了我苍白的童年,温暖了我无望的青春。

小的时候,我很爱爬镇里的水塔,因为那是当地最高的建筑,站在上面可以看清整个小镇,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当时的我没有机会走出小镇,这是我探索外面世界的唯一途径。而且,同龄的孩子一般都不敢爬这个水塔,只有我一个人敢爬,这让当时的我,很有优越感。

我第一次见到邹书白,便是在水塔上。我还记得她当时穿着一件红格子的裙子,扎着两条光滑的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很是活泼漂亮。但这些都不及那条裙子显眼,那裙子是那种鲜艳的、崭新的红,在我们那个小镇里,小孩子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有机会穿新衣服,平时这种红是不常见到的。便是这一抹鲜艳的红色,远远地便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看着她走进了李奶奶家,便带着另外几个小伙伴,一起跑过去围观。可她进去院子之后,院门便关上了。邹书白的外公刘爷爷是个很严肃的老头,我们都有点怕他,不敢轻易叫门。她总是要出来玩的吧?我们如此想着,在门外等了很久,可是直到太阳下山,她都没有再出来。

隐隐听见屋里传出呜咽的哭声:“我要回家……我要我妈妈……”

接着便听见一个年轻男人的笑声:“你爸妈已经不要你,你以后都要听我的话,不要哭了,再哭就把你拉去喂猪!”

此话一出,原本伤心的哭声变成了抽泣声,不时打着嗝,显得很是可怜。

很快,李奶奶的声音便响起了,只听她喝了句:“做你的作业去,吓她干什么呢!”接着便是哄孩子的声音:“我们书白不哭,我们书白乖……”

只是,李奶奶的安慰似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原本压抑的哭泣竟然演变成了撕心裂肺的哭喊,这哭声穿墙而出,一字不落地传到了门外几个捣蛋鬼的耳朵里。

老二最爱欺负女孩子,在外面听了高兴得直鼓掌,“哈哈,好呀好呀,是个爱哭鬼!”

第二天,我们几个仍旧去李奶奶家附近玩,等了一天,邹书白依旧没有出来。小孩子耐心少,久而久之,我们也就不再想着找她玩了。

直到那一天,我去李奶奶家树上偷枇杷,才第一次跟她说上了话。我记得我一股脑问了她很多问题,但具体是哪些却忘了,只记得,她长得可真白呀,像画里走出来的一样,看起来是那么的干净美好,不比我们这些野孩子!

当时的我们,很是渴望外面的世界,而她,则是外面世界的代表。

总有一些人,是你生来的克星,是你第一眼见到便想讨好和呵护的,而我的克星便是邹书白。我想把我最好的东西都给她,虽然那很可能只是一柄桃木剑,一只蝈蝈,一颗石榴,抑或是一块晶莹剔透的石头,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那已经是最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书白待在小镇的时间并不多,唯有在长假的时候她才来,这也是一年之中,我最开心幸福的时光,以至于每次她走后,我都要伤心很久。我每天都坐在水塔顶上守望,这样只要她一来,我总能第一个发现,只不过这种希望往往都是以失望收场。

她虽然娇贵,但却并不娇气,我们爬树,她也爬树,我们下河,她也下河,虽然她的节奏总是我们慢一拍,但我们总是心甘情愿等她。

外婆一把年纪,身体又不好,所以我小的时候家里真的很穷,穷得连饭都吃不饱。但那个时候大家都很穷,所以哪怕自己不能跟其他孩子一样照常上学,也并不觉得突兀,也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贵贱之分,直到邹书白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平衡。

看着她穿着得体,再看自己衣不遮体,才知什么叫羞耻。看着她能歌善舞,再看自己连名字都不会写,才知什么叫自卑。看她有父母疼爱,再看自己只有外婆相依为命,才知什么叫羡慕……渐渐地,在邹书白面前,总觉得自己矮了一截,莫名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难受。

心态便是在那时发生改变的吧,以至于后来邹书白母亲向自己伸出援手,虽然朦朦胧胧中也知道白拿别人的东西有些不妥,但内心对于读书、对于平等的渴望,还是迫使自己接受了。

想是在那时起,今后的一切已成定局。

是的,兄弟几人之中,我跟书白最为亲近,可正是这种亲近,无时无刻不让我抓狂。因为亲近,我心知肚明她的心意,我知道她的痛苦她的伤心,可我却什么也不能做。我多希望自己可以晚20年才遇见她,在我有能力配得上她的时候。

青春叛逆期,我通过不停地换女朋友,来掩饰自己的自卑;我通过疏远她,来掩饰内心对她的渴望;我通过伤害她,来迫使她主动放弃我。虽然最后证明了,自己这么做,是有多么的幼稚,但那时的自己,心里便只有这些卑微可笑的想法。

大学的时候,我终于不再认命,我发愤图强,发了疯地赚钱,该做的,不该做的,只要能赚到钱,我什么都愿意去干。我想把她母亲资助我的钱全都还清,以为这样就能跟她平等,就能拥有正大光明追求她的权利。

然而,我却没有料到,当我终于存够钱可以把之前的欠账连本带利全都还清的时候,竟然有更大的噩梦在等着我——书白竟然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

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只觉得太扯淡了,只当是她妈妈为了让我远离邹书白,故意诌了这些话来骗我,压根没有放在心上。然而,当我回去旁敲侧击询问外婆,得到的竟然是同样的答案时,我绝望了。外婆不可能骗我!当时的我,只觉得整个脑子都是空的,所有的努力和妥协全都失去了意义。

外婆说,我母亲跟邹书白母亲从前是很好的朋友,邹书白的母亲敢想敢做,年纪轻轻便独自一人去到城里打工,继而认识了邹书白的父亲,当时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我母亲是在后来才去城里投靠她的,这一去便是2年杳无音信,2年之后,她竟然抱着一个婴儿跟邹书白的父亲一起回来了,她告诉外婆他们俩在一起了。而那个婴儿,便是后来的我。

外婆很生气,她觉得乡里乡亲的,她们不能干这种挖人墙脚的事,奈何一个是自己亲女儿,一个是自己的亲外孙,她最终还是妥协了。

然而,事情到此却并没有结束,邹书白的父亲最终还是跟邹书白的母亲走到了一起,并有了邹书白,而我母亲最终却郁郁而终。外婆怨恨邹书白父亲的始乱终弃,但她是淳朴惯了的人,毕竟自己的女儿有错在先,就算说理也说不通,唯有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

邹书白的父亲,也曾几次要接济我们祖孙,都被外婆拒绝了,但她知道我想读书,苦于自己没有能力,所以那么多年,邹书白的母亲因为内疚而资助我读书的事,她其实是知道的,只是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那时的我,也曾自暴自弃,但我还是没有把事情告诉邹书白,我宁愿她恨我,也不希望她因为这段畸形的爱恋,而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而怨恨自己的父母。我希望她永远简简单单,快快乐乐。我的人生本已无望,不在乎再当个罪人。

我要去一个不远也不近的地方,可以一直看着她,却又不会打扰到她。

后来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知道母亲是因为未婚先孕不敢告诉家里,才去城里投靠邹书白母亲,并渐渐与邹书白的父亲产生了情愫,两人本已下定决心要冲破世俗的目光在一起,但最后还是败给了邹书白的到来。

但我知道真相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书白已经有了赵承书,赵承书能给她最纯粹的生活,这才是她需要也是最适合她的生活,而我的人生早已经颓败不堪。一直以来,书白都过得太苦了,她理应得到一个安定的生活,一个简简单单对她好、疼她的人。

一切都是命,如果邹书白母亲不是因为怨恨而说了那么一个谎,如果母亲不是因为畏惧外婆,而没有告诉她孩子父亲的真相,我的人生也许就会截然不同。但人生哪有那么多如果,一切都是命数,怨不了任何人。

我没想过赵承书会知道真相,并决定一走了之,做得那么决绝。虽然心里的渴望一直未曾磨灭,但也只是渴望而已,如同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再美好却不会报以过多的期望。我早已不再奢望这辈子还能拥有邹书白,我只希望她能幸福,而自己则尽可能地远离她,这样才不会成为她的绊脚石。为了让她彻底告别过去,我甚至请求有关部门炸掉代表我们兄弟几人拜把子的标志——水塔。我一心只想赶在赵承书离开之前,向他解释清楚,想方设法将他留下来,所以当飞机时间不合适时,我毫不犹豫选择了随行的货车。

我并不想死,可惜这种事情从来不是自己可以选择的。这货车每年要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跑几百次,偏偏我坐的这一次就出事了。一切都是宿命,该来的逃不掉。只希望我的彻底离开,可以换取她真正的自由。

意识弥留之际,我似乎又回到了第一次见邹书白的时候:扎着马尾的小姑娘,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笑起来眉眼弯弯,那一抹红裙,瞬间就鲜艳了我的整个人生。

从来没有什么值得不值得,总有一些东西,让人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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