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伙伴双手互相搓着,说道:“华生,我们还有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可要好好地加以利用。我已告诉过你,这个案件基本上搞清楚了,但我们不要自信过了头,以免出什么差错。目前看起来好像很简单,但其中可能还藏有更玄妙的事情。”
我问道:“为什么说简单呢?”
福尔摩斯犹如老教授对学生讲课一样说道:“当然简单。请你坐在屋角那边,不要让你的脚印把证据搞乱了。我们开始分析工作吧!第一,这些人是如何进来的?又是如何出去的?屋门从昨夜10点过后就没有打开过,难道是从窗户进出的吗?”他提着灯朝前走,好像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在自言自语:“窗户是从里边关死的,窗框也非常牢固,两边没有合叶。我们打开它,附近并没有漏雨水的管道,屋顶也离得非常远,但明显有人在窗台上站立过。昨夜下过小雨。一个脚印在窗台这里。这里有一个圆的泥印,地上也有一个,桌子旁边又有一个。华生,瞧这里,真是最佳的证据。”
我瞧了瞧那些一清二楚的圆的泥印,说道:“不是脚印。”
“这是更为重要的证据。这明显是一根木桩的印痕。你瞧,窗台上是靴子印——一个后跟镶着宽铁掌的厚靴子印,旁边则是木桩的印痕。”福尔摩斯分析道。
“这就是那个装有木腿的人。”我说道。
“对,没错。但另外还有一个人——一个非常能干、非常敏捷的同谋。华生,你能从那面墙爬上来吗?”
我向窗外探头瞧了一瞧。月光皎洁,照射着原来的那个屋角,我们离地面的距离最少有六丈多,墙上连一个可以手抠脚踩的砖缝都没有。我说:“绝对无法爬上来!”
“若缺乏帮手,当然爬不上来。但比如这屋子里有你的一个朋友,用放在屋角那儿的那根粗绳子,一头系牢在墙壁上的大环,另一头丢到你手上,我想,只要你有力气,就算装着木腿的人也能够拉着绳子爬上来。你下去时同样也可以如法炮制,接着你的朋友再把绳子拉进屋子来,从大环上解下来,关死窗户,从里边拴牢,再从来路逃走。”福尔摩斯指着绳子继续说,“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尽管那个装木腿的人爬墙技术不错,但并非一个好水手。他的手并不像习惯于爬桅的水手的掌皮那般坚韧。我用放大镜发现了血迹,不只一处,尤其是在绳的末端更明显。我断定,他在拉着绳子下去时,居然把他的手掌皮磨掉了。”
我说:“这些都对,但我感到事情越来越奥妙了。他的同谋是谁呢?这同谋又是如何进来的呢?”
我的伙伴沉思着说道:“不错,还有同谋者。这个同谋者的确颇为有趣。他把这个案件搞得很不普通。我想,这个同谋者给英国的犯罪方式又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但在印度有过先例,若我没记错的话,在森尼甘比亚曾发生过几乎一样的事件。”
我追问道:“那么,到底他是如何进来的呢?门锁着,窗户离地面又高,难道他是从烟囱管进来的吗?”
我的伙伴回答道:“这个可能性我也猜想过,然而,烟囱管太窄了,人无法通过。”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喃喃说道。
福尔摩斯摇头说道:“你总是不根据我的理论研究进行推断。我曾对你说过无数次,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排除之后,无论剩下的是什么情况——无论是多么难以置信的事——那就事实。我们已经知道了,他不是从门进屋子来的,也不是从窗户进屋子来的,更不是从烟囱管进屋子来的。我们也知道,他不会提前藏在屋子里,因为屋子里并没有藏身之处,那么,他是从哪儿进来的呢?”
我叫道:“他是从房顶那个洞进来的。”
“当然,他是从那个洞进来的,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你给我提着灯,我们到上面的屋顶室去查看一下——就是发现藏着珍宝的那个屋顶室。”
福尔摩斯灵活地登上梯子,双手拉住了椽木,一翻身就上了屋顶室。他俯身朝下接过我手里的灯,我也跟着上去了。
这个屋顶室大概有2米宽、3.3米长。在椽木架成的地板中间,铺着一些薄板条,敷着一层灰泥。我们走动时,一定要踩在一根一根的椽子上。屋顶是尖形的,这就是这个别墅的真正屋顶了。屋里没有任何陈设,只有积累了多年的厚厚的尘土。
福尔摩斯用手扶在斜坡的墙上说:“你瞧,这是一道通到屋顶外边的暗门,把这道暗门拉开,外边就是屋顶,坡度并不大,这就是第一个进屋人的来路,我们寻找一下,瞧他是否留下一些可以说明他特征的痕迹。”
福尔摩斯用灯照着,今夜我第二次发现在他脸上出现的惊奇表情。我顺着他凝视的地方看过去,被吓得浑身发冷。全都是没穿鞋的赤足的脚印,一个一个清清楚楚,而且完整,但比不上成年人脚的一半大。
我说道:“朋友,一个小孩子,居然做了如此可怕的事情!”
福尔摩斯神色稍微安定之后,说道:“一开始我当然也吃了一惊,但事实上,这也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我暂时忘了,我本来应该预料到的。这儿没有可搜查的了,我们下去。”
我们回到下边的屋子里,我问道:“对于那些小脚印,你有什么看法呢?”
福尔摩斯有些不耐烦地说道:“华生,你自己分析一下吧!你很清楚我的方法,你先依法实践,接下来我们再互相参考推论,彼此也能够多得到一些有益的经验。”
我说道:“在这些表面的事实上,我真想不出什么推论来。”
福尔摩斯说道:“很快就会完全清楚了。我想,这里或许没有什么重要的地方了,但我还是要瞧一瞧。”他拿出放大镜与卷尺,跪在地上。他那又细又长的鼻子离地仅有几英寸,他那溜溜圆发光的眼珠子,就像鸟的眼珠子一般。他在屋子里来来回回地观察、测量、比较着。他那默默无声而又敏捷的动作,犹如一只好猎犬在追寻什么气味。我不由联想到:若他那充沛的精力和聪明才智不用于维护法律正义,而去违法犯罪的话,他会是一个多么令人恐惧的犯罪分子呀!
我的伙伴一边侦查,一边喃喃自语着,终于,他忽然发出一阵欢喜的呼声。他说:“真走运,没多大问题了。第一个进屋的人不小心踏在木馏油上边。你可以发现,在这难闻的东西的右边,留下了他的小脚印。这个瓶子破裂了,里面的东西流出来了。”
我问道:“这又可以解释什么呢?”
他说道:“不能解释什么,但我们就要抓到他了。我清楚的只是:一条普通的狗就能凭着嗅觉顺着气味寻到需要追寻的事物,狼顺着气味就能够找到食物,那么,一个经过特殊训练的猎犬追寻如此强烈的气味,不是更容易吗?这是一个定理,结果必然是……哦,他带警察到了。”
下边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交谈声、关门声。
我的伙伴说:“趁他们还没上来,你用手摸一下尸体的胳膊,还有他的一双腿,你的感觉如何?”
我摸了摸尸体,说道:“肌肉硬得就像木头一样。”
“正是这样。是无比剧烈的肌肉‘收缩’,比普通的‘死后僵直’还要严重,再加上歪斜的面部与惨笑,你有什么结论?”
我回答说:“中了剧毒,属于植物性生物硷——一种类似士的宁可以造成破伤风性症状的毒物,是这样致死的。”
“我刚发现他那脸部肌肉剧烈收缩的现象,就想到他是中了剧毒致死的。进屋之后,我就立即设法搞清毒物是怎样进入体内的。你也看见,我发现了那根扎进或射入他头皮的荆棘刺。当时,好像死者是直坐在椅子上,你看那刺入的部位正对着那天花板上的洞口。你再仔细瞧瞧这根荆棘刺。”
我小心翼翼地把荆棘刺拿在手里,对着灯光仔细查看。是一个又尖又长的黑刺,尖端上有一层发亮的东西,似乎是某种干了的胶质物。钝的那一头,明显是被刀削过的。
我的伙伴问道:“是生长在英国的荆棘刺吗?”
“绝对不是!”我斩钉截铁地说。
“有了这些资料做证明,你就应该可以做出合理的推论来。这是最主要的一点,其余的就容易解决了。”
福尔摩斯说话的时候,脚步声已渐渐来到了甬道。一个穿灰衣的胖子先走进屋来。他身材魁梧,脸色赤红,可见是多血质类型的人,从他肿胀的凸眼泡中间,露出了一对小小的眼睛,闪闪烁烁。后边紧随着一个穿制服的警官,还有发抖的撒迪厄斯·肖尔托。
那胖子叫道:“这算怎么回事?成什么样子?这些人都是谁?这房间里热闹得都像养兔场了。”
我的伙伴安静地说道:“阿瑟尔尼·琼斯先生,我想,您肯定还记得我吧?”
阿瑟尔尼·琼斯喘息未定,说道:“当然记得。你是大理论家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嘛!我记得你,还记得你的!我真忘不了,那次你如何向我们演说关于主教门珍宝案的起因及推论结果。的确,是你把我们引上了正轨,不过,你应当承认,那次主要还是运气好,而不是由于有了正确的指导才破了案。”
“那是一个非常容易理解、非常简单的案件。”福尔摩斯说。
“哦,算了,算了吧!你用不着不好意思承认。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糟糕,简直太糟糕了!事实都摆在这儿,不需要用理论来推断了。运气真好,我正为了其他的案件来到上诺伍德,报案时我正在警察分署,你认为这个人是什么致死的呢?”阿瑟尔尼·琼斯说。
福尔摩斯冷漠地说道:“呵,你刚才说这个案件不需要我的理论来推断。”
“不需要,确实不需要。但我不得不承认,你有时候真能说到重心。但根据我的了解,门是锁着的,价值50万英镑的珍宝失窃啦,窗户的情形如何?”
“关得很死,但窗台上有痕迹。”
“好了,好了。若窗户是关着的,这痕迹就跟本案无关了,这只是常识而已。死者或许是在极度愤怒之下致死的,珠宝又失窃了。哈哈!我有一个解释。有时我也能灵机一动呢!警官,你先出去。撒迪厄斯·肖尔托先生,你也出去,但你的医生朋友可以留在这儿。福尔摩斯先生,你想,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撒迪厄斯·肖尔托自己承认,昨夜他和哥哥在一起。他哥哥在盛怒之下死去,于是撒迪厄斯·肖尔托就把珠宝拿走了,你看对不对?”
“这个死人还很细心,自己起来把门反锁上。”福尔摩斯反驳说。
“这的确是个破绽,我们按照常识来想一想。撒迪厄斯·肖尔托曾跟他哥哥在一起,兄弟俩有过争吵,我们都知道。哥哥死了,珠宝不见了,这个我们也知道。撒迪厄斯·肖尔托走后,就再没人见过他哥哥了,他的床也没人睡过,很显然,撒迪厄斯·肖尔托非常不安,他现在的情形也反常。你看,若我攻击撒迪厄斯·肖尔托的心理防线,他就难逃法网了。”
我的伙伴说道:“你还未了解全部的事实呢!这个在我看来是有毒的木刺,是从死者的头皮上取下来的,目前还可以看出来伤痕。这张纸,你瞧,内容是这样写的,本来放在桌子上的,旁边还有这根古怪的木棒,镶着石头,这些怎么适应你的推论呢?”
阿瑟尔尼·琼斯神气无比地说:“方方面面都可以证实我的推论。满屋子全是印度的东西,若这个木刺有毒,谁都能利用它来杀人,撒迪厄斯·肖尔托同样也能利用它来杀他哥哥,这张纸不过是一种骗人的小把戏而已,这是故弄玄虚。唯一的问题是:撒迪厄斯·肖尔托是如何出去的?哦,当然,这个屋顶上有一个洞口。”
因为阿瑟尔尼·琼斯的身子笨重,他费了好大力气才爬上了梯子,从那个洞口挤进了屋顶室。紧跟着,我们就听见他高兴地喊着,说他发现了通向屋顶的暗门。
福尔摩斯说道:“这家伙偶尔也能发现些证据,偶尔也有一些混沌的认识。‘跟没有思想的愚人难以相处’,法国俗语这样说。”
阿瑟尔尼·琼斯从上边下来后,说道:“你瞧,事实胜于雄辩,我的推论被完全证实了。有一个通往屋顶的暗门,暗门还是半开的。”
“那暗门是我打开的。”福尔摩斯说。
“哦,不错。那么,你也发现暗门了。”他似乎有些提不起精神,然后说:“那好吧,不管是谁找到的暗门,反正都说明了凶手逃走的路径。警官!”
甬道里有声音回答道:“有!长官!”
“叫撒迪厄斯·肖尔托先生进来。”
撒迪厄斯·肖尔托被带进来后,胖侦探对他说:“撒迪厄斯·肖尔托先生,我有责任告知你,你所说的任何话全都可能对你不利。因为你哥哥的死,现在,我代表政府逮捕你。”
撒迪厄斯·肖尔托,这个可怜的矮小的人,看着我们叫道:“你们瞧,怎么样?我早就预料到了。”
福尔摩斯安慰他说:“没关系,别着急,我想,我能够为你洗清罪名。”
胖侦探马上说道:“大理论家先生,不要随便答应人,案件恐怕不像你想的那样。”
“阿瑟尔尼·琼斯先生,我不仅要洗清他的罪名,我还要奉赠你一个重要信息,昨夜曾到这间屋子里来过的两凶手之一的,他的姓名与特点。他的姓名——我有理由认为叫乔纳森·斯莫尔。他是个文盲,个子矮小,但人很机灵聪明,右腿断了,所以装了一个木腿。木腿朝里的一面已磨去了一块。他左脚的靴子下边有一个粗糙的方形前掌,后跟上钉有铁掌。他人到中年,皮肤被烈日晒得很黑,从前是个囚犯。这些真实情况与那些从他手掌上剥落的皮,都可以说明一个问题或许对你办案有帮助,另外的一个——”
胖侦探显然有些被福尔摩斯的精确分析说动了,但他依旧用嘲笑的态度问道:“那么另外一个人呢?”
福尔摩斯转过身来,说道:“另外的一个,是一个稀奇古怪的家伙。阿瑟尔尼·琼斯先生,我希望,很快就可以把这两个人介绍给你。华生,你过来,我跟你说几句话。”
我的伙伴引我到楼梯口,说道:“这意外的事件,几乎搞得我们把到这儿来的原意都忘掉了。”
我说:“我也想到了,莫斯坦小姐留在这个恐怖的处所,太不合适了。”
“那好,现在,你就送她回去。她住在下坎伯维尔塞西尔·福里斯特夫人的家中,离这里并不远。如果你愿意再来,我可以在这儿等你。不过,你会不会太累?”
“我不累。我不搞清楚这件事的真相,看来是无法安心休息的。我也曾经历过危难,不过,说实在的,今天夜里这一系列的怪事,我的神经都被扰乱了。我想,应该已经到了最后阶段了,我很愿意帮助你破案。”我说道。
福尔摩斯说道:“华生,你在这儿,对我有很大帮助,我们要独立行事,让这个胖侦探喜欢怎么干就干他的去吧!你先送莫斯坦小姐回去,接着请你到河边莱牡贝思区品琴里三号——一个以鸟类作标本的瓶子右面的第三道门,找一个叫谢尔曼的人。他的窗玻璃上画着一个鼬鼠抓着一个小兔子,你把这个老头叫起来,告诉他,我要借透比用一用,请你将透比乘车带过来。”
“透比是一条狗吧?”
“一条最奇特的混血狗,嗅觉非常灵敏。我宁可要透比帮忙,它比全伦敦城的所有警察都要得力得多。”
我说道:“我一定将透比带回来。现在,已经是深夜1点了,若可以换几匹新马,3点以前,我肯定回来。”
我的伙伴说道:“同时,我还要从波恩斯通太太与印度仆人那儿了解一些新材料。撒迪厄斯曾告诉我,那个仆人住在旁边那间屋顶室。回来再研究这个自命伟大的胖侦探的工作方法,再听一听他的讽刺。‘我们已习惯了,某些人对于他们所不了解的东西偏要进行讽刺。’歌德的话总是如此简短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