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中毒与救治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是由链霉菌产生的一类弱碱性抗生素。主要代表药品有红霉素、竹桃霉素;螺旋霉素、麦迪霉素、吉他霉素、交沙霉素和阿奇霉素。近年来,由于本类药物的过度应用,造成了耐药菌株的日益增多。此类药物之间有较密切的交叉耐药存在。该类抗生素口服剂型绝大多数外面包有糖衣,小儿误服可引起中毒反应。
一、中毒表现
1.消化道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舌疼痛、小儿误服量越大,上述表现越严重,其程度与剂量有关。少数患儿可诱发假膜性肠炎。
2.肝毒性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转氨酶升高。
3.耳毒性耳鸣和听力障碍,口服过量不太典型,静脉给药时有发生。
二、救治方法
洗胃和导泻,输液内加适量糖皮质激素,促肝细胞生长素(肝复肽)等,消除肝损害,或加入维生素C等。对耳毒性宜静脉点滴维生素B6、三磷腺苷、辅酶A等。预防药毒性脑病的发生,注意颅内压升高表现,适当超早使用甘露醇或纳络酮和胞磷胆碱等。对消化道反应,给予制酸药、护胃药,如碳酸铝,氢氧化铝等对症处理。
第十一节氨基糖苷类中毒与救治
氨基糖苷类是由微生物产生或经半合成制取的一类由氨基糖与氨基环醇以苷键相结合的易溶于水的弱碱性抗生素。按其来源的可分为两类:
(1)由链霉菌产生的抗生素:
①链霉素类包括链霉素和双氢链霉素(已停用);
②新霉素类包括新霉素、巴龙霉素、利维霉素;
③卡那霉素类包括卡那霉素、卡那霉素B、阿米卡星和布妥霉素等;
④核糖霉素。
(2)由小单胞菌产生的抗生素有:
①庆大霉素;
②西索米星;
③小诺米星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毒性作用明显,应慎用。
一、中毒表现
1.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少数出现肝功能改变及二重感染等。
2.耳毒性一是前庭功能失调: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二是蜗神经损害,多见于卡那霉素、阿米卡星;其他品种还可引起听觉障碍。此外,孕妇注射本类药物易致新生儿听觉受损,临床应用应高度警惕或小儿最好不用。
3.肾毒性主要损害近曲小管,可出现蛋白尿、管型尿,继而出现红细胞(镜下血尿)、尿少或多尿等。进而出现排钾增多,氮质血症、肾功能减退。肾毒的大小依次为:卡那霉素=西索米星>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素>妥布霉素>链霉素。
4.神经-肌肉接头阻滞本类抗生素有类箭毒样阻滞乙酰胆碱和络合钙离子作用,引起心肌抑制,呼吸衰竭等,尤其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其他品种也不除外。
5.其他有血象变化,转氨酶升高,面部及四肢麻木,周围神经炎,视力模糊等。本类药物偶而也可引起过敏性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皮疹、荨麻疹、粒细胞减少或溶血性贫血等。
二、救治方法
小儿多以误食这类药物的片剂,以口服中毒为主,其次也见于临床应用时,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治疗方法:
①催吐、洗胃和导泻;
②本类药物中毒后以支持疗法和对症治疗为主,必要时血液净化疗法,用血液或腹膜透析均有效;
③耳毒发生后,适当给予维生素B6等处理;
④肾损害大多可以逆转,但需要一个很长时间,此期内不得再用损害肾脏药物;
⑤引起神经-肌肉接头阻滞、呼吸抑制,心肌损害,可用新斯的明肌注和钙剂(静脉注射)以对抗;
⑥发生过敏性反应时,可抗过敏或抗过敏性休克处理;
⑦少数患儿可致中毒性脑病,应特别注意,参照青霉素中毒性脑病救治方法进行处理。
第十二节四环素类中毒与救治
四环素类是广谱抗生素,对细菌有抑菌作用。是由链霉菌产生或经半合成制取的一类广谱抗生素。此类包括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胍甲环素、地美环素和美他环素等。
四环素类作为一代广谱抗生素,在20世纪中期应用很广泛。近年来,细菌对四环素类的耐药状况较为严重,一些常见的病原菌的耐药率很高,加之毒性作用较多,后来发现它的不良反应危害很大。因此,限制了本类药物的应用。当前此类药物主要应用于立克次体、衣原体、支原体及回归热螺旋体等感染和一些敏感菌所致胆道、泌尿系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一、中毒表现
四环素可分泌到乳汁内,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引起子代的不良反应。部分地方仍在作为常规抗生素临床使用,儿童应用可出现以下反应:
①口服可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反酸、上腹不适和疼痛,腹胀、腹泻等;
②可使小儿体内菌群失调,引起某些维生素的缺乏,真菌感染、口腔糜烂,口角炎、舌炎、舌苔焦黄、灰暗、厚实;并可引起消化、呼吸、泌尿道感染;
③如果长时间静脉注射或长期口服,可引起肝、肾损害;
④四环素牙;无论儿童注射或口服,特别是孕妇使用四环素后,进入儿童期牙齿不同程度发生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或遭损坏,发生龋齿;并可致骨发育不良及骨质疏松等;
⑤过敏性反应,如药热、皮疹、光敏性皮炎、哮喘、发绀或休克等;
⑥服用变质的四环素可产生肾小管性酸中毒;
⑦不可贮存四环素类药物,儿童更不宜应用。还包括土霉素,多西环素等。此类药物早已从儿科用药中撤出,不可再用。
二、救治与处理方法
本药过量无特效解毒药,以对症和支持治疗为主。血液透析治疗,只能解除摄入量的10%~15%;但需多次透析有完全解毒的可能。发生肝、肾功能损害或过敏反应时,及时停药,并予以相应治疗。
第十三节氯霉素类中毒与救治
氯霉素包括氯霉素、琥珀氯霉素、棕榈氯霉素和甲砜霉素等,为广谱抗生素。系由委内瑞拉链霉菌产生,现已用合成法制造。目前有些国家(我国也在内)正在研究其含氟的化合物,以期得到透膜性更强,毒性更小,对致病微生物更有效的此类药物。本品对革兰阴性杆菌较对革兰阳性菌为强,并对厌氧菌,立克次体,支原体等有抗微生物作用。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进入脑脊液。也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循环,并可分布到唾液、乳汁、胸水、腹水中。血中浓度范围超过5~20G/L,能引起骨髓抑制,造成再生障碍性贫血。
一、中毒表现与诊断要点
①儿童过量误服时可有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舌炎、口腔炎的发生。原有肝病者,在应用本品时可引起黄疸,肝脂肪浸润,甚至影响肝功能。
②对造血系统的损害,凸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剂量无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临床出现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二是与剂量有关的严重的、不可逆转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少数可发展为粒细胞减少性白血病。部分磷酸葡萄糖脱氢酶不足的病人,服用氯霉素后,还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③神经系统损害有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的出现,甚至可引起中毒性精神障碍,如严重失眠、狂躁、幻觉、猜疑、抑郁等。
④新生儿,早产儿等婴幼儿摄入了大剂量氯霉素后超过25mG/(KGD)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发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等类似表现,也可发生在较大儿童甚至成年人(在100mG/KG)。
⑤过敏反应少见但并非没有。
二、救治方法
①大剂量口服或小儿误服者,可催吐、洗胃和导泻;
②输液促进排泄;
③本药过量无特效解毒液,血液透析只能去除少量,主要以对症和支持治疗;
④中毒后发生呼吸、循环衰竭时,吸氧,兴奋呼吸和改善微循环;
⑤发生与剂量有关的骨髓抑制现象时,除早期停药外,再给予适当治疗,一般是可以逆转的;
⑥发生溶血性贫血或有出血倾向时,可予以输入全血;
⑦发生周围神经炎,视神经损害时,除停用氯霉素外,可大剂量投入维生素B族;
⑧如发生过敏反应,给予停药或适当抗过敏治疗。
第十四节误食抗结核药中毒与救治
一、异烟肼中毒
(一)中毒表现与诊断要点
1.消化道中毒反应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腹痛,少数患儿可出现黄疸和肝功不良等。
2.神经系中毒表现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记忆减退、兴奋、易激惹、欣快、幻觉、抽搐与昏迷等。
3.血液系统表现血小板、白细胞、粒细胞减少、贫血。
4.周围神经变化四肢感觉异常,肌痉挛,视神经炎和视神经萎缩(视力模糊与视力减退)。
5.其他皮疹等过敏反应。
(二)救治方法
催吐、洗胃和导泻;注射维生素B6和口服烟酰胺等;输液促使排泄,支持治疗;血液净化治疗,如血液或腹膜透析;控制抽搐以地西泮为宜,忌用氯丙嗪;过敏反应时予抗过敏治疗。
二、利福平中毒
(一)中毒表现与诊断要点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黄疸、转氨酶升高,严重者可有肝损害或肝功衰竭;肾毒性明显时,有血肌酐升高和急性肾功衰竭;神经系表现有头痛、头晕、视物不清、四肢麻木和精神错乱;血小板和粒细胞减少;误服后小儿的尿液、汗液、泪液等多呈橘红色或棕红色。
(二)救治方法
发现后立即催吐、洗胃(以药用炭混悬液为宜),和导泻;输液、利尿促使排泄;护肝、保肾维持水电释质平衡和碱化尿液;出现消化道中毒症状,给予抗胃酸抗应激性溃疡药物,如碳酸氢钠、碳酸铝与氢氧化铝凝胶等;特别严重患儿可行血液净化治疗。
第十五节误食镇咳、平喘药中毒与救治
一、镇咳药中毒
药物抑制咳嗽反射的任何一个环节均可产生镇咳作用,目前常用的镇咳药按其作用部位可分为两大类:
①中枢性镇咳药,如可待因、喷托维林、氯哌斯汀、普罗吗酯等,多用于无痰性干咳;
②外用性镇咳药,抑制咳嗽反射弧中任何一个环节,如甘草合剂等。
(一)氯法齐明中毒
1.中毒表现与诊断要点
(1)有明确误服证据者,诊断不难,病史不明者,根据中毒表现应想到该药中毒的可能。
(2)特殊中毒表现:
①潜伏期一般在15min,也可见于1~1.5H;
②兴奋、谵语、四肢抖动,站立不稳,面色潮红,烦躁不安,构音不清,多动,严重者发生抽搐或抽搐持续状态甚至昏迷等;
③明显体征有瞳孔放大,光反应迟钝,眼球水平震颤,球结膜充血水肿,可引出病理性反射(如巴氏征阳性);部分患儿可出现呼吸、心跳加快、体温升高等;
④胃内容及呕吐物中本药分析可检出阳性结果有助诊断。
2.救治方法目前对本药尚无特效解毒药,一旦发现应立即如下处理。
(1)清除体内尚未吸收药物,迅速催吐、洗胃(以1∶5000高锰酸钾溶液为宜),洗胃后导泻(以硫酸镁为宜)。
(2)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维持呼吸循环功能,防止脑水肿,肺水肿的发生。强化输液利尿排泄体内药物。
(3)必要时血液净化治疗,如血液透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