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中介组织服务不完善
发达的社会化服务型中介机构是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肥沃土壤。在传统体制中,家族企业是一个在极度缺乏社会服务的环境中成长的。目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各种社会服务还不健全,对家族企业许多重要的社会服务项目仍未落实。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除了要有合格的市场主体、合理的市场规则和科学的宏观调控体系外,还要有一批功能完善、机构健全的中介服务组织。我国的社会中介组织尚处在建立和发展的起步阶段,发展很不完善,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社会中介组织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由于我国市场中介组织发展比较缓慢,从总量上看,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结构上还存在缺位现象,尤其是那些规范市场竞争、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解决市场纠纷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等)还处在发展阶段,那些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的中介组织(如专利、商标、版权、税务等)代理机构刚刚起步;那些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所需要的中介组织(如破产、投招标与清算机构等)还处于空白状态。尤其是管理体制不顺,部门封锁,业务分割,难以协调运作,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归财政部门管理,审计师事务所和注册审计师事务所隶属审计部门领导,资产评估中心隶属于国有资产管理局,律师事务所和注册律师归口司法部门,消费者协会、经济合同仲裁机关属于工商管理部门领导,土地评估事务所归国土管理部门,并形成不成文的规定。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国际惯例,而且容易导致部门之间的矛盾和不正当竞争,造成中介机构缺乏统一和规范的管理。
2.社会中介组织定位不准确,官办色彩浓厚,独立性较差
目前我国许多社会中介组织带有明显的“官办”或“半官办”色彩,与政府部门的关系过于密切,对政府的依赖性太强。许多中介组织都是由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用行政手段组建起来的,许多中介组织的管理者,如理事长、会长、秘书长等都是从政府部门官员中推荐的,甚至直接由政府官员兼任,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一些中介组织还是像政府部门那样依靠行政手段来承揽业务,不仅使社会中介组织缺乏独立性,不利于其健康发展,而且容易造成行政干预和不平等竞争,形成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违背中介组织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3.社会中介服务质量不高
目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各种社会服务还不健全,对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许多重要的社会服务项目仍未落实,如没有建立起覆盖民营企业的社会保障体系,民营企业雇员普遍丧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权利,造成许多社会问题,也影响民营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家族企业在员工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缺乏社会便利的帮助和服务。此外,社会中介组织由于其创业时间短,受资产和经营范围所限,加之缺乏规范、有效的规划和管理,规模普遍较小。许多中介组织的综合素质也不高,服务能力较低,服务资源缺乏,使其只能在市场中艰难地寻找出路。由于缺乏专业人才、知识和经验,许多社会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质量较低,远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4.社会中介组织的执业行为不规范
社会中介组织应当保持中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优质的中介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来求生存、求发展,合理、合法地扩大自己的业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内部管理混乱,为了拉到业务,牟取一己之利,丧失中介的独立地位和应有品格;还有的打着中介的牌子,以“提供中介服务,帮你推销产品”为幌子,以假合同、假协议来愚弄欺骗他人,谋取不义之财,严重损坏了中介组织的声誉,使社会对中介组织怀有戒心,抱有不信任态度,也影响了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
(六)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需要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和推动。虽然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际中,家族企业仍然面临着种种非国民待遇。主要有:
1.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
在市场准入方面,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还不能享受平等待遇。如外资企业几乎可以进入所有企业,而家族企业至今还有许多行业不能进入。例如不能进入金融保险业、电信业、铁路等,当然也很少有机会进入大型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大型集成电路、民用卫星、飞机等资本技术密集型的大型制造企业领域;家族企业不得参与使用稀缺资源的生产,不得参与可能对公共安全产生影响的活动等。此外,外资企业经营某种项目只需登记即可,而内资民营企业却需经过层层审批才能通过。目前,专门针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前置性审批超过100项。行政许可办理时间长,透明度不高,使许多新办企业望而却步,严重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税赋和法律方面的非国民待遇
在税收方面,外资企业得到许多优惠,而对家族企业则严加征管,因此我国家族中小企业的实际负担很重,大部分家族中小企业要应付三十多个部门,上缴50多种税费,其中大部分是各种项目收费。国有企业可以享受“债转股”的特殊“解困待遇”,而家族企业却不能享受。外资企业可享受许多隐性“超国民待遇”,而对家族企业则存在重管制轻引导、重税费轻服务、重惩罚轻关爱的倾向。在税赋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上,家族企业要交33%的企业所得税,而业主还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有重复征税的问题。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的所得税税率并不高,但很多地方政府服务太差,社会保险很不完善,这样税率就显得太高了。在法律方面,主要是家族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地被歧视,在法律上国企和民企使用不同的法律条文。
3.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
银行贷款难仍然是绝大部分家族企业面临的一个最头痛、最现实、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问题。目前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60%,但民营企业占有的金融资源还不到全社会金融资源的30%。家族企业短期资金不得不依靠银行贷款,而银行给家族企业的贷款方式以抵押、担保为主,信用贷款非常少,其中长期贷款占家族企业贷款极少,只能弥补流动资金缺口。但家族企业非常需要长期资金以进行技术改造和厂房设施建设。许多家族企业为了发展,往往要么动用流动资金来搞技改和基建,从而加剧了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要么采取短期贷款多次周转的办法,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七)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非公有制经济是一种市场导向型的开放经济,对市场信息反映灵敏,他们希望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希望从合法渠道得到更多、更及时、更有效的市场信息,同时又害怕政府过多干预。而当前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行政部门条块分割,自成体系,有关市场信息往往只在部门内部发布或向公有制经济发布。家族企业由于不能及时获取相关市场信息而失去了许多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行政体制中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机构重叠,政出多门,家族企业往往无所适从。一些限制家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未及时清理,某些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仍在执行,致使地方政府根据中央会议精神制定的新的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好政策难以推行。有的管理部门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下。一些主管和执法部门由于受到利益驱动,存在“以罚代管”或出现寻租关系。企业摊派较多,指令参加的展示会、交易会、无实质内容的评比会等对企业干扰太大。
四、中国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针对中国家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上述制约因素,为推进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采取以下对策:
1.要明确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企业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单纯追求规模而是必须保持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在于不仅要求企业今天的发展,还要求企业明天的发展,发展的持续性要求企业今天的发展要为明天的发展考虑。我国的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现实意义上来说,就是保证在创业之后在新的经济竞争环境下能够继续保持生机与活力,能够获得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般要求来说,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更大规模地支配资源。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物质形态上表现为能不断地扩大自身所支配的资源,还能在此基础上去占有别人的资源以促进自己的发展。这是企业获得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家族企业当前着力要解决的是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充分挖掘并拓展自身所支配的物质资源,在竞争力不断壮大的前提下,能通过资产运作、合作竞争等方式去占有并支配对自己有用的他人的物质资源。
(2)能迅速地适应外部环境。形成竞争战略的实质就是将一个企业与其环境建立联系,实际上就是强调了企业所处的环境对企业生存与发展所具有的实质性的影响。家族企业只有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才能使其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国外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一个跨国公司的平均生命周期是40~50年。而这并不是一个不变的界定,随着企业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增强,它应当生存更长的时间,甚至是永远地生存下去。”可见,家族企业面对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环境,追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就是分析与研究环境,增强自身对环境的应变能力,这样才可能保持生机和活力。
(3)能正确制定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战略。毫无疑问,战略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企业的灵魂。战略选择与战略决策制定得正确与否,直接决定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综观发达国家成功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实践,企业的领导人无不把企业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在复杂多变的竞争环境中,家族企业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去把握未来,制定并实施正确的发展战略,与此同时还要依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
(4)能够不断加强企业创新。综观20世纪世界各国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没有创新就没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就不可能提高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能力。当今世界500强的大企业,几乎都是依靠企业创新从小企业逐步成长起来的。我国家族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以及在当前竞争环境下所面临的挑战使得它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改革与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家族企业在未来能否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如何,直接取决于其自身的自我改造与自我更新的成效。
2.要认识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变迁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
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也是企业制度变迁的过程,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家族企业应当认识到企业制度创新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作用,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如果不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急于求成,企图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就一步到位,这样的企业制度变迁也是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和理想的效果的。关于是否将家族制企业全部向现代企业转变,这在学术界并没有形成共识,但就其产权制度而言,单一制产权、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产权制度向多元化产权、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产权制度变迁则是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产权制度保证。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变迁是一个不断累积的过程,在初创时期产权结构单一、经营权与所有权不分,逐渐经过增加新的股东而实现多元化产权甚至上市发展到社会化,逐渐经过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对分离,再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完全分离。可以说,制度变迁的过程就是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态过程。在这个动态过程中制度创新包含产权制度创新、组织制度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需要明确的是:产权制度创新、组织制度创新与管理制度创新之间是相互作用的,但组织制度创新与管理制度创新受到产权制度创新的制约。也就是说,整个制度创新是以产权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因为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