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绍银(成都市燃料总公司)
[摘要]确立企业党员“主人地位”,就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与现实意义,并且对当前企业“主人地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清醒的认识,进而加强对企业党员“主人地位”的探索与研究,积极推进企业党员“主人地位”的建设工作。
[关键词]党员“主人地位”重要性 问题 探索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确立企业党员“主人地位”,是企业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证明论断的具体演绎与延伸。在新的形势下,反映党员主体地位,并以党员“主人地位”的具体确立,进而充分发挥企业党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企业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在企业党组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及管理中,怎样搞好党员“主人地位”的分析,重视其地位的确立与建设,已是企业党建的重要的建设项目。事实证明,企业党员群众一旦真正确立了自己的“主人地位”,党组与广大党员就会上下一致,和谐包容,党建便动力十足,有了强大的发展后劲,党建前景将更为广阔。
一、确立企业“党员主人”的重要性
企业的党员群众是企业党建最宝贵的生产力,是党建的第一要素,也是最有活力、创造力的能动力量。他们激情与动力的焕发与否,关系着企业党建的发展进程,会深刻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与稳定。确立企业党员“主人地位”,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它可以切实改变企业党建传统的“组织人”、“利用人”模式,摒弃领导者靠简单的组织权威或硬性的组织程序,利用“组织杠杆”来进行党建工作的做法,从而将企业党建工作推进到新的发展层面,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党员“主人地位”体现了企业党建新的政治内涵
企业党员“主人地位”的确立,体现了企业党建新的性质和内涵,也是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核心铺垫。强调这样的主体地位,突出以人为本,改变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状态,充分激活和发挥了广大党员积极的主观与能动作用,不仅符合党建科学发展观,把企业党建作为全部党建工作的一个“单元”,而且将党员群众的“主人地位”常态化,已成为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标准。在党建新的政治内容作用下,党员群众成为企业党组的宝贵资源,被视为党建的第一发展要素,也切实改变了靠传统的管理和严密的控制来进行这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式。作为党建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积极演化,企业党员“主人地位”的确立,会改变不少企业党组普遍存在的家长式管理、党员教育僵化呆板、党员群体作用发挥不尽人意的现状,和谐了企业党组领导者、管理者、党员群众三个层面关系。党员群众的动能反馈加剧,积极要素增加,改变了企业党建形式与内涵,党员更多作为一种宝贵资源的开发,突出了企业党组人力资源的配置与充分利用的新态势。这种积极举措,改变了党员作为单一义务主体的现状,可以有效地加大企业党建的凝聚力与创造力。
(二)确立党员“主人地位”可以增大企业党建动力
广大党员是企业党建绩效的根本源头,只有充分调其动积极性,才能保证企业党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党建新的循环。确立党员“主人地位”并将其视为企业党建工作的根本动力,无疑是党建工作的一次重大创新性发展。它如同强调企业员工是企业的主人一样,明确了广大党员在企业党组的主体地位,即权利与义务合一的新型结合,使企业党组成为意志和行动高度统一,自我约束能力极强的现代政治组织。这种以党员为依靠对象,强调党员是党组的主人的理论创新,对党员地位予以自觉而深刻的认同,对企业党建动力的创新与选择、党建发展与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从党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发展需求两个高度来看待确立企业党员的主人地位,改变并反复了企业党建的动力结构,更适应了企业的自身建设、企业效益的需求。党员群众的力量与智慧在地位保证之下,可以充分发挥现实与潜在的巨大作用,对推动企业党建工作更大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此外,在党员的价值观已发生了深刻变化,主体意识日益增强,开始关注个体价值的实现的现实情况下,广大党员也具备了参与党内民主生活的基本素养,存在参与党内民主生活的强烈诉求。这就要求通过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来发展党内民主,并将其作为党建的基本动力加以开发利用,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非常明显。
(三)确立党员“主人地位”以提高企业党建竞争力
竞争力是衡量一个组织或团体质量与动量能力的标志。在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以领导本位取代党员本位,改变党员权利处于虚置状态,以党员主体地位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动力的现实要求下,随着党的工作核心阶段性转移,党建思想、党组建设等已处于不断的变革中,不确定性和可变性因素在不断增加,增加了企业党建的难度,党建工作面临一种全新的竞争环境。保证党员“主人地位”,从尊重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入手,把发展党内民主和尊重、保障党员主体地位作为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就是一种积极的竞争。这样的竞争,必然会反映或集中在企业党组的实力、工作绩效、党建档次等方面的创新发展,体现党组的先进性、科学性、求实创新发等不同的层面上。确立党员“主人地位”,企业党组可以通过人才、理念、先进思想的不断更新来增强其竞争力;可以依靠党员作为基本力量和主体地位的优势,以党员获得的“主人地位”的骄傲与自豪,激发理想与追求,积极创新,善于超越,企业党建才有强大的竞争力和创新力。
(四)确立“党员主人”地位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和企业经营,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三大基本动力。企业文化作为最基本的核心要素和企业发展的最根本基础,与企业党建息息相关,互动性极强。企业员工主人翁地位同样也包含着党员群众的地位,它们是一脉相承的。党员在企业党组中的“主人地位”无疑是对企业员工主人翁地位的一种崭新的深化或延伸,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更为直接,其先锋模范作用更为鲜明。同样,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综合素质高低的一个衡量指标,是企业内在凝聚力、中心力表现的重要形式。党员“主人地位”的强力作用可以凭借党员群众的积极作用促进这种文化的底蕴增量,并在整个企业文化建设中发独特作用。事实上,党员“主人地位”与企业员工“主人翁”地位一经结合,党组优势便可极大发挥,丰富了企业文化的内涵;党员在员工中的先进表率作用,可以影响员工行为,加大企业文化的先进性,提升文化内容与质量;可以聚合企业党政工自身优势,使企业文化建设更能体现企业精神与风貌,构成独特的文化风韵与色彩。
(五)确立党员“主人地位”以极大调动党员积极性
企业党建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充分发挥企业党组自身优势,以党员个体优良的综合素质推动群体综合素质的整体性提高,与企业全体员工一起来全面提升企业的综合优势。党员“主人地位”一经确立,党员个人的能动发挥,从被动执行到积极参与,这样的能量释放,既是党建的一种崭新创举,又是党员个人意志、愿望与主体地位的高度体现,必然会极快地形成企业党组的组织效应,通过党员作用来影响员工,引领或带动企业员工积极进取,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地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而共同努力,尽快形成企业优化形态,把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当前企业党员“主人地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代企业党建的成功标志之一,是党员地位的真正确立,尊重党员个人,尊重党员的意志来体现党建工作又一实质,以党员个人的优秀带出优秀的党员团队,带出优秀的企业。确立“党员主人”地位建设理论新颖,课题众多,内涵丰富,因此一些企业党组仍然对党员“主人地位”及其作用认识不清,观念模糊,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党员享有的民主权益不够,从属、依附现象突出
在一些企业中,由于党建工作初期形成的惯式,党员个人的作用发挥往往受到一些压抑或漠视,他们的才干、潜能往往难有充分的发挥。这表现在:一般党员在企业党组没有真正行使自己应有的政治权利,党员活动被随意化或淡化,没有真正融入企业的党建环境。尤其是一些党员群众不清楚与自己应有的政治权益,更没有对重大事务的参与权与决定权,致使一些党员不了解党建工作的真正内涵,不了解党的相关方针政策的最新动向,仅仅是党组的“执行者”或组织意志的“体现者”;一些党员从属或依附情况突出,缺乏个人真知灼见或独立思维,观念陈旧,行为僵化。尤其一些基层党组织长期习惯于上行下效,依据模式,进行“坚决贯彻,积极执行”的一边倒,缺乏创新活力与党建的自我工作个性,导致党员群众紧跟随从,说啥干啥,从属于组织,依附于形式,不能表现个人意志,只有无条件执行,党组之间组织不见人,党员没有个性色彩,没有条件或能力去独立开展有效工作,更没有党员“主人地位”来保障其地位和作为了。
(二)基层党建的弱化制约了党员“主人地位”的确立
党员“主人地位”作为新课题和强化民主政治建设的新举措,但因一些基层组织党建工作被弱化,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党员“主人地位”实际的成效。调查表明,一些基层党组工作上按部就班,照本宣科,走过场,做摆设,形式主义与教条主义,极大地地影响了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一些党组领导者玩忽职守,腐化堕落,违法违纪,引发的突发性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一些党建工作随意性大,不按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有效工作,应付规定,敷衍塞责;一些党建原则被漠视抛弃,党群关系紧张,等等。这之中,有不少基层组织长期固化,因循守旧,习惯于固定工作模式,难以积极创新,吸收新事物和新观念,对党员“主人地位”缺乏新认识与新飞跃,这样弱化的结果,是制约党员“主人地位”难以形成的主要原因。
(三)企业党员与党组领导者关系、责任与职能不明
从确立党员主体层面看,企业党建工作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还在于企业党员与党组领导者关系、责任与职能不明。党对企业组织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关系的阐述及新的界定明显滞后,党员被动接受,只执行不过问,二者在责、权、利的划分以及权利、利益范围的确定等问题上,仍然存在相当的真空。它表现在:党员与党组领导者关系老化,领导与被领导格式固定,职务、责任、权力、利益、义务等被长期以组织的形式加以固定,与确立新型的党员“主人地位”,还有较大差距;责任界定简单,在指挥与执行,考核与总结等日常工作中,党员对领导者没有反向介入,没有在最大问问题处理上的话语权与决定权,广大党员的“主人感”或“主人”的潜质作用模糊不清,没有真正加以发挥,所谓监督保证常常停留在形式上而没有实质内容与行为;职能划分确定的“各司其职”所构成的工作常态,明显制约了党员“主人地位”的确立与实施,并且在没有组织保证或法定性的制约之下极易被架空,被扭曲,其结果是有形式而无具体内容,或有内容却无具体行为,有行为而无实际成效。广大党员没有具体当家作主的法定性保证或常态机制运作情况下,难以建立党员“主人地位”的日常运作体系或工作系统,更难以建立新型的组织职能,进行责权利的科学划分。
(四)企业党组结构性调整缺乏力度
显然,企业党员“主人地位”建设必然要涉及到企业党组的结构性调整,党员群众通过这样的调整,利用互动、交融和进行积极反馈来充分行使自己的监督、参与等权利。这种结构性调整缺乏力度与强力的新理论支撑,使现在的企业党组领导者仍然拥有绝对的指挥权和支配权,处于强势地位,拥有绝对的党性“权威”。为维护领导者权威,保证组织利益,体现领导者或组织的意志与决心,企业党员群众常常处于被动接受与被动执行之中。这种被凝固的结构,党员群众对组织实质上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权,结构性矛盾所引发的层次性问题、双向作为问题、职能内模糊问题,等等,依然还没有调整和践行的具体相关标准。由此,企业党组结构矛盾问题不解决,没有积极调整,广大党员始终处于被动地位,无条件确立自身的“地位”优势,没有相应的法定性保障,没有结构调整的力度,在企业党组中当家作主,便成了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