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趣横生的动物文学
作者:布封
国别:法国
入选理由
作者用明朗清新的笔调对上百动物进行了描写,不仅从客观角度描述动物的生活习性和特征,而且带着自己对动物的热爱之情,为动物画像,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文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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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封(1707一1788),法国著名的博物学家、文学家,出身于蒙巴尔城一个贵族家庭。从小喜欢自然科学和文学,二十六岁时便进入法国科学院当助理研究员。1739年他被任命为皇家植物园总管,为他撰写博物学著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传说布封治学相当勤奋,每日五点起床,六点就开始写作,直到下午两点吃午餐,然后继续写作至晚上七点。
如此生活,竟四十年如一日,最终完成了共计三十六卷的巨著《自然史》,它包括《地球形成史》《动物史》《人类史》《鸟类史》《爬虫类史》《自然的分期》等几大部分。此书问世引起了巨大的影响,1753年布封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在人院仪式上,布封发表《论风格》的演讲,提出了“风格即人”的著名文艺观点。
布封不但是伟大的博物学家,而且也是著名的作家。他在《自然史》一书中,对动物精妙独到的描写,已成为世代传诵的经典美文,至今仍然为人盛赞不已,《动物素描》一书便精选了《自然史》中描写动物的精彩篇章,在布封笔下,动物们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堪称知识性与文学性完美结合的优美范例。
作品快读
谈论《动物素描》不能不提到《自然史》,这不仅是因为前者辑选自后者,而且在思维方式和写作态度上,二者也是一脉相承的,有着不可分割的精神统一性。简约地说,布封的《自然史》主张用科学的方法去认识和解释大自然,这其中也包括人与动物;反过来说,就是他反对用上帝创世纪的宗教观点来阐释宇宙的起源。他还把人也还原到动物性的自然状态,主张从自然的角度来研究人的进化和发展,他说:“从切实考察大自然而来的第一个真理,也许是要使人难为情的,这真理就是他应该把自己放到和其他动物一块,他的整个物质方面都像其他动物,也许动物的本能比人的理智还要准确些哩,动物的技巧比人的艺术还要可佩服些哩。”这样的观点说明人与动物是平等的,因而我们应当以人性化的目光去看待动物,惟其如此,才可能真正认识和善待动物。这种思想在18世纪无疑是一种惊世骇俗的创见,它引起教会的攻讦和恐慌也是必然的,同时它对现代科学的影响也是毋庸置疑的,即便是放在现在,这种思想依然没有过时,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布封对动物的描写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他对每种动物的分析与书写都包含两个部分:即现状的描写和史的叙述。描写又分外部与解剖两种;史的叙述就是种类的发展和演变,包括生育、习惯和本能。当然,为了不致单调乏味,增强文学性,他也常常变换叙述角度和描写方式,从而使动物描写不仅有静态的肖像,还有活动的图画,真正体现了动与静相辅相成。知识性与文学性相融互动的艺术风格。像这样来描写动物的作家,布封应是文学史上的第一人。他的动物素描为人世代吟咏,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所以,法国文学史家朗松说:布封“对文学的贡献是把自然史提供给文学,作为它的一个新领域。这是长久以来文学所曾获得的最美的扩大”。
下面节选的《狗》的片段,来体会作者对动物的热爱。
透过布封对狗的描写,我们可以肯定无疑地说,他是一个真正热爱动物的人。这不仅仅因为他对动物有最准确细腻的直接观察,而且还在于他对在大自然和动物怀有一种深厚热烈的感情。他这种深厚的感情蕴含在字里行间,像涓涓细流,滋润着他对动物的观察和想像,同时又渗透着我们的心田.令我们无法不感动。
在《狗》这篇美文中,布封一口气书写了狗的八大品质,面面俱到,层层递进;在他的笔下,狗绝不只是躯体有力,动作灵活的徒有外形的宠物,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且它对人类的忠诚品质是人自己很难具备的。布封非常深切地指出,狗所拥有的全部优秀品质归根到底是因为狗有情感,是情感升华造就了狗的品质,从而使它更接近我们人类。一个对狗深怀感情的人敏锐地发现了狗对人的无限感情,他对狗的描写,毫无疑问要让我们深深感动。惟其如此,文学史家朗松才说:“只有布封才能赋予自然感以其应有的全部深度;他把自然感变为一种哲学的感动,在这种哲学的感动里,人们一面由外表获得印象,一面还引起一种直觉,觉得有一种不可见的永恒的力量在大自然中依不变的法则表现着经过布封,就可以变成抒情诗的主题了。”
片段精读
狗
身材的高大,形状的清秀,躯体的有力,动作的灵活,这一切外在的品质就一个动物来说,都不能算是它的最高贵的部分;正如我们论人.总是认为精神重于形象,勇气重于体力,情感重于妍美,同样地,我们也认为内在的品质是兽类的最高尚的部分;就是由于有这些内在的品质它才与自动的傀儡不同才能超出植物界而接近我们人类;动物生命之所以能够升华是由于它有情感,是情感统治着它的生命、使它的生命活跃起来,是情感指挥着它的官能,使它的肢体积极起来,是情感产生着欲望,并赋予物质以进展运动、以意志、以生气。
狗,除了它的形体美以及活泼、多力、轻捷等优点而外,还高度地具有一切内在的品质,足以吸引人对它的注意。在野狗方面,有一种热烈的、善怒的,乃至凶猛的、好流血的天性,使所有的兽类都觉得它可怕,到了家狗.这天性就让位于最温和的情感了,它以依恋为乐事,以得人欢心为目的了;它匍匐着把它的勇气、把它的精力、把它的才能都呈献于主人的脚前;它等候着他的命令以便使用自己的勇气、精力和才能,它揣度他,询问他,恳求他,使个眼色就够,它懂得主人意志的轻微表示;它不像人那样有思想的光明,但是它有情感的全部热烈;它还比人多一个优点,那就是忠诚,就是爱而有恒;它没有任何野心、任何私利、任何寻仇报复的欲望,它什么也不怕,只怕失掉人的欢心;它全身都是热诚,勤奋,柔顺;它敏于感念旧恩,易于忘掉侮辱,它遇到虐待并不气馁。它忍受着虐待,遗忘掉虐待,或者说,想起虐待是为的更依恋主人;它不但不恼怒,不脱逃,准备挨受新的苦痛,它舐着刚打过它的手,舐着使它痛楚过的工具,它的对策只是诉苦,总之,它以忍耐与柔顺逼得这只手不忍再打。
(选自《动物素描》,范希衡译,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
妙语撷萃
真正的雄辩意味着天赋才能的锻炼和学识的修养。它和口才大不相同,口才不过是一种才能,凡是感情热烈、口齿伶俐、想像敏捷的人都可以得到的一种才能。
延伸阅读
链接一伟大的天才
布封生于一个律师的家庭,从小受教会学校的教育,但他爱好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中学毕业后还学过法律和医学。1739年他担任御花园(今植物园)和御书房总管,他的职位使他有条件搜集动物、植物和矿物标本,并作记录。他利用御花园的条件进行博物学研究,甚至在里面养了一些动物。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使他有可能对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和矿物作全面的描述。从1748年起,他开始写作《自然史》。他有好几个助手或合作者,如多邦东、蒙贝雅、柏克松等,每天埋头著述,数十年如一日,写出了三十六卷《自然史》。他热爱自己精心打造的御花园,临终前还让人扶着,向御花园道别。为纪念布封,人们在御花园为布封建了一座铜像,献给这位“与大自然同样伟大的天才”。
布封是一个追求文学风格的作家,潜心钻研古代演说家的雄辩,力求恢弘和崇高,这在当时并不多见。他翻译过牛顿的《微积分》并为之写了长篇序言。他还爱读英国作家理查逊的作品,因为作品具有“伟大的真实性,并且因为他对描写的一切事物都曾经仔细观察。”在进入法兰西学术院的著名演讲中,他提倡言之有物,说真心话,批评当时一些作家单纯追求辞藻,而内容空洞的文风。提出“风格就是人本身”这一名言,正确地指出了文章风格和人的个性之间的关系。他自己写作时一丝不苟、反复推敲。在写作《自然史》时,他通常写或口述第一遍,自己修改,让人抄下来,然后再改,如此来回多次。他的手稿一般总要修改四五遍,有的篇目甚至改过18次之多,可见他的写作态度是多么认真。
链接二布封作品——《马》欣赏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链接三布封的生物进化论
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出现之前,布封提出了相关的生物进化理论。虽然他的意见在不同时期很不相同,并且没有讨论到物种变化的原因和方法,但他是近代以科学精神处理这个问题的第一位学者,表现在:
(1)提出许多与进化有关的问题,并使这些问题纳入了科学的范畴;
(2)提出“类型统一”的概念,由此产生出比较解剖学,而比较解剖学又提供了许多支持进化论的证据;
(3)教会正式承认的创世时间是4004年,而他根据化石材料估计地球的年龄至少是168000年,这就解决了生物进化的时间问题;
(4)他根据北美和欧亚大陆动物群的相似性,推测这两个大陆早先一定是相连的,他将物种组合成动物区系(faunas),并揭示出一些生物地理分布的规律,而生物地理分布的事实,后来也成了达尔文论证生物进化的重要证据。
可见布丰虽然还不是一位明确的进化论者,但他的工作和思想却为进化论的形成和发展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