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仲齐思虑片刻,想想也是,无声无息把人家女儿拐跑了,换做是他也不愿,“把手机拿过来,我打电话跟他讲。”
汤莓留下来套床单,他走出阳台去打电话,十分钟之后他就回来了,很平静地把手机还给她。她讶异地问:“搞定了?”
“嗯。”
老爹什么时候改吃素了?
“我告诉他,这个月我会把房地产业绩提高百分之三,他就答应了。”
作孽啊,爹,你这是在卖女儿吗!
看她不情不愿的样子,余仲齐笑着说:“你以为这么简单?说了十分钟,他就骂了我九分半钟,看那架势差点没拿菜刀砍过来了。”
诶,她爹这样浮躁,单霞这样淡定,明天见面会是什么场景?真是期待。
是夜,汤莓抱着刚从柜子里拿出的棉被,在单人床上辗转反侧,头一回以儿媳妇的身份见长辈,难免忐忑,好在没有传说中的恶婆婆。
“叩叩!”就在这时候,有人敲门了。
她一挑眉,看了看钟,都两点多了,余仲齐还没睡?一打开门,果然是余仲齐,手里拿着电热毯:“怕你冷,就把这个找出来了。”
“不冷,浑身热着呢。”
他挑眉,戏谑地瞅她一眼:“热?怎么会热?我好像还没亲你吧?”
“流氓余!你别以为你吃到我了就可以为所欲为!”汤莓来劲了,叉着腰成葫芦状,活生生一个美少女战士似的。
他不为所动,插好电源,皮笑肉不笑道:“傻丫头,不然你以为呢?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嗷嗷嗷,有没有人快来救我!”
“叫破喉咙也没有人会来救你的。”
“破喉咙,破喉咙!”汤莓扯开嗓子喊了几声,然后四处张望,“没有人怎么没来救我?”
两个人一唱一和,跟俩二逼青年似的,然而却忘了这里不是城里的公寓,每间房的距离隔得远远的,这儿隔音设备可不好,等他们两个抱作一团时,冷不丁门口传来幽幽的一声:“别闹腾了,明天还得早起呢。”
她悚然一惊,往门口一看,就发现未来婆婆身着睡衣,披着如水的长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俩,汤莓瞬间觉得自己像是被抓了个正着的小偷,尴尬地跳到一边。
“我给她送电热毯来了,吵到您了?继续睡吧。”
“人家一小姑娘,平时还得上班的,你该不会每晚都折腾她吧?太不应该了。”单霞很不满地看着儿子,末了又看看汤莓,“莓莓,以后他要是强迫你,你就告诉我。”
太彪悍了……
“一定一定,伯母您快睡吧。”
送走了单霞,他们就不敢再大声喧哗了,可是汤莓也舍不得放他走,毕竟这是个陌生的环境,余仲齐的存在会让她更有安全感。他只好留下,让她躺好,她拉着他的手臂撒娇:“阿齐,我要听你讲故事。”
怎么也跟着他母亲喊他阿齐了?他拧拧她的鼻子:“不叫我余仲齐了?”
“不如,叫你奶包齐?”汤莓就等着他问这句,话一出口,余仲齐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堪比锅底。她恶作剧得逞,笑得喘不过气。
这还是刚才单霞拉着她偷偷说的,说余仲齐小时候特别爱哭,哭起来一张脸皱得跟包子似的,说话跟小女孩一样奶声奶气,长得也俊,小孩子可爱起来分不清男女,那贵族小区里有一大堆富二代天天拿着家里的进口巧克力,在楼下等他,说要以后娶他当媳妇,这样也就算了,一个小男孩不知是吃了什么熊胆,某天玩耍时居然袭余仲齐的胸,被当场的大人看到,把这事儿告诉给单霞,单霞便给他取了“奶包”这个小名。
可惜他越长越大,性格也古怪起来,上小学时,已经冷峻得不似同龄小孩,谁还敢叫他奶包?好在比他小几岁的余琦琦天真烂漫,取代了他小时候在小区里的炙手可热的地位。
这么多年过去了,再听到这个耻辱的名字,余仲齐哪里会有好脸色看?盯着汤莓的眼光好像要把她拆了吞腹一样。
“好啦好啦,奶包……呃不,还是余仲齐好听,好吧?”她不敢再逗他,亲了亲他的脸,响亮的一声“啵”,“晚安,回去吧。”
“嗯?调戏完我就让我回去?”
“那不然还要怎样?让我对你负责?”
余仲齐摇头:“这倒不必。我对你负责就好了。”说完,就强势地吻下来,堵住那张让他又爱又恨的小嘴,惩罚地咬了咬她,她吃痛惊呼,他便顺势入关,她唔唔地说不出话。
好半晌,两人才喘着粗气分开。
“行了,回去之后再喂饱你,现在不适合。”指不定单霞在隔壁房怎么的看好戏呢。
余仲齐也知道,抵着她的额头重重喘气,抑制住自己的想法,听见她的话,更是心潮澎湃,漂亮的星眸写满了愉悦:“这可是你说的。”
“好了,回去吧。不然都快天光了!”
余仲齐给她掖好了被角就回房里去,一出门就看见单霞坐在客厅里,也不开灯,他吓了一跳,问:“妈,怎么不睡?”
她抬头看他,神色是罕见的严肃,“阿齐,爱她就一定不要让她流泪。”
他一怔。
当初的高考,一生最重要的转折点,单霞也不过是对他说了一声尽力,就随他去,又或者是,父亲自杀那一年,她也只是对他和琦琦说,没事,还有我,印象中几乎没有见过她这样紧绷的样子。
因为,她也是个女人,又经历过最至亲的人的背叛,所以知道那样的痛苦是多么难以承受。
所以,她又怎忍心现在这样一个有着最灿烂笑容的女孩,因为自己的儿子而失去天真烂漫?
余仲齐忽然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点头,握住母亲的手:“妈,我不是爸爸。”
所以,我一定会让她幸福!
单霞神色一动,被温暖月色所染的眸子,分不清是忧伤或是欣慰,点点头:“去睡吧。”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时,秋风县就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刚起床准备开店的陈伯,一出来就遇到一个高大的男人,穿着黑色的大衣,五官精致得不像话,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朝气蓬勃,看上去很精神,眉眼中自有一种傻缺而强大的凌厉,一见到他,就客气地走上前来问:“请问余仲齐那混蛋住哪里?”
“你是谁?”陈伯立刻警惕地看他一眼,开玩笑,他们县阿齐出了名的优秀俊朗,怎么给这个男人说成混蛋了?
男人身后的宝马车门打开,里面走出一个穿西装的男人,约莫五十几岁,隐约看出年轻时的帅气,他走上前来,接话:“你好,我是余仲齐那混蛋的岳丈,请问他住在哪里?”
这情况……陈伯想起昨天跟着一起回来的小姑娘,了然于胸,囧着脸给他们指路。
那个年轻而帅气的男人很是不服气,连连跺脚:“汤叔叔,你说什么呢!未来岳丈?你这就把莓莓给卖了!”
被唤作汤叔叔的男人轻瞥他一眼,云淡风轻道:“你有本事就拆散他们,还有,你今天是来蹭饭的,其他的不许多说。博程,你总不希望莓莓伤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