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理学的基本形态
作为中华民族早期最重要的思想文化体系之一的孔孟儒学,和人类早期其他重要思想文化体系一样,既具有一定的特色,又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它们几乎涉及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所探讨的问题几乎都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基本问题,其观点一般都比较笼统,富于辩证精神,这就为后人的阐释发挥留下了极大空间,也预示了发挥各种各样现实作用的可能性。现代学者以后律前,以西律中,根据孔孟儒学后来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运用西方的理论概念,或认定孔孟儒学是专制主义思想的渊薮,或认为它包含了丰富的人文主义思想资源。其实在孔孟儒学思想中这些因素都存在。当然,在我看来,孔孟儒学的主导倾向是人文主义。
西汉时期,孔孟儒学第一次被整体性重塑。春秋战国时代儒、墨、道、法等“百家争鸣”之后,最早被统治者看中的并不是儒家。先是秦王朝运用法家思想实现了中国的统一,但旋即因“任法寡恩”而亡。接着是汉初奉行道家黄老之学,国家得以休养生息。但汉初匈奴的威胁和吴楚七国之乱都表明,以黄老之学治国,既不可能形成强大的国家力量以抵御外侮,也不足以形成强大的中央政权以维持国内的统一和稳定。只是在这个时候,即在法家思想和道家思想都先后被试用过并都被证明不适合作主导思想之后,儒家思想才正式进入统治者的视野。在此之前,汉高祖曾利用叔孙通等儒生制作礼乐,旨在强化等级威仪,已逗露出统治者对儒家思想的哪些方面感兴趣之端倪。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他一方面援引阴阳五行学家的“天道”说,将儒家思想与“天道”挂上钩,补足了它的本体论部分;一方面截取儒家学说中强调等级、秩序的部分,加以强化,构筑了“天不变,道亦不变”;“三纲”、“八目”等一套政治制度化的儒学。与孔孟儒学相比,董仲舒的这一套儒学思想已发生很大改变。它已遗弃或遮蔽了孔孟儒学中大量重视个体自由的内容,转到以社会秩序为中心,使儒学的人本主义色彩大大减弱。但它对加强中央集权、建立君权专制下的社会秩序有利,因此为统治者看中,并在整个君权专制时代一直被奉为正统思想。必须指出的是:第一,儒学发生这种重大变化,是由中国特定的历史环境和社会需要决定的,是特定的社会历史现实将儒学塑造成这个样子。第二,董仲舒儒学在历史上对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起了重大作用,必须予以肯定。至于它所倡导的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不利于近代民主思想的诞生等,则是一法必有一法之弊,是一种历史选择在获取了重大利益的同时不得不承担的负面后果。第三,儒学即使在董仲舒的手里变为一种政治制度化的儒学以后,也还保留了一定的人文主义因素。如它对所谓“王道”的强调,就对专制君主的权力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只不过它的这些人本主义因素采取了一种更曲折的表现形式,以所谓“天道”的名义出现。
滥觞于中唐、兴盛于两宋的理学,以继承孔孟道统自命,实际上也确可视为儒家人文主义的复兴。作为中国思想文化史上最重要环节之一的理学之所以能出现并兴盛,自然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中唐以后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减弱,国家实际上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人们呼唤统一,急需一种有利于统一的思想;宋代国势不振,一直承受着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巨大压力,急需一种强调夷夏之防、强调正统的思想作为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魏晋以来佛、道两家的思想迭相流行,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若隐若现,这样的意识形态结构与当时的社会结构不相吻合,急需调整,而佛、道两家特别是佛学的发展又为儒家思想的新生提供了资源;宋代实行优待知识分子的政策,使知识分子有较好的条件从事哲学思考、史学研究和文学创作等等,都应该是理学兴起的原因。但除此以外,理学兴起应该还有更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思想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思想市场演进的历史。每种思想都是一种产品,都应社会的某种思想需求而生。历史上各种重大思想理论体系的产生,往往是因为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某种根本性普遍性问题,亟待思想界作出回答。理学的兴起当也不例外。基本上与理学的兴起同时,中国社会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特别值得我们注意。一是社会结构的变化。春秋战国以后,特别是秦汉以后,推荐任官制取代了宗子世官制,三代曾经实行的宗法制度被打破,大宗与小宗之别让位于世家贵族与寒门庶族之别。自中唐以后,特别是宋代以后,贵族和庶族两大阶级组合而成的社会结构又被打破,除少量的帝裔、外戚和功臣外,贵族阶级逐步瓦解,以士、农、工、商为主体的社会结构正式形成。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嬗替转换加快,总体上权力和财富的分配日益趋于相对公平。科举考试选拔制取代推荐任官制,大量平民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士大夫阶层,原来为少数贵族专享的权力、财富等,许多出身贫寒的知识分子都可以享受了;原来被少数贵族长期独占的种种享乐,现在走出深宅大院,流向整个社会,于是享乐之风在整个社会流行开来。二是社会经济领域的变化。也是自中唐以后,特别是宋代以后,中国基本完成了经济中心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的转移。在东南地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得到迅速发展。宋代以后城市坊市制被打破,城市经济达到高度繁荣。受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驱动,各种消费方式层出不穷,各种消费品精益求精,大大地刺激了人们的欲望。社会结构和社会经济领域的变化,导致了整个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整个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又引起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理想的重大变化,对原有的生活理想和伦理道德观念形成巨大冲击。原有的生活观念和伦理道德观念已不适应新的社会生活现实。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特别是个人的感性(肉体)与理性(精神)的关系,又形成新的紧张,它们之间的矛盾变得异常尖锐。我认为,理学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出现的,理学兴起和兴盛的最根本的原因即在于此。它的中心命题就是感性(肉体)与理性(精神)的关系问题,它的使命就是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感性(肉体)与理性(精神)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作出新的解答,建立一套新的生活理想和伦理道德观念,以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
四、理学的现实形态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诞生的理学,可能有两种发展方向。一种是肯定人们种种新的感性欲望的合理性,以此为基础来建立新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凡是与人们种种新的感性欲望相冲突的伦理道德规范,都将被认为是不合理、不道德的。要通过原有的理性对新的感性的适应和让步,来缓解感性与理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形成两者之间的新的和谐。如按照这种方向发展,理学将构筑一套新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和生活理想,引导出一种新的社会生活方式,进而引发出根本性的社会变革,导向一种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然而如前所说,任何思想体系都产生和存在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它与所处的历史环境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这种互动关系非常复杂微妙,绝不仅仅是一往一复而已。在频繁的相互冲击中,彼此都会作一定的调整,但这种调整并不一定都朝良性的方向发展。思想体系能对历史环境形成多大冲击,关键是它的能量有多大。出现天才思想家等因素会加大某种思想体系的能量,但思想体系的能量归根到底是由它的社会现实基础决定的。所以在思想体系与历史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历史环境总体上居于主导地位。在唐宋以及后来的几个王朝时期,中国仍是一个君权专制的庞大帝国。以小农经济为主的生产方式,使绝大部分社会成员仍处于分散的“口袋中的土豆”的状态,缺乏社会网络和基层民主,形成不了有力的声音。君权专制的中央政府仍牢牢地控制着整个国家。这种体制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它以对大量的人口和土地的绝对控制来保证统治者和所有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采用某种新的生产方式可能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但随之而来的往往是要对相关的社会体制进行调整,形成新的社会体制,也就是新的利益分配体制。
这样一来,整个社会的财富有可能大大增加,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会有所增加,但君权专制者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并不一定增加,反而有可能相对减少。这种趋势发展下去,甚至还有可能威胁到他们存在的基础。因此,君权专制体制的统治者和既得利益者本质上对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不感兴趣,或者说是本能地排斥。假如没有外来的某种强大压力,或内部某种特殊情况发生,或这两方面同时出现异动,已危及君权专制体制的存在,它是不会主动提出或接受改革的要求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整个社会都热衷于追求感性欲望的满足,追求物质利益,就势必重视工商,就会促进社会成员的流动和联系,这与专制统治者希望所有社会成员都出于分散状态以便于统治的意愿是相对立的;工商发展就会形成经济权力,这与专制统治者极端强调政权本位以维护本身的绝对权力的意图又是相冲突的;人们重视感性欲望的满足,就会对原有的种种道德规范和思想观念提出挑战,对家庭、宗族等社会单元形成冲击,而这些都是君权专制的理论依据和社会基础,如此等等。总之,在建立于小农经济为主的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君权专制体制还牢牢控制整个国家的情况下,历史环境是不能容许理学或其他任何思想体系朝上述方向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