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年类别:民间舞蹈
地区:河北,辽宁,山东,陕西编号:Ⅲ-2
申报地区或单位:河北,辽宁,山东,陕西
抚顺地秧歌
秧歌,是中国民间舞蹈的类称,北方诸民族盛行的娱乐舞蹈形式。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它原为一种原始舞蹈,模仿稻作劳动而起的,后来在农闲或年节时,就成为了一种化妆表演形式。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高跷秧歌”和“地秧歌”。前一种为踩跷表演,后一种为不踩跷表演。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东北高跷秧歌现各地的秧歌主要形态一般为秧歌舞队,既有集体舞,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等多种表演形式,不分男女老少,着上盛装,摆动彩扇。他们手持相应的手绢、伞、棒、鼓、钱鞭等道具,根据角色的需要而定,在锣鼓、唢呐等吹打乐器的伴奏下尽情舞蹈。其场面宏大,气氛热烈,花样翻新,令观众陶醉。
扭秧歌,几十人或数百人排成队列,在锣鼓唢呐的伴奏下,在大街小巷或广场尽情扭跳。有些观众受其感染,忍俊不住,竟加入队伍扭跳起来,很有意思。有些秧歌队由漂亮的姑娘扮成摆汉船的,由小伙子扮成老汉推车的,由小孩扮成大头娃,由老汉扮成唐僧、猪八戒等古代人物,还有倒骑毛驴的,挑花篮的等等,活灵活现,生动有趣。各地秧歌的舞法、动作和风格各不相同,有的威武雄浑,有的柔美俏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
秧歌是中国北方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集表演性、自娱性于一体,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各地均出现过一些有代表性的民间秧歌艺人,很多民间艺人对新中国舞蹈事业的建设发挥过重要作用。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地发展,环境不断地变化,对传统秧歌技艺能够准确掌握的和具备纯正舞蹈风格的民间艺人已寥若晨星,保护和传承工作亟待进行。
“秧歌”其名,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它与稻田插秧的关系,故秧歌起源于插秧耕田的劳动生活。据民国河北《沧县志》提供的资料:秧歌“命名之义”乃“南人种稻插秧而歌”。它又是古代祭祀农神祈求丰收,祈福禳灾时所唱的颂歌、禳歌,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农歌、菱歌(民歌的一种形式)、民间武术、杂技以及戏曲的技艺与形式,从而由一般的演唱秧歌发展成为民间歌舞,至清代,“秧歌”已在全国各地广泛流传。
秧歌内容包含量大,秧歌舞表演起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又富于变化,红火热闹,规模宏大,气氛热烈,闹得热火朝天。每逢重大节日,例如新年等,城乡都组织队,拜年问好,互相祝福、娱乐。另外,不同的村邻之间还会扭起秧歌互相访拜,比歌赛舞,它是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这也给林区人民、广大民众带来了快活和欢乐,舒缓身心疲卷的好方法,可见扭秧歌对古代农民来说是多么重要。
秧歌表演人数众多,组织严密,形式完整,舞姿强悍遒劲,场阵磅礴恢弘,它运用独特的舞蹈动作,艺术性地反映了各地人们的生活状况和民族风格,既孕藏着厚重的历史文化感,又具有浓郁的时代气息和鲜明的地方特色。秧歌的继承与发展,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研究价值。但是随着区域性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纯正传统秧歌已寥寥无几,甚至有些地区连年节都不见活动,偶尔有些庆典,他们的服饰也缺乏传统内容与艺术特色。另外,秧歌老艺人先后离世,少数现存老艺人也年迈多病,秧歌面临失传境地。特别是由于大量少数民族多已汉化,中青年又很少接触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秧歌濒临消亡,急需继承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