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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你会读书吗?

2008年4月底结束了几周的出差抵达深圳,因为第二天就要离境,我照例忙中偷闲要去逛一逛书店。

听说在我下榻的酒店附近新开了一家书店,我就向服务台的一位小姐打听去书店怎么走。那位小姐回答说不知道但很客气地为我打电话询问,然后又给了一份深圳地图如此这般地指点一番。我道谢时她随意说了一句:“真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没想到书店离我们这么近我都不知道。从大学毕业到深圳来闯天下好几年了,从来就没有去过书店。”我一边道谢一边走出酒店大堂的旋转门,她的话语还萦绕耳边,几年不读书对我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几个小时后我提着满满一包书回到酒店时又遇到了那位小姐,她惊讶地说:“哇,你买了这么多书,我恐怕一辈子也不会读这么多书!”“为什么?”我问她。“没有时间,没有意思,也没有好书。”她不假思索胸有成竹地回答,看来她回答同样的问题很多遍了。其实这位小姐的回答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这些年常常遇到根本就不读书的人,就我自己的了解大多数人从学校毕业后基本上就不再读书,而很多人不读书的原因起源于不会读书。于是就有了种种理由:没有时间,没有意思,没有好书,等等。

其实读书和抽烟、喝酒、打麻将一样都是一种习惯,不同的是在我看来前者是个好习惯而后者是些坏习惯。可是很多没有时间读书的人都很热衷于抽烟、喝酒、打麻将,既有时间又有意思。对于好烟、好酒或是麻将牌,嗜好者常常是不惜一掷千金,因为这些人“会抽烟”,“会喝酒”,“会打麻将”。可见这关键就在“会”与“不会”之间了。会读书的人自然就能找到时间乐在其中,至于好书那就更是太多了。

其实恰恰是中国的教育制度把很多人教成了不会读书的人。传统的教育制度强调的是一种填鸭式的读书,从当年的考状元到今天的全国统考,读书和苦不堪言的考试息息相关,几乎所有人都有考试一过恨不得能“焚书坑师”的感觉。所以一旦毕业高呼万岁,从此既没有家长的喋喋不休,也没有老师的没完没了,和书就此“古德拜”了。惜哉!哀哉!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常常感谢“文化大革命”给我留下的宝贵的东西:一是因为不能读书而产生的对读书的强烈愿望,就好像是一个吃不饱的人总是对食物有着不可遏制的欲望一样;二是因为不要考试我可以不拘一格地读书,反倒因祸得福从自由自在的自学中悟出了不少读书的真谛。虽然当时最困难的是找不到好书,但是这对养成一个好的读书习惯其实并无大碍。等“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又回到并不正规的教育制度里做了两年的“工农兵学员”,大学恢复正式高考后我先是当了几年旁听生然后又读了几年夜大,再后来就是在美国的学习了。所以说从受教育的角度讲,我在中国所受的教育大多是“不正规”的,因祸得福,获益匪浅。

好读书,不求甚解

东晋大诗人陶渊明作《五柳先生传》,说自己是:“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我再也找不出比这更为准确的对自己读书的习惯和感受的描述了。因为我读书喜欢快可是恨考试,也总是考得不好。儿时受到老师批评最多的就是“读书不求甚解,上课思想开小差”。中国的考试制度让你必须要“求甚解”。为什么?因为要考试呀!标准答案基本都在书里,所以为应付考试不得不反复地读,认真地背,要快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中国的学生普遍会考试但无创新的病根。其实有些书只需要囫囵吞枣,那么不妨就来它个狼吞虎咽。这个世界上的书实在是太多了,如果都是一行一行地读下来,那这辈子的损失就太大了。尤其像我们这样在商业界的不比大学和研究所的教授和学者,读书本身就是一种奢侈。

那么什么样的东西要快读呢?报纸、杂志首当其冲。我看过不少人一张报纸从头版看到末版,字里行间甚至报缝里的征婚广告都不放过。其实报纸、杂志属于信息类的东西,阅读的过程有如一个扫描的过程,常常是速度越快效果越好。所谓“见树不见林”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读报纸、杂志类的刊物最容易犯这样的错误。

其实这类刊物读得太细反倒不知所云。我们常常听人吹嘘有“一目十行”的读书功力便以为是天才。其实一目十行每个人都能做到。如果不信我们不妨来个测试:给你一份报纸,假设这是一个考试,要考的内容是你掌握的时事新闻。这份报纸有八版,你一共只有八分钟的时间去完成全部的阅读,平均一分钟一版。能得到多少信息算多少,关键是掌握重要的内容。

你一定会惊讶地发现自己不但能一目十行,一目二十行甚至三十行四十行都有可能。我平时没时间读报纸,所以总是利用吃中饭的空隙进行这样的“扫描”阅读。遇到有我认为需要细读或保留的文章,就用亮笔在标题上做个记号。扫描完的报纸、杂志我也不扔掉,而是攒起来等出差时装上满满一旅行箱。我给自己的规定是在飞机上读完所带的全部报纸和杂志(常常是一个月的量),从美国到亚洲的飞行时间是十几个小时,除了用餐和休息我就是读报纸,但这时候我不再“扫描”,而是把以前用亮笔划过的那些文章细读一遍,觉得有用的就撕下来保存。因为报纸、杂志很沉,所以我把它们读完然后扔掉的愿望非常强烈。那种读完一份就扔一份,扔一份就轻一分的感觉真的是非常好,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读书亦不例外,在美国念研究生时如果我在做某个课题的研究或写一篇文章,除了主要的资料需要精工细雕弄懂弄透外,我特别喜欢读一些相关的参考书籍,因为那样常常让我旁征博引,融会贯通。

但读参考书籍更是要快读,有时候还要学会读目录,只找相关章节,不但要不求甚解,有时“断章取义”就好。当然这里说的不是歪曲原文的断章取义,而是快刀斩乱麻似的断章取义。不如此你非得弄到猴年马月不可。读者朋友们可能要问,读得那么快能读得懂吗?老师不是常常批评我们说不求甚解吗?我的回答是该不求甚解的时候就要不求甚解。所以不求甚解不但不是那么可憎可恶,它实在是大量获取信息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产生创新思想火花和顿悟意境不可取代的、事半功倍的唯一阅读方式。

泛泛而读真潇洒

泛读是就“精读”相对而言的。第一次接触到“精读”这个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初在南京师范大学外语系做旁听生的时候。那时候大学外语系用的是《许国璋英语》,也就是所谓的精读课。那种教授方法其实很像农村妇女用嘴咀嚼过食物后再喂孩子的方法。

上课时老师几乎是逐字逐句地讲解每句课文,从语法到句型和新词的用法,乏味得不行。其实从小学到大学,哪门功课不是这种精读方式的教与学?教完了再布置一大堆家庭作业,学生能有时间泛读吗?既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现在书中又有了考试答案帮助你得到想要的金钱、美女,你想这学生他能不抱住课本死抠吗?他哪里来的时间去泛读?

其实不管什么专业、什么学位,都需要跨学科甚至是那些看来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知识来让学习者得到启迪,融会贯通。更重要的是泛读对一个人的情商的提高和人的素质的提高至关重要。这些年我们读到很多博士、教授自杀,犯罪的稀奇古怪的故事其实都说明了我们的教育制度有致命的缺陷。一些所谓的精英和学科领头人其实除了自己专业方面的知识外几乎一窍不通,这样的例子在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比比皆是。

我的自学和后来在美国的学习帮助我养成了良好的泛读习惯。历史、小说、哲学、宗教、美学、文学、语言和政治我无所不涉。出差到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我从书店逛到报摊,大饱眼福,过过中文瘾。连替太太买的《家庭》、《读者》和《知音》我也在返程的飞机上统统泛读一番,借此了解中国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当然恰恰是有了快读的技巧才能泛读,所以快与泛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精耕细作悟真谛

我并不排斥精读,但是只有有了快读和泛读的能力后才有可能真正地有时间抓住重点细细地精读一些东西。有些书第一遍是根本读不懂的,至多只能是一知半解,常常是越读越糊涂。这种书通常不是说一个故事,读的目的也不是仅仅为了获取很容易理解的信息。哲学、美学的书比较多属于这一类。作者要传达的是一种价值,一种理念,一种意境。他还要求读者有一定的类似生活阅历去产生共鸣。读这种书的关键就是精读。

但我绝不主张停下来弄懂了再往下读,这不是精。我的观点是往下读,先读完一遍只求一知半解。因为要求不高只求一知半解,所以就不会太失望;因为不停下来你不会徘徊不前。这种书读完后最好不要马上读第二遍,如果不是应付考试最好一两个月内都不要碰它。等到第二次再读它时我保证你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这好比学钢琴或学游泳,如果每天练一个小时,一年下来你一共练了365个小时,你会有相当不错的进步。可是如果你连续不停地一下子练上365个小时,你一定达不到同样的效果。这是停顿的效果。

其实在停顿期间我们的大脑和身体还在下意识地不断消化和理解所学的东西,等到再次练习时就会有顿悟的感觉,或者说是一种飞跃。学一门新的学科或是读一本比较深奥的书时,关键是不停下来钻牛角尖,不求一遍完全读懂读透,而是用读第二遍、第三遍甚至反复阅读的方法去达到大彻大悟的境界。大彻大悟后更是将书中的东西变成了自己的价值和理念,绝不是一种单纯的信息的储蓄,而是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后与作者的一个共鸣(有时候是截然相反的结论)。

我自己体会最深的是读达尔文的名著《物种起源》,第一次是在美国大学里修人类学时因为老师要求作为参考书读了一遍,似懂非懂。后来自己又借来读了第二遍觉得有所感悟。最近找到一本中译本又读了第三遍,感觉又有新的收获。凡是懂外语的朋友可以有选择地比较阅读一本书的原著和自己能读懂的外文翻译版,比较中文版,加强理解,这不失为一种精读的好办法。

这种复读式和比较式的精读没有那种逐字逐句死抠硬背的痛苦,和不求甚解与泛读一样是一种乐趣。

该背的时候要背

我本来是最反对死记硬背的,但是精彩的句子或是片段如果能够背下来常常有奇效,尤其是学外语的朋友可能特别有体会。我当初学外语的时候着实下工夫背过一些东西,令我惊讶的是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还常常用得上它们。因为背会了,常常就成了自己的东西,用得得心应手。

香港大学教授、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先生说得好:“1961年到1962年的时候,科斯(诺贝尔经济奖得主)一篇50多页的文章,我整日放在袋里,会背了还不时拿出来翻翻。读对了一本书,你就会判若两人,读那些垃圾书,越读越衰。方法对的话,事半功倍。”

史蒂芬·柯维(Stephen R。Covey)在美国家喻户晓。他是哈佛大学企业管理硕士、杨百翰大学博士。柯维博士曾被《时代》杂志誉为“人类潜能的导师”,并入选全美二十五位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的畅销书《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自出版以来,高居美国畅销书排行榜首长达数年,家喻户晓,在全球七十个国家以二十八种语言发行共超过一亿册。

我有一次在部门大会上问在场的六十多名员工有多少人知道史蒂芬·柯维,全场举手无一例外!我又问有多少人读过他的大作《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举手。我再问读过这本书的人有多少人还记得那七个习惯,竟然没有一个人举手。于是我一一道来,如数家珍:

习惯一:积极主动——个人愿景的原则

习惯二:以终为始——自我领导的原则

习惯三:要事第一——自我管理的原则

习惯四:双赢思维——人际领导的原则

习惯五:知彼解己——移情沟通的原则

习惯六:统合综效——创造性合作的原则

习惯七:不断更新——平衡的自我更新的原则

大家面面相觑,有几个高级管理人员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根本没有为那天的会议做任何准备,因为我早就把这七个习惯背了下来。背的目的不是为了炫耀,而是帮助自己抓住该书的核心内容,帮助自己身体力行。从那以后我要求全体员工人手一册,而且要求他们读完后都要背下七个习惯。不出我的意料,这七个习惯从此不但常常出现在各种会议的讨论中,而且逐步成为我们这个部门所有员工的习惯。这就是背书的力量。

“走读”其乐无穷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逛书店,戏称为“走读”。现在国内的书店也实行开架售书,书店里常常看到席地而坐、悬梁刺股的苦读者们。这些人是不是为了省钱所以在书店里读免费的书不得而知。对我来说在书店里走读的最大效益产生在一个“逛”字。在成千上万的书海中自由自在地游览,如同逛一个千姿百态的植物园一样,重在欣赏各种各样的花卉植物。那些席地而读的人把太多的时间花在一株美丽的花前,失去了去植物园本身的目的。

虽然我“走读”的目的是买书,也会浏览翻阅一下我感兴趣但并不打算购买的书,这种浏览有时候岂止是一目十行,常常是一翻十页。但就是这种走读和浏览既让我饱了不少眼福(尤其是摄影、漫画、画集和书法类的书),也让我长了不少知识,自然也省了不少钱。因为我知道即使买了那些书也不会有时间读,不妨一走为快。还是张五常先生,他说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我大学读书的时候,花时间找书读多过读书的时间,因为真正值得看的书是很少的。我到处问人,这本书行不行的。找到了普遍受人推崇的书了,我还不马上读,翻一翻,品尝一下。如果是值得读的,你要拼命去念。”

该乱的时候要乱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有了喜欢同时开读好几本书的习惯。所以我在家里的卫生间、书房、客厅、餐厅和卧室里到处都放有几本书,基本上是人到哪里书在哪里,最多时家里有20本正在读但尚未读完的书。不过小时候总是被母亲批评为做事有头无尾,杂乱无章。后来结了婚太太也对我的“恶习”多有批评。最初颇有一点内疚,自嘲为“乱读”。可是时间长了发现同时开读好几本书其实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读书方法,所以现在我不但保持这一读书习惯,而且极力推荐朋友们这样做。

“乱读”的好处首先是读不同内容的书可以帮助放松大脑,这和坐久了站起来走走路是最好的休息,走累了坐下来是最大的放松道理是一样的。读历史读累了,换一本人物传记,轻松愉快;读哲学读累了,换一本小说,身心放松。这种轮换不同类别的读书方法使我读书读得痛快,实实在在是一种人生享受,效率自然也高。

“乱读”的好处二是同时读几本书常常可以让我触类旁通。有时候一本书里没找到的答案或是产生的疑惑突然在另一本根本没有关系的书里得到了解答或是启发,找到了灵感,真有“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受和“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快感。

买书的乐趣

最近读到一本书,作者曾经和我一样也是个买书迷,可是搬了几次家后叫苦不迭,发誓以后不再买书,理由是电子网络已经让他可以在网上查阅到他所想要的所有资料。我对这位作者的意见实在是不敢苟同。

虽然多年前就有人预测网络的发展将会产生一个“无纸时代”,可是这个时代却迟迟没有来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出版商们利用网络大打广告,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了解书的内容和其他读者的评价,甚至有的网站可以让读者读到全书的内容,但是显然大多数读者还是和我一样最终是通过网络的特殊功能受到影响,正中出版商的下怀买了更多的印在纸张上的书。对我本人来说,一册在手,读书的地点随心所欲:教室里、书房中、医生的候诊室里、飞机上、火车上,无处不有书的陪伴;读书的时间更是充裕得令人不敢相信:如厕时可以读书兼有通便的功能,睡觉前可以读书兼有催眠的奇效,午餐的时候一卷在握更是把一顿饭吃得有滋有味。医生讲吃饭的时候不要读书看报,因为不利于消化,那简直就是“胡言乱语”。我吃东西的时候读书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从来就没有消化系统的任何毛病。

读书涂鸦

这是雕虫小技,不过值得一提。很多人爱书爱过了头,不但为书包个皮子在外面,看书时从来不敢在上面划划写写,为的是保持书的洁净整齐和完好如初。这实在是错用了书,委屈了书,书若有情一定会有强烈的失落感。

我们那个年代买了书回来是一定要用牛皮纸包个封面的,我最恨包书皮,认为是多此一举。出版社精心设计的封面就是为了让读者能在最小的空间和最短的时间、最大程度上了解这本书,产生好奇的欲望,停下步,打开书,最后掏出钱来。即使书已经买回来,放在书架上一眼望去封面就是每本书的姓名和籍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不知国内读者现在还包不包书皮了。不过最近我坐一位朋友的私家车,看到他把前后座位包括方向盘全都包得严丝不透,不禁哑然失笑,包书演变成了包车。

我最感谢发明了亮笔的人。读书时我总是一笔在手,遇到好的字、句和重要的段落一定用亮笔画出来。这样的好处是以后寻找资料时往往可以信手拈来,省去苦苦翻寻浪费时间。一般的书我是不读第二遍的,所以如果需要温习书的内容,只要翻翻原先用亮笔涂过的部分就可以轻松达到目的。从研究生毕业后就不再在书上做任何批注或是笔记了。不过我还是认为书上留下的空白处就是为读书人留下写写画画的。所以读到若有所思时不妨即兴写下心得体会,不失为一个和亮笔并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读书方法。

虽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当代社会听起来颇有点陈腐的味道,但是它的确总结了“知识就是力量”和“读书是获得知识和财富,帮助我们人生成功重要途径”的道理。即使在几千年后的今天,读书依然是对人生致富的“阿里巴巴暗语”的最好诠释。

读书让不辞辛苦又不贪心的人不再为钱财烦恼,把握它;读书何尝不是通向人生成功之旅的航船,驾驭它;读书更是通向人类心灵升华顶峰的崎岖小道,攀登它;读书给我们带来人生旅途的无限风光,享受它;真正的成功者无不在读书人生跋涉途中练就一颗金子般的高尚心灵,切不要小看它!读书并不难,学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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