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出真知。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还是检验认识的唯一标准。人们的认识要经历在实践基础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两次飞跃;是从实践到认识和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无限循环的辩证过程,这就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以及认识和实践的统一。
认识的任务在于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达到真理性的认识。真理是人们对于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它可以正确指导人们的实践。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就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通过偶然性认识必然性,正确把握因果联系,在认识过程中坚持科学思维,并善于运用科学思维的基本方法。
第一节实践出真知
人们的认识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并随着人们的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
一、实践与认识的相互关系
1.实践的含义及其特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所谓认识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要深入地理解人的认识,就必须掌握实践的含义和特点。那么,什么是实践呢?
实践是人们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活动是多种多样的,它主要指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如工人做工、农民种田、教师教书、士兵打仗、医生治病、司法人员办案、演员表演等,同时也包括为改造客观世界做准备的探索性活动,如天文观测、地质勘察、社会调查、军事侦察、科学实验等。总之,除了纯粹的生理本能活动和意识活动以外,人的一切活动都属于实践活动。
人们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实践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实践有以下三种基本形式:
第一,生产实践。生产活动是人类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社会实践。人类要生存和发展,首先必须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这就必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从事其他活动的前提,因而是一种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第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在社会生产实践中,不仅人要同自然界打交道,而且人与人也要进行交往,就会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而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又会反过来推动或阻碍人们对自然界的改造。对起推动作用的关系人们要创造、要维护,对起阻碍作用的社会关系则要调整、要改造。因而这种实践活动主要表现为社会改革、社会革命等。
第三,科学实验。这是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尝试性、探索性的实践活动。科学实验是按照一定的研究目的,借助仪器设备,人为地控制或模拟某些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通过观察和测试,探索其本质和规律的实践活动。科学实验的目的不是直接改造世界,而是为成功地改造世界提供必要的知识。在现代,社会科学实验的作用越来越大。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总的来说都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点:
第一,客观物质性。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活动。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是实实在在的人,人在实践活动中使用的工具是客观的物质性的工具,实践作用的对象是客观世界,实践的结果是对象的客观变化,是客观的实际效果。实践的客观物质性表明它与纯粹的思维活动、精神活动是不同的。
第二,主观能动性。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人类的实践与动物的本能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动物没有主观意识,动物的活动是没有思想指导的本能的活动,因而动物只能消极地适应自然而不能改造自然。人的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意识、目的指导下的活动,人不仅可以适应自然界,还可以按照人的目的对自然界进行改造。如修建房屋总是先有施工图纸,工厂生产总是先有生产计划。
第三,社会历史性。实践是社会历史性的活动。实践的社会性是说人的实践总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的。人是社会的人,人不能离开社会,每个人的实践活动都是和其他人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共同活动,都不可能孤立进行。即使表面上看来是纯粹个人的活动,如自己一个人去垦荒,实际上也是直接或间接地依赖社会的,也是一种社会性活动,因为开荒种地使用的工具和经验知识都是从社会中获得的。实践活动的历史性是说任何实践都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并且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人们社会实践的内容、规模和水平各不相同。实践是一个不断地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在原始社会,人们主要从事狩猎、捕鱼、采集等活动,使用十分简陋的工具。到了现代社会,实践内容大大扩展,人们从事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信息业等各种活动,使用的是高度精密的工具。
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这种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人们的认识不是人的头脑里固有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产生的。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客观世界哪些事物能成为人们的认识对象,是由实践的需要和水平决定的。古代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定季节的需要产生了古代天文学;农业提水灌溉、城市建筑、手工业、航海的需要产生了古代力学;测量土地面积、计算时间、制造器械的需要产生了古代数学。同样的,在当代,解决生态环境被破坏的迫切需要而产生了环境科学。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认识的发生一点也离不开实践。
而且,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接触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获得一定的认识,并通过实践促进事物暴露本质,在这一基础上,才能深入到事物的内部,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正如毛泽东同志的那句名言,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亲口尝一尝。战国时期的荀子也说过:“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渊,不知地之厚也。”明末清初的王夫之提出“行先知后”,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行”即是我们所说的实践,而“知”则是指认识,说明有了实践才会有认识,这些都说明认识的来源是实践,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
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表明,认识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实践,是实践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才推动认识由浅入深、由片面向全面发展。
首先,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而实践的需要又是不断变化发展着的,这就会促使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科学研究。比如,现代社会利用原子能的需要,推动了原子核物理学、放射化学、放射生物学的巨大发展。
其次,实践在给人们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不断提供大量有关的经验材料以及新的认识工具,使人们能够不断解决认识课题,使认识不断向前发展。如果没有15~16世纪工业、商业、航海业等实践发展所积累的经验材料,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就不可能产生。实践的发展还不断给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使人类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制造出射电望远镜、电子显微镜、光谱分析仪、雷达、人造卫星、宇宙探测器等观测仪器;制造出电脑、机器人等人工智能设备,不仅突破了人的感官的局限,而且延伸了人的大脑,促使认识在新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得到发展。
再次,实践还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不仅积累了丰富的认识成果,同时又发展了人类的思维能力。人的感觉能力是在实践中得到锻炼的,思维能力也是在实践中得到提高的。正如俗话所说的那样:“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真理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主观认识。检验真理就是要判断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实际相一致。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活动,是唯一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因而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人们以一定的思想理论为指导从事实践,引出一定的客观效果,这样就能把原来的思想理论同客观现实相对照。一般说来,人们的实践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证明这种认识是正确的、是真理,否则就是错误的。
关于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我们中国有吃螃蟹的故事,西方也有吃西红柿的故事。西红柿的故乡在南美洲茂密的森林里。它那圆圆的形状,青里透红的色泽,十分喜人。但当地人却一直怀疑它有毒,既不敢碰它,更不敢吃,还给它起了一个吓人的名字叫做“狼桃”。到了16世纪,英国人俄罗达拉里在旅行期间发现了它,并带了几株回到英国,种在皇家花园里。但只是供皇室贵族观赏。直到18世纪,法国有一位画家抱着献身精神,决心要对它尝试一下。据记载,他在吃西红柿之前穿好了入殓的衣服,吃完以后就躺在床上等着上帝的“召见”。结果,这位画家不但没有死去,而且也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就这样,人们才发现西红柿原来是可以吃的。由此可见,西红柿是毒药还是美味,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得到检验。
又比如“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按照这一构想,我国成功地对香港和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所以实践证明,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正确的。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本身不是目的,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从而有效地改造世界,这才是认识的最终目的,所以实践是认识的最终归宿。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3.认识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
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集中地表现为它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认识对实践的作用具有两重性,认识按其性质有正确和错误的区别。由于认识的性质不同,它的作用也就不同。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它促进人们通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获得成功。相反,错误的认识对实践则起消极的阻碍作用,使人们采取错误的方法从而遭到失败。
4.既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又要认真学习书本知识
实践出真知,只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但是对每一个人来说,由于生命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事事都去亲身实践,因此,接受间接经验和学习书本知识也是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我们通常把来源于自己亲身实践的认识,称之为直接经验;而把从他人的认识成果那里获得的认识,称之为间接经验。事实上,人一生的知识绝大部分是通过间接经验获得的。学习书本知识获取间接经验可以克服自身实践的局限性并指导自己的实践。不断地接受间接经验和学习书本知识,是人类能够不断继承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个人知识大量来自于间接经验的事实并没有否定实践是认识的最终来源。对某些人来说是间接经验的知识,对其他人来说就可能来自于直接经验。人们的认识归根结蒂是来源于实践的。实践的直接经验是认识之“源”,间接经验是认识之“流”,没有实践没有直接经验的取得就不可能有间接经验的学习和掌握,而且要真正使间接经验变成自己的知识,也还得通过在自己的实践过程中的直接运用。
如果只读书而不实践,就会成为死读书、读死书的书呆子;如果只实践而不读书,就只会有一些狭隘的经验,实践也只是低水平的实践。所以作为青年学生,我们既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又要努力学习书本知识,把自己培养成国家建设的有用之才。
二、认识的辩证过程
认识来源于实践。但认识在实践中是怎样产生和发展的呢?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不断反复、无限发展的过程。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认识发展过程的第一次飞跃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也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对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
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对事物的个别表面特征的反映。如面对一个苹果,我们看到苹果的形状、颜色,嗅到苹果的气味,尝到苹果的滋味,这些都是感觉。知觉是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感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整体感性形象。把苹果的形状、颜色、气味、滋味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苹果的整体形象,即“又圆又红、又香又甜”,这就是关于苹果的知觉。表象是对过去知觉形象的回忆。比如前面提到的苹果已经被人吃了,但在一定时间内,我们还能回忆起这个苹果。这个在记忆中的苹果形象,就是这个苹果的表象。
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它是对事物的直接反映,因而是可靠的。但它反映的仅仅限于事物的外部形象和表面特征,因而又是有局限性的。认识始于感性认识却不能停留于感性认识,还必须进一步上升为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