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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木桶的研究

我乘着警察坐来的马车,送莫斯坦小姐回去。她是一位天使一般漂亮可爱的女性,在危难中,一旦身边有比她脆弱的人,她就可以保持镇定自若。当我去接她上马车时,她还精神百倍地坐在万分惊恐的波恩斯通太太身边。但她坐上马车之后,由于经过了一夜的惊险奔波,她再也忍受不住了。她先晕倒了一阵,醒来后又轻轻地啜泣。事情过后,她曾责备我,说那天夜里一路上我的态度冷漠无情。不过,她哪儿知道,我当时内心无比激烈的斗争,强自压制感情的痛苦呢!就像我和她在院中手握手的时候,我对她的怜悯与爱意已充分流露了出来。尽管我懂得人情世故,若非经过这一夜的离奇遭遇,我也不会认识到她那温柔而又勇敢的天性。当时,有两个因素令我难以启齿:一是由于她正在遭受苦难,没有任何强有力的依靠,孤苦伶仃,如果我鲁莽地向她求爱,难免有乘人之危的嫌疑;其次,更令我为难的是,若福尔摩斯破了案,她得到珠宝,就会变成富婆,我这个经济拮据的医生趁和她亲近的机会向她求爱,这算是光明正大的行径吗?她会不会将我看做一个粗俗的拜金主义者?我不能让她心里出现这种不好的印象,这批阿哥拉珍宝,实在是我和她中间的巨大障碍。

接近深夜2点,我才送莫斯坦小姐回到塞西尔·福里斯特夫人的家里。仆人们早已安睡,但弗里斯特夫人对她的家庭教师接到怪信的事特别关心,因此,她还坐在灯下等候着莫斯坦小姐。她亲自给我们开门。这是一位有修养的中年妇女,举止大方有度。她用手臂亲密无间地搂着莫斯坦小姐的腰,犹如慈母一般地抚慰着莫斯坦小姐,这给了我无比的快慰。可见,莫斯坦小姐在她家的身份不是一个被雇用的人,而是一个受到尊重的朋友。经过介绍,弗里斯特夫人真诚地邀请我进屋稍坐,并请我告知她今夜的遭遇,我只好对她一再解释,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而且答应她,今后肯定会把事情的进展随时前来告知她。

我向她们告辞登上马车后,我还特意回过头去瞧了一眼,我依稀看见,她们两个女性手拉手的倩影立在台阶上,我还隐约瞧见了半开的屋门、悬挂着的风雨表、从有色玻璃射出来的灯光、光亮的楼梯扶手等。在这种郁闷的时节,发现这么一个宁静温和的英国家庭的美好情景,我的心情也就舒服得多了。对于今夜所遭遇的事件,我越想越感到前途渺茫黑暗。当马车行进在被煤气路灯照着的马路上时,我重新回忆起一连串的情节。已经搞明白的基本问题是:莫斯坦上尉之死、莫斯坦小姐收到的珍珠、报上的广告,以及莫斯坦小姐所收到的信。所有这些事件,我们都已基本搞清楚了。不过,这些事件居然把我们引向更深入、充满奥秘而凄惨的情境里去:一批印度的珍宝,莫斯坦上尉行礼中奇怪的图,肖尔托少校临死时的奇怪的情况,珍宝箱的发现,紧接着就发生了巴塞洛·肖尔托的被害事件。巴塞洛·肖尔托被害时的各种奇怪情景,脚印等痕迹,奇异的凶器,在一张纸上发现的跟莫斯坦上尉的图样上一样的字。这真是一连串纵横交错的情节,除非是福尔摩斯这样的天赋奇才,普通的办案人员简直是束手无策,他们要找到线索真的很难。

品琴里就在莱牡贝思区的尽头,是一列破旧而窄小的两层楼房。在三号门,我叫了很久,才有人回答。最后,烛光出现在百叶窗后,从一个楼窗户露出一个人头。谢尔曼叫道:“快滚!醉鬼!如果你再叫唤,我就放出43条狗来咬死你。”

我说道:“你就放狗出来吧,我正是为此而来的。”

他又叫道:“滚开!我这里有一把锤子,你不躲开我就扔到你身上了!”

我也叫道:“锤子,我不要,我只要一条狗。”

他继续叫道,“少啰嗦!你站远点儿。我数完一、二、三,就往下扔锤子。”

我说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名号真有巨大的魔力,那个楼窗户马上关上了,没超过一分钟,门也开了。谢尔曼是个又瘦又高的老头,颈部青筋暴露,背有些驼,戴着蓝光眼镜。

他说:“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在这儿永远受欢迎。先生,请里面坐。小心点儿那只獾,它咬人呢!”他又对着一只从笼子缝钻出脑袋,有一对红眼睛的鼬鼠说道:“别淘气,你不要抓这位先生。”他转头又说,“先生,别害怕,这只不过是蛇蜥蜴,没有毒牙,我把它放在屋里,是让它吃甲虫的。您不要怪我刚才失礼,实在是因为经常有顽皮的孩子、醉鬼跑到这里来捣乱,我觉得太吵。福尔摩斯先生需要什么呢?”

“他需要一条狗。”

“呵!肯定是透比。”

“对,就是透比。”

“透比就在左面的第7个栏里。”谢尔曼举着蜡烛在前边带路,走过他收集来的那些怪兽、珍禽。在朦胧的光线下,我隐隐约约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有闪闪发光的眼睛在看着我们。就连我们头顶的架子上边,也有许多野鸟,我们搅醒了它们的睡梦,它们懒洋洋的,把身体重心从一只爪换到另一只爪上去。

透比是一条外貌丑陋的垂耳长毛的狗——明显是混血种,黄色兼有白色的毛,它走起路来有些摇摇晃晃。我从谢尔曼手里取了一颗糖喂过透比后,我和它之间就建立了友谊,它这才随我上了马车。我回到樱沼别墅时,皇宫的时钟才敲过3点。我发现,那个曾是拳击手的麦克默多已被当做同谋,和撒迪厄斯·肖尔托一起被逮捕到警署去了。有两个警察守着大门,我报出侦探阿瑟尔尼·琼斯的名号后,他们就让我带着透比进去了。

我的伙伴正站立在台阶上,两只手插在衣袋里,嘴里叼着烟斗。

他说道:“哦,你把它带来了!透比,好狗!胖侦探已经走了。从你走后,我就跟阿瑟尔尼·琼斯大吵了一架。他不仅将撒迪厄斯逮捕了,而且连守门人、波恩斯通太太和印度仆人也全抓走了。除了楼上留了一名警官之外,这院子已是属于我们的天下了。先把透比留在这里,我们上楼去。”

我们将透比拴在门内的桌腿之上,就重新上了楼。屋子里的所有一切依然保持着从前的模样,只是死者身上盖了床单,一个警官疲惫地斜靠在一个屋角。

福尔摩斯说道:警官,你的牛眼灯

请借给我用一下吧!这块纸板帮我系在颈部,让它挂在我胸前。谢谢你!现在,我要脱下靴子、袜子。华生,请你帮我把靴子、袜子带下楼去,我要试一试攀登的本领了。再请你稍微蘸一些木馏油在这手巾上,好,蘸一点儿就可以,请再跟我到屋顶室走一遭。

我们又从那个洞口爬了上去。我的伙伴重新用灯照着灰尘上的脚印,说道:“这些脚印,你要特别注意,你看出来这儿有什么特殊的吗?”

我说道:“这是一个小孩子或一个矮小妇女的小脚印。”

“除了脚的大小之外,你没发现别的吗?”

“脚印似乎与一般的没有任何不同。”

“绝不相同。你瞧这里!灰尘里的一个右脚印,现在,我在它旁边踩上一个我光着脚的右脚印,你仔细瞧一瞧,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你的脚印五个脚趾头是并拢的,这个小脚印的五个脚趾头是分开的。”

“对,说得很对,一定要记住这一点。现在,请你到那个吊窗前,闻一闻窗上的木框。我站在这儿,因为我手里拿着这手巾。”

我依他所说去闻,嗅到一股刺鼻的木馏油味道。

“这地方他临走时用脚踩踏过,若你闻得出来,透比辨别这味道就更不是问题了。现在,请你下楼放开透比,等我一会儿下来。”

我下楼回到院子里时,我的伙伴已经到了屋顶。他把灯挂在胸前,犹如一个大萤火虫一般,在屋顶上缓慢地爬行。他到烟囱后边就不见了,后来,他又忽现忽隐地绕到后边去了。我也转到后边去,发现他坐在房檐的一角上面。

他叫道:“华生,那里是你吗?”

“是我。”

“这就是那人上来下去的地方,下边那个黑乎乎的是什么?”

“一个水桶。”

“有盖子吗?”

“有。”

“旁边有梯子吗?”

“没有。”

“混账东西!从这儿下是最不安全的。但他居然可以从这儿上来下去,那我也能从这儿下去。这个水管似乎十分坚固,随他去,我下来了!”

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那个“大萤火虫”顺着墙边稳稳地下降着,随后他轻轻一跳,就落在桶盖子上了,然后,他又跳到了地上。

他一边穿着靴子、袜子,一边说道:“追寻这个人的足迹,还不算困难。一路上,瓦全被他踩松了。而且他在匆忙之下,遗留下这个东西。按照你们医师的说法,就是这个东西证明了我的诊断是对的。”

他拿给我瞧的,是一个用有颜色的草编成的跟纸烟盒一般大小的口袋,外边装饰着几颗小珠子,并不值钱;里面装着六个黑色的木刺,一头圆一头尖,和刺在巴塞洛·肖尔托头皮上的一样。

我的伙伴说道:“这是极端危险的凶器,你当心,不要刺着自己。我发现这个东西很高兴,因为这或许是他全部的凶器,我俩这才可能免除被刺的危险,我宁可吃枪子,也不愿中这个刺的毒。华生,你还有力气跑9.6千米的里路吗?”

我说:“没问题。”

“你的腿受得了吗?”

“受得了。”

福尔摩斯把浸过木馏油的手巾放在透比的鼻子上,说:“透比,好透比!嗅一嗅这个,透比,嗅一嗅!”只见透比叉开多毛的腿站着,鼻子向上翘着,犹如品酒师在品佳酿一般。我的伙伴把手巾丢开,在透比脖子上系了一根坚实的绳子,牵着它到木桶下面。透比马上就不断地发出高声的狂吠,用鼻子在地上闻着,尾巴高耸,跟踪着气味一直向前奔去。我拉着狗绳子,福尔摩斯紧随在后边。

此时,东方已露出鱼肚白,在灰蒙蒙的寒光里,我们已可以瞭望远处。我们的背后是那栋四方的别墅,窗子里黯淡无光,高墙光秃秃的,孤独凄凉地耸立在我们身后。院子里混乱地堆着垃圾,丛生的灌木,这景况正好像征着昨晚的凶杀案。

我们先通过了院子里纵横的土坑和土丘,到达了围墙下边。透比带着我们一路奔来,在墙的阴影里焦急得吠叫着,最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墙角,长着一棵小山毛榉树。较低的地方的砖缝已被磨损,砖的棱角都被磨圆了,好像是经常被用做爬墙的落脚之处。福尔摩斯先爬上去,接着从我手里把透比接上去,又从另一面把透比放了下去。

当我也爬上了墙头时,他说道:“墙上还留着一个手印,是木腿人的,你瞧那留在白灰上的血迹。幸好昨夜没有大雨,尽管隔了28个钟头,气味还留在路上。”

当我们走过一条车马来往密集的伦敦马路时,心头难免有些怀疑,透比到底能否循着气味带我们追到凶手。不过,透比不像我一般犹豫,它嗅着地面,摇摇晃晃向前跑着,所以,很快我也就放心了。很显然,这木馏油的味道比马路上的其他气味更强烈。

我的伙伴说道:“你不要以为,我仅仅依靠在这事件里有一个人用脚踩到了化学药品,必须通过这个我才可以破案。我已经清楚,有几个其他的办法也可以抓住凶手。但是,既然幸运之神把这个最方便、最简单的办法送到我们手里,若我们忽视了,不应用,那就是我的过错了。但这的确把一个需要有精湛的学问才能解决的问题简单化了。只根据一个简单的线索破案,我们的功绩就难以显出来了。”

我说道:“还是有不少功绩的。朋友,我感到你在这事件里所采取的办法,比在杰弗逊·霍普谋杀案里所用的方法,更玄妙惊人,更深奥而令人费解。举例而言,你如何可以毫不怀疑地形容那个装木腿的人?”

“嗨,医生!这事件本身就非常简单,我并不愿意太夸张,但整个情况清清楚楚。一个宝藏的秘密被两个负责指挥看守囚犯的部队军官知道了。一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为他们画了一张图。你记不记得,莫斯坦上尉的图上就写着这个名字。乔纳森·斯莫尔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三个伙伴签了名,这就是所谓的‘四个签名’。两个军官依据该图——或者是他们中间的一个——追寻到了珍宝,但由肖尔托少校一个人带回了英国。我联想,很可能这个带回珍宝的肖尔托少校对于最初的约定并没有履行。那么,为何乔纳森·斯莫尔没有得到珍宝呢?这个答案显而易见。画那张图的日期即为莫斯坦上尉与囚犯们接触之时。乔纳森·斯莫尔之所以没有得到珍宝,是因为他与他的三个同伙全都是囚犯,没有行动上的自由。”

我说道:“这只不过是推测而已。”

“并不完全是推测。这不单单是推测,而且是唯一合乎真实情况的大胆假设。我们且看一看,这假设跟后来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吻合。肖尔托少校携带珍宝归国以后,安居了几年,但某一天突然接到了印度寄来的一封信,这让他惊慌无比,这又是为什么?”

“我记得信上说:被他欺骗的囚犯们已刑满释放。”

“与其说是刑满释放,不如说是越狱逃跑较为合理,因为肖尔托少校对他们的刑期一清二楚。若是刑满释放,他就不会惊骇得坐立不安了。当时,他采取了什么措施呢?由于他对装木腿的人戒备森严。装木腿的肯定是白种人,因为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商人曾被他开枪误伤了。在图上仅仅有一个白种人的姓名,其余的全都是回教徒与印度人的姓名,因此,我们就可以清楚这个装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了。你看这些推理是不是太主观了?”

“不主观,而且很客观,清楚、简明、扼要。”

好的。如今我们设身处地,站在乔纳森·斯莫尔的角度来推理一下事实。他回英国只有两个简单的目的:一个目的当然是为了获得他应得的那一份珍宝,另一个目的是向欺骗了他的人复仇。

他追查到了肖尔托少校的住处,还很可能买通了少校家里的一个仆人。这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我们没见过,波恩斯通太太说过他的恶劣行径。乔纳森·斯莫尔没有找到藏珍宝的地方,由于除了少校和一个已死的忠实仆人之外,其他人都不清楚。这一天,乔纳森·斯莫尔突然听说少校病危,他唯恐藏宝的秘密跟少校的尸体一起埋入地下,盛怒之下,他冒着被保镖抓住的危险,跑到临死的少校的窗前。由于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床边,因此,他没能进入屋子里。他对少校怀恨在心,当天夜里又重新进入死人屋子里,翻看文件,他期望取得藏宝的线索。在失望之余,乔纳森·斯莫尔留了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做为标记。在他进行自己的行动计划时,毫无疑问,他预备把少校杀死,然后在尸体旁边留一个同样的标记,表示这并非一个普通的谋杀案,而是为了替伙伴们复仇。如此稀奇古怪的方法是常见的,有时还能表明凶手的一些具体情况。这些,你全都领悟了吗?

“都很明白,很清楚。”

“但乔纳森·斯莫尔还能怎么办?他只能暗中留意肖尔托少校两个儿子搜寻珍宝的行动。或许他有时会离开英国,有时又回来听消息。当屋顶室与藏宝箱被巴塞洛·肖尔托发现之时,很快就有人报告给他。这就证明,毫无疑问,他有内线。乔纳森·斯莫尔装着木腿,要想爬上巴塞洛·肖尔托家的高楼是绝不可能的,因此,他带来了一个稀奇古怪的同谋,让这同谋先爬上楼去。这同谋的光脚不小心踩踏了木馏油,所以我才弄来了透比,并让一个脚筋受伤的军医不得不跛着走了3.6千米路程。”

“那么,杀人的凶手是那个同谋,而并非乔纳森·斯莫尔了。”

“对。从乔纳森·斯莫尔在屋子里顿足的情形来推断,他还是很反对杀人的。因为他和巴塞洛·肖尔托并没有深仇大恨,最多把死者的嘴里塞上东西再捆起来就可以了。杀人偿命,他绝对不会以身试法的。但没料到他的同谋一时野蛮性情发作,居然用毒刺杀人。乔纳森·斯莫尔见已无法挽回,所以留下纸条,盗走了珍宝箱,就跟同谋一起逃之夭夭了。这就是我所能推断出来的一些情形。至于乔纳森·斯莫尔的相貌,从他在酷热的安达曼岛拘押了多年,可以清楚地肯定是他人到中年而皮肤黝黑的了。你也知道,他的高矮从他步伐的长短能够计算出来。他的面上多须,撒迪厄斯·肖尔托从窗内亲自见过,大概没什么遗漏了吧!”

“还有那个同谋呢?”

“哦,这个也没什么神秘的,你很快就会清楚了。这清晨的空气多新鲜呀!你瞧那片红云,犹如一只丹顶鹤的羽毛一般漂亮,旭日已越过伦敦上空的云层,沐浴日光的人千千万万,但像我们两个负有如此奇特使命的人,恐怕天下是绝无仅有的了。面对大自然,我们的雄心壮志,显得如此渺小。约翰·保罗的著作,你有什么心得?”

“多少有些体会。我是先读了卡莱尔的作品,再回过头来研读约翰·保罗的著作的。”

“这就像从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样。约翰·保罗曾说过一句含义深刻的话,‘一个人真正伟大的地方,就在于他可以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看他还论及比较与鉴别的力量,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高尚的证明。在他的著作里,有不少精神食粮。你带手枪了吗?”

“我的武器只有这根手杖。”

“我们一找到凶手的处所,或许就需要这类武器了。乔纳森·斯莫尔由你对付,他那个同谋若有异动,我就用手枪打死他。”福尔摩斯随手掏出左轮手枪,把两颗子弹装上,再放回到他大衣的右口袋中。

我们跟着透比,到达了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路两旁有不少别墅,都是半村舍式的。我们已临近了人口稠密的大街,许多劳动的人与码头工人都起床了,家庭主妇们正开门打扫门前的台阶。街角上四方屋顶的酒店刚开门营业,粗犷的男人们从里面出来,用袖口擦去胡子上沾的酒。没有主人的狗在街头张大了眼睛望着透比,但我们忠心的透比,毫不左顾右盼,它鼻子冲着地一直向前,有时从鼻子里发出一阵吠叫,证明它追寻的气味依然浓厚。

我们经过了斯特来赛姆区、布瑞克思顿区、坎伯维尔区,绕过了不少小街巷,一直走到澳弗尔区的东面,才到达肯宁顿路。我们所追寻的凶手好像专走弯弯曲曲的路,或许是有意避开跟踪,只要有弯弯曲曲的小路,他们就避开大道。从肯宁顿路的尽头,透比转向左行,先经过证券街,接着是麦尔思路,便到了骑士街。透比突然不再往前,只是来回跑,一个耳朵竖立,但另一个耳朵下垂,说明它迟疑不决。后来,透比又转了几个圈,抬起头来,好像向我们请示。

我的伙伴喝叱道:“透比,你是怎么回事?凶手不会上车,也不会乘气球逃跑的。”

我说道:“他们很可能在这里停顿过。”

“呵!好了,透比又走了。”福尔摩斯说道。

透比的确又重新行进了。它朝四下里又嗅了一阵后,仿佛是忽然间下了巨大的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快跑起来。气味应该较前更浓厚了,因为透比已不需要鼻子着地,而使劲牵直了绳子往前跑。我的伙伴两眼发亮,感到已经快到凶手的处所了。

我们经过九榆树街,到了白鹰酒馆附近的布罗得利克与纳尔逊大木场。透比显得很兴奋,而且似乎很紧张,从侧门跑进了锯木工人已经出工的木场,它连续穿过成堆的刨花与锯末,在两边堆积着木材的小径上跑着,最后,它得意洋洋地吠叫着,跳上了还在手车之上未卸下来的一个木桶上边。透比伸出长舌,站在木桶上,眼睛望着我们两个人。木桶边与手车的轮子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里有很浓重的木馏油味道。

我与福尔摩斯先是面面相觑,然后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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