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路就很好走了,太阳落山后不久,到了主人朋友的家里。我们被牵进一间干净、舒适的马厩,一位慈善的马车夫把我们照料得非常舒服,他听说着火的事情后,似乎觉得詹姆斯很了不起。
“年轻人,有一点很清楚,”他说,“你的马知道他们可以信任谁。着火或发大水的时候把马牵出马厩,是世界上最难办的事情之一。我也不明白马为什么不肯出来。”
我们在这个地方待了两三天就回家了。旅途上一切顺利,我们回到自己的马厩里感到很高兴,约翰看见我们也很高兴。
晚上,约翰和詹姆斯离开我们之前,詹姆斯说道:“不知道由谁来接替我。”
“旅舍里的小乔·格林。”约翰说。“小乔·格林!哎呀,他还是个孩子呢!”“十四岁半了。”约翰说。“可还是个小不点儿呀!”
“没错,他是很小,但他手脚麻利,踏实肯干,心眼儿也不错,而且他特别想来,他父亲也愿意让他来。我知道主人愿意给他这个机会。主人说,如果我认为乔不行,他就找一个大一点的男孩,我说我愿意试用他六个星期。”
“六个星期!”詹姆斯说,“他起码要过六个月才能派上用场!你可要拼命干活了,约翰。”
“呵呵,”约翰笑着说,“我和干活是一对好朋友。我还从没有害怕过干活呢。”
“你真是个好人,”詹姆斯说,“希望我也能像你一样。”“我一般不喜欢谈我自己,”约翰说,“但你就要离开我们,一个人出去闯天下了,我想跟你说说我是怎么看待这些事情的。我的父母早亡,留下了我和瘸腿的妹妹耐丽相依为命。我是个农民的儿子,挣的钱不够养活我自己,更别说还要养活我妹妹,要是没有夫人的帮助,妹妹肯定就得去济贫院了。耐丽说夫人是她的天使,这么说确实有理由。夫人在老寡妇马赖特家里给我妹妹租了间屋子,等我妹妹能做点针线时,就给她找点活儿来干。妹妹生病时,夫人派人给她送饭,还送给她许多漂亮而实用的东西。夫人待她真像母亲一样呢。再说主人,他把我安排在马厩里,在当时的马车夫诺尔曼手下干活。我在主人家吃饭,在厩楼上睡觉,还有一套衣服,每星期还能拿到三个先令,这样我就能帮助耐丽了。再说诺尔曼,他完全可以回绝这件事,说他年岁大了,没精力再带一个只干过农活的生手,但他就像父亲一样对我,耐心地、不怕辛苦地调教我。几年后老人去世了,我接替了他,当然啦,现在我拿最高的薪水,还略有积蓄,好日子坏日子都不用担心,耐丽快活得像小鸟一样。所以,詹姆斯,我不应该拒绝一个小男孩,也不应该惹恼一位善良、仁慈的主人。不,决不能!我会非常想你的,詹姆斯,但我们都会熬过来的,没有什么比做一件善事更重要的了,我很高兴我能这么做。”
“那么,”詹姆斯说,“你不同意那句老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当然不同意,”约翰说,“如果主人、夫人和老诺尔曼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我和耐丽会落到什么样的境地呢?唉,耐丽一定会在济贫院里,我呢,只能在地里刨块根!要是你只考虑自己的利益,黑骊和野姜会怎么样?唉,被活活烧死!不,吉姆,那是一句自私、野蛮的老话,不管是谁说的。”约翰说着,很坚决地扬了一下脑袋。
詹姆斯笑了起来。他说话时声音有些哽咽:“除了我母亲,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我希望你不要忘记我。”
“不会的,孩子,不会的,”约翰说,“要是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也希望你会记得我。”
第二天,乔来到马厩,趁詹姆斯没走之前把该学的都学一学。他学着打扫马厩,把稻草和干草抱进来,然后开始清理挽具,帮着洗刷马车。他个头太矮,给我和野姜梳毛很不顺手,詹姆斯就教他料理欢蹄,以后欢蹄的事就都由乔负责,詹姆斯在一旁指导。乔是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子,来干活儿时总吹着口哨。欢蹄觉得被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伙子摆弄来摆弄去很恼火,但两个星期快结束时,他偷偷告诉我说,他认为那个男孩会有出息的。最后,詹姆斯终于要离开我们了。他是那么快活的一个人,那天早晨心情却显得无比沉重。“唉,”他对约翰说,“我舍弃了多少东西啊,我母亲和贝西,还有你,还有善良的主人和夫人,还有这些马,还有我亲爱的欢蹄。到了新地方,我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要不是为了更有出息,更多地帮助我母亲,我是绝不会离开这里的,这真让人难受啊,约翰。”
“是啊,詹姆斯,好孩子,是这样啊。要是你第一次离开家一点儿都不难过,我会觉得你这个人不怎么样。开心些吧,你在那里会交上朋友的。我想你会干得顺利的,那样对你母亲也有好处,她会为你得到这么好的工作而骄傲的。”
约翰的话使詹姆斯高兴起来,不过大家都为失去詹姆斯而难过。欢蹄一连好几天都郁郁寡欢,几乎没有一点食欲。于是,有几天早晨约翰骑我出去锻炼时就用一根缰绳把他也牵出来,让他和我并肩奔跑,慢慢地,这小家伙的情绪就好了起来,很快恢复了正常。
乔的父亲经常过来帮着干点活儿,因为他是懂行的。乔学东西很努力,约翰看到他的进步打心眼儿里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