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堂公开课上,德赛还讲了一个小笑话:
一天,一个男孩告诉他的朋友说:“昨天傍晚,我看见了一个女孩,然后我马上就爱上人家了。”
男孩的朋友听了之后很兴奋:“那么你和她搭讪了吗?她现在在哪里?”
男孩摇了摇头,失落地回答说:“哦,我又看了她第二眼。”
通过这个故事,德赛向在座的人解释道:“通常而言,异性之间的互相吸引都是在极短时间内作出的反应,如果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双方不能擦出火花,那么这两人也就等于是将对方排除在情侣之外了。”
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德赛还举出了自己半年前做过的一个实验。当时有300人参加了德赛组织的相亲大会,德赛将他们分成30组,每组10人,然后各组之间轮流碰面,进行所谓的“快速相亲”。这场声势浩大的相亲大会很快就落下了帷幕,德赛也完成了数据的搜集、处理。
在这次“相亲大会”上,几乎所有找到心仪对象的人都是在30秒之内作出将会影响自己一生的决定的。参与者赫伯·杜拉克说:“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按捺不住了,有种想要马上跳起来的感觉。”而他的心上人詹尼·香波特则说:“看到他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脸突然变热了,还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通过这次实验,德赛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一见钟情只需要3秒钟的时间,好感都是在非常短的时间里产生的。在蛰伏的火苗被点燃之后,人们开始了20秒左右的思考、评估,最终确立双方之间的恋人关系。
另外,德赛还发现,女士一见钟情所用的时间相对而言要更短一些——她们在分辨情愫、判定恋爱关系的时候,往往花费不了30秒。而且,通过对参与者容貌的判定,德赛还驳倒了另外一个观点,那就是“男性视觉论”。按照固有的观点,男子在挑选对象的时候对于女方的容貌非常重视,而德赛的实验却表明,恰恰是女方比较“好色”一些——她们对一些身材高大、英俊挺拔的男人非常着迷。
当然,每个人对一见钟情的陷入程度也是各不相同的。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丹尼尔·吉尔伯特曾经设计过这样一个心理测试来评估人们对于一见钟情的“迷恋程度”。
在单身情况下,如果你突然收到一封莫名其妙的电子邮件,没有署名,也没有收件人。单纯从内容来看,这是一封电子情书,其中文辞优美感人,让你十分心动。面对这种情况,你会选择怎么做呢?
A.将邮件细心地保留起来,但是不给对方回复,默默地等待下一封邮件。
B.按照发件人的地址给对方回复过去,并对这件事询问一二。
C.回复一封同样声情并茂的邮件,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
D.认为是别人发错了,置之不理。
吉尔伯特教授为这四种人排了一个顺序,标准就是这个人发生一见钟情的可能性大小。按照由强到弱的顺序,以上四类人分别是C.B.A.D.
选择A.人在内心深处对一见钟情是不怎么感冒的,他们的爱情观有一点悲观,并且由于害怕被拒绝,所以在很多时候处于一种苦守状态。对于这一次有可能发展成为爱情的机遇,他们抱着“得到固然很好,但失去了也无所谓”的态度。如果按照百分计,这类人对于一见钟情的迷恋程度只有40分。
选择B.人对于一见钟情持一种肯定态度,有积极主动的自我行动。
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循序渐进的方法求得真爱,但是为了避免自己受到伤害,选择了一种比较稳妥的方式。他们对于一见钟情的痴迷度是70分。
选择C.人对于一见钟情的痴迷程度是非常强烈的,他们在感情的路上走得非常大胆、坚决。这种咄咄逼人的态度展示了自己对于爱情的强烈渴求,收到回复的人也很容易被这种强势的态度所折服。单单凭借一封不明就里的陌生来信就大张旗鼓、折腾不休,可以看出这类人对于一见钟情的痴迷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所以吉尔伯特教授给这类人的最终评分是95分。
选择D.人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烈,他们对于陌生的事物是很难接受的。很显然,这种稍显自闭的做法也使得他们在一见钟情上面,无论是可能性还是痴迷程度,都不会很高,因而哈佛学者对这类人打出的分数是10分。
当然,吉尔伯特也声明了这样一个观点,那就是一见钟情本身没有任何感情色彩,我们不应当将它和个人的情商或者是热心程度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上面这个测试,只是检测参与者本身对一见钟情的认可度以及他发生一见钟情的概率,我们并不能因为这个人最后的得分高就追捧他,得分低就排斥他。
因此,通过德赛的实验我们可看到,实际上只要条件达到了,每个人都会荷尔蒙纷飞,恋上其他人的。通常而言,人们一见钟情所需的时间只有3秒钟,而到最后下定决心认定自己的恋爱对象,也往往都在30秒之内。随后,吉尔伯特教授又从另外一个角度证实了每一个人都有一见钟情的潜质,只不过因时间、地点、个人性格的不同,这种对人影响深远的心理变化,也会围绕轴心线上下波动罢了。
4. “Kiss心理学”——亲我的时候闭上你的眼
在一次公众调查问卷上,哈佛商学院的学生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和恋人接吻的时候,你属于以下哪一种?
A.闭上双眼的。
B.睁开双眼的。
C.抓紧对方的。
D.慢慢加强的。
E.在公众场合的。
F.闭着嘴接吻的。
G.拼命狂吻的。
通过这些不同的接吻方式,我们便可以触及一个人的内心世界。这份问卷实际上是哈佛大学心理学专家、情商之父丹尼尔·戈尔曼布置给学生的一道课外习题。而他最后也给出了自己的“一家之言”——以上7种接吻方式,具体可以透露出如下信息:
选择A人是非常浪漫的,他们在和恋人亲吻的时候会沉浸到无尽的美妙幻想当中去。无须怀疑,他们不是在面貌上厌弃自己的恋人,而是他们真的很浪漫,对对方真的着迷了。
选择B人对外界反映出了这样一个信号:我对眼前的感情并不满足,并且时刻都在考虑取舍的问题。在戈尔曼看来,这类人总是处于一种思考、分辨的状态,眼前的伴侣对他们犹如鸡肋,一旦发现了更好的目标,他们便很有可能抽身离去。当然,亲吻时睁着眼,同样也会让自己的同伴很不适应,这也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选择C人在戈尔曼看来往往缺乏安全感,这一点不论是从情感还是社会角度来说都是成立的。如果某位男士发现自己的女伴在接吻时紧紧抓住自己不放,那就需要从这两个角度反思了:是不是我表现出了不爱她的信号?我是否应该加强体质锻炼,给她一个更有力的臂弯?
选择D人在情感方面非常细腻,他们在为人处世方面也显得非常小心谨慎。可以肯定的是,这类人对于自己的恋人是非常在意的,他们理性地控制、收敛自己的狂热,但是汹涌的爱恋最终是挡不住的,他们马上就陷入了对另一半的疯狂迷恋中。所以说,如果你的恋人有这样的表现,那么他对你的爱情还是相当可靠的。
选择E的人在人格方面呈现出非常强烈的虚荣感和自卑心理。在戈尔曼看来,在公众场合互相亲吻,实际上是一种向他人炫耀自己魅力的表现。在和恋人拥抱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幻想着自己被羡慕、被嫉妒。这种过分压抑带来的高调展示,实际上对于爱情的持久性没有多大帮助,因为相爱的人看上去更像是两个演员,他们只是来秀自己的魅力的。可以这样说,如果你的同伴总是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那么你就应该做出这样的防范:“不要让自己成为他人展示虚荣的道具”。
选择F的人实际上代表着一种不信任。这通常发生在相处时间不是很长的恋人之间,它的含义就在于,紧闭双唇的一方不能将另一半完全接受。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就可以冷静下来反思,他为什么不能接受我?当然,这样的举动也是和个人心情紧密相连的,或许那天人家正好心情不佳,情绪上稍稍有些抵触也是正常的。
最后一种,即选择G的人大多是男士,这类人表面上看起来攻击性非常强烈,个人占有欲也不可小视,但实际上他们的内心却是最为脆弱的。戈尔曼解释说:“他们和喜欢在公众场合下亲密的恋人一样,都有着极强的自卑感,同时也受到了‘男性理应粗暴主动’的影响,他们做出这种举动往往是要向自己的配偶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而这也就能够解释,很多女性朋友很难理解为什么自己温文尔雅的男友在亲吻自己的时候显得野蛮狂热,和平时大为不同了。
关于亲吻的方式,戈尔曼还列举了不少,但是毫无疑问,在他看来,最好的亲吻方式应当是闭上双眼的,这样不光可以让我们自己更舒适,同时也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且,总是睁开眼盯着对方也不是一个绅士应有的作风。
为了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人类的亲吻,哈佛社会科学院的学者们还专门查阅了资料,并且指出,早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古印度人就已经开始了鼻吻之礼。人们在最早的鼻吻时还是会睁大自己的双眼盯着对方,但是后来大家不由自主地就选择了令自己更为舒适的做法:在两人即将碰到一起的时候,合上双眼。
但是,为什么说在和别人亲密接触的时候,闭上双眼才是最好的呢?戈尔曼从心理学角度解释了这个问题:因为在与人亲密接触的时候,我们会将自己的眼睛移到对方非常贴近的地方去,这个时候人的眼睛很容易感到酸胀,再加上扑通乱跳的心脏,人很容易就产生了厌倦、抵触心理。友人之间的肢体接触本来是增进感情的,但是现在却带给了大家不良的心理反应,所以闭上双眼势在必行。
另外一点,在过分靠近他人的时候,如果睁大双眼,我们很可能会看见对方脸上不适应的表情,这一点也是非常令人扫兴的,而如果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这对于恋人关系的维系也是一种伤害。
最后,哈佛学者总结说:接吻时闭上眼,这实际上是一个心照不宣的事实。在整个调查当中,90%的女性都会自然而然地闭上自己的眼睛,她们或许也会偶尔睁开眼睛看一看,但是随后又会重新闭上双眼,而男性闭上双眼的比例仅有七成。
同时戈尔曼还指出,那些亲吻恋人时闭上双眼的人,在爱情的投入方面是要超出睁开眼睛的人的。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大多数男士在恋爱过程中往往显得对对方缺乏关爱,而女性朋友总是对自己的另一半关怀备至了。
由此可见,那些在亲吻时闭上自己眼睛的人,是比较可靠的一类人,他们对于恋人的忠诚度和关怀度都是超出其他人的。因为在很多时候,半途中睁开双眼的人往往在内心当中流露出了对对方的疑虑,即便是激情的火焰已经点燃,他们也一样会从中跳出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爱情。因此,当你和心上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定要管好自己的眼皮,如果发觉自己有睁开眼扫视一番的冲动,那么你就需要重新评估自己是不是一个合格的恋人了。
5. 为什么说俄狄浦斯不是一个好男人?
自从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恋母情结”问世之后,俄狄浦斯就成了哈佛学者争相研究的对象。在最初的时候,弗洛伊德的理论也是存在着部分缺陷的,比如恋母情结的诱因、形成过程等,他都没有给出足够的证据,倒是前赴后继的哈佛教授将这一观点“发扬光大”,并且在对其进行总结的时候,还给出这样一个结论:过分的恋母情结,对于家庭和睦是存在严重干扰的。为了论证这一观点,哈佛心理学专家马克·豪兹尔还举出了连环杀手埃蒙德·其普的例子。
单纯从体格上来看,其普是一个体格健壮的家伙——身高206厘米,近150公斤的体重。当这样一个大个子突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内时,恐怕很少会有人将他看作是一个患有严重恋母情结的人。
其普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中,在他尚未出世之前,他的父亲就不知所终了。可以说,在漫长的童年时光里,其普从来都没有感受到一丁点的父爱。
除了其普和他的妈妈之外,这个家庭的成员还包括年迈的祖父祖母,以及两个少不更事的小女孩,她们是其普的姐姐。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其普渐渐离不开自己的母亲了,这也是导致他最终患上畸形恋母情结的根源。
在缺少父爱的情况下,其普越发依赖自己的母亲了,但是这样的情况到了他15岁的时候终止了:柔弱的母亲和两个姐姐对处于青春期的其普产生了疑虑,她们开始害怕起这个猛长出了一大截的男丁来。由于家境贫困,母亲不得不将其普赶到地下室去睡觉。但这样的做法却激怒了原本就狭隘偏执的其普,在他看来,是自己那两个姐姐将母亲从自己身边夺走了,每个夜晚醒来的时候,他不能像以往那样看见自己的母亲,这使得其普怒火中烧。很多时候,其普都会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操起一把斧头来到母亲熟睡的床边,在大脑中幻想各种杀死对方的场景。因为在他看来,只有杀死母亲,别人才无法与他一起分享母爱。
在一次玩弄火枪的时候,其普失手打死了自己的祖父,而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其普又顺带着将自己的祖母也杀害了。不幸的是,这个恶魔犯案的时候还未满18周岁,法官对他进行了宽大处理,并没有给他判很重的刑罚,只是将他关进了少年感化院。过了四年,其普被保释了出来,出狱之后的其普也到了适婚年龄,于是在亲人的介绍之下他结了婚。但是这个婚姻是非常不和谐的——其普总是殴打自己的妻子,而且这种情况在母亲在场的时候更为常见。很快,其普就离婚了,恢复了自由之身的他越发依赖母亲,然而不幸的是,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他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并且经过简单的处理之后,他还将尸体藏进了汽车后备箱中,带着“妈妈”外出兜了一阵风。到了晚上,他又将尸体放到床上,与之相依而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