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相信素描中,那些感到明亮的调子,是由于与明亮调子相反的暗调子的对照而已。于是为了衬托亮调而将暗调画得很黑,而又将反光部分画得很亮,这是因为不懂得调子的比例所致。在素描中用明暗调子进行造型的时候,明暗调子也是以比例关系作为基础的。但必须认识到,自然界中的明暗调子比绘画中的明暗调子要丰富得多。因此,在素描中,不应用绝对的调子比例来表现明暗,而只能保持预先计划好的调子比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往往要缩小物体自然中的调子,减少物体层次比例,使邻近的调子接近。如果可以用三个调子的话就不要用四个调子,然后在规定调子的范围内,在亮调子中添上高光,在暗调子中添上反光,严格其间的比例关系。采用有限的调子表现物体,这样不但易画,而且也不至于破坏整个调子的关系。
当一个物体受到较强的光线照射时,这时每一个部分,由于明暗分明,也就是受光的亮调子与背光的暗调子绘画反差大,而能清楚地辨别出它的轮廓和形状,给人们以清晰的印象。反过来,这个物体受光较弱,它的各个面的调子比例也应缩小,物体的形状也显得不很清楚。如果这个物体全部处在投影之中,它的各个面的调子比例会更接近而没多大的差距,这个物体的形状就会被隐藏起来。
如果在一个或一组物体中,企图突出主要的东西,可以用这种比例调子来布置光线,在主要的地方使用较强的光线,而次要的地方布置微弱的光线或让它们处在背光或者处于投影之中,这样在视觉上主要的东西便能突出,并且整体感也很强。
5.比例的方法
在作画的时候,如何确定比例,这是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如果将一个物体或者一个画面分成零零碎碎的小块,是无法确定比例的。要确定比例,必须有一个连贯性,那就是从整体到局部,再由局部回到完善的、内容充实的整体。因此,首先目测或笔测它的整个高度与整个宽度的比例后恰当地安在图画中;第二是从中找出大的体块部分与总体基本形体的比较,大的体块部分与另一些大体块部分的比较,然后逐渐从这些大的体块中找出一些有关的小体块。假如从局部开始,就无法确定比例。比例不准,就不可能画得准确。
八、立体感
在一张平面纸上向人们提供一个凸起或凹进去的幻觉构成一个逼真的立体形状,这就是立体感。
1.立体的原理
假如在桌面上放着一张纸和一个火柴盒,便会觉得纸是平的,没有立体的感觉。而火柴盒却感到立体。其原因是:纸只能看到一个面,火柴盒却能看到三个面,从而不难发现,立体的条件是具有宽、高、深三度空间的。也可以说立体是三个以上面的组合体。但是,初学者由于缺乏物体的体积是由面构成的原理,没有树立一个立体感的观念,因而只是局部地观察物体。所以当他描绘物体的时候,不会在画宽和高度的同时,正确地画出它的深度,从而把物体的立体感画出来,却往往专心致志地去画物体的边缘轮廓线。物体是由内部的结构决定立体的形状。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外形,所以结构是立体外形的因素。不同的结构呈现出来的表层面也不同(包括平面、凸面和凹面)。初学者以为物体与背影接界的边缘是外部形状。其实它只是外形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物体的外形应包括它本身结构的不同所产生的全部不同朝向的块面。所以在画外边缘轮廓的同时,还要画出通过面表现立体的结构。画面能表现出结构就会有立体的感觉。
2.创造表现立体的条件
立体性是物体的特征之一,但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好地表现出它们的立体感。只有在体现出它们面的组合和结构时才能较好地画出它们的立体感。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合适的角度。从某一个角度看,只能看到物体的一个面或两个面。所以,选择的角度最好能看到物体三个以上的面。
(2)要善于归纳几何体。有些物体表面结构比较复杂,如人物头部的正面、侧面或半侧面,深陷的眼窝,向前突出的眉弓和前额,两块较平的颧骨,中间突出的鼻子,还有鲜明的下颌轮廓等。若把它们归纳成具有几块明确的面的几何形体就易于表现了。
人体也是这样,把复杂的人体各个部分理解为几何体块,在光的照明下就不难发现它的立体感。
(3)有效的照明。微弱的光线或是全正面光和全对光,会影响立体的效果。要表现立体感最好是光线比较明亮而且集中射到物体的隆起或凹陷处,而不是它的边缘。光源与物体也要有适合的角度,如斜射光线、顶射光线、半逆光线,还可以加辅助光和反光。
3.表现立体感的方法
表现立体感的方法,常常有以下三种:
(1)用明暗表现立体感。物体由各种不同的面组合而成。在光的作用下,各种与光源不同转向的面,会显示出不同程度的深浅调子。在观察物体立体感时首先要考虑到体积,然后才考虑面,最后才考虑到线。在素描的顺序中则是一点、二线、三面,最后是体积。这就是用点与线来定出塑造形体的面之后,由深到浅地依次对比地画出明暗调子来。
(2)用明暗与轮廓线相结合的画法表现立体感。这种轮廓线是指外轮廓线和内轮廓线,也就是结构线。用它去画出物体的形体结构。以结构线为主,以明暗调子为辅,或以明暗为主,以轮廓线为辅。其作画步骤有以下两种:
其一,先用线画出形体结构,再加上明暗调子。
其二,先用调子画出立体感觉,再加结构线。
(3)用变化轮廓线表现出立体感。用粗细、轻重、虚实等富有变化的线画出物体的形体结构,也可以像中国画的皴染那样,加少许阴影。
九、空间感
所谓空间感,是指物体的深度层次。在平面的图画中取得空间感一般都采用以下五种方法:即几何透视法、视觉透视法、晕光衬托法、焦点透视法和遮露法。画家常利用这些方法来描绘物体的空间感的。
1.几何透视法
几何透视最明显的现象就是平行线的会聚,它像公路或铁路伸向远方那样,越远越小,而越近就越大。我们利用这个几何透视原理,可以画出任何物体的空间距离。
(1)同样大小的图形感觉上远近相同。
(2)不同大小的图形感觉上大的近些,小的远些。
同样,任何一个物体,由于它们在空间时与观者的位置不同,在图画中也有高低位置的区别而出现空间感觉。俯视时,在图画中位置是近的物体低,远的物体高;仰视时,近的高,远的低。
俯视时的图形:
(1)俯视时,不同大小远的高、近的低。
(2)俯视时,同样大小近的低、远的高。
仰视时的图形:
(1)仰视时,不同大小近的高,远的低。
(2)仰视时,同样大小近的高、远的低。
2.视觉透视法
如果我们站在高山上,就会立刻发现,在我们前面的花草和树木,它们在阳光下明暗的强烈对比,清晰的形体和结构便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百米之外的这些物体,就看得不大清楚。如再看远一点,就会发现树林披上一层蓝色的色彩,并感觉它们连成一片,随着距离的增加会显得模糊不清,我们称这种视觉现象叫做视觉透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它们彼此都围绕着空气。可见空气是不完全透明的。不管是室外写生还是室内写生,由于物体周围都围绕着不完全透明的空气,都会产生视觉透视。我们可利用视觉透视的原理画出所有物体的空间距离。一个大半侧面的老人头像,他离我们很近的一边,应很好地加以研究它的明暗对比和形体结构,并要充分地把它表达出来。距离我们远的那一边,则它的处理方法也随之改变以后,便能呈现出较好的空间距离。
3.晕光衬托法
当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之间不易找出其几何透视的关系,也很难发现视觉关系的时候,会出现一种空间幻觉,仿佛是一个物体的后面有一些模糊的光带或光环,在心里感到它们依然有一个空间距离。在晴天的中午时间,如果我们走过公园就不难发现,在大树下的任何物体或人物都有这种联系。你就会发现,树叶与树叶之间会形成一个个圆形的光环。若从光环中射出的一道道光带,再射到物体或人的背后,使物体或人突出在树叶的前方,造成空间距离。
人们画人物画和石膏像常用这种带晕光衬托的方法,衬托时可以采用有像背景或无像背景,在有像背景中可以处理一些光环或光带,在无像背景中可以在物体的周围画一层与边缘的部分相反色度的调子,而在物体的边缘的下部画一层接近的色度调子,使其产生一些似乎光带的变化,这样可以将物体推向前面。
4.焦点透视法
当我们的眼睛看到物体的时候,一次只能集中在一点上,并会感到这一点十分鲜明清晰,而这点以外的物体距离这个点越远就越不清楚,这一点叫做焦点。利用这种视觉现象来表现物体空间透视的方法叫焦点透视。当你要使前面的物体和后面的物体拉开空间距离的时候,你就要把前面的物体画得具体而清晰一些,而把后面的物体画得朦胧一些,从而就会有不同的空间感。如果你想突出一个物体的主要部分,让别的部分处于次要地位,你就把主要的部分充分而清晰地画出来,而将其他的部分画得模糊一些。
5.遮露法
人们认识物体的空间距离,不但通过视觉,有时还通过联想起作用。往往由两者结合在一起,来展示物体的空间感。譬如,我们手上拿着一本书,当我们看这本书时,不难发现,其他物体被书全遮挡住或部分被遮挡住,并且还会感觉到这本书距离我们最近,而被遮挡的物体距离我们远些。当我们看到被描绘在一幅画面上的物体,很快就会联想到露的在前面,被遮的在后面。
如果将两个物体并列放置,它们离我们的远近是一样的。若我们变动一下角度,或将它们变动一下位置去看。其中一个物体全露,另一个物体被部分遮挡,它们之间便有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从而在前后的差异中产生深度空间的感觉。
在描绘几个以上的物体时未必要物体全露,全露不但造成混乱,重点不突出。还会影响空间感。
从以上五种情况可以看出,物体因位置不同,会出现以下的空间规律:
近的大,远的小;
近的长,远的短;
近的宽,远的窄;
近的粗,远的细;
在两个物体中,全露的近,被遮挡的远。
俯视时,近的物体在画面的下方,远的则在上方。
仰视时,近的物体在画面的上方,远的则在下方;
近的物体层次多,远的则少;
近的物体形体清晰,远的模糊;
近的物体结构具体,远的简略;
近的物体明暗对比强,远的对比弱;
近的物体复杂,远的简单;
近的物体实,远的物体虚。
十、质量感
不同的物体有着质地的区别,如金属、玻璃、木头、陶器、瓷器、塑料、纸张、丝绸、皮革、石膏、人像等都表现着不同的质量感。它们都有各自的坚实、松软、粗糙、光滑、透明等特点。作品中只有表现出不同物质的质感,才能给人逼真的实感。
人们凭着生活的实践和经验,通过触觉、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等的联想,发现物体不同的质量感。如感到金属是硬的,陶器是光滑的,玻璃是透明的等等。而绘画作品主要是通过视觉感觉和联想以及作品中物与物的对比去表现物的质量感。
质量感是物体的表面特征,在素描中表现物体质量感常利用调子、纹理、形状、线条和工具等因素。
1.利用调子去表现质量感
物体因表层状态不同,对光的反射和吸收程度就不一样。而高光和反光是物体在调子中的主要特征。一般表层粗糙的物体,在同一调子中关系柔和,而表层光滑的物体对环境的反映敏感,并能在物体的表层中直接反映着光源的形状,也能反映着它附近的物体形象。表面粗糙的物体,它们反映的高光和反光不明显。有些高光已被吸收,光量减弱,光源的形状不明显,所以高光和反光虽然在物体中所占的位置不多,但它们是不可忽视的部分。在素描中,能敏锐地观察出高光与反光的特征,就能去表现物体的质量感。
2.利用物体的纹理和形状去表现质感
物体质地不同的另一个特征是它们有各自的纹理。如:在人物中,儿童皮肤细嫩,老人皮肤有皱纹,眼睛凹下眼球明显,眉毛浓而粗糙;毛巾松软,表面起伏不平,还有一定的厚度;而丝绸结实,表面光滑较薄;在水果中,苹果圆滑,橘子凸凹不平;生活用品的火锅坚实,玻璃杯子脆而透明;它们的质地在我们的视觉中能清楚地反映出来。为了表现它们的质感,就要认识它们的纹理和形状特征。只有紧紧抓住它们的基本形状、纹理以及富有代表性的细节,才能有效地表现出它们的质量感。
3.利用线条去表现质感
线条是表现质地的外部条件,是表现质量感的一种手段。采用不同的线条,能表现出物体不同的质感。所以质地不同,用线的方法就有不同。如线条的长短、挺直、弯曲、粗细、宽窄、轻重、深浅以及排线的方法、疏密、繁简、层次的多少等等,它们对物体的质感有着直接的影响。
4.利用工具去表现质感
工具也是表现质感的辅助手段。针对物质不同的质量,选择和运用不同的工具。
纸张是素描的工具之一,有些纸张表面纹路较粗,有些纸张的纹路则较细。物体质感不同,就要选用不同的纸张。如表面光滑的瓷器,就不宜选用较粗的画纸,用表面较细的纸比表面较粗的纸画出来的物体质感会更逼真。
此外,还有铅笔、木炭笔、炭精棒、橡皮、小刀、擦笔等工具也能很有效地表现出各种物体的质感。这些工具如能使用得当,也是一种富于表现力的重要因素。
5.其他因素对质感的作用
质感的表现还可以通过其他因素,如象征与联想也能显示出物体的质感的差别。
浅调代表白、亮、轻。深调代表黑暗、重。直线代表平、硬、方。弧线代表软、圆。细线代表光滑。粗线代表凸凹、起伏、毛粗糙。我们总是不可避免地把作品中的各种质感与生活实践中通过视觉、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联系起来。例如,看到作品中的苹果,会联想起它表层光滑和尝过的甜味;看到表层光滑的火锅,会联想起它是金属的质地;看到透明的杯子会联想起它是硬而脆的玻璃。
在素描中认真地描绘物体的质感,不但能使人在视觉上具有逼真的感觉,并且还能体现出它们的重量感。质感和量感是紧紧相连的,如质感得到了充分的表现时,也能引起人们对物体轻重的联系,从而也就有了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