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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源远流长的稻作文化(2)

另外,太阳女神的第三块田是多个村庄合并的“邑并田”,村庄在古代相当于“邑”,邑上的“口”即代表村庄,旁边坐着人即“巴”。把几个村庄的水田合并起来,故称“邑并田”。这使人想起中国的“邢”(音xíng)字,邢的右半即“邑”,左半的“开”,即“井”,在甲骨金文中“井”同“开”,都是“邢”的初文,周代仍然如此,到战国时才出现从邑的邢字。“田”是表示一块四方的水田,中间有阡陌,即田埂。“井”则是集好多田,即成片的水田。那么,邢当是一邑所据有的公共水田。邑和并相配,成“郱”(音ping),那么,“邑并田”是否可写成“郱田”呢?笔者颇怀疑邢和郱是同源的,郱可能是邢的误写,因“并”的本意指两人并立,故有合并义。邑并田既然是几个村合并的水田,那么一个邢字实含有这种水田的意义了。总之,日本神话中的邑并田,和中国的井田制及井和邢有密切的关系,是无可否认的。中国从原始社会晚期到春秋战国时,都实行井田制,它由公社土地制度演变而来。太阳女神的第三类邑并田,虽说是神话,却也反映了古代曾经存在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邑并田制度,从这一点看,神话也是历史现实的折射。

至于须佐之男命妒忌并破坏天照大御神的稻田,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天照大御神是太阳神,又是女神,最好的稻田和收获理所当然地都在她的掌握之中,反映了母系社会的女性最高权威。须佐之男命作为男神,其地位和待遇自然无法与天照大御神相比。须佐之男命妒忌天照大御神,意味着男性开始对自己的地位不满,也就是父系向母系的挑战行为。神话并非是毫无根据的杜撰,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发展阶段的折射。试想如果把故事的情节反过来,让须佐之男命掌握了最好的稻田和收获,作为太阳神的天照大御神却处于十分低下的地位,这故事还能成立吗?中国的太极、两仪、八卦,贯穿着阴阳思想,八卦由干和坤衍生,干代表阳,坤代表阴。太阳、天、山、男性属阳,月亮、地、水、女性属阴。恰与日本的太阳神属女性相反,是因为阴阳乾坤思想产生于父系社会。在绝对年代上中国进入父系时间比日本早,在相对发展阶段上日本则迟于中国,所以两者并不矛盾,反而通过对比,给人以进一步思索产生这种神话的原因以启发。

再谈谈《风土记》中的稻作起源。《风土记》是奉元明天皇之诏,由各诸侯国编撰后向天皇呈献的地志,成书于公元713年,当时有六十余部,但大部已佚失。《风土记》中有关稻作起源的部分,有三志,现简述如下。

《日向风土记》载日向国(今宫崎县一带)的臼杵郡知铺乡,传说当初天照大御神之子孙——天孙,即天皇的祖先,劈开八重云下凡到日向的高千穗山峰时,天地一片黑暗,分不清昼夜,人民处于苦难之中。当地人有名叫大锄和小锄的两兄弟,上奏天孙说,若是天孙用神灵之手照此做了,天地会立即恢复光明。于是天孙就照此做了,天地果然恢复了光明。这个故事说明,天孙是太阳女神的子孙,又是天皇的祖先,日向国的人民正是依赖天孙的恩赐,才重见光明,而促使恢复光明的竟然是稻谷,可见稻谷身份之特殊。大锄小锄兄弟虽然有劳动工具,却没有作物可种,正是天孙从天上撒下稻谷,从此才有了稻米这种宝贵的食物,人民怎么不对天孙和稻谷感恩戴德呢?

据《丰后国风土记》记载,很早的时候,有一个原住大分郡(丰后国在今大分县)的农民,迁移到玖珠郡耕种水稻,积累起大量财富。此人在一次酒宴中,为了助兴,玩起了射箭,一时找不到靶子,就拿米饼当作箭靶,当箭头射中米饼时,米饼忽然变成白色小鸟飞走了。接着,他的水田变成荒野。类似的神话在日本各地都有,它的告诫很明白:水稻给了人们财富,如果人们忘恩负义,恩将仇报,财富就将远离人们而去。

《山城风土记》中也有类似的故事,地点在伏见(今京都一带)。主人公名秦公,他也是把米饼当箭靶,所不同的是,米饼被射中后,变成的白鸟飞到山上,化为一株稻。秦公上山发现这株稻后,醒悟到这是上天的启示,立即在稻株所在处兴建了神社,称之为“伊奈利神社”,后来转称为“稻荷神社”。伊奈利是形声,稻荷是表意,都是水稻的意思。稻荷神社沿袭下来成为祭祀稻谷丰收的神社。稻荷神社在日本许多神社中规模最大,所祀的是“仓稻魂”(谷仓之魂的意思),一般日本人认为稻荷神社在发家致富方面是很灵验的。这里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创建稻荷神社的秦公,传说是从朝鲜半岛渡海过来的所谓渡来人。这不是毫无根据的杜撰,而是稻作传播途径的反映。从朝鲜渡朝鲜海峡,首先到达九州的福冈一带,再沿九州海岸线到大分,向南到宫崎,向东北进入濑户内海,到了秦公这个故事里,渡来人已把水稻携带到离大分东北两个纬度的京都,并把神话中原先是白鸟消失的部分,发展成建立伊奈利神社。而且“伊奈利”和中国古籍《左传》记载的春秋战国时吴越两国古越语的水稻发音“依缓”相同;而“稻”则是秦汉时业已统一的书面语,其时间要稍迟于伊奈利。

2.民间流传的稻种神话传说

民间流传的稻种神话传说和文献记载的不同在于民间传说只限于稻种的来源,有关稻种来源又因地域和民族而异,可归纳为落穗说和偷来说两大类。

落穗说认为稻种是白鹤带来的,所以日本人特别喜爱白鹤这位稻种使者。传说垂仁天皇之女倭姬命在三重县巡回时,有一只名“白真名鹤”的白鹤,嘴里衔着一棵大的稻树,上面长有一千个稻穗,飞到倭姬命皇女头上时,放下稻树,送给皇女,皇女认为这是上天的旨意,就在该处兴建了伊杂宫,种下白鹤送来的稻种。现在,伊杂宫里每年都要举行植田祭,以纪念白真名鹤带给日本人的稻种。

冲绳本岛稻种和白鹤传说冲绳岛的玉城村上有一块蓄水排水良好的水田,很早以前冲绳本来没有水稻,有一天,一只白鹤叼着三个稻穗,来到这块水田上空,把稻穗丢了下来,于是这块水田长出了水稻,当地人拿收获的稻谷再行播种,从此冲绳人开始了种植水稻。类似的还有野原大主发现白鹤叼来稻穗的故事,在此不一一列举。

白鹤是日本列岛及中国沿海、长江流域一带的候鸟,秋季从西伯利亚黑龙江一带南下过冬,春季又返回北方。日本带鹤字的地名有鹤冈,中国黑龙江带鹤字的地名有鹤岗县,汤县有鹤立岗,河南省有鹤壁县,四川合江县也有鹤冈,直至广东也有鹤山县,这些地名都是鹤群较多来越冬的地方。在日本,鹤群来时约当水稻收获,去时正好水稻要春耕播种了。环顾列岛周围,茫茫海洋,白鹤从何处而来?又向何处而去?何以准时来去,恰与水稻收种季节吻合?水稻的种子收了种,种了收,那么最初的稻种从何而来?凡此,都具有一种令人神秘莫解的感觉。人们凭想象力,把白鹤与水稻联系起来,让白鹤从遥远的地方给人们送来稻种,问题就完满解决了,白鹤也就成为日本人民永远崇拜的神鸟了。

中国古籍记载最早提到白鹤的是《穆天子传》五:“仲秋丁巳,天子射鹿于林中,乃饮于孟氏,爰舞白鹤二八。还宿于雀梁。”《穆天子传》讲的是周穆王故事,书却出土于晋代,所以是一种托古故事。关于鹤舞,郭璞注说:“今之畜鹤、孔雀者,亦能应节鼓舞。”把白鹤神化为仙鹤的是汉代神仙故事集《列仙传》,书中说周灵王太子王子乔,好吹笙,作凤鸣,后进嵩山修炼二十年,常驾白鹤住于山顶,家人们看到他,却不能接近他。日本的白鹤和中国古籍所记的白鹤或仙鹤,都属鹤科的丹顶鹤(Grus japonensis),体长在1.2米以上,身体的羽毛主要是白色,故名白鹤。因其头顶皮肤裸露,呈朱红色,故名丹顶鹤。原产于西伯利亚东部、黑龙江和朝鲜一带,冬季南下在日本列岛、中国长江中下游一带浅水芦苇地越冬,以鱼、虫、甲壳类小动物及水草、禾谷等为食。白鹤的故事一再被引用于诗歌、绘画上。如东汉《古诗十九首》之十五:“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仙人王子乔,实难与等期。”到唐朝的崔颢,作著名的黄鹤楼诗:“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崔颢的“昔人已乘黄鹤去”,出自梁·任昉《述异记》,提到一个名叫荀瓌(音guī)的人,通道术,一天在黄鹤楼上休息,飞来一只黄鹤,把他接走了的故事。武昌之西有黄鹤山,西北有黄鹤矶,这一带湖泊沼泽地,可能是鹤类中一种黄鹤的南下集中栖息场所,故名黄鹤。白鹤、黄鹤都是仙鹤。日本的白鹤故事可能受中国的影响结合日本特点而成。晋以后,中国文人养鹤、咏鹤的故事诗歌甚多,民间对鹤的传说故事也非常丰富,陈勤建对此有专文敘述,这里不一一作介绍。

中国从山东半岛至江浙沿海一带的民族,历史上被称为鸟夷,即信奉鸟图腾的民族。距今7000年前的河姆渡遗址即出土有双鸟朝太阳的骨器图徽,距今四千余年前的良渚文化的陶器、陶壶及玉琮、玉璜、玉冠形器等上面,都有各式各样的鸟纹,还有玉鸟。春秋战国时吴越的文字带有鸟头,称鸟书。这种新石器时期的鸟崇拜,一直绵延不绝,历史文献屡有记述,如“鸟田”的传说,据东汉袁康、东汉王充和后魏阚骃的记述,鸟田的鸿鹄即雁类。

就是今天的民间,也还有各种崇鸟的风俗行为,未曾消失。如浙江省奉化一带民间说,世上本来没有稻谷,是麻雀从天上把谷种带回来的,当地人奉麻雀为“送谷神”。每年二月十九日是传说麻雀送稻谷来的日子,要在这一天于露天搭灶,每家送一杯白米,合在一起,煮“百家饭”,用来祭祀麻雀。主祭者通常是妇女,在嵊县(今嵊州)的百家饭要由多子多孙、福寿双全的老太太主祭。这些都可视为母系社会的遗风。煮好的百家饭,被撒向屋顶或场地上,撒毕,跪地祈祷谷神赐给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人口平安。浙西衢州地区则是煮“豆腐饭”外包青菜,丢到屋上给百鸟吃。浙东地区民间在正月初一晚上天黑以前就寝,称之为“同鸟宿”,不忘鸟的恩赐。江苏苏州地区农民砻谷时,若有老鹰或麻雀来啄食,不得驱赶,让它们啄食。苏南无锡地区盛行“百鸟舞”,每逢表演之夜,人们举着雁、鸬鹚、白鹭、鹈鹕等百鸟彩灯,组成灯队,跑成“卷心梅花阵”“金龙盘柱”“双龙入海”等图案。舞蹈的目的是乞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至今上海龙华庙会上还有鸡舞的表演。

有关稻种来源还有偷来说。日本东北地方和北海道一带的农村里,广泛流传稻种是狐狸从天竺(印度)偷来的传说。日本各地经常可以看到的那些立在街头的稻荷神龛里,有狐狸嘴里叼着稻穗的石像,正是这一传说的写照。日本东北和北海道的原住民阿伊努族,一向以渔猎为生,阿族神话中的英雄奥基米露克,从天界来到人间时,顺便从天界偷来稗子和其他杂谷,被天狗发现了,天狗大叫“奥基米露克偷走稗子了!”奥基米露克往天狗嘴里塞进木灰,天狗叫不响了,于是就把稗子带回人间。从此以后,阿基努人开始种植稗子,而追赶奥基米露克来到人间的天狗,因而不会说话了。值得注意的是,奥基米露克带到人间的谷物不是稻谷而是稗子和其他杂谷,这反映了阿基努族最初种植的是稗子和杂谷,而非水稻。那么,这稗子和杂谷似乎不是从中国江南渡海传过去,而是更早些时候从朝鲜半岛传入,因为朝鲜半岛的稗子种植历史也是比水稻为早的,朝鲜半岛的稗子可能又是从中国东北内蒙古一带传入。稗子的生育期比水稻还短,又耐干燥瘠薄之地种植,既可作粮食,又可酿酒。把水稻从中国江南渡海在九州一带登陆的渡来人,渐渐扩大水稻的传播范围,阿伊努人受到排挤,逐步向北海道方面迁徙,所以这个神话传说始终跟着阿伊努人走,没有在日本人中流传。到水稻继续北上,传到东北和北海道时,狐狸和稻种的故事也随着跟到东北和北海道,同阿伊努族的稗子故事并存于东北和北海道。但是,从日本本土及其以南的琉球群岛和宫古群岛也有种植稗子的,说明稗子的传播还存在另一条途径(详见以下偷来说神话第一亚区及第三亚区条)。

偷来说除了神话性质的以外,也有历史依托的传说。如日本平安时代一位名空海(谥号弘法大师)的僧侣于公元804年时入唐,从师惠果门下,806年归国时,除了从唐朝引进佛教文化以外,还带回中国的好些作物种子。因而日本各地流传着很多关于弘法大师从中国(及印度)偷来种子的故事。传说中还有弘法大师偷摘麦田里几个麦穗,藏在鞋底里,引起了农夫的狗狂吠,农夫检查弘法大师身体,没有发现什么东西,于是把狗打死,大师顺利地把麦种带回日本。日本农民为了纪念无辜打死的那头狗,一般都在戍日种麦,因狗在十二生肖中属戍之故。

以上是日本稻种起源的各种神话或传说的大概,为了便于比较,需要对中国、印度和东南亚有关稻种起源的神话及其分布,有一个综合全面的了解。迄今为止,对于作物起源的神话调查研究,比较全面的仍推德国学者阿道夫·詹森(Adolf Jensen ,1963年)。詹森通过对世界各地作物起源神话的调查,将它们归纳为两大类,分别称之为“死体说”(Hainuwele)和“偷来说”(Prometheous)。死体说认为最初的作物是从一个死神或死人(注意神话时代神人往往不分)的身体上某个部位或器官中长出来的,人们拿去播种,便成为栽培作物;偷来说认为栽培作物的种子最初是从某个遥远的地方(一般是天上)偷来的。“死体说”(Hainuwele)是根据东印尼的塞拉姆(Ceram)岛上Wemale人的神话而拟定的;偷来说是借用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从天上偷取火种的故事而命名。死体说神话中的作物多集中于块根类作物,偷来说神话中的作物则偏于谷类作物。死体说的情节简单,作物从哪里来?是从死者的身体里长出来的,问题就解答了,反映了原始人有关生命的本质是生死循环的观念,还没有形成宇宙观。偷来说的情节要复杂得多,它在人与作物之间插入一个中介者,往往是动物如老鼠、狗、猪、马、鸟、蛇、蚂蚁等。故事往往是环绕天上和地面(如若是地面,则必是很遥远的地方)两个领域展开,外加必要的天上神仙、公主等人物。但死体说和偷来说随着稻种及其他作物的交流、民族接触,二者的内容也起了混合,难以划分明显的界限。詹森按死体说的内容,划分为四个亚类:

(1)水稻亚类:连续分布于马来亚和印尼,散见于缅甸、云南和日本。

(2)谷物(稻在外)亚类:以粟及大麦为主,不连续分布,散见于印度阿萨姆东北、日本、爪哇、小巽他群岛(Lesser Sundas)。

(3)块茎亚类:连续分布于西太平洋诸群岛。

(4)椰子亚类:分布于大洋洲及东南亚群岛。

偷来说神话又可分为三个亚区:

第一亚区:特点是没有水稻,却有各种作物。分布于西藏、四川、广西、台湾、宫古群岛、琉球群岛和日本本土。

第二亚区:神话内容全是水稻。分布于云南、印度支那、印度尼西亚,神话中替人们带来稻种的动物非常不同,在印度阿萨姆和中国云南是老鼠,中国绝大部分地方是狗,越南山区兼有狗、老鼠和猪,离阿萨姆和云南越远,动物变化越多,不再是老鼠和狗,还有蚂蚁、鱼、蛇、鸟等。在中国,以狗的传说范围最广泛,除沿海外,从华南、长江流域直至北方。

第三亚区:都是块茎作物及一些果实,没有谷类作物。分布于大洋洲。但本区中也夹杂有其他亚区的作物,如宫古岛和南琉球有个传说是:天帝命女儿下凡到宫古岛生活,女儿要求父亲给她带些谷物种子去,天帝给了她所有的种子,就是不给稗,女儿偷了些稗的种子,藏在内衣里。因为稗是偷来的,不好在白天播种,只能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播种。

《山海经》说后稷死后葬于西南黑水之间的都广之野,从此这里就有了百谷自生的大豆、稻、黍和稷(粟)这段神话不像民间流传的那样赤裸裸地说从尸体里长出谷物,而是说后稷所葬的地方生出了这些谷物,这是后人出于对死者的尊敬,作了修饰美化,可视为死体说在中国古籍中的一种曲折的记载。也有人据“百谷自生”的“自生”理解为这一带有野生的豆、野生的稻、野生的黍和野生的粟,则是以现代的观念去理解,有些偏了。

从詹森的神话分类看,日本的稻作起源兼有偷来说和死体说,但都经过日本人的再创造,加入了天界和地界、神仙和天皇及皇族的血缘人物等,不像其他地区那样单纯。北海道的狐狸偷稻种,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动物,是因狐狸为寒冷地带的动物,说明虽然是神话,却也不能脱离生态环境条件,凭空创造。白鹤与水稻关系之特别密切,日本的落穗说把偷来改为送来,也属类似方式,是日本神话的特点。琉球和宫古群岛等处的神话又另具特色,这要从日本民族的多源性去分析,有助于进一步的理解。

日本人的民族来源,迄今尚无定论。说由不同来源的人混合而成,则是共识。考古资料表明,距今两万年前,日本列岛是与亚洲大陆相连的,动植物的分布也相互类似,那时在日本的原始人便是从大陆迁徙过去的,其后裔即今天的阿伊努人。日本列岛与大陆分离,约始于距今一万年前,分离之后,仍然陆续有分批的移民渡海迁入,这是形成大和民族的基础。其中主要有来自西伯利亚和中国东北的通古斯人(经鞑靼海峡渡海迁至日本北部);有南洋群岛来的马来人,中南半岛来的印支人(从东南亚海岛顺暖流北上,到达日本南部和东部);有长江下游的吴越人(横渡东海、黄海至日本九州),以及公元前后迁入的汉人和朝鲜人(渡朝鲜海峡及对马海峡至日本西部)。其中以公元前4世纪—前2世纪(春秋末至秦汉)期间由吴越人东渡带去的水稻及鸟神信仰恐怕是最重要的因素,沿水稻这条线索发展出来的神话和民间传说,加上朝鲜半岛进入日本西部的神话,与日本人原有的传说融合最为丰富。至于琉球、宫古群岛等地的神话显然是由东南亚海岛顺暖流北上的遗踪,其故事的内容较为单纯且具地区特色。而日本主流的神话又与有史以后的天皇制度、天皇的神化纠合在一起,则是其他地方所罕见。神话不是考古,也非历史,但神话与考古、历史对照,却有相互启发印证之处,弥足珍贵。至于神话作为文化遗产以及相互交流的意义当然更为重要。

[14] 麋鹿和原始稻作及中华文化

麋鹿在中国早期古籍中单称鹿,甲骨文的鹿字,即是麋鹿的象形描绘,突出雄麋的一对大的分叉之角,引人注目的大眼睛,和四条善奔跑的腿。现在楷书的鹿字,其上部的“广”,看不出是麋鹿角的变形,下部的“比”还可以理解是四条腿的变形,中间是单侧大眼睛的象形,总的看,还可以使人联想到它与甲骨文的鹿字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古籍中的单词鹿虽即麋,但麋字出现以后,单独的鹿,既可指麋,也可指其他的鹿。

麋鹿的学名Elaphurus davidianus ,中译达氏麋鹿。所谓达氏是1866年法国传教士阿尔曼·大卫(达氏和大卫是David的同音异译)在北京麋鹿苑看到麋鹿以后所定的学名。麋鹿只产于中国,大卫是第一个看到麋鹿的欧洲人,让世界首次知道中国有这种鹿科动物。确切地说,麋鹿的学名应定作Elap hurus sinensis(中国)才名正言顺,但大卫定名在先,约定俗成,是不好改变的。

一、麋鹿与原始农业及蹄耕

考古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表明,北起黑龙江、辽宁、山东、东部的江苏浙江,南到海南的沿海一带,都有鹿角的遗存发现,长江中游的湖南和黄河流域的陕西也有发现。

1956年时,浙江桐乡罗家角村的农民在水田开沟劳动时,发现好些动物遗骨。因为从来没有看到过,误传为龙骨,农民将其拿到中药铺出售,后来越掘越多,中药铺不收购了,转卖给废品收购站,经收购站向文物部门反映,派人去罗家角实地考察,确认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当时因人力不够,没有立即发掘,只加以保护,到1979年才正式开掘。发掘的结果表明,这是一处很重要的新石器时代稻作遗址,时间经测定,距今已在7000年以上,与河姆渡遗址同时或略早。出土的遗存物中,有碳化的稻米,及许多动物骨骼,如狗、水牛等,其中即有鹿的骨。经鉴定,是麋鹿和梅花鹿(Cerv usnip pon temminck)的角。鹿角是用来制作勾勒器之用。此外,将鹿角加工成的鹿角锄,在陕西长安客省庄、黑龙江宁安莺歌岭、山东大汶口等遗址都有发现。2004年在浙江余姚田螺山发现较河姆渡遗址略早的新石时代遗址,出土的实物较河姆渡更丰富,其中即有大量的鹿角,鹿角中有大而分叉的,有可能是麋角。

各地新石器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骨中,以猪和麋鹿最多,猪是驯化的家畜,而麋鹿则是狩猎物,反映了原始农业时期狩猎还占很大的比重。

麋鹿与原始稻作农业的密切关系,是与麋鹿的生境条件不可分的,古籍文献上很简单地说麋“性喜泽”或“麋,水兽也。”现代人观察,麋鹿的主蹄宽大,能分开,趾间有皮腱膜,侧蹄发达,所以适宜在沼泽地行走,又善游泳,横渡长江轻而易举。麋鹿是草食动物,取食沼泽地的多种禾草、苔草及鲜嫩树叶。麋鹿所处的这种生态环境,恰好也是种植水稻的适宜环境。传统农业的稻田要有整齐的沟渠系统,稻田要经过细致的耕、耙、耖,保持水面平整,以利排水和灌水等。但早期的水田完全不同,原始稻田是利用麋鹿践踏过的沼泽地播种(不是插秧)。因为那些麋鹿吃剩的叶子草根等都被麋鹿踩踏在泥里了,水和土一片黏糊,民间称之为麋田。《越绝书》中提到:“播种五谷,必以手足,大越滨海之民,独以鸟田??当禹之时,舜死苍梧,象为民田也。”东汉的王充认为这种说法是不足信的,他指出,“苍梧多象之地,会稽众鸟所居??象自踏土,鸟自食苹,土蹶草尽,若耕田状,壤麋泥易,人随种之??”又举海陵麋田为例反驳说:“海陵麋田,为象耕状,何尝帝王葬海陵者耶?”王充用“壤麋泥易”形容土壤的糊软。所谓海陵麋田,《博物志》有较详细的描述:“海陵县扶江接海,多麋鹿,千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耎,民人随此而略,种稻不耕而获其利,所收百倍。”(笔者按:“耎”的左旁应加“田”,字库未收。此字音及义皆同软,指泥土经麋鹿踩踏后很松软)海陵在东汉时属广陵郡,今江苏省泰州一带。《博物志》是一部文献的分类抄编,成书在晋朝,所说的麋鹿踩踏现象是汉朝的记载,当然其时间比汉更早。

20世纪末,在江苏大丰(现在国家三大麋鹿养殖场之一,汉时属广陵郡)附近发掘出土了大批千余年前的麋鹿遗骨,可以证明《博物志》所言非虚。将这些麋鹿遗骨的长度、直径、质量等的数据,与现在繁殖的麋鹿角骨标本进行比较,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

麋鹿的性情温和善良,极容易猎取,它的皮、肉、骨、角(茸)、胎都富有利用价值,这使得麋口不断减少,可以利用的“麋田”越来越少。同时,人口增长促使开辟更多的稻田,将沼泽地改作稻田是首选,在这种情况下,依赖麋耕已经不切实际。先民们显然从麋鹿的踩踏中得到启发,改为利用牛力(水牛)踩踏,把田土踩踏烂糊以后,播种水稻,也可以收到同样的效果。从此,原始的稻作农业进入一个现今已很陌生的蹄耕阶段。

蹄耕,或称踏耕(trampling,tillage)就是驱使十几头水牛同时在水田里来回踩踏,把田土踩糊,然后直播稻谷。蹄耕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即原先有麋耕的地方,曾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它是畜力牛耕之前的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蹄耕受到麋田的启迪而发明,牛力踩踏更便于推广应用,因而蹄耕陆续向中国东南周边的岛屿国传播。东南麋耕的地区,正是古越族分布地区,古越人在秦汉时即不断向日本移民,更早的时候,百越即已南下到达印尼、菲律宾岛屿,带去了稻作农业和铜鼓文化。踏耕从东南亚的日本九州南部起,经冲绳、琉球、宫古岛等岛屿及中国台湾,一直向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斯里兰卡、加里曼丹等,都有分布。海南岛的黎族、云南的傣族及泰国也有踏耕。麋鹿与水稻曾有这么一段密切的关系,为大多数人们所不知。中国在汉以前,冶铁业都集中在北方,牛力犁耕先在黄河流域推广,后随着北方农民的陆续南下,把犁耕技术带到南方,才结束了南方的踏耕和火耕水耨的稻作形式。

二、麋鹿生态与陨麋角物候

麋鹿分布广,数量多,体型高大优雅,逗人喜爱,麋鹿的皮、角(茸)肉、骨、胎利用价值高,又容易猎取,从而成为前人狩猎的主要对象。麋鹿的一些生活习性特点如一雄配多雌,冬季脱角等,引起古人的注意和联想。古人用阴阳二气解释,如《尔雅翼》解释,一般的鹿角如梅花鹿等都在夏天脱落,为什么麋角在冬天脱落?说“鹿是阳兽,情淫而游山。夏至得阴气而解角,从阳退之象。麋是阴兽,情淫而游泽,冬至得阳气而解角,从阴退之象。”这种描述,初看似属迷信,但是含有深刻的道理。古人知道夏至后太阳的光照逐日缩短,昼短夜长的日子从此开始,意味着日积温逐渐减少,故称夏至是“阳退”之象。冬至后太阳的光照日渐延长,开始了昼长夜短的日子,意味着日积温逐渐增加,故称冬至是“阴退”之象。所以这里的阳退或阴退,可以理解为白昼光照长短的消长规律。生活在北半球的人,对冬至后日照逐渐延长更感关心,因为昼从短转长,正是万物开始复苏生长之际,人们的生产生活也随着繁忙起来,一切都充满着希望的象征。白昼刚从短转长的变化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天象,麋却恰好是在冬至解角,成了象征这个转折点的指示动物,这尤其使古人觉得麋的神秘莫测。所以早在《夏小正》中,把“陨麋角”作为夏历十一月的物候指示:

“十一月,王狩;陈筋甲;啬人不从;陨麋角。”

“王狩”是指王者率领众人投入冬猎。筋和甲代表弓箭和兵甲,也即武器(筋是制弓的原料,革是制护甲的原料,陈即陈列)。冬猎是一年一度盛大的举措,借此机会显示军事威力,所以要陈筋甲。啬人是农官,与狩猎之事无关,故可以不从(不参加)。“陨麋角”是羌、藏族语言的词序,主语后置,汉语词序是主语前置,按汉族词序,应作“麋角陨”或“麋角解”。根据现代的观察,证明麋角的确是在冬至时脱落,而梅花鹿、马鹿等则在夏至时脱落。

“陨麋角”是原始的以物候定天时的经验之一,其地位特别重要。雄麋的身躯高大,其角重复分叉,形成巨大的树冠状,雄伟美观,象征着髙贵、领袖的地位。这样巨大的角竟然在冬至时脱落,开春后又能迅速重生,与天象的大地回春紧密联系。麋鹿通常在阳历七月份交配,一雄配十雌,妊娠期长达十个月以上,故今年的七月交配妊娠,要到来年五、六月产仔,每胎仅产一仔,与人类很相似。而麋角生长之快速,更早引起古人的惊异,南宋沈括说,哺乳动物的肌肉生长最快,筋次之,骨的生长最慢,所以一个人要到二十岁才骨髓方坚,“唯麋角自生至坚,无两月之久,大者乃重二十余斤,其坚如石,计一昼夜须生数两,凡骨之顿成长,神讯无甚于此,虽草木至易生者,亦无能及之。”所以麋角是“此骨之至强者,所以能补骨血,坚阳道,强精髓也。”统治者从这种神秘的自然力中产生了以麋象征皇权的强大力量的思想,认为是天人感应的结果。

这种观念来自冬季狩猎时,氏族长(奴隶和封建社会的帝王)率领猎手们守候着观察“陨麋角”的现场所形成。“王狩”之“狩”,从“守”,有守候义,狩猎不是单纯的出击,还要有要耐心的守候。这种观念是如此的深刻而久远,以致用麋鹿象征皇帝的权位。如《史记·淮阴侯列传》:“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裴骃《集解》引张晏曰:“以鹿喻帝王也。”这就是后世成语“逐鹿中原”的来源。《史记·殷本纪第三》说周武王伐纣,纣王兵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纣王登鹿台****,是表示与他的皇权(鹿台)同归于尽。麋鹿因与原始农业及狩猎的关系极其密切,从而成为人们捕猎取食的对象,使得“鹿口”不断下降。早在春秋时,统治者已经开始兴建人工饲养的麋鹿场,称之为鹿苑,《春秋·成公十八年》“筑鹿苑”,以供观赏兼狩猎之用,这鹿苑的名称和建制一直保留到清代。周文王时筑有灵台,台下有很大的灵囿,放养动物;囿中又辟有池沼,以养鱼类,称灵沼。《诗·大雅·灵台》:“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王在灵沼,于牣鱼跃??”。

据毛传的解释:“囿,所以域养禽兽也。天子百里,诸侯四十里。”说明不单是天子,各诸候国也有囿,但范围要比天子小些。所谓麀(音yōu,优)鹿,即雌麋。“麀鹿攸伏”指雌麋很悠闲地生活在囿里,下句重复说“麀鹿濯濯”,笔者认为后句的麀鹿,应是牡鹿之讹,当作“尘鹿濯濯”,意指雄麋长得又肥又壮。雄麋在鹿群中特别高大显眼,诗句里两次提到雌麋,而不提雄麋,是不合实际情况的。只有“麀鹿攸伏,尘鹿濯濯”才更符合灵囿里麋鹿群生活的全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麈”(简化字“尘”)是对甲骨文雄麋的借代,不是指尘土之尘。甲骨文里的“尘”是麋下加“一竖一横”,是雄性生殖器的象形。甲骨文时期的字形尚未规范化,同样表示雄性生殖器的,可以作“一竖一横”状,可以作“土”形,也可以作“且”形,因楷书里没有一竖一横的字符,这里暂且从土形。在甲骨金文里,凡是要标明动物雌雄性别的,都在该字旁加上雌性符号“匕”,或雄性符号“土”,如雌羊可写成羊旁加匕,雌狗在狗旁加匕等,最后都统一为牛旁加匕的“牝”和加土的“牡”,作为修饰语,放在中性词前,称牡羊、牡鹿、牡马或牝羊、牝鹿等,不再使用专门的麀或尘了。

皇家园苑里养麋,供观赏、看麋角陨和行猎的制度,历代都有记载,不一一列举。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清代的乾隆皇帝对麋角陨还有一段误会,不妨附带提一下。麋是统一的书面语,有些地方的称呼则不同,《汉书·地理志下》说“山多麋麈。”《说文》释麈是“麋属”是正确的。这麈是麋的东北方言。据徐珂《清稗类钞》的解释:“麈,亦称驼鹿。满洲语谓之堪达罕,产于宁古塔、乌苏里江等处之沮洳地??俗称四不像。”乾隆是满人,只知道堪达罕即方言的麈,不知道麈即麋。乾隆曾在南宛亲自观察麈的陨角是在冬至,便认为古籍上说的陨麋角在冬至是麈之误传,曾下令对顺治二年(1645年)颁行的“时宪历”(乾隆时因避弘历讳,改称“时宪书”)给予纠正。直到清末,才在严章福的《‘说文校议’议》中指出“今之麈,即《说文》之麋;今所谓麋,即《说文》之麈。”可说乾隆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

到19世纪末,北京南苑(现称麋鹿苑)还饲养着两三百只麋鹿,1894年永定河泛滥,洪水冲坏了皇家猎场围墙,部分麋鹿逃散被猎食。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剩余的南苑麋鹿被掠往欧洲,至此中国境内再无麋鹿。直到1985年,英国将人工繁殖的部分麋鹿送还给中国。现在,我国已将麋鹿分别放养在北京南苑、江苏大兴和湖北石首三个国家级的保护区里,通过自然繁殖,恢复了这一濒临灭绝的原产中国的麋种,现在,麋鹿种群的数量累计已超过了千头。

三、麋鹿与中华文化

麋鹿经历过不断的猎杀,其对中华文化的深远影响因鹿口的急速减少而几乎被人们遗忘。其实,它的潜在影响一经揭示,还是出人意料、令人惊异的。

先从麋说起,麋为什么从鹿下加米得(音mí)米这个音,有神秘弄不清楚的义,如走路失去方向,称“迷路”(“米加足”成迷)。同样,弄不清楚的事叫谜(迷旁加言成谜)。沼泽地的泥土被麋鹿踩踏成一片烂糊,就叫壤麋、麋田,所以麋发米音的根源即在上述的米义。

再看麗(丽)字,在甲骨文里,麗是在麋的上面加双鹿,是两张鹿皮的简化,皮上有斑纹。现今简化字的“丽”,还保留双鹿皮斑纹的样子。成双的鹿有伴侣之义,故《说文》释丽是:“丽,旅行也。鹿之性见食急,则必旅行。”旅通侣,旅行,指结伴而行。旅行是需要结伴的,现今的旅行社还保留结伴之义不变。从结侣引申出美好、吉祥的义,于是形容明媚的太阳为丽日,美好的山水为丽山、丽水、丽江,美好的文字为丽辞、丽藻??《汉语大词典》所收的以丽构成的双音词竟有150个之多,还不包括三字、四字的词组。

丽的成双之义,被丽的大量其他的义所掩盖,于是在丽旁加人,成俪(俪),专指成双的人和物。如《仪礼·士冠礼第一》:“乃礼宾。以壹献之礼。主人酬宾,束帛,俪皮。”又,《仪礼·士婚礼第二》:“婚礼??纳征:玄纁,束帛,俪皮。如纳吉礼。”古代的婚娶,贺客都要送俪皮,因为俪代表夫妻成双吉祥。所以称夫妇为伉俪,尊称对方夫妇为贤伉俪。称夫妻为“俪影”,意指夫和妻如身和影之不可分离。只是到了后世,鹿皮不易多得,乃改用束帛,送礼用俪皮的做法也随着消亡。

与吉祥有关又从鹿的字,是“慶(庆)”字,慶在小篆里的形状是鹿的下面一颗心,心下是人的足,足是人的简省,在甲骨文里这足就是一个人,人的上身突出他的心,置于鹿皮下。意思是将鹿皮作为礼物,送给对方,表示一片心意,从而表达出喜庆和庆祝的意思。汉字中凡是与喜事有关的节日,都要庆祝一番,庆祝结婚、庆祝生日、庆祝寿辰??国庆、校庆、厂庆??当人们沉醉在喜庆心情里的时候,恐怕没有人会想起它与麋鹿的关系了。简化字的“庆”失去了构字原意,看不出与庆祝、喜庆有任何的联系了。简化字的最大缺点是割断汉字的“六书”传统,变成不讲理的硬记字音和字义。

鹿上加林为麓,麓有陆地义。《周礼·地官·林衡》说麓是“掌巡麓之禁令而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也即《说文》所指出的“麓,守山林吏也。”林和麓的区别是“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所以“麓”和“陆”的义相同。使人感到奇怪的是甲骨金文里常用“录”作“麓”的同义词,在“录”的周边加“木”,和“麓”同音通用,在《甲骨文编》和《古文字类编》里,都把“录”和“麓”放在一起。另有录加水成“渌”,与“漉”同音通假。这“录”和“鹿”除了同音互通外,其本身是否也与鹿有关呢?笔者觉得是有关系的。

“录”在甲骨文里是一个皮囊状的东西,其上有柄,下边滴下几点水点状的东西。笔者推想,这个皮囊状的东西可能是鹿胎?或鹿皮制作的囊?这囊状的录,是一种提取染料的工具,或者过滤汁液用的工具。如把染料植物的叶子摘下来,捣烂以后,放进囊里,加以挤压,染料的汁液便向下流出来,用作染色原料。或者把带渣滓的东西放进囊里,经过过滤,可以获得洁净的液体(如清酒)。因为这囊是鹿胎或鹿皮制成(后世改用布帛),故发音同鹿,录的字形象囊。录之为囊(即便是简化字的录,也还可看出,上半是囊,下半是水滴),又可由“簏”字证明,簏也作箓,凡是竹编的圆形器具都称簏、箩或篓;竹编的方形器具都称筐,至今口语的箩筐、篓筐,也即簏筐。

录之供过滤用,可用“漉”字证明。漉就是滤去渣滓,得到清液。前人称漉酒的布为漉囊,又称漉酒巾,后世鹿的资源疾减了,改用葛巾,但仍称漉酒巾。晋代的陶潜(渊明)嗜酒,《宋书·陶潜传》说“郡将侯潜,值得酒熟,取头上葛巾漉酒,毕,还复著之。”从此有了“葛巾漉酒”的典故,历代诗人多有歌咏。如李白《戏赠郑溧阳》诗:“陶令日日醉,不知五柳春。素琴本无弦,漉酒用葛巾。”漉有过漉(过滤)之义,从而又获得干涸之义,《礼记·月令第六》:“仲春之月??是月也,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毋漉陂池,指不要把陂池所蓄的水都漉干涸了,这里的漉和竭同义。

从皮囊里挤出的液体,是一滴一滴流出来的,联系到用文字记录口语,也是一个一个字(音)记录下来的,于是有了“箓”或“籙”字,“籙”字去掉竹头,便是“録”(简化字作“录”)。古代称登记财产、财物、古籍书目等为“薄録”,现代称“记录”。从具体的过漉(滤)之录,到抽象的记录之录,是思维的一次飞跃。

录字加示旁成禄,《说文·示部》:“禄,福也。”福在甲骨文和金文里原是示旁一尊酒,向上天或祖宗祭祀,祈求赐给幸福。那么,禄之训福,是从鹿得义,古代以鹿为吉祥物,上已详述,禄自然获得福的义。福来自上天和祖先的赐予,福的抽象成分居多,禄则是从鹿得义,向具体的方向发展,如古代各级官吏的工资,是发实物的粮食,称俸禄或禄米,赐给官吏的农田,称禄田。地位越高,俸禄和禄田也越多。人生在世,有福有禄,最好还要长寿,才能享受福禄之利。福禄寿三者齐全的人很难得,具备这三者的人,被视为神赐,于是有了福、禄、寿三神的创造。三神从何而来?就到天上去找,按照古人“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推理,三神必有对应的三星,天上的参星称三星,人间的三神也可以对应称三星,于是雕塑和绘画中出现了福、禄、寿三星的神物造像。福、禄、寿三者具备的家庭,被誉为“三星户”,指福禄寿三星拱照之家。直到今天,福禄寿三星的雕塑和画像还到处可见,因为家家都希望三星拱照。它们的流传至今,说明不管你知不知道,不管你承不承认,从“逐鹿中原”到“三星高照”,谁也不能抹去那隐含着人和麋打交道的中华文化历史的缩影之一斑。

四、结束语

从20世纪下半页起,人类进入一个环保意识复苏的时期,人类过多的向自然索取,浪费、滥用并破坏地球资源,理所当然地遭到自然界各种各样的警告、报复和惩罚。保护和恢复被人类肆意捕杀的稀有物种,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共同目标和自觉行动。回顾我们与麋鹿的这段历时万年的历史,实在没有什么值得令人自豪之处。反之,正是人们应该深刻反省的时候。麋鹿并不是吃人的猛兽,他没有威胁人类的生存,却是低湿沼泽地生态环境资源的守护神。麋鹿的性情温和善良,只因它的皮肉角的利用价值极高,而不断遭到人们的捕杀。鹿口的不断减少和沼泽地的缩小成正比。尽管麋鹿在环保意识的觉醒下获得抢救复生,但毋庸讳言,另一方面,我们还在以发展需要为借口,大造各种美其名的娱乐城、高尔夫球场、大学城??使耕地和湿地进一步受到侵蚀减少。我们应该彻底反省,体会老祖宗的教导:“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为天下王。”不是说自然界的动植物资源只许消极保护,不许任何动用,而是指应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甚多,皆有均(平衡)焉,而未尝变也,是谓则。”正是这种平衡的法则,现在不断被肆无忌惮地破坏。但这不是不可恢复的,古人教导“数罟(细密的网)不入洿池,鱼鄨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严格执行这种用养结合的原则,也就是现今所谓可持续发展,才是出路。回顾我们与麋鹿的历史,几乎把它逼迫到灭绝的边缘,又终于挽救回来,是很值得吸取的经验和教训。现在我们已经建立起三个国家级的保护区,恢复了这一濒临灭绝的原产中国、世界独一无二的麋种,终于把麋鹿种群的数量恢复到千头以上,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还需要建立更多的放养保护区,保护日益稀少的湿地资源,让我们与可爱的麋鹿永远共同生活在神州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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