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武汉市某小区物业车管人员按照“临时车辆”标准,收取小区物业业主的停车费,由此,小区业主们与管理该小区的物业企业之间引发了一场停车费纠纷。
解析与启示:武汉市物价局12358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称,目前武汉市小区停车费由“泊车服务费”和“场地租金”两部分组成。“泊车服务费”用于小区的管理、道路的破损维修,以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的劳务费。至于后者,则一定要明确产权所有者。如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他可拿走;如果产权归业主,业主则不用交这部分费用。琴台颖园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是人防工程改成的。
按照人防工程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建设这些人防工程,受益的也应该是开发商。如果业主停在停车场内,交纳的“泊车服务费”是经过物价局核定的,全市标准为80元,“场地租金”的标准则是开发商自己制定。但是,小区道路上停车,由于公摊面积是业主的,应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能不能停车以及停车的收费标准,物业不能随便用“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收费。小区泊车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只是针对外来车辆,对于小区业主的车辆,这种收费是不合理的。(案例摘录节选自湖南物业网)
【案例三】武汉某住宅小区一名女业主纠集人员暴打一名安防员后,该住宅小区30名安防员因担心自己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而集体辞职。
据管理该小区的某物业企业介绍:事件起因是由于前物业对小区停车费收缴不严,该企业接管小区后,规范收费,引起一些业主不满。半个月前,小区别墅区一名女业主因为拒交停车管理费,一怒之下将小区大门的拦车杆撞断。
事发当日,这名女业主出门时,被小区一安防员拦下,女业主摇下车窗玻璃对安防员就是一拳,将其眼镜打落在地,下车后又对其打了两拳。该安防员只得离岗去找负责人,而该女业主索性把车停在大门口,在车内打手机,很快,来了一辆小车,下来三名男子。这时,对面走来一名安防员,他们冲上去就对该安防员拳打脚踢。据一位目击者介绍,该安防员当场全身抽筋,鼻孔流血,动弹不得,打人者还用脚踩他的脸,并对围观群众说:“谁上来就打死谁。”见他没动静,三人拦了一辆的士跑了。晚7时许,又开来5辆小车,跑下20多人,最前面的拿着刀,冲进安防岗亭就把桌子踢翻,叫嚣“把那个保安交出来”。据该物业介绍,这名被暴打的安防员,当时刚好路过,又无辜遭打。他被诊断为颅内出血,后深度昏迷,十分危险。据悉,南湖花园派出所当晚将当事人带走……(案例摘录节选自《武汉晚报》)
解析与启示:这种动辄殴打物业服务人员的案例在物业各类冲突中,并不多见,但较为典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确有这种凶悍地、不由分说地表达自身意志的业主,其所倚仗的无非是“黑白两道”的势力,才敢如此肆无忌惮。面对这样的业主,任何的物业企业都无法忍受。这不仅是物业企业的悲哀,同时也是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悲哀,因为,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仅违背了其维权的初衷,使维权的目的难以实现,反而会给自身的权益,甚至全体业主的权益,造成更大程度的伤害。从物业管理实践看,采用任何极端的手段维权之后,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混乱来临之时,该住宅小区30名安防员集体辞职,就是一个最好的佐证。可以断言,该住宅小区缺少了物业企业提供的安全防范的屏障,更多的管理漏洞会因此而出现,并必然产生某种恶性循环效应。而这种局面一旦出现,那么,小区的全体业主能有多少居家生活的安全感?难道物业区域内的安全秩序和生活秩序要靠有着“黑白两道”的势力背景的“强权”业主来予以维护?把身家性命依托于这些“强权”业主,小区的全体业主真的可以高枕无忧吗?
【案例四】管理厦门某住宅小区的某物业管理处向小区有车的业主收取每月50元的停车管理费和100元的道路维护费。对道路维护费的收取引起了一些业主的异议。他们认为,物业企业收取50元的停车管理费是合理的,但道路维护费的收取是不合理的,因为道路维护费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收取才合法,而物业企业则无权收取。
此外,物业企业在收费项目上的说法变来变去,刚开始收费时说收的是场地使用费,后来才改口说是道路维护费,而后又通知说业主办理的是“出入卡”,而出入卡本身就包括了停车管理费和道路维护费两部分费用。对此,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该住宅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现在物业管理处收取的道路维护费实际上是代收的,且这个收费已经经过有关部门的正式审批,每个车位每月100元,专门用于道路维护。至于收费项目说法上的变化,她解释称“场地使用费”是工作人员没有写清楚。另外,该工作人员表示,等小区成立后,物业管理处收取的“道路维护费”部分,将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案例摘录节选自厦门物业网)
解析与启示:根据有关规定,由于部分业主及使用人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共有所有权的道路或是车库、车场停车位场地停放车辆而产生的相关管理服务,应包括保证车位占用人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因车辆长期占压地面而需要进行的地面维护、因停车而产生的保洁工作、相关设施设备购置与维护等方面服务。其服务费则是由提供上述服务所消耗的相关人工、能源及材料等费用构成,这些费用都需要从停车场地占用人另行交纳的场地占用费中列支。对于购得车库、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及使用人来说,若需要物业企业提供上述服务,亦应交纳相关费用。因此,该物业管理处收取这笔费用,应该不属于乱收费的范畴,但仍存在着如下考虑不周的失误:一是收取这笔费用前,应向业主明确地告之收费的具体项目和理由,以避免业主的迷惑或不解;二是应做好周密的策划和准备,防止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或纷争;三是收取的“道路维护费”部分将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解释过于牵强,因为这牵扯到收费权限由何人所授的问题。
思考题:
1.什么是车管冲突?
2.什么是车管违规冲突?
3.造成车管违规冲突的原因有哪些?
4.车管受损冲突的定义是什么?
5.物业管理企业应如何杜绝车管受损情况的发生?
6.车辆丢失冲突的概念是什么?
7.车辆丢失冲突突出了现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哪些方面的问题?
8.车管收费冲突的定义是什么?
9.从车管收费冲突的案例来看,物业管理企业应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10.看完本章案例,试列举你所在地区的媒体报刊或你所看到的车管案例,并进行分析。
11.学完本章的内容后,你从中获得了什么?并结合本地区的物业管理条例,说说该地区在车管方面有哪些优势和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