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妻子控:继承者刁钻小妻
难道你真的忘记我了吗?难道你真的不记得小时候的那个一起和你都被人犯子绑架的小女孩吗?我是你的熙儿啊,难道你忘记了吗?熙儿就是童熙,童熙就是熙儿啊,只是,易哥哥当年的熙儿是黑色的眼眸,那时候戴着美瞳,可是,后来,我摘掉了它,都是因为你,记得你说过那是特别我也渐渐的喜欢上自己眼睛的颜色。
易哥哥,我曾经有时候会以为自己再也遇不到你了,整整找了十年,没想到其实,你一直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能找到你,真的就是很幸运。
易哥哥,我曾经有时候会以为自己再也遇不到你了,整整找了十年,没想到其实,你一直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能找到你,真的就是很幸运。
易哥哥,你不知道我找到你得时候到底是有多么的开心,所以那时候就迫不及待的求爹地让我嫁给你,那时候的我,真的是年少无知,以为找到了你,就要兑现小时候的承诺,所以,我任性无理取闹哭闹着就要爹地帮我,让你能娶我。
其实,那时候,我真的是害怕的吧,害怕你再一次留下我一个人,我真的就是再也不想和你分开。
就是想和你拴在一起一辈子,真的好怕,你再一次的走失,离开我,留下我一个人,真的那种感觉真的不好,不是不好,应该是很不好。
易哥哥,我要跟你说一句对不起,真的对不起,都怪我不好,我没有保管好你送我的“一生”那条蓝钻项链,我也不知道它怎么就丢了,记得它一直都让我装在了身上。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不知不觉就真的不见了,我找了,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一直以来,我都好自责,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我知道那条项链对你来说,真的是意义非凡,而且应该是价值连城,天下无双的。
易哥哥,对不起,我没有好好的守住那条项链。
易哥哥,我知道,你的心里可能已经有了别人,可是,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我爱你,爱了很久了,久到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有多久,但是爱你已经到了根深蒂固的植入骨髓的地步,我没后路,更没退路。
曾经我也有尝试着让自己忘掉你,去爱上别人,可是,我尝试过,不管怎么样,我都无法去做到,后来,我才知道我爱你,就是我不爱别人的理由。
我试过让自己去将就,去习惯别人,可是,因为你,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有种感情是独一无二的,无法有一丝一毫的将就,原来,这世上有种爱情是无与伦比的,装不下一丝一毫的习惯。
易哥哥,曾经有人问我,我这一辈子最想走的路是什么,其实,他们都不知道,我这辈子,最想走的路,就是通往你心上的那条路。
易哥哥,其实,我的视野真的就是很小,小到我的世界只有你,小到对于世界而良辰,你是一个人,可对于我来说,你便是整个世界,易哥哥,你说我的世界是不是很小,只能容纳你一个人而已。
易哥哥,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很爱你,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在离你很近的地方,独自渴望地老天荒。
易哥哥,也许我对你的爱,对于你来说如尘埃般微不足道,但我却无怨无悔,如果用一个名字来形容我,那我就叫做童不悔。
易哥哥,我愿意为你蹉跎了岁月,陪你细水长流,因为我的世界只有你。因为我的中心只是你。
易哥哥,我爱你,你会爱我吗?】
童熙看着信纸上那一行一行带着的字,她垂着眸,突然,眼泪滴答滴答的掉到了信纸上,心里像是有千百种情绪混杂着,让她说不出来,究竟是怎样的感觉。
童熙看着信纸上那一行一行带着的字,她垂着眸,突然,眼泪滴答滴答的掉到了信纸上,心里像是有千百种情绪混杂着,让她说不出来,究竟是怎样的感觉。
过了似乎良久,童熙才伸出手,擦了擦自己的眼泪,然后,将她写得这份情书好好的折上,童熙不会折什么心形,就简简单单的对折了一下,然后,又对折了一下,就将这封情书,放在了自己的手包里。
然后,从椅子上站起身来,踩着细长跟的高跟鞋就款款的从房间里走出去,就算是写情书有点卑微的事情。
童熙都做的出来了,不过,她还是要保持着她高傲的姿态,如公主般,反正童熙都想好了,她一旦征服追到了易筲,让易筲爱上她的话,她所有的卑微都要再从他身上捞回来也不迟。
毕竟,不管怎么样,在童熙的观念里,女孩子可以为了自己的爱情卑微,但是,不能一直的卑微下去的,毕竟,如果你爱的那个人真的是爱上你的话,他是不忍心舍不得,你为了他再有一丝一毫的卑微的。
童熙捏了捏自己的手包,从手包里拿出了一个大大的靓丽的墨镜,走出了别墅,就让庄园内的佣人,帮她从车库里提出来一辆车子。
童熙戴上自己白框超大的墨镜,开了一辆红色敞篷的玛莎拉蒂酷炫的跑车,就雄赳赳气昂昂的赶赴蒂氏集团去表白去了。
午后的阳光一寸一寸的投射下来,落在童熙出了庄园道路两旁的树木之中,穿过一层一层的青翠的树叶,在青石板路上留下了一块一块斑驳的树影,空气似乎也清新了很多,有影影绰绰树叶的清香在流动空气中。
童熙开着敞篷的跑车,像是在风中飞驰一般,她长长如海藻般的卷发在半空中,也跟着轻扬的飞起来。
童熙开着跑车,如同一只箭一般,好似在长长的下山的路上留下了一条红色的线一般。
童熙开着车很快就到达了蒂氏集团所在的商业区,童熙将车子停到了大厦底层的停车场,然后,就踩着高跟鞋从停车场出来进了蒂氏集团的办公大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