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穆勒(1806—1873),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经济学家和逻辑学家。英国思想家詹姆士·穆勒的长子,自幼在父亲严格管教下学习,未受过学校教育,深受其父及边沁功利学说的熏陶。1822年组织功利主义学会,从此功利主义成为一个通用名词,1823年在东印度公司任职。1835年后历任《伦敦评论报》、《国会评论》两刊的主笔。1865年任国会下院议员,是国会中资产阶级激进派代表。
他的著作主要有:《论自由》、《代议制研究》、《功利主义》、由政论文章汇集成4卷本的《论说与探讨》。
历史定位约翰·穆勒是19世纪中叶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的一位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也是第一个公开承认资本主义制度并不都是理想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他的理论思想看做是介于古典派和庸俗派之间的。他的某些经济理论也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思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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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穆勒生活在英、法两国社会矛盾不断加剧、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解体的时代。此时,自由竞争、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已发展成熟,同时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尖锐,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在经济上尚未爆发重大危机,但社会问题却相当严重,资本主义已不能像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时代那样平静自由地发展了,这时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也颇为流行。这些社会现状影响了约翰·穆勒的思想。《政治经济学原理》是约翰·穆勒的代表作。
内容简介
全书除绪论以外共分为五篇,分别为《生产》、《分配》、《交换》、《社会进步对生产和分配的影响》、《论政府的影响》。此外还有与全书内容有关的附录。其中前三篇最主要。穆勒称前三篇为“经济学的静力学”,后两篇为“经济学的动力学”。下面就是这本书的内容提要。
一、财富的含义
在穆勒看来,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主题的财富就是有用的或一致认为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或者说,凡是需经劳动或付出代价后才能得到的人们需要的有用的东西才是财富。穆勒认为,财富的分配规律和财富的生产规律有所不同,因为任何一个社会中,财富的分配方式取决于这一社会通行的法律与习惯,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制度问题。不过,虽然社会制度是由国家或政府的权力决定的,然而社会怎样运行并不能由政府或国家任意规定,因此实际上财富的分配在政府和国家的影响之下仍具有规律,这一规律也就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
1.生产
穆勒认为任何生产都必须具备两个要素:劳动和相应的自然物体。劳动指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自然物体是现实中已存在的或自然长成的物体,能用来满足人们的需要。
根据劳动的结果,穆勒把劳动区分为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他认为凡是能生产有形的并可在人和人之间转移的物质产品的劳动是生产性劳动。首先,所谓生产物质产品只是指通过劳动改变物质原有形式,或者把物质转移到适宜于改变形式的地方。所以劳动所生产出来的实际上不是物质产品,而是效用。其次,并非一切生产效用的劳动都可被称为生产性劳动。这是由于,一方面只有能生产出财富的劳动才属于生产性劳动,另一方面仔细考察生产出来的效用,又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固定的和包含在物质中的效用;第二种是固定的与包含在人自身中的效用;第三种是提供某种劳务的效用。这三种产生效用的劳动,只有第三种不属于生产性的,因为提供这种效用时,仅在劳动中才能享用到。如果劳动终止,效用就不能维持,享用后也不能使人变得更富。
(1)生产要素中的劳动。穆勒把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区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用品的劳动;另一种为间接劳动。
穆勒说,除了劳动与自然物体以外,要生产还需要有以前劳动积累的存量,即资本。资本是供维持再生产的基金,资本根据其在生产中的具体用途包括各种各样的物品,比如厂房、机器、原材料、预付给工人的工资等。资本物品与非资本物品的区别不在于物品的种类,而在于资本家是否把已得到的各种物品用于生产。
资本分为流动资本与固定资本。流动资本使用一次后就消失不存在了,的确对于资本所有者来说,这种情况将从生产出来的产品上得到完全补足。固定资本是经多次使用后才被完全消耗掉的,因此不需要在每次使用后从生产出来的产品上得到完全补偿,只需要收回在每次使用中被消耗掉的那部分,即折旧与修理费以及相应的利润。
他认为同一笔资本中假如固定资本部分占用多了,流动资本就会减少,这种减少在短期内会影响工人的雇用量。然而从长期看,增加固定资本来改良机器设备的结果会使总产量与流动资本增加,利润提高,会使资本家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有条件雇用更多的人。显然,新的生产设备的发明和利用最终对整个工人阶级都有好处。
(2)生产的增长规律。穆勒认为,生产的增长取决于劳动、资本与自然物体三要素的性质、数量或它们生产力的增加,因此生产增长规律必然是这三者各自规律作用的结果,如果它们的增长受到限制,那么生产的增长也受到限制。
第一,资本增长规律。一切资本都是储蓄的结果,也就是为将来的获得而节制现在的消费或欲望,这样资本的增长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可以储蓄的数量,二是储蓄愿望的强度或节制程度。
第二,劳动增长规律。他首先考察了劳动增长规律,认为劳动的增长就是人口的增长。人口的增长与其他生物数量的增长一样是没有限制的,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人口就可能增加一倍。
第三,利用土地生产的增长规律。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不同,不但土地数目有限,并且单位面积土地上的产量也有限。这两种情况是对利用土地生产的最根本的限制。
利用土地生产的增长的规律是:在农业生产的某一个阶段,在相同的农业技术水平条件下,随着在同一土地上使用的劳动力的增加,生产数量的增加有递减的趋势。
2.分配
穆勒认为,财富生产规律以及财富生产所需要的条件是和自然规律相似的,人们只能遵循而不可以任意选择使用。财富分配规律完全不同,是属于人类制度的问题,财富可以按个人愿望或按集体愿望来处理。所以财富如何分配由社会法律和习惯决定,分配原则由统治社会的那部分人凭自己的意愿和感情规定。各个时代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分配原则,决定分配的完全是人为性质的因素,这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围,政治经济学要研究的是这种分配产生的结果。这种结果与生产规律一样具有自然规律的性质。
穆勒根据一个工业社会生产所必需的三个要素与它们形成的来源划分出地主、资本家与工人三个阶级,这三个阶级分享生产产品的一部分。
(1)地租。地主之所以能通过出租土地得到地租,是因为土地已成为商品,很多人想要得到它,然而只能从地主那里租到,所以地租是垄断的结果。一种东西只要数量有限,即使拥有这种东西的人不是一致行动,也仍然是垄断的东西。土地是自然界赐予的,只有在它的数量小于需求时才是垄断的。
他又进一步分析了地租的大小。当使用资本与劳动耕种土地时所得到的最低报酬仅是普通资本的利润时,就没有什么多余的可付地租。假如从土地上的收获超过了使用最坏土地得到的收获时,所超过的部分就是资本家有能力支付给地主的地租。而且,通过农业资本家之间的竞争,这部分必须作为地租付给地主。
(2)工资。穆勒认为工资的决定既有竞争因素,又有习惯上的因素。现代社会中决定工资水平的主要是竞争,习惯对于工资的影响程度很小。所谓竞争是指工资由劳动力的供求决定,也就是通常所讲的工资取决于劳动力数量和资本数量的对比。其中资本是指用于雇用工人的流动资本而不是整个资本。工资的增长(或工资率增长)是由于雇用工人工资基金总量增加或雇用工人人数减少造成的。
(3)利润。穆勒认为利润是资本家节制的报酬。利润可以分为三部分:首先是作为使用资本的报酬,即利息;其次是对投资经营要承担风险的报酬;最后是资本家管理经营生产、所要付出劳动与具有管理技术的报酬。由于种种原因,利润率有高有低,但不同产品的利润率最终将趋于一致,利润率的平均化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的资本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