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策落实。政策,作为国家和政党的产物,对民族团结的实现和增强有着重大的作用。建国后,随着党的民族政策在贺州的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在贺州初步确立。但是民族问题的存在是长期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少数民族加强了对经济利益的关心,贺州瑶族山村迫切要求改革落后、贫穷的现状,与个别乡镇执行政策的偏差,引起了沙田镇金竹、新民和狮东三个瑶族村民的不满。这三个瑶族村东邻鹅塘镇,南接苍梧县沙头,西连公会镇,是鹅塘、公会和苍梧瑶族居住地的中心地带,山高路远,地处沙田镇政府驻地30多里,总面积317平方公里,占沙田镇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二,有瑶族5,500多人。在这个瑶族聚居的地区有一个石排冲,阳光充足,土地肥沃,是三个瑶族村的“粮仓”。1965年,当时的沙田人民公社把占石排冲五分之三以上的一万二千多亩土地划给了公社林场。1979年又重新确定了这个界限,无偿地占有了石排冲的土地和林木。可是,由于林场管理的失误,到80年代初林场名存实亡,1993年2月沙田乡政府以9万元人民币承包给个人,期限为40年。这近30年的风风雨雨,损害了瑶族同胞的利益,使得这三个瑶族村的耕地严重不足,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所以,自1993年以来,这三个瑶族村的瑶民集体上访不断,发生了“归来吧,石排村场!”“生存?生存?生存?——五千五百瑶民大声疾呼生存”的呼声,并提出了建立石排瑶族乡的要求。这事引起了当时的贺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由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三家联合派出了有三家领导参加的工作组,到金竹、新民和狮东三个瑶族村,广泛听取意见,然后于1993年9月20日在沙田镇召开了有沙田镇及三个瑶族村的领导和村民代表40余人参加的“沙田镇民族团结联谊座谈会”,通过友好协商、落实政策,制定了《沙田镇民族团结公约》6条,其内容如下:
为搞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达到共同繁荣富裕的目的。经沙田镇民族联谊座谈会与会的代表商议,特定如下公约:
一、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做好民族平等团结关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禁止出现各种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事情。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共同维护和发展民族和睦、团结的局面。
二、认真贯彻实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规。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侵犯、不歧视、不干涉。对于一些侵害少数民族权益的不法分子和挑起********、制造混乱、煽动闹事的肇事者,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从重处罚。
三、共同遵守法律和政策,维护好社会秩序。严禁赌博、****、****、贩毒吸毒,以及偷盗林木、竹子、农作物、耕牛、牲畜、生活生产资料,违者一律从严处理。
四、民族之间搞好横向联系,互通有无,促进经济发展,共同繁荣。商品交易要公平合理,买卖双方要“两厢情愿”;不论在何时何地都不得以强欺弱,以多欺少,以大压小,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少数民族的货物和钱财。违者亦属欺侮少数民族行为,要给予从严处罚。
五、少数民族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都不容许侵犯。拦路抢劫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搜查、拘留、捆绑、殴打、辱骂他人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认真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教育村民增强民族团结意识,按照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规,本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及时地调处民族纠纷和危害民族团结的事件。
以上公约,自通过之日起,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金竹、新民和狮东三个瑶族村民族政策的落实,不仅解决了瑶族同胞的生产、生活问题,也大大促进了民族团结的事实,也教育和启发了贺州各级领导,要特别关照瑶族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利益。为此,贺州从瑶族居山区,以林业为主的特点,加强了对山林纠纷的处理力度,如1995年大平瑶族乡韦志刚乡长认识到,在民族地区,要想发展民族经济,搞好民族团结是前提。只有搞好民族团结,才能形成合力,造就宽松的社会环境,才能安心生产、脱贫致富。为此,韦志刚在乡领导班子会上提出了落实政策,坚持正面教育,加大处理山林遗留问题的力度,巩固民族团结的主张。决定从调处山林纠纷人手,组成了三个工作组,把边界地区的历史遗留问题作一次彻底的大清查。为了掌握第一手材料,他亲自带领一个工作组,深入到里头村作调查研究。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他了解到1984年建立瑶族乡时,当时的大平公社分为大平瑶族乡和水口镇,而里头村的早禾、东风、成功、必步四个自然村正处在边界地段。由于历史原因,这四个自然村的房前屋后都是水口镇群众的山地,平时种菜、打柴、牧牛、养鸡鸭等都不可避免地要占用水口镇的水土资源,双方常因此发生争执,有时甚至发生流血事件,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情况弄清楚后,韦志刚一面到市里找处纠办,法制局等有关部门汇报、咨询,一面找水口镇的领导和边界群众协商,提出以土地换土地的解决方案。经过反复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共识,把房前屋后的林地调换了过来。在调换的过程中,双方群众都不计前嫌,不在枝节问题上纠缠,发扬了互让互利的精神,既解决了问题,方便了生产和生活,又促进了彼此之间的团结,边界地区出现前所未有的融洽局面。韦乡长抓住这一典型,在全乡掀起一场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政策的学习与宣传教育活动,前后共召开了大小型民族团结座谈会三十余次,瑶、汉两族人民增进了友情,形成了一个和睦相处的团结局面。现在,汉人到瑶山砍柴,采割松脂;瑶人到汉地耕作,赶圩、经商等,见面都以“同年兄弟”相称。同时也打破了旧的婚嫁传统观念,瑶族姑娘嫁到汉族地区,汉族姑娘嫁到瑶寨的婚姻互动也屡见不鲜了。
贺州落实民族政策,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层天。随着政策的落实,民族团结也不断得到增强,可见民族政策的落实,是促进贺州民族团结,社会安如磐石的调节器。
(5)教育推动。建设国家要以“教育为本”,增强民族团结也要以“教育为本”。贺州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绝大部分处于落后状况。因此,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提高少数民族的素质,是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经济繁荣和彻底摆脱贫困的根本,也是实现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的根本。
解放以来,南乡镇壮族的教育得到了发展,现在全镇有中学1所,小学14所,其中完小8所,80%以上的村办起了学前班。为了办好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南乡党政领导、群众在经济刚刚起步的情况下,就十分重视对教育的投资,仅1988年和1989年,乡政府就拨款61万元,群众集资44.71万元,加上县拨款7.23万元,为全乡中小学新建了9幢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教学楼,共4,922平方米,抢修危房2,683平方米,修建教师宿舍792平方米,做到每个完小都有钢筋水泥的教学楼,全乡中小学消灭了危房。1988年时在校初中生就有524人,小学生2,953人,考上大学的有36人,中专103人,10年后的今天,有了更大的发展。[8]
治穷先治愚。“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出身于瑶族家庭的大平瑶族乡韦志刚乡长深知山里孩子求学的强烈欲望和艰难。他就一直把发展民族教育时刻放在心上。他不管多忙,都要参加每学期一次的教师总结表彰大会;每年教师节,他都要亲自到最边远的山村教学点去看望慰问教师。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他要求财政所的同志一定要保证教师工资的优先发放,并且强调不准克扣教师的工资用来订报订杂志或其他摊派……在全市二十个乡镇中,大平乡的民办、代课老师的工资是最高的,而且从不拖欠!为了改善山区的办学条件,1996年以来,乡政府多方筹资,先后在大平初中兴建了两幢教学大楼及一幢成教综合楼;新建了龙槽、里头、威竹、宗文等小学校舍3,000多平方米,使全乡的瑶汉学生有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在,投资40万元的古那邮电希望小学已在1999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十年大庆前交付使用。在改善教学条件的同时,乡里每年还向市立初中及师范学校定向输送一些瑶族学生去学习,培养了一大批本地急需的少数民族人才。针对山区师资薄弱问题,韦志刚乡长亲自带领教委办的同志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大中专院校物色、引进外地教师,以优惠的政策吸引外地人才来大平服务。仅1997年以来就引进外地教师20人,保证了瑶乡教育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