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善之区的西城的一条马路上,这时候什么扰攘也没有。火焰焰的太阳虽然还未直照,但路上的沙土仿佛已是闪烁地生光;酷热满和在空气里面,到处发挥着盛夏的威力。许多狗都拖出舌头来,连树上的乌老鸦也张着嘴喘气——但是,自然也有例外的。远处隐隐有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使人忆起酸梅汤,依稀感到凉意,可是那懒懒的单调的金属音的间作,却使那寂静更其深远了。
只有脚步声,车夫默默地前奔,似乎想赶紧逃出头上的烈日。
(《示众》《彷徨》,一零九页)
这一段文章描写“夏日可畏”的情景,如“许多狗都拖出舌头来,连树上的乌老鸦也张着嘴喘气”等句,形容酷热可畏的情境,何等有力!正如孙福熙君所说:“他的文章中没有风月动人,没有眉目传情,他的描写如铁笔画在岩壁上,生硬以外还夹着尖利的声音,使人牙根发酸或头顶发火。”
又如魏金枝先生在他的《留下镇上的黄昏》上面写的:
来此古西溪边,已是梅花落后,满山杜鹃花映红的时节,心胸烦愁,天天吃活虾过去,正像活了好几个世纪般,自己觉得自己是苍老了!第一原因为着无事可做,第二原因也为着不愿去做,因之疏散放闲,行尸般踱来踱去,立起坐倒,天天过着一样刻板的生活。生命浸在污腐的潦水中,于是永古不会伸出手来,只用恶毒眼睛,向四周以残酷的瞭望,寻求人吃的老虎般,在找些弱者来消遣我的爪牙。
(《七封书信的自传》,一百零三页)
魏金枝先生的小说,是我近来看见的新小说中算是很好的。上面的文章中写生命的沉闷和愤激的神气,使人读了不觉发生一种深刻的印象,哭不得,笑不得,叹气不得,是有力而勇猛的描写。
再次,我们且说深刻。
我的朋友孙伏园君曾说:“中国人是不会做深刻的文章的。读惯了胡适之、梁任公一派流畅文章的人,尤不会懂得深刻文章的好处。”
伏园的话是有感而言的。胡适之、梁任公一派的文章长处在于清洁流畅,短处在于不深刻。他们的文章能使人一目了然,但不能使人反复咏诵,若有余味。近代会作深刻的文章的要推周氏兄弟,可以说,中国到如今还没有新出的作家及得上他们。深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讽刺(Satire),也有幽默(Humor)。我们且举一些例子:
革命,反革命,不革命。
革命的被杀于反革命的。反革命的被杀于革命的。不革命的或当作革命的而被杀于反革命的,或当作反革命的而被杀于革命的,或并不当作什么而被杀于革命的或反革命的。
革命,革革命,革革革命,革革……
(鲁迅:《小杂感》《而已集》,一百五十页)
……有一个“普罗”文学批评家曾根据这段《小杂感》而断定鲁迅的“不革命”。其实,他连鲁迅文章的意思,也没有看懂。鲁迅说的是反话,是讽刺。只有深刻地留心当代革命事实的人,才能了解这段文章深刻的悲哀。
又如周作人先生在《死法》一文中说:
枪毙,这在现代文明里总可以算是最理想的死法了。他实在同丈八蛇矛嚓喇一下子是一样,不过更文明了,便是说更便利了,不必是张翼德也会使用,而且使用得那样地广和多!在身体上钻一个窟窿,把里面的机关搅坏一点,流出些蒲公英的白汁似的红水,这件事就完了;你看多么简单。简单就是安乐,这比什么病都好得多了。
(《泽泻集》,一百二十页)
如果有人看了上面的话,以为周作人先生是赞成“枪毙”,那简直是笑话了!
深刻的文章是不容易做的,只有幽远深刻的理想,才可以产生深刻的句子。
法国文学家法朗士说:“文学除了美,并没有也不能有什么目标。”这句话照我们看来,虽然有些偏,但也有至理。美虽然不是文学的唯一目标,但除了美就不成文学。所以有些人作文章造句力求美丽。其实,就广义说来,上面所说的“清洁”“有力”“深刻”,也未尝不是美丽。但这里的美丽,好作艳丽讲,指一些好修琢句子的文章。
我们且举谢冰心女士、徐志摩先生的文章做些例子:
如今呢?过的是花的生活,生长于光天化日之下,微风细雨之中。过的是花的生活,游息于山巅水涯,寄身于上下左右空气环围的巢床里。过的是水的生活,自在地潺潺流走。过的是云的生活,随意地袅袅卷舒。几十页几百页绝妙的诗和诗话,拿起来流水般当功课读的时候,是没有的了。如今不再干那愚拙煞风景的事,如今便四行六行的小诗,也慢慢地拿起,反复吟诵,默然深思。
我爱听碎雪和微雨,我爱看明月和星辰,从前一切世俗的烦忧,占积了我的灵府,偶然一举目,偶然一倾耳,便忙忙又收回心来,没有一次任他奔放过。如今呢,我的心,我不知怎样形容他,他如蛾出茧,如鹰翔空……
(冰心女士:《寄小读者》,一百零二页)
冰心女士的文章,可以算是表现女性艳丽的极处,如出水芙蓉,如空谷幽兰,使人读了沉醉、迷离、愉快。她的造句美丽是得力于旧诗词的。
又如徐志摩先生笔下写曼殊斐儿的美:
从前有一个人一次做梦,进天堂去玩了,他异样地欢喜,明天一起身就到他朋友那里去,想描摹他神妙不过的梦境。但是,他站在朋友的面前,结住舌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因为他要说的时候,才觉得他所学的人间的字句,绝对不能表现他的梦里所见天堂的景色。他气得从此不开口,后来就抑郁而死。我此时妄想用字来活现出一个曼殊斐儿,也差不多有同样的感觉,但我却宁可冒亵渎神灵的罪,免得像那位诚实君子活活地闷死。她也是铄亮的黑漆皮鞋,闪色的绿丝袜,枣红丝绒的围裙,嫩黄薄绸的上衣,领口是尖开的,胸前挂一串细珍珠,袖口只齐及肘弯。她的发是黑的,也同密司一样剪短的,但她栉发的式样,却是我在欧美从没有见过的。我疑心她有心仿效中国式,因为她的发不但纯黑而且直而不卷,整整齐齐的一圈,前面像我们十余年前的“刘海”,梳得光滑异常,我虽则说不出所以然,我只觉得她发之美也是生平所仅见。
至于她眉目口鼻之清之香之洁净,我其实不能传神于万一,仿佛你对着自然界的杰作,不论是秋月洗净的湖山,霞彩粉披的夕照,南洋里莹澈的星空,或是艺术界的杰作,培德花芬的沁芳南,怀格纳的奥配拉,密克朗其罗的雕像,卫师德拉(Whistler)或是柯罗(Corot)的画,你只觉得他们整体的美,纯粹的美,完全的美,不能分析的美,可感不可说的美;你仿佛直接无碍地领会了无限的欢喜,在更大的人格中解化了你的性灵。我见了曼殊斐儿像印度最纯澈的碧玉似的容貌,受着她充满了灵魂的电流之凝视,感着她最和软的春风似的神态,所得的总量我只能称之为一整个的美感。她仿佛是个透明体,你只能感讶她粹极的灵彻性,却看不见一些杂质;就是她一身的艳服,如其别人穿着,也许会引起琐碎的批评,但在她身上,你只觉得妥帖,像牡丹的绿叶,只是不可少的衬托。
(《曼殊斐儿小说集》附录)
只有徐志摩的美的词句,才配写曼殊斐儿那样的美人!徐志摩的造句美丽不是从中国古书中学来的,他大概受了不少的西洋名著——诗、散文、小说的影响,用意遣词,皆能戛戛独造。(但徐先生文章的短处,有时艳丽而不免流于轻浮。)
(选自《作文讲话》,北新书局,1930年)
句子的构造和安排(唐弢)
在这一章里,我们要谈到句子的构造和安排了。
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字结合起来,表示一种完全的思想或动作的,是句子。句子是文章的较大的单位,要使文章写得通顺,那就非把句子造好不可。怎样才能把句子造好呢?我以为应该注意的有两点:第一,句子本身构造的合于文法;第二,摆入文章里面去的时候上下前后的妥帖与和谐。
关于第一点,那就是句子本身的构造问题。一个句子里至少需有两个部分——主语的部分和述语的部分,所以,最短的句子也得要有两个字。例如:
(一)你来。
(二)我去。
(三)鸟鸣。
(四)花落。
述语可以拉长,主语的前面可以加形容词,所以两个字的句子也可以衍成为:
(一)你从山坡上缓缓地下来。
(二)我打那条小路过去。
(三)百鸟齐鸣。
(四)那朵深红的小花昨夜已经凋落了。
这些句子虽然比较长一点,但就文法而论,却还是单句,不算复杂的。复杂的句子里有许多分支,为了节省篇幅,这里只把二、四两句衍为复句,作为这一方面的例子:
(二)为了避免被敌人撞见,我就舍弃了那条两旁驻扎着大队人马的官道,情愿多吃些苦,打小路过去。
(四)经过一夜的狂风暴雨,院子里那朵深红的小花,经不起摧残,已经凋落得不留一点痕迹了。
复句虽然有许多顿逗,但必需读完全句,这才能够明白所含的意义。用文法来分析,复句和单句的构造,除了繁简的不同外,两者是完全一样的。
但是,也就因为繁简不同的缘故,造句的难易仿佛有了差别。一般说来,单句容易合乎律例,复句因为繁复的缘故,易犯文法上的毛病,这里且从手边的书里列举几种在下面,作为写作时候的参考。第一种是脱漏和累赘:
(一)为了去解答这个问题,我十分地分析过这草原上所有的社会的机构。
(二)从××先生战前到战后的创作和理论大体上说来,在今天并没有怀疑作为一个艺术家的他的良心的根据。
(三)在无数的不可计算的失去的村镇中,最使我因怀念而想起的,是我的出生地——故乡。
上面第一个例子里,“我十分地分析过”是不通的,一定得说“我十分精细地分析过”,才能算作一个完备的副词;第二个例子里,“从……创作和理论大体上说来”,虽然勉强看得懂,但按照句法,是应该写作“从……创作和理论的大体上说来”的,而“在今天并没有怀疑作为……的根据”,也应该写作“在今天并没有可以怀疑作为……的根据”,这才使句子站得牢,收得住;第三个例子里的“无数”和“不可计算”,“怀念”和“想起”,“出生地”和“故乡”,在意义上都是重复的,这样的文章而流布开去,岂不等于戴着两顶帽子,却又招摇过市么?这种脱漏和累赘,是造句首先应该注意的弊病,不能含糊过去。第二种是转折得不够清楚:
(一)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太没有意义,但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顺受了。
(二)高个子,浓眉大眼,满脸横肉,不过看过去却又凶恶得很。
(三)也许是:溪边银杏在滴红,
一万丈飞帛穿过了危崖;
可是这片月光下,千百次询问,
只有山谷和你答话。
一个句子的含义有了转迁的时候,中间就得夹用转折词,大都前后稍有不同的是转,截然相反的是折。有些人因为“但是”“然而”惯了,演讲的时候满嘴里都是“不过”,文章里呢,就在意义没有转迁的地方,也用了转折词,譬如上面所举的例子,就都是的。这种毛病最为初学写作者所易犯。第三种是单数和多数的误置:
(一)在许家镇上,碰到五六个操着余姚口音的孩子在一株大柳树下休息,我们过去,和他们扳谈,问他们去处,他们说:“我要穿过马鞍岭,到萧山前线去。”
(二)人们是残酷的东西,当他的血盆似的大口张开来时,哪一种生物能够逃避被吞噬的命运呢!
第一个例子里的“他们说:‘我要穿过马鞍岭……’”必须改为“他们说:‘我们要穿过马鞍岭……’”才对,因为多数的“他们”说话,是不能用单数的“我”来自称的。第二个例子里的“人们是残酷的东西”,是多数;……“当他的血盆似的大口张开来时”,忽而又用单数,也是不对的,必须把上面一句改为“人是残酷的东西”才对,因为这样一来,前后就可以合调,不至于牛头不对马嘴了。第四种是称谓的错乱:
(一)予既哭瞿先生,久之,不能忘。尝他出,过所居晋阳浮图,往往返其辙。
(二)英弟!你曾经对我说过,你一天也不能离开我,现在言犹在耳,你又为什么撇弃了她,独自远去,让她一个人留在人世呢!
当一篇文章脱稿的时候,如果作者是述说自己,追叙往事,那就宜于用第一人称,如果置身事外,纯属客观,那就宜于用第三人称。既经择定,彼此是不能移用的。上面第一个例子里,“予既哭瞿先生”的“予”,和“往往返其辙”的“其”,所指的都是作者自己;第二个例子里,“你曾经对我说过,你一天也不能离开我”的“我”,和“你又为什么撇弃了她,独自远去,让她一个人留在人世呢”的“她”,所指的也都是作者自己。这样的忽“予”忽“其”,忽“我”忽“她”,不但使文意含混,而且在文法上,也是说不过去的。
这四种毛病,在普通的文章里常能找到,就以上面所举的例子说,有些是从初学写作者的文章里摘出来的,有些则是所谓名家的手笔。久亲笔墨的人尚且如此,足见那错误的普遍了。
关于第二点,那就是句子的安排问题。要使句子摆在文章里面妥帖与和谐,就得注意上下前后的关连,顺着文气,随着需要,再来决定句子的式样。我们知道,同样一个意思可以用几种不同的字眼,同样一个句子可以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我们应该深通句法的变化,默记各别的式样。如果第一次写下的句式不妥当,就来换一种,仍不妥当,再来换一种,这样不断地换下去,直到完全妥帖而后止。普通的句法的变化如:
昨天下午我和两个同学到法国公园去散步。
我和两个同学到法国公园去散步是在昨天下午。
昨天下午到法国公园去散步的是我和两个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