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收购之外,私人股权基金还有什么绝活?私人股权基金自称有管理人才,可以把企业盘活,死的盘活,瘦的盘实,催肥增值后再将其出手卖个好价钱。2004年,黑石以6.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德国的大企业Colanese,将其从法兰克福股票交易所退市。九个月之后,布莱克斯通又把Colanese放到纽交所重新上市。重新上市后,仅现金布莱克斯通就获得30亿美元,还不包括其所持有的Colanese股票。但业内也有人认为,布莱克斯通赚钱并不全靠自己的辛勤劳动。黑石收购Colanese时就将价格压得很低,而黑石之所以能够得逞,是因为高盛无德,出具了一个“公平意见”,非说此价合理。高盛因此而获得了巨额回报,仅咨询费就得到了2100万美元。
在股市的并购运动中,私人股权基金与券商走得很近。私人股权基金为券商的业务提供了广阔天地。反过来券商也为私人股权基金竭诚服务。高盛直接掌握了大量资金,可以迅速出手,为公司并购提供资金,深受业内欢迎,因为高盛动作快,而且保密工作做得好。私人股权基金股票交易,券商作为经纪人收取手续费;私人股权基金经过券商贷款要交钱;私人股权基金搞并购,券商收取咨询费;私人股权基金拍卖资产,以现金偿债,券商还要收费。最后,私人股权基金又将所购得的企业重新上市,这时券商又要收取承销费。
私人股权基金与券商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高盛旗下就有两大私人股权基金,其价值分别为85亿美元和15亿美元。花旗集团最近筹资33亿美元,设立了自己的私人股权基金,进一步加强其在该游戏中的深度和广度。33亿美元中10亿由花旗出,其余部分来自花旗的客户和花旗自己的雇员。券商还为私人股权基金培养、输送了很多人才。比如,布莱克斯通创建于1985年,两位创始人自己先拿出40万美元,两年后筹得8.1亿美元。两位创始人都是从券商雷曼兄弟出来的。其中一位彼得·彼得森(Peter G. Peterson)当过雷曼的第一把手,还在尼克松总统手下出任过商务部长。
私人股权基金形势一派大好,赚钱似乎不用吹灰之力。而且私人股权基金几乎没有什么披露责任。不用披露,外界就无法对其加以监督和管理。私人股权基金管理人员拿起钱来肆无忌惮。券商的不少人也改换门庭,加入了私人股权基金的行当。私人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收入这样高,有人开玩笑,再过十年,生病开刀都比较吓人,因为外科医生水平不高,当初好学生都去学商科了,二流学生才去学法、学医。
三、虎狼之辈
私人股权基金的英文是“private equity”,法律上是合伙人企业形式。按照美国的法律,只要合伙人不超过35个,就不用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躲过披露,躲过监管。此外,如果投资者很富有,就是合格投资者,投资私人股权基金可以不算在35人之内。至于多富才能算得上是合格投资者,美国法律有具体规定,并适时做出调整。私人股权基金的要害所在,就是规避监管。
无独有偶,除了私人股权基金之外,利用美国的合伙制法律,还成长出另一类基金——对冲基金。股市是一个虎狼出没的地方。私人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是股市的庞然大物,股民好像是羊群,多数由共同基金牧羊——从哲学层面说,股市、文化、政治和宗教是相通的。私人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就是虎狼,在股市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股市的许多交易是通过券商撮合做成的,券商是信息的集散地,而券商与私人股权基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私人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是券商的大客户,而且有时还拿出自己的资金与私人股权基金一同押宝。在券商的配合之下,私人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是耳聪目明,在股市进退自如,先天下乐而乐,后天下忧而忧。
那么私人股权基金与对冲基金之间有什么区别?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所从事的业务不同,私人股权基金主要是搞并购,而且在并购游戏中是主打。私人股权基金主要是收购成熟的公司。对冲基金的内部规则大多会有约定,对冲基金可以做衍生产品的交易。对冲基金善于搞短促突击,抓住机会大举进攻,狠狠捞一笔,得手之后立刻撤出。私人股权基金打阵地战,攻城掠地,而对冲基金是打游击战、运动战。对冲基金讲究速战速决,而私人股权基金讲究相对的持久战。
目前私人股权基金与对冲基金似乎有合流的趋势。Kohlbery Kravis Roberts & Co.是设在纽约的一家老牌私人股权基金,但现在既推出私人股权基金产品,也销售对冲基金产品。以往投资者进出对冲基金也相对容易,资金通常是锁定在一年内。现在变了,锁定的期限可以长达三年时间。
从实力来说,私人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是平分秋色,不分仲伯,都是股市的庞然大物。全世界大约有3000家私人股权基金,管理1.5万亿美元的资产。而对冲基金全球共管理了1.2万亿美元的资产。
四、中国可有对应物?
资本市场这个地方我们主要是向美国看齐:美国有的我们要有,美国没有的我们也要有。那么私人股权基金或是类似的基金我们有没有?国内私募基金的话题热过一段时间。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否就是美国的私人股权基金?两者是不是同类?我想至少有一点两者是相同的,就是两者都不披露自己的情况。但美国的私人股权基金有时还是要露峥嵘的,因为私人股权基金搞并购,搞并购有时就必须披露身份。而国内私募基金我们说得很多,但圈外人很少见过私募基金的真面目,解剖麻雀更无从谈起——因为中国的私募基金在地下,而且隐藏的比较深。实践中的私募基金很可能是因地而异,因人而异,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两种基金中都有“私”字,但我们的私募基金可能更像美国的对冲基金,并不出来公开做并购业务。如果要想让国内的私募基金浮出水面,不知道能给它们什么动力?美国的对冲基金在市场上手笔很大,但非常隐蔽。不过,目前公开的共同基金正在热卖之中,想来地下私募基金的发展空间小了许多。
对冲基金之痒
美国股市的斗钱,中心地带是不时转移的。1980年代,股市大盗以华尔街为根据地,搞了近十年的并购,尤其是敌意收购(即,企业之间的拉郎配)。1990年代中到千年之交,新经济的驱动器在硅谷,这里的dot.com大有主宰世界万物之势。而今天美国股市的老大们,相当一部分盘踞在康奈狄克州的格林威治,从这里操纵横行市场的对冲基金。据估计,截止2005年年底,美国约有8000多家共同基金,掌握了一万亿美元的资产。
对冲基金何以如此有吸引力呢?这里有个哲学的问题,也是对立矛盾的问题。证券法始于美国,而美国证券法的理论基础是披露与反欺诈。反欺诈的法律十分古老,与普通法一样悠远,但以披露为核心则是美国对人类的较大贡献,至少是对股市的较大贡献。证券发行和许多交易行为必须有披露,披露不实要受到惩罚,拒绝披露更要受到惩罚。这样一来,披露就成了关键的关键。如果完全披露,券商还有什么空间做手脚?股市这种游戏还有什么可玩的呢?所以股市的老大们千方百计地要规避披露,而对冲基金恰好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工具,券商可以借助对冲基金这个工具在股市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
(三)利害冲突 (3)
对冲基金几乎不受任何监管——也就是说,对冲基金无须向公众披露任何信息。对冲基金规避监管有其理论基础,理由是入伙对冲基金的都是大户,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保护自己,无须政府多管闲事。我以为这套说法站不住脚,是顾头不顾腚的理论。对冲基金的入伙人可能并不需要披露的保护,但对冲基金在股市的交易活动也无须披露,这就给了对冲基金可乘之机。请看对冲基金在股市的表演。对冲基金与券商勾结起来,买卖共同基金的股份。千年合伙人公司(Millennium Partners)就通过美林公司的经纪人进行快速交易。尽管这样做并不一定违法,但有可能违反了相关共同基金的规定。2005年初,美林公司因此被罚1350万美元。美林并不承认自己有错,而是解雇了三位经纪人,把过错全部推到他们身上。三位经纪人不服,就此提出仲裁。2005年12月底,仲裁庭做出决定,要求美林公司向三位经纪人支付1400万美元。这回是美林不服气,就此向法院提出诉讼。从制度设计上说,仲裁通常为券商所用,通常是券商不愿上法院诉讼。而且纽约州的法律也规定,非有极特殊的情况,法院通常维持仲裁庭原判。美林不顾常情弄到法院,可见已经到了气急败坏的地步。
操纵对冲基金的黑手对外如狼似虎,横冲直撞,对内也是机关算尽,并不放过入伙的“自己人”。对冲基金的定价有很大玄机,是一个比较容易做手脚的地方。对冲基金的管理人按其所管理的资产收费,所以他们有利害关系,有可能高估对冲基金的资产。而对冲基金的一些资产确实很难估价。比如,信贷衍生产品和二次留置权贷款就比较难以估价。对冲基金的黑手就是要浑水摸鱼,乱中取胜。
有些人为对冲基金拍手叫好,说是对冲基金是一种金融创新。中国的产品创新、金融创新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美国的所谓产品创新、金融创新是什么。美国的产品创新、金融创新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规避法律。人类这种动物很奇怪,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明明是见异思迁,另图新欢,却非要说自己是忠贞不渝,海枯石烂不变心;明明是看重权力或容貌,却非要说是为了爱情;明明是要当主人,却一口咬定自己是仆人,明明是要当官做老爷,却非要说自己是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金融创新也是这样,明明是要骗投资者上钩,却非要说自己是为了广大投资者的需要。
对冲基金与券商在行动上狼狈为奸,经济上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券商主要是通过为对冲基金筹集资金收取佣金赚钱的。2003年高盛从这项业务中得到10亿美元,2004年得到13亿美元,增加了30%。2004年高盛出售证券业务的收入是27亿美元,尽管高盛不愿细分此收入,但业内人士认为,即便是保守估计,其中至少有7亿美元是来自对冲基金业务。换句话说,2004年高盛从对冲基金的相关业务中共获得20亿美元,占其当年总收入的10%。
对冲基金与券商以合作为主,经常是穿一条裤子。券商与对冲基金在股市通常是狼狈为奸,鲸吞或蚕食股市中的中小投资者。但券商也有与对冲基金撞车的时候,它们之间会发生狗咬狗的斗争。1991年,券商索罗门兄弟购进大量美国财政部债券,结果连一些对冲基金也无法购得此类债券,事情弄大之后美国监管机构介入。索罗门兄弟公司最后被定有罪。即便如此,对冲基金与券商还是棒打不散。当时索罗门兄弟政府债券部的负责人是麦日雷瑟尔(John Merrirrether)。债券丑闻之后,麦日雷瑟尔暂时退出,但几年之后便卷土重来,摇身一变,创建了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基金”(Long Term Capital Management (LTCM))。真是丑闻券商何处归?前度麦郎今又来。1998年,长期资本管理基金开始遇到很大麻烦,最后格林斯潘出面压各大券商出钱援手才算稳住阵脚。而当时仅美林一家,就有100多位高管在长期基金有股份,总金额达22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