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层次,现实社会中还有极少数人道德沦丧,职业道德败坏,是必须清除出从业者队伍的毒瘤。在这极少数人看来,自我就是一切,金钱至上,“前途前途,有钱就图”,“理想理想,有利就想”。从本质上讲,这些人的思想道德不属于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被陈腐的思想道德完全奴役了,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必然用违纪违法手段大肆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损人利己。这些人数量虽少,但破坏性极大。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这样的从业人员既讲义、又讲利;既有开拓意识,又脚踏实地;既能大胆创新,又能规范自己;既能适应现代生活,又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就是要经过不断的教育、引导,努力造就越来越多的全面发展的劳动者,从而使我国社会的文明程度迈上更高的台阶。
(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
1.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
我们现在正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什么还要以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呢?其实,这二者之间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我们应该明确,为人民服务,既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又是我们党长期倡导的新的伦理道德关系的核心。
第一,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在职业道德领域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职业道德领域的具体体现。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既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理应成为享有财富的主人,接受优良服务。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因此,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既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又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集中地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
第二,从为人民服务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之间的相互关系看,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都是围绕为人民服务这一核心展开的,是这一核心的体现和要求。
无论哪种职业,都是现代化建设必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劳动者,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无论其职务高低,付出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各行各业可以形成共同的道德要求。尽管人们的职业不同,为人民服务的内容方法不同,但基本点都应该是关心人民、爱护人民、帮助人民、服务人民,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每一个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根本出发点。现实社会中,职业百种千种,职位高低不同,无论哪种职业,哪一级职位,工作的实质就是两个字:服务。每一个人为他人、为社会服务,无私奉献的同时,时刻都在享受着他人的服务。我们天天工作,是用劳动和汗水直接或间接为成千上万的群众提供方便、排忧解难。而我们下班回家或走上大街,又接受许多行业成百上千的工作人员的热情照顾、耐心服务。这说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各行各业的共同点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
第三,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看,我国人民内部建立和发展着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每个人都是在相互服务的情况下生活。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风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各种职业虽然还不能完全摆脱作为谋生手段的意义,但已不再是单纯的谋生活动。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又都为他人服务。为人民服务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行各业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对每个从业人员的共同的起码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直接目的是求利,但这种求利是以商品交换,以为他人、为社会服务并得到社会的承认为前提的。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关系。每一个市场经营主体必须通过向社会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用户至上,质量为本,建立满足社会需求的良好信誉,即通过为社会服务并为社会所接受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每个人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享受着别人对自己的服务。无论职位高低,无论职业区别,只要认真地从事本职工作,热心为他人、为社会服务,都是为人民服务。每一个普通劳动者,只要是诚实劳动,正当经营,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不坑蒙拐骗,有偿服务也就是立足岗位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社会的私营经济,只要是合法经营,照章办事,接受国家的监督、管理、引导,讲求质量和信誉,履行公民义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他们的行为也合乎“三个有利于”原则,在我们这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他们实际也在为人民服务。
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人民服务”是一个内涵很宽泛的规范。那种认为“为人民服务”只适用于干部、党员,而不能推广到全体人民的看法是错误的。认为“为人民服务”就是无偿奉献的理解也是狭隘的。
2.为人民服务从政治宗旨到道德核心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集中表现,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宗旨,是保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作为政治宗旨的为人民服务,主要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它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第二,它是衡量共产党人一切言论和行动的最高标准;
第三,它是工人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着标志。
作为社会主义道德核心的为人民服务,主要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要通过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良好服务去实现,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
其二,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事业、扶贫帮困、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其三,要树立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道德理想。
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使为人民服务由过去少数工人阶级先进分子遵循的行为规范,逐步发展成为全社会应共同遵循的道德核心;由过去主要用于调节政治生活领域中各种关系的行为准则,发展成为调节社会生活所有领域的各种关系的道德准则。作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是各行各业从业者进行职业活动时遵循的道德准则。
为人民服务从政治宗旨到道德核心的发展,具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当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还是被统治者,没有掌握生产资料时,他们的首要任务是夺取政权,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为人民服务既是共产党的本质规定,也是共产党人带领人民群众实现这一政治目的的根本途径。当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以后,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共产党人仍应坚持的政治原则,而且也向道德原则转化。当前,我国正在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了更好地协调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抵制唯利是图、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消极腐朽因素的影响,必须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用科学的道德规范来引导和约束群众的思想行为。这种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只能是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从政治宗旨到道德核心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实现了政治与道德的高度统一。
政治宗旨与道德原则,各自有着不同的对象、内容和发展规律,但二者又有密切的联系。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同时就包含了道德原则,并体现在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和行动之中。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都会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其二,实现了先进性与广泛性的高度统一。
作为政治宗旨的为人民服务,强调共产党人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必要时,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对广大群众来说,为人民服务作为道德核心,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对人民群众提出具体要求,引导广大群众从平凡的岗位做起,从自己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低到高,循序渐进地达到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境界。
其三,实现了“义”与“利”的高度统一。
为人民服务从政治宗旨到道德核心的发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作为政治宗旨的为人民服务,强调大公无私,服从大局,无条件地为人类的解放和幸福而奋斗,目的是为了工人阶级和全人类的根本利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强调社会成员在保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个人利益,从而使为人民服务更贴近群众,更易于被群众所接受。
3.坚持为人民服务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无私奉献的关系
我国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我国现行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它纠正了过去的平均主义,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这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是得到人民拥护的,是对所有劳动者都适用的。作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我们应当把按劳分配同无私奉献统一起来,只要是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事,就是报酬很少甚至没有报酬,也应不讲代价地尽最大努力去做好。而决不能把按劳分配曲解为“按酬付劳”,更不能搞“权钱交易”。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刻,应该不计个人得失,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2)正确处理先富与后富的关系
当前政策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从而达到经济加速发展,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建设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极分化不是我们的目的,共同富裕才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要尽自己所能帮助、引导和带动没有富裕起来的地区和群众尽快富起来。
(3)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追求社会效益,把两个效益的统一作为衡量自己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当两个效益发生矛盾不能同时实现时,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要顾全大局,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使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决不能把局部或个人利益置于社会的整体利益之上,更不能靠损害社会效益来获取经济效益。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所谓集体主义,就是一切言论、行动以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为最高标准的思想。这是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密切联系的,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集体主义,像一根红线贯穿于社会主义道德发展的全过程。它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关系的最根本的准则,也是衡量个人行为和品德的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这就要求社会主义的每一个从业者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自觉维护人民的利益,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作为职业道德的目标。每一个人在考虑个人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会发生矛盾、冲突,关键的是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
(1)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方面的需要。只有国家富强了,个人的利益才能尽可能地实现,每个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才有保证。在生产高度社会化、自动化的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位员工的工作都不是孤立的,离开社会,我们将一事无成。
(2)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
我们要工作,就要和别人共事,这个共事的企业、单位是我们每一个人安身立命之地,大家都要以企业为家,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把自己的命运和企业的命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钻研业务,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厂兴我富,厂兴我荣”。如果单位生产的产品质次价高,销售不出去,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工人下岗,自己的利益也没有着落,只能是“厂衰我耻”。人常说,大树底下好乘凉。企业是个人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的“桥梁”和“载体”。只有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当好企业的主人,干好自己的工作,企业生产顺利进行了,产品有了销路,经济效益好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才有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