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间修桥与市镇发展的关系
《大学》曰:“以义为利”,通过义行来修桥是如何统一义利关系的呢?即民间修桥给江南市镇带来哪些好处呢?笔者认为可以从经济建设与社会风尚两方面来证明。
一方面修桥对市镇经济建设的作用有三利:一是“水利”,即控制了市镇街区的水流,以利舟船往来安全。《明史》曾经记述苏、松与浙西各府水患灾情,“频年旱涝,缘周环太湖,乃东南最洼地,而苏、松尤最下之冲,故每逢积雨,众水奔溃,湖泖涨漫,淹没无际”。江南地区虽为平川沃野,然而受到浙西天目山诸水影响,多急湍频发的洪水,对舟船行驶与市镇建筑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市镇民居及商业区内,除及时开浚市河,加筑堤塘,还必须通过修桥来“治水”。桥梁既能控制水势之冲,又使风有屏障,不仅利于舟楫行泊,还对民居住宅、堤塘路堍起了特有的保护作用,志书记载:吾里僻处乡陬,受郭南苕水分脉,水自西南来,贯于镇中,一分北条,一分东条,惟东条河道稍窄,去势纡缓。其间有清风桥,当两条分界之额;而独受东条一派,故水自东而北去,水潆洄,固地势之溪曲便然,抑实有兹轿之先受其冲,而扼其湍急,使下流以次旋绕也,桥之为水利也如是。
再如菱湖镇有西湖,直达龙溪,“水势壮阔,地形疏散”,有好义者“始筑梅水墩于中,又于南北各架一桥,南曰‘长生’,北曰‘襟带’,又植杨柳于堤,由是水有约束,风有屏障”,舟楫往来不再“视为畏途”。由于修桥对“治水”的有效作用,明清时期的江南市镇成舟航辐辏之地。通向四方的定期航班停靠各个市镇船埠,有些市镇还增添夜航船,“载客及寄书带货往来近处各城市”,极大地便利了商业活动及社会交往。
二是“地利”,便于城镇之间、乡村之间的陆上往来,形成密集的道路网络。如双林镇清风桥,“桥际闹市。分路垮两圩,南属五四,北属常三,虽长不过三十余尺,阔不满十尺,而来往交驰。视履相即,行人称极便焉,桥之地利又如是”。一方面,桥梁是陆路交通的“孔道”,如塘栖镇落瓜桥,“循而南达于仁和之上乡,放而至海北则吴兴,诸郡冲行而过此桥者,牵纤之夫,日数千百人焉”。明弘治年间,朱泾镇“居民数千家,商贾辐辏,置邮走两浙、达两京者不少辍,实为要津”,而过朱泾镇必经一大石桥曰“万安”。双林镇虹桥,“东接乌镇、琏市,西通苕事、菱湖、程、安,纳赋之乡民,丝绸通财之贾客,昼夜往来,舍此靡由而济”。不仅远程商贾、邮递、绅夫、官宦必经这些桥梁,过去以舟代步的乡民也以车拉肩挑奔陆路赶集了。另一方面,市镇里民改变过去自然经济条件下的生活方式,令市镇成为社会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市镇中心桥梁密度甚大,几乎三五步就跨一桥。镇上居民少则上千,多则上万,生息于河道纵横的街区之内,桥梁对人际交往与文化生活作用非凡。如明代嘉靖初年,双林镇里民重修化成桥,百姓受益,“来往利涉,行止称快,兼以工制坚硕,形势壮伟,屹然为一镇巨观。
每风晨月夕,酣笑嬉游者自摩袂接,盖不特为利济之具而已也”。
三是“市利”,由于“陆则行旅骈肩,水则征帆接影”的交通网络,江南市镇本身不仅在周围数十里范围内形成市场圈,还打开了国内外贸易市场。如双林镇包头绢,“妇女用为首饰,故名。本镇及近村乡人为之,通行天下,闽俗男子亦裹首,北地秋冬风高沙起者罩而护目,通称‘清水包头’”。该镇加工的绫绸不仅销往全国各地,还远销国外。此外,市镇常常以桥为中心形成若干市场。许多桥梁周围有桥埠、桥堍,方便船只停靠,人货上下,某些运送专业产品的船只也相互集中一起,从而使水上、桥边、桥上联成一个大市场,有专门产品经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修桥义行引领乡风民俗向好的方向转化。
首先,美传好事推动了修桥佳风的传承与扩大,当时社会上流传不少故事、民谣歌颂修桥的“义人”、“义事”。《青镂杂笔》曰:
浙西之水发源天目,由塘栖东流人携李,径邑境五里许,有桥跨其上,曰“松老”。相传昔有老人于此义舟作渡几五十年,所取渡值铢积寸累,遂建此桥。后老人化为松桥,因以名。
这种传说显然是激励后人修桥的动力。方志设有《桥梁》章节,其目的不仅限于记录桥梁名称及地理位置、年代,也有引领风尚作用:“津梁之设,所以利行人,虽司土之职,抑亦好义者所乐助也,志之以存往绩,用劝方来”。为此它不仅列出修桥者姓名,还着重桥碑与纪文,“一以著前贤之能创,一以鼓后哲之能兴”。修桥义行还通过落成仪式扩散开去,如新塍镇和丰桥建成,“济人无深厉浅揭之苦,亦无停车问津之烦”,“落成之日,观者数千人,于以见利涉为可乐而人心有同然也”。
民间修桥在江南市镇形成代代承传的佳风。有的建桥者生前未了,即委托后辈继续修建。如清乾隆二年(1737)徐行达筹划修复南浔镇北回桥,未及兴工就去世了,其子徐诅彬继承父志,也未修成,于是“嘱张、吴诸君捐资,率先并悉力以为之赞襄,而其桥以成”。更为感动的是,乌镇监生胡应中,“病已笃,闻里人募造(太平桥)不果,慨然出白金二百有奇独立建复,视昔有加,桥垂成而身殁,同镇惜之”。有官吏将此风带至他乡,如“(明)乌青镇唐世涵,万历己未进士,出守汀州,以城垣卑薄,设法赠筑,创宝珠门壅城,移慈济阁为戌楼,又捐俸造万安、济川二桥,以利涉民”。
其次,修桥义行推动了义路、义亭、义渡、义浚等义行。如双林镇化成桥建于元代,屡废屡修,“吴兴赋壤,在东南者方百里适郡必经是桥”,而自化成桥由经湫溢至旧馆凡十八里“值雨雪泥泞,胫没膝陷,一遇水潦,阡陌沉沦,披榛涉莽,跬步为艰”,人皆苦之,尤其是“老弱适市,负戴而行,踣仆枕藉,颠踬接踵”,里民陈元叔在修桥后“伤之思砥矢是路”,崇祯十三年(1640)与里人凌宪协力倡募,率里民修路,“于是道如砥,梁如带”,其“为德于社,为民于乡”的义举受到里中父老的称颂。人们还在桥上、桥边加修亭阁,使过路人可以遮雨避阳,远眺纳凉,甚至在亭阁为路人施茶、施粥。如双林慎里民修太平桥时,以阁易亭,在桥面盖以瓦椽,“行者假道亦得荫息其下,而饿莩、邮传、过使视庐舍如归,诚有济于众生非浅也”。有些地方先有渡,后建梁,也有地方无梁或梁圮以渡济,也有梁渡并举的。清光绪年间,周庄镇俗语“数为善者,必推陶张”。因他们两人均设义渡,前者陶唐谏“设方舟以济人,并捐田以食操舟者,至今称陶公义渡”。后者张士隆“亦割田设渡,并设沈舍港渡船,远近桥梁或修或建,补唐谏所未及”。
最后,修桥义行对于乡风民俗起了正确的诱导作用。明代万历以降,江南地区的社会风尚起了巨大变化,而“尚奢”观念则是其中之一,衣食行住高消费暂且不论,有人在游宴交结、求神拜佛等活动中一掷千金,毫不吝惜,然而为修桥募捐集资时,他们却常常斤斤计较,坐观成败。《南浔镇志》记乾隆年间世态曰:
嗟乎!人心之不可解也久矣,凡遇游戏宴佚,赛会迎神,往往不吝费甚,且感于因果布施僧道,争捐金数千而不惜,至于补路修桥,利益万人,为眼前实际,每赤面涩声,较量锱株焉。
此处并非指责消费“尚奢”现象,而是强调修桥的公益性,无偿地为社会公事捐款出力与“尚奢”的社会风气是有冲突的,修桥义行表现了生活观念的一种进步,至少引导人们将金钱投资于社会公益事业是有进步意义的。
桥梁专家茅以升认为:“桥梁,从一开始就以属于人民公用公有的社会性而出现,……唯有桥梁,在私有社会里却是社会公有的,无论是官修私建,都有它普遍的公用性。”《易》曰“财以聚人,义以正人”,综观上述修桥义行及其带来的影响,可以清楚看到,“义”与“利”虽然有矛盾的一面,但也有相互统一的一面。一方面,中国古代思想家在推崇、肯定公利范围内对义利进行的争辩,往往肯定一方,否定另一方,这种将义利完全对立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对中国古代社会“私利”的存在及其作用要有一个实事求是的评介,既要看到它具有将一切利益都视为正当的缺陷,同时也要看到它客观上利于创造社会物质财富,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一面。因此,对儒家重义轻利论,一方面重视它在舆论导向中的积极作用,另外也应肯定陈亮等人关于义利并重的观点,建立义利统一的价值观,以推动当今整个社会的道德与经济和谐发展。
[作者简介]莫小也(1955-),男,就读杭州大学外语系、历史系,历史学博士,曾于1991-1994年师从沈善洪、陈植锷先生在职攻读专门史(文化史)硕士生。现任浙江理工大学教授,艺术史研究生导师,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中外关系史学会会员。发表《17─18世纪传教士与西画东渐》专著及60余篇论文。课题《澳门美术史》获文化部“十五”艺术学科资助。本文为硕士毕业论文,未曾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