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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国学与诗兴精神(2)

从我们今天来看,《诗经》中确实蕴涵着许多中华文化的原始因子。中华民族很早就在长江、黄河流域一带从事渔猎与采集活动,经过长期而缓慢的进化,形成了农耕与畜牧为主的生产方式,氏族社会中对周围的自然环境经过直觉的摄入与印证,构筑而成了特定的兴象结构,这就是唐代皎然《诗式》中论及“兴”时所言:“凡禽鱼草木人物名数万象之中,义类同者,尽入比兴。”也就是说,后世诗人兴象之境所摄取的,不外是禽鱼草木人物等万象之景,而诸种景象都是农业社会人们最常见的物象。在《诗经》中列入比兴物象的,保留有许多生民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经常见到的物象。反映出诗中所沉积的原始生民的宗教意识。从创作论来说,《诗经》常用的比兴,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明喻,“兴”采取的则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即在感兴中寓含着特定的意蕴。而兴与比相比,意蕴更深,回味无穷,后世人解读《诗经》时,可以从中捕捉到许多有意味的历史文化底蕴。中国文化的原始奥秘,往往深藏于此。

从字义上来看,《说文解字》中释“兴”云:“興,起也。从升从同,同力也。”基本是从金文中而来的。从《说文》所列的字形“”来看,很像是一个舞蹈中的人用双手高举着器物在狂欢。而“兴”的发动则是同力而举即集体共同舞蹈的过程,这正符合原始舞蹈是氏族集体共舞的性质。在内蒙古阴山岩画之北的乌兰察布草原的岩画中的一些图形,以及广西花山的崖画,都有一些人物双臂屈举或向上伸举的形状,其形态与《说文解字》中“兴”字的象形大致相同。这说明不论中原地区的民族还是华夏族周边地区的民族,在舞蹈表现上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这就是举臂向上,四肢伸展,酣畅淋漓,尽兴而动,是原始民族生命力最高形态的兴发。诗乐舞一体的艺术活动是最能表现这种特征的。一直到抗日战争时期产生的《黄河大合唱》中,我们看到正是光未然的诗歌与冼星海的音乐相结合,孕育出了气势磅礴的《黄河大合唱》,表现出了诗乐之兴中的民族生命精神与不屈意志,今天仍一直打动着我们。

20世纪的著名文人与学者林语堂在《中国人》一书中,通过中西文化的比较,指出中国文化之所以不同于西方的奥秘在于诗兴精神之中。他的这些论述一直未受到重视,但我认为他的观点是很能说明中西文化的相异之处的。林语堂是这么说的:

如果说宗教对人类心灵起着一种净化作用,使人对宇宙、对人生产生一种神秘感和美感,对自己的同类或其他生物表示体贴和怜悯,那么依著者之见,诗歌在中国已经代替了宗教的作用。宗教无非是一种灵感,一种活跃着的情绪。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没有发现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那些宗教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黑暗的生活之上点缀着的漂亮补钉,是与疾病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但他们在诗歌中发现了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

诗歌教会了中国人一种生活观念,通过谚语的诗卷深切地渗入社会,给予他们一种悲天悯人的意识,使他们对大自然寄予无限的深情,并用一种艺术的眼光来看待人生。诗歌通过对大自然的感情,医治了人们心灵的创痛;诗歌通过享受简朴生活的教育,为中国文明保持了圣洁的理想。它时而诉诸于浪漫主义,使人们超然于这个辛勤劳作和单调无聊的世界之上,获得一种感情的升华,时而又诉诸于人们悲伤、屈从、克制等感情,通过悲愁的艺术反照来净化人们的心灵。它教会他们静听雨打芭蕉的声音,欣赏村舍炊烟缕缕升起并与依恋于山腰的晚霞融为一体的景色。它教人们对乡间小径上的朵朵雪白的百合要亲切、要温柔,它使人们在杜鹃的啼唱中体会到思念游子之情。它教会人们用一种怜爱之心对待采茶女和采桑女,被幽禁被遗弃的恋人,那些儿子远在天涯海角服役的母亲,以及那些饱受战火创伤的黎民百姓。最重要的是,它教会了人们用泛神论的精神和自然融为一体。春则觉醒而欢悦,夏则在小憩中聆听蝉的欢鸣感受时光的有形流逝,秋则悲悼落叶,冬则“雪中寻诗”。在这个意义上,应该把诗歌称作中国人的宗教。我几乎认为,假如没有诗歌———生活习惯的诗和可见于文字的诗———中国人就无法幸存至今。①

这是一段优美和抒情的文字,它形象地说明了中国人的诗歌是如何通过“兴”的作用来抚慰人们的心灵,使人们在艰苦的生存环境中维持心灵平衡,并使灵魂得到安顿的。林语堂强调,中国人用诗兴感受体验生活,用融会着理性的情感去发现宇宙真谛,构筑成自己的精神家园,使民族生生不息,文化得以亘古绵延。在诗兴中,还蕴涵着极为深隐的时代精神与士人心态,许多士大夫的心曲在他们的政论之中是看不到的,而在他们吟咏情性的诗词之作中往往得到表现,汉魏六朝与唐宋的许多大文人莫不如此。

①林语堂:《中国人》,郝志东、沈益洪译,211~212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在中国历代诗歌中,深藏着不易为正统史书所关注的蕴涵,保留了更多的原初情绪。汉代诗学纲领《毛诗序》中提出:“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这就是说,《诗经》中反映时代的变化、人民的疾苦,可以视为诗史,而诗人应当主动承担起“国史”的职责。唐代大诗人杜甫与白居易都是主动追求这种诗学精神的,在中国诗史上形成了讽谏派诗歌。在现代国学大家中,以诗证史作得最好的是陈寅恪先生的《元白诗笺证稿》,这本书依据白居易、元稹《长恨歌》等作品来考证中唐史实变迁,研究当时的社会政治与社会史的丰富内容,是一部经典之作。陈寅恪先生在清华国学研究院兼任中文与历史两系的教授,也是因为他善于打通文史的深厚学术造诣。这与目前国内大学文科教授是大为不同的。

正因为如此,许多学者这几年兴起了从诗性或者诗兴精神方面去探索中国文化奥秘的学术思潮。学者们提出,中国文化的奥秘在于诗学之中,这可以说是融合了西方学术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所作的国学探索新路径。

三、诗兴精神与人生洗礼

中国诗兴精神表现出生命的脉动,它与时代精神息息相关,因此,自古以来的仁人志士便高度关注这种人文精神与社会发展的彼此关系,贬斥不良文艺现象,以推动文化精神的向上发展。鲁迅先生在1925年写的《论睁了眼看》中提出:“文艺是国民精神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这是互为因果的,正如麻油从芝麻中榨出,但以浸芝麻。就使它更油。”宗白华先生在1935年《建国月刊》写过一篇文章《唐人诗歌中所表现的民族精神》,其中批评了当时的靡靡之音,倡导盛唐之音,以实现“少年之中国”理想,建构中华文明。

其实,从历史来看,中国古代统治者很早就开始注重用诗来进行教化,形成了专门的诗教,另一些具有相对独立人格的诗论家则力主诗歌的抒情言志的功能,从魏晋时的嵇康到清代的袁枚都是这派诗论家的代表人物,但大多数的诗人与诗论家往往游离于二者之间,包括《文心雕龙》与《诗品》的诗学观,它们体现出古代士人“穷则者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人格追求。

诗兴精神体现出一个时代向上的时代精神,而当一个时代面临着风衰俗怨、人民痛苦之时,便有许多仁人志士出来重振诗兴精神,以改变风气。比如南宋的严羽《沧浪诗话》通过对盛唐之音的呼唤来振奋民族精神,感动人们的情绪。严羽之后,通过呼唤盛唐之音来振奋精神,重建文化便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后期士人的共同心声。明清之际的思想家与诗论家王夫之写过著名的《姜斋诗话》,他力图在风雨飘摇的时代中,重建诗教精神,将诗兴视为圣人救世的要径。他在《俟解》这篇文章中说过一段名言:

能兴即谓之豪杰。兴者,性之生乎气者也。拖沓委顺,当世之然而然,不然而不然,终日劳而不能度越于禄位田宅妻子之中,数米计薪,日以挫其志气,仰视天而不知其高,俯视地而不知其厚,虽觉如梦,虽视如盲,虽勤动其体而心不灵,惟不兴故也。圣人以诗教荡涤其心,震其暮气,纳之于豪杰而后期之以圣贤:此救人道于乱世之大权也。

王夫之认为诗兴是生命力的激活,圣人以此激活人的生气,振奋人的精神,而没有诗兴的人生虽生如死,虽觉如梦,诗兴人生是反抗平庸的要径,是建设理想人格的途径。他的话对于当代人生大有启发意义。

正因为“兴”是中国传统文化有价值的遗产,现代一些著名美学人物便十分关注这一范畴。比如梁启超十分注意从传统人物中找寻现代人生价值,他对于中国古代文学中最有影响的两位人物屈原与杜甫的态度便是如此。1922年11月3日,梁启超发表了两次讲演。在《屈原研究》的讲演中,他将屈原的作品与歌德相比较,赞叹:“这类作品,读起来,能令自然之美,和我们心灵相触逗,如此,才算是有生命的文学。”这样的见解,不能不说是建构在他对于中国文学精神的深刻了解之上的。在《情圣杜甫》的演讲中,梁任公感叹:“但我希望这位情圣的精神,和我们的语言文字同其寿命;尤盼望这种精神有一部分注入现代青年文学家的脑里头。”梁任公的这种思想,可以说令现代人振聋发聩。鲁迅先生在辛亥革命前写下了著名的《摩罗诗力说》,呼唤西方的浪漫主义诗人的出现,表现出激进的文化主张。宗白华先生则强调诗兴对于生命意志的激活,他在20世纪40年代写就的《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中,将魏晋之兴与歌德精神相融合。朱光潜先生则在他的美学著作《文艺心理学》中十分看重“兴”之中蕴涵的审美人生意味。他们通过对传统诗兴精神的重释,融会中西,对于中国文化精神的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今天,人们日益为社会的紧张节奏所支配,为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所困惑,而艺术也染上了越来越多的商业色彩,人的艺术生命创造力几乎被平庸与无奈所窒息,大量的低级趣味的文艺现象毒害着我们的生存环境与心灵世界,毁灭着年轻一代,因此,重温国学与诗兴精神的关系,将有助于我们的人生洗礼,建设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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