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柳江人”遗址附近的柳州市白莲洞等地还出土了旧石器时代晚期的石器,有打制的砍砸器、刮削器、石核、石片和各种动物化石、烧骨、烧石以及木炭的遗迹。广西境内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遗址有桂林市甑皮岩洞穴遗址、南宁附近的河旁台地贝丘遗址等。出土石器有扁圆的石斧、石锛、石杵、石凿、石锤、石网坠等。打制石器仍继续使用,但进步到以磨制石器为主。这些遗址还出土骨针、骨鱼钩、手制绳纹夹砂粗陶器、少量划纹和印纹的泥质红陶和灰陶器等。新石器中期的文化遗址有桂南、桂西南部分洞穴遗址,出土有肩石斧、有段石锛、轮制绳纹夹砂粗陶器(圆底釜和三足罐)等。从这些远古文化遗址来看,广西境内的新旧石器时代的原始古人类,用双手制造工具,从事渔猎、采集而获得生活资料;用火把食物烧熟(发展到在陶器中煮熟)了食用;以骨针缝衣蔽体。有肩石斧、有段石锛、印纹陶器正是南方百越族先民的文化特征。在广西境内出现的大量的化石证明,新旧石器时代,广西境内的原始人群活动是很活跃的。毛南族先民当然都参与了这些活动,其生产生活方式也都差别不大。
二、先秦时代
告别了史前时期,毛南族先民和中国南方其他民族一样,进入了“百越”时期。
“百越”亦称“百粤”,是我国古代长江以南广大地区族群的泛称。主要包括“于越”(今浙江一带)、“大越”(春秋时越国故地)、句吴(今苏南一带)、“扬越”(江汉之间)、“南越”(今广东、广西一带)、“闽越”(今福建一带)、“东瓯”(今浙南瓯江流域)、“西瓯”(今广西一带)等。颜师古《汉书·南粤传注》载:“西瓯即骆越也。”由此可知,作为广西境内的原住民族的毛南族与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水族、仫佬族、黎族等一样,都是骆越中的一支。这时,毛南族先民仍然像他们的祖先一样,受限于自然环境,依旧自给自足地生活在“茅难山”中。虽然秦始皇和汉武帝两代雄主曾于公元前214年和公元前111年先后发兵岭南,并于岭南设置行政机构,把百越地区划归中国版图,但由于诸多原因,秦、汉的大军,仍然没有进入毛南族地区。这使得毛南族历史少了一次喋血之战,但同时也使得毛南族人继续在寂寞艰苦的原始社会前行,仍旧属于“化外”之民。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
历史在前进,百越民族也在不断地发展。从魏晋到唐宋时期,骆越民族已经变成历史上的“僚人”。关于“僚人”,在《后汉书》中就已经出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述夜郎王被杀后,“夷僚咸以竹王非血气所生,甚重之,求为立后”。戴裔煌教授认为“僚”就是“骆”的异音,因此,“僚”与“骆”实为一支。而毛南族地区就是在古夜郎国的范围之内。再看看宋代乐史撰的《太平寰宇记》记载:“僚在牂牁、郁林、苍梧、交趾。”这里所指的区域正好涵盖了毛南族地区。由此,我们可以确定,僚人即是毛南族的先民。于是,从典籍中我们可以知道当时毛南族先民的生活的基本情况。
《魏书·僚传》记载:“僚者,盖南蛮之别种,自汉中达于邛、笮、川洞之间,所在皆有,种类甚多,散居山谷,略无氏族之别,又无名字,所生男女,唯以长幼次弟呼之,其丈夫称‘阿暮’‘阿段’,妇人称‘阿夷’‘阿等’之类,皆语之次弟称谓也。依树集以居其上,名曰干阑。干阑大小,随其家口之数。往往推一长者为王,亦不能远相统摄,父死则子继,如中国之贵族也。僚王各有鼓角一双,使其子弟自吹击之。好相杀害,多不敢远行。能卧水底,持刀刺鱼。其口嚼食,并鼻饮食。死者竖棺而埋之。”“铸铜为器,大口宽腹,名曰‘铜爨’”。《隋书·地理志》记载:“俚僚贵铜鼓,岭南二十五郡,处处有之。”由此可知,当时的僚人用铜鼓,住干阑房(干栏房)。直到现在,环江的壮族村民仍然保留一次性浇铸铜鼓的古老技术。而干栏式住房是僚人的居住习俗,现在毛南族仍然沿袭这种居住方式。这些又为我们确定毛南族为古代僚人的后裔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唐宋时期
毛南族到了唐宋时期,在汉族的巨大影响下,社会才开始与外界接轨,原始社会逐步解体,进入封建社会。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年),李宏节南下广西始拓“生蛮”,于广西西部地区设置环州,领有正平(治所在今环江西北大环江西岸)、福零(治所在今环江西南)、龙源(治所在今环江西北水源镇境内)、饶勉、思恩(今环江县境内)、武石(治所在今环江西北部下南乡仪凤村境内)、歌良(治所在今金城江区境内)、都蒙等八县。唐武后垂拱(685~688年)中,又于环州的东北境置抚水州(今环江县北部和贵州三都、荔波一带),领抚水、古劳、多蓬、京水等四县,隶属于黔州都督府。在环州西部置羁縻智州(今河池市金城江区境至南丹一带,统称“峒地”)。这些政治措施的影响,对毛南族先民来说是十分重大的,使毛南族先民居住地区受到中央王朝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的强烈影响,当地各民族社会得到空前的发展,毛南族先民的原始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的变化。
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年),潘美下宜州,定其地,仍名思恩(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境),属环州。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年),南丹州酋帅莫洪鷰进贡,求赐牌印。诏刻印以给之。南丹州壮族莫氏土司,从宋太祖开宝年间受封,直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最后一任土司莫泌病故,改为“南丹弹压”,土司制度绵延了上千年。毛南族先民长期受壮族莫氏土司的统治,社会发展受到封建领主制的深刻影响。
毛南族先民的原始社会具体在哪个朝代解体,目前因资料不足,还不能作出肯定的说明。然而在他们分布的地区,唐朝时统称“蛮地”或“峒地”,把这里的少数民族称做“生蛮”,其社会形态可能尚处在原始的氏族、部落阶段。唐朝设置的环州、抚水州、智州即现在的环江、河池金城江区、南丹、黔南的荔波县等地,是毛南、壮、侗、水、仫佬等族先民活动的地方。在史籍中所记载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等方面的材料,还不能确定是专指哪个民族的,但其中包括有毛南族先民的活动情况是可以肯定的。
到了宋朝,废环州,其地隶属宜州,将抚水州改称安化州,智州改做河池县,并设置南丹州。咸淳元年(1265年),宜州改置庆远府。州县设置虽然有所变化,但其统治方法则沿袭唐朝旧制,“树其酋长,使自镇抚,始终蛮夷遇之”,继续对当地毛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先民实行羁縻统治。
宋朝的抚水州(安化州)境内,农业、狩猎及“互市”活动已有一定的发展。人们在田峒和溪流边种水田和捕鱼,在个别地方,如夹龙江而居者“种稻似湖湘”。在山区则“虽有畲田,如收甚少,但以药箭射生取鸟兽,尽,即徙他处”。无羊、马、桑柘,农业和狩猎是当时主要的物质生产和生活活动。那时,毛南族先民同宋朝以及汉族人民的“通贡互市”也逐步增多。咸平(998~1003年)、庆历(1041~1048年)年间,“抚水州蛮”屡向宋朝进贡器甲及方物。嘉佑(1056~1063年)之后,“月赴宜州参谒及贸巨板,每岁州四管犒,及三岁,听输所贡兵械于思立砦,以其直偿之,递官资迁补”。治平四年(1067年),广南西路安抚司言“今后宜州、安化州蛮将板木入中,依元定价支赐,不得退嫌,合支酒食盐面等,并破系省钱”。同时汉族商贩也经常把食盐贩入,换取当地少数民族的土特产品。经过“通贡互市”,宋廷回赐以袍、银、帛及其他器物,不断把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知识传播到这块“边徼”之地,增强了边远地方和中原王朝的联系,密切了毛南族同汉族之间的往来。这些措施对于当时毛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都起到积极作用。
生产的发展,交换活动的频繁,财富的逐步积聚,必然导致社会的贫富分化,权力逐步集中在部落酋长手中。史料记载,当时的抚水州,“民有区、廖、潘、吴四姓”,“其酋皆蒙姓同出”,“楼屋、战棚,即其酋所居”。部落酋长为了获得牲口和财富,在部落之间或对其他民族的住地,经常进行掠夺性的侵扰活动。他们使用的武器有环刀、标、牌和木弩等,最擅长和普遍使用的木弩以紫榆木制成,配以药箭,既可作为狩猎工具,于“山中多射鸟兽,江边或射鱼鳖”,又可作为战斗武器,以弩射,“中人大叫,信宿死”,曾使宋朝官兵闻风丧胆。这些描写表面上并没有涉及毛南族,但毛南族当时的生活习俗也应当与此相近,其中“其酋皆蒙姓同出”的叙述,就跟毛南族的传说颇为相似。毛南族至今仍把当权者称为“蒙官”,而民间故事和“肥套”中也有“蒙官”这个人物和角色。
宋朝时期,封建王朝不断加强对毛南族地区的统治、镇抚,虽然也常受到包括毛南族先民在内的少数民族的反对,甚至起义反抗,但在客观上却不断增进了毛南族人民同汉族人民的接触。往来的贡赐和互市活动日益增加,封建统治者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得到调整。宋朝咸平(998~1003年)至大中祥符(1008~1016年)年间,在对抚水州用兵之后,招抚了各部落酋长,使当地的少数民族纷纷归附、朝贡。咸平四年(1001年)正月,“蒙汉诚等二十三人来朝,进纳环刀、标枪四十六件”,宋朝“各授以官,赐锦袍、银带、匹帛器物有差”;三月,“蛮酋蒙瑛等三十六人来朝,纳兵器、毒箭,誓不犯边,并加赐赍授官”;十一月,有“蒙顶等六十五人来朝,输器甲百七十事,赐赍有差”;“蒙处玮等七十一人来朝,输器甲四百”;“蒙填等五十人来贡,输器甲百八十三事”。大中祥符初年,曹克明对抚水州用兵后,蒙承贵率众应召归附,宋朝招令赦罪,克明“厚加犒宴”,“承贵等感悦召招,乃歃描(猫)血立誓言‘如山摧,龙江(今之龙江)西流,不敢复叛’”,并纳器甲凡五千余件,愿迁到汉族地区者七百余口,如果愿意加入官军者“给以田粮”,并把抚水州改作“安化州”。
在河池州境内,农业生产比抚水州的发展稍为进步,牛耕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据《宋史·蛮夷传》记载:“雍熙四年(987年),洪曣族人知宝隆镇莫淮阆牛一头,逐水草至金城州河池县。宜州牙校周承签以其牛耕作。淮阆三遣人取牛,承签不还,凡耕十日,始释牛逐水草去。淮阆怒,领乡兵六十人劫取承签家资财,驱县民莫世家牛六头以归。”这说明当时已懂得牛耕技术。淳化年间(990~994年),莫洪曣之弟曾向宋朝“贡银碗二十,铜鼓三面,铜印一钮,旗一帖,绣珍珠红罗需一”,也反映了当时手工业的发展水平。后来,莫洪曣族人莫洪沅与其兄弟不和,投奔宜州,并自称南丹州副使时,宋朝廷诏赐“给十顷”,可见当时,包括毛南地区在内,农业生产已得到相当的发展。
五、元明清时期
毛南族先民属于伶人中的“苦荬伶”。《宋史》卷四九五记载:“(乾道)七年……卢溪诸蛮以靖康多故,县无守御,仡伶乘隙焚劫……沅陵之浦口,地平衍膏腴,多水田,顷为瑶蛮侵掠,民皆转徙而田野荒秽。会狩卒无远虑,乃以其田给靖州仡伶杨姓者,俾佃作而课其租,所获甚微……”“十一年……沅州生界仡伶副峒官自由子三人货丹砂麻阳县……”这里记载的“仡伶”,当是伶人的一支,是侗水语支诸民族中侗民的先民。明邝露《赤雅》记载:“伶人,雕题高髻,状若猩狒,散居莽中,不室而处,饥拾橡薯,射狐鼠,逢虿低蟓,甘生如芥,卉衣鸟言,重译四姓。”清代李宗坊《黔记》记载:“伶家苗,在荔波县十月晦日,祭鬼为节。男女均以蓝花帕宽蒙首,未婚者,其帕稍长。每仲冬,男女相聚歌舞。所欢者,约而奔之,及生子后,方归母家,名曰回亲,始用媒妁通聘。”这里记载的是居住在湖南西南部、贵州东南部和南部、广西北部这一地域的侗水语支各族(侗、水、毛南、仫佬等族)伶人居住区,风俗一脉相承,可见伶人是由僚人发展而来的。清《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庆远风俗考》记载:“伶僚者,壮之别种,其性情、气习、饮食、居处、服用、器械及婚、葬、燕、祭皆与壮同。编入版籍,略供赋役,亦如熟种然,但语言差异耳,今日思恩(今环江)、南丹亦有此种,谓之‘苦荬伶’。其居天河之东乡者,名曰‘僚’(当是仫佬族的先民)。”清乾隆(1736~1795年)《庆远府志》记载:“(苦荬伶)山田硗确,时时苦饥,每采药负薪,易粟而食。”这些史料中记载的“僚伶”、思恩南丹的“苦荬伶”“天河之东的僚”和“荔波亦有此种”的族群,是和壮族同属壮侗语族而分属不同语支的侗、水、仫佬、毛南诸族。其中“思恩苦荬伶”的情况与毛南族历史阶段上的苦难境遇最为相似,应当是毛南族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