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湄潭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年)》和《湄潭县“十二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总体评估》口径不一致时,采用最新的“十二五”数据《湄潭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年)》指出,要制定有关优惠政策以鼓励郊区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区就业和生活,促使郊区人口定向流动,为郊区迁村并点创造条件;同时在迁村并点工作上,既要考虑迁并工作涉及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也要考虑农业生产的维持,通过建设工业小区和组织农-工-贸生产联合体,发展农村商业,解决迁并居民的就业问题,以积极的安置形式达到顺利迁并。县城总体规划对郊区农村居民点规划进行了重点阐述,原则如下:①对城区周边的村寨原则上采取迁并的方式进行集中建设和安置,实行规模化发展,并尽量依托有条件的城镇。②对于蔬菜基地、副食品基地周边的村寨,要求逐步集中到就近规模较大的村庄发展,退建还耕,便于规模化生产,也利于村庄居民点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同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设施效益。③在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的村寨,通过置换用地,在满足城市规划发展要求前提下,在距城区边缘布置建设农民新村。④逐步改善和搬迁小而散的居民点,建设大而集中的居民点,原村的改建与新村的建设要紧密结合,集中建设重点发展村有6个,使其人口规模控制在600~1200人,建设发展一般村有10个,使其人口规模控制在300~600人之间。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预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规模应该是指目前的自然环境、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制度供给等约束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新增有效土地面积,它的实施要取决于许多内部和外部条件,理论的规模和现实规模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本节在分析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的理论规模的基础上,对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进行分级以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现实规模。
理论规模测算
本次规划中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时共采用五种方法:按现状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标准估算、按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标准估算、按户均农村建设用地标准估算、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估算和按抽样调查估算。
(1)按现状人口估算的规模结果简单直接,但未能将规划期间影响规模的人口、经济、社会等动态关键因素列入,使得测算结果偏于静态,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动态预测规划期间城市化对规模影响。
(2)规划人口测算规模简便易行,综合考虑了影响规划的动态因素,但得出的结果也只是理论规模,不能表达出各乡镇内部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的差异以及由理论规模转化为现实规模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3)农村住房配置是以户为基本单位的,按户均农村居民点标准估算比按人均农村居民点标准估算更符合农村的实际,但是,此种方法与第二种方法类似,除有相同的优缺点外,对农户数量变化及家庭结构的预测也是一个难点。
(4)按城镇体系规划方案测算的规模,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湄潭县未来农村居民点变化的情况,但是,在农村传统思想影响深重的特殊背景下,加上户籍等制度的限制,农村人口在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实现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流动方式,割裂了人口从农业向非农业和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必然联系,即进入城市的农民许多仍保留着宅基地。
(5)按抽样调查估算也符合湄潭县的实际发展情况,但是,该方法通过抽样调查,反映了农村居民点内部土地闲置情况,这部分面积几乎都可以转化为现实规模,但由于采用典型样点的数据应用于整个测算区域,难免以偏概全,难以保证测算结果的准确性。
湄潭县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方案对比
方 案 整理规模
(公顷) 特 点
现状人口测算 低方案 755.95 采用现状人均标准方法简单,规模结果估计较为直接,但由于未能将规划期间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列入思考逻辑,规模结果估算较为静态。
中方案 570.24
高方案 436.41
规划人口
测算 低方案 1220.88 使用《村镇规划设计标准》,通过对农村居民点规划调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结果较为客观。
中方案 1064.22
高方案 944.21
规划户均
测算 低方案 1513.21 使用户均用地的规定标准,属于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低方案,由于用地指标要求过于严格,现实中难以实施
中方案 1277.23
高方案 1111.10
规划城镇
体系 低方案 1792.37 通过自然村的迁入中心城镇和中心村,对其他农村居民点考虑较少,规模结果偏小
中方案 1567.24
高方案 1342.1
抽样
调查测算 985.76 属于闲置用地开发规模,实地调查结果,规模较为客观。
综上五种方法各有利弊,但其共性在于测算结果多高于实际的整理规模,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施缺乏实际的指导作用。有鉴于此,在本规划中笔者尝试基于农户意愿、地形、经济条件等因素对测算的理论规模进行空间群体分类以得到可指导实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现实规模测算
在充分考虑湄潭县特有的自然条件的基础上,以体现农村居民点利用的现势性、适宜性和预见性及城镇化的发展要求,以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为原则,依据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及其演化趋势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类型的聚类划界和空间上的群体分类。其基本思路为尝试在研究区域,建立基于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的自组织映射神经网络空间聚类模型(SOM,Self-Organizing feature Map),模拟研究区域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分布格局,并以此为基础,对研究区域近、中、远期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分级,最后统计其用地面积,选择在空间上集中连片、在数量上具有整理现实性的图斑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的确定区域。
湄潭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现实规模测算
单位:公顷
乡镇 第一、第二级复垦区域 意愿修正总和
湄江镇 157.01 12.50
永兴镇 227.35 20.96
复兴镇 156.43 11.66
马山镇 115.7 25.81
黄家坝镇 153.59 188.17
鱼泉镇 65.24 21.399
高台镇 98.98 11.08
茅坪镇 50.68 4.40
兴隆镇 187.85 26.77
西河乡 118.96 12.10
洗马乡 86.45 25.15
新南乡 115.43 15.77
石莲乡 111.11 24.42
抄乐乡 100.21 15.74
天城乡 87.1 13.71
合计 1832.07 434.68
在分级中,一级复垦区域的农村居民点其主要特征为大部分农村居民点距离中心城镇较近,区位条件较好,交通运输条件优越,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和市场基础;二级复垦区域的居民点则具备一定自然环境条件和区位条件,村庄建设发展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村庄有一定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三级复垦区域的农村居民点则缺少发展动力支撑,农业生产条件差,不具备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的区位条件以及资源条件;四级复垦区域的农村居民点总的特征是规模小且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经济发展较落后,或者农村居民点原址大都不适宜建设的生态环境脆弱区、生活环境恶劣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在本规划中,以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对湄潭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级和二级复垦区域采用逐户调查的方式,最终确定湄潭县其现实规模为各乡镇的一级和二级复垦区域中农户自愿参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践的农村居民点面积,其总和约为434.68公顷。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
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国家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思路是: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过程中,让资源利用效率高、资源环境容量大、发展需求旺盛的地区承担高强度的社会经济活动,让资源利用效率低、开发难度大、发展需求较弱的区域主要承担农业生产和生态维护,从而在总体空间上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
规划阶段总体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2010~2012年)
以潜力大、基础条件具备、实施条件好、农民意愿强烈的农村居民点为对象,以特色农业用地区域内、有一定潜力、工程量较小、投资强度低的农村居民点整理为重点,整理模式以空心村改造和危房改造为重点。通过对以黄家坝镇、洗马乡、新南乡、鱼泉镇等乡镇共250.5公顷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增加耕地205.5公顷,可安排挂钩周转指标184.84公顷。
第二阶段目标(2013~2015年)
在全县范围内,以农业用地区域内、有一定经济实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较大的乡镇为整理重点,着重整理其连片的区域,模式以空心村改造、迁村并点为重点,通过对永兴镇、复兴镇、兴隆镇等乡镇,共122.22公顷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增加耕地101.04公顷,可安排挂钩周转指标90.95公顷。
第三阶段目标(2016~2018年)
在全县范围内,着重对未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但农民整理意愿强烈,且有一定潜力的乡镇进行整理,整理对象以结构松散的农村居民点体系为主,模式主要以并点为主,通过对茅坪镇、西河乡等乡镇共60.96公顷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增加耕地49.99公顷,可安排挂钩周转指标44.98公顷。
第四阶段展望目标(2019~2025年)
湄潭县未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现实潜力巨大,但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在规划期内,只能够对其中的434.68公顷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复垦,剩余整理区域的理论潜力只能借助于展望期。在展望期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金筹措能力会大大增强,农民的认识也会相应提高,将以中心村内部改造压缩模式为主,努力把剩余潜力转化为现实的农用地,进一步提高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分阶段规划
在规划期内,全县共规划拆旧区110个,拆旧总面积达434.68公顷,新增耕地总面积为356.44公顷。其中,近期项目规划拆旧区41个,拆旧面积为243.31公顷;远期项目规划拆旧区约69个,拆旧面积为191.37公顷。农村居民点拆旧区,统一按规划范围进行计算,先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建设用地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计算单位为公顷。规划后,拆旧区新增耕地总面积为356.44公顷,安排挂钩周转指标320.79公顷,其中,近期拟通过拆旧新增耕地总面积为199.51公顷,安排挂钩周转指标179.56公顷;远期拟通过拆旧复垦新增耕地总面积156.92公顷,安排挂钩周转指标141.23公顷。规划项目安置区的规模为185.5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9.81公顷,非耕农用地45.5公顷,未利用地23.34公顷。对于安置区的选择,必须充分考虑群众的安置意愿,同时考虑到小城镇建设以及土地的集约和节约利用。安置区用地选择,应当遵循“能用劣地不用好地,能用非耕地不用耕地”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和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充分考虑村庄建设现状及村庄发展规划,同时与城镇发展规划相衔接。通过拆旧建新可安排周转指标320.79公顷。其中近期周转指标179.56公顷;远期周转指标141.23公顷,建新区安置结余指标总规模为249.11公顷,将主要用于补充中心城镇未来发展用地规划指标。
第一阶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
根据湄潭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分阶段目标规划,第一阶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黄家坝镇、洗马镇、鱼泉镇、新南乡为规划重点,其项目列表如表7.5所示。
第一阶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编号及名称
乡镇 建新区 其中
安置区 留用区
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使用挂钩指标 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使用挂钩指标 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使用挂钩指标
黄家坝镇 HJ-1铁瓦村 11.67 11.67 0.33 0.33 11.34 11.34
HJ-2春光村 5.56 5.56 0.16 0.16 5.39 5.39
HJ-3平安村 24.16 24.16 0.69 0.69 23.47 23.47
HJ-4牛场村 2.77 2.77 0.08 0.08 2.70 2.70
HJ-5官堰村 24.44 24.44 1.05 1.05 23.39 23.39
HJ-6合同村 4.72 4.72 0.20 0.20 4.52 4.52
HJ-7梭米孔村 14.16 14.16 0.71 0.71 13.45 13.45
HJ-8岩孔坝村 5.56 5.56 0.29 0.29 5.27 5.27
HJ-9岩坪村 33.61 33.61 0.91 0.91 32.70 32.70
HJ-10民建村 2.77 2.77 0.08 0.08 2.70 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