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建立不久,就发生了“八王之乱”,加之农民起义,原来的晋王朝很快就灭亡了。司马氏家族中的一部分人逃到江南建康(今南京市),延续了晋王朝的寿命。在江南偏安的这个晋朝就被称为东晋。此后又有宋、齐、梁、陈四个朝代接续了南方的东晋。而在北方和中国西部,先后出现了十六个少数民族统治的国家,因此,北方的这一段历史,又被称为十六国。他们有时几个国家并存,有时又由某个国家统一了整个的北方,如苻氏建立的前秦,就曾一度统一过中国北方。
在北方的十六国当中,有一个鲜卑族拓跋部落建立的魏国,逐渐强大起来,继前秦之后,再次统一了中国北方。
由于连年的战争,北方经济受到严重的破坏。而其中受害最重的还是农民。当时的豪强地主通过公开地或隐秘地掠夺和收买等手段,把大量的土地都集中到他们手中去了。为了耕种这些土地,他们除了雇佣长工等外,还大量的吸收那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以宗族、宾客、徒附等形式,成为他们的依附农民,为他们耕种土地。这样,这些豪强地主便建立起一个个庞大的、自给自足的庄园。那些依附农民是没有户口的,而国家收税是按户口征收的。这样,国家的税收就收不上来。这些依附农民虽然不向国家交纳租税,但豪强地主对他们的盘剥却是异常沉重。正如史籍所载:“豪强征敛,倍于公赋”。一方面是土地被大量兼并,但另一方面由于战乱等等原因,又有大量的土地荒芜。这些荒芜的土地,农民却因为没有农具等原因无法耕种。
冯太后掌权后,这个问题已很突出了。
冯太后是一个很有作为的人。她原是魏高宗拓跋濬(jùn俊)的皇后。高宗死后,12岁的献文帝拓跋弘继位,冯皇后便被尊为太后。临朝听政。但拓跋濬并非冯太后亲生,对太后临朝有点不服气,便在自己17岁的时候,宣布退位当太上皇,让自己的儿子、只有4岁的拓跋宏继位,史称孝文皇帝。拓跋濬的目的是想通过称太上皇的形式控制朝权。但他毕竟年轻,没有控制朝权的能力,所以大权实际上还是掌握在冯太后手中。不过,这时她已经被尊称为太皇太后了。延兴六年(又称承明元),小太上皇突然死亡,人说是冯太后所害。
为了解决土地兼并的问题,冯太后在延兴三年(公元473年)颁布了均田制,把无主荒地分给无地的农民耕种,并规定了各种类型的人分田的数量。
均田制从法制上减轻了土地兼并的矛盾,可是,由于豪强地主控制着大量的依附人口,这个制度还是无法很好地实施。太和十年(公元486年)。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李冲提出了一个建议:实行“三长制”。
所谓三长制,就是建立起一种新的户籍和人口的管理制度,五家为一邻,设一邻长;五邻为一里,设一里长;五里为一党,设一党长。利用这个户籍组织,向农民征收租税和劳役。并规定一对夫妇每年向国家缴纳帛一匹粟二石。15岁还没有结婚的,每四口人按一对夫妇计算,奴婢每8口人按一对夫妇计算。当然还规定了一些细节。
李冲这个建议,李冲的建议受到激烈反对。有人说:立三长是要搞乱天下。立三长看表面上可行,实际上办不到。不信你们就立一个看看。还有人说,在正常情况下,此法可行,但现在条件不具备,等以后条件具备了再说吧。
李冲见反对的人很多,便自己站起来辩护说:“人民的民,与顽冥的冥,是一个意思。孔子说,民可使由知,不可使知之。让百姓知道怎样干就可以了,不一定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干。立三长,也只是让他们知道对他们有好处就可以了,不存在什么条件具备不具备的问题。”
后来这个建议得到了冯太后的支持。她说:“立三长以后,百姓的负担有了标准,税赋水平也固定下来。那些荫庇了大量依附农民的大户就没有办法继续这样干,想侥幸逃避赋役的人也办不到了。这样的办法有什么不好?”
虽然群臣意见不一,但太后觉得变法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不会没有不同意见的,便采纳了李冲的这个建议。
这个办法实行后,效果果然不错。由于均田制和三长制的实行,几年之后,国家就有了很多粮食储备。百姓也富足起来。虽然水旱灾害照常发生,但农业的收成却一直不错。
但李冲也有反对改革的时候。为了加快鲜卑人社会进步,促进经济更快地发展,冯太后和高祖拓跋宏下令“断诸北语,一依正音”,要求鲜卑人必须学习和使用汉语。年轻人不讲汉语不能当官。而李冲却说:“四面八方语言很多,谁知哪个是正音?帝王讲的,就是正音,何必改变旧的语言呢?”李冲此言使太后和高祖大为生气,要人把他拉下去。多亏大家讲情,才宽宥了他。但这事并没有影响太后对他的宠幸。
三长制推行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李冲被提升为中书令加散骑常侍,不久又被提为南部尚书,还被封为顺阳侯。太后同李冲的私人关系也更加亲密了。
(《魏书·食货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