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是中国著名的爱国华侨,1874年生于福建省厦门同安县集美社(今属厦门市)。他一生热爱祖国,曾为国家的独立、民主、富强、进步而不断斗争。辛亥革命时,他加入了同盟会,募款支持孙中山的革命斗争;抗日战争中,他先后建立了“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和“新加坡华侨抗敌后援总会”,发动华侨参加抗日斗争;解放战争中,他领导“星州各界促进祖国和平民主联合会”,积极支持祖国的民主运动。新中国成立后,他曾任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华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并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届常委,全国政协第二、三届副主席。陈嘉庚生于商人家庭,他17岁时跟随其父陈如松远渡重洋到新加坡经商。由于他经营有方,在华侨中比较早地兴办起橡胶种植业和工业,并大规模地经营房地产业和航运业,成为世界闻名的百万富翁:拥有橡胶园和黄梨(菠萝)园一万五千英亩,各类工厂三十余所,国内外分店百余家,其资产遍及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爪哇、印度等地。
陈嘉庚虽然富有,但他始终以奢侈浪费为耻,以艰苦朴素为荣,不仅自己生活俭朴、自奉甚微,而且严格要求子女。每个孩子读书期间,只能得到父亲提供的起码生活费——每月八块银元,如不知节省,随意超支,就要遭到严厉批评。
陈嘉庚的儿子阿国在中学读书时,年纪小,花钱无计划,有一个月从父亲的集通银行多支了十块银元。这件事,刚好被回厦门清理账目的陈嘉庚发现了,他立刻派人把阿国找来,进行了一次严肃的教育。他开门见山地问阿国:“你嫌我每月给你八块银元作生活费太少吗?”阿国点点头,以为爸爸要征求他的意见,为他增加一些生活费。谁知这时陈嘉庚十分气愤地说:“你一个中学生,每月八块银元还不够花,可是集美师范许多穷学生,一个月才拿四块银元的助学金,还要节省一半寄回家,你真会花钱呀!”
儿子阿国不解地说:“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您有几百万元的家财呀!”陈嘉庚火了,举起拐杖指着儿子说:“不错!我有几百万元家财,完全可以盖豪华的别墅,可以养得起大批奴婢。可是,我要把它用于社会,决不让子孙挥霍!”他命令儿子每月扣回两块银元,五个月内必须把多支的十块银元扣清。
陈嘉庚先生始终坚持不让孩子随意使用他的钱财,一旦发现哪个儿女向他公司借钱不还,他都要训斥一顿后,令其按期如数奉还。他还坚持只要儿女长大就业后,就不再资助他们钱财,让孩子自己去体会生活的艰辛,靠自己的力量去创造生活。
陈嘉庚对自己、对子女如此“吝啬”,对祖国却十分慷慨。他曾说,旧中国“门户洞开,强邻环伺,存亡绝续,迫于眉睫,吾人若袖手旁观,放弃责任,后患何堪设想”,“余久客南洋,心怀祖国,希图报效,已非一日”。从1913年起,他在集美、厦门、闽南、新加坡,先后创办和赞助了许多学校。
在集美,他创办的初级学校有:男女小学和幼儿园;中等学校有师范、中学、水产、航海、商业和农林学校;高等学校有国学专门和水产商船专科学校;另外还有图书馆、科学馆、体育馆、医院、农林试验场和教育推广部等。
在厦门,他于1921年创办了厦门大学;在闽南,他通过集美学校的教育推广部倡办和补助了两所中学和七十多所小学。
为振兴中华的事业,陈嘉庚是何其慷慨。他一生捐献的教育经费,相当于他企业全盛时期的全部不动产,折合人民币一亿五千多万元!正如他所说的:“金钱如肥料,散布才有用。”解放后,国家给他月薪三百元,他除了每月十五元伙食费外,全部存入集美高校会计处,作为公用。他自己依然节俭如初,不嗜烟酒,衣服、鞋袜、蚊帐、布伞,都是补了又补。他不求个人的声誉,反对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任何建筑物,他求的只是中华的崛起、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