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3)死亡。
12、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13、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14、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7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者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动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二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1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二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15、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16、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17、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化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的。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8、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19、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20、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设备综合管理
设备综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为生产提供适用的技术装备,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设备综合管理,可以分为前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两部分。
一、前期管理
前期管理主要包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生产需要,制定生产运作系统规划。根据系统需要,选择和购置所需设备,必要时组织设计和制造。组织安装和调试即将投入运行的设备。
二、后期管理
设备后期管理主要包括:对投入运行的设备正确、合理地使用。精心维护保养和及时检修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适时改造和更新设备。
设备综合管理的具体任务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1、正确选购设备,为公司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的原则,正确选购设备,为公司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为此,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掌握国内外有关生产工艺设备的现状及其发展方向,包括设备的规格、性能、效率、价格等,以便合理选购。
2、保证公司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设备物质运动的技术规律,如磨损规律、故障规律等,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地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设备,使公司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达到设备的综合效率最高。
3、提高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
按照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加强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达到设备的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
4、保证公司的技术进步
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提出的新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提高设备的现代化水平,使公司的生产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
设备管理制度
一、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地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用工作需要或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署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用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用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署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作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簿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写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定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一)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二)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三)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一)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二)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三)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一)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二)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三)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四)存在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一)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二)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三)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提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二、机器设备故障记录表示例机器设备故障记录表
机器编号:
机器名称:使用部门:
记录日期故障时间修复时间说明更换零件修理者
三、变压站状况定期检查记录卡示例变压站状况定期检查记录。
项目内容执行结果正常异常执行者异常处理姓名内容部长:组长:领班:
五、机器性能及消耗动力情况明细表示例机器性能及消耗动力情况明细表机器名称:(中)(英)制造厂商原厂编号机器。
六、设备修理保养情况记录卡示例设备修理保养情况记录卡
七、修理机器情况日报表示例修理机器情况日报表
产品开发管理
产品是指人们通过交换而获得的需求的满足,它能为消费者(或用户)带来有形与无形的利益。同时,每个公司都必须开发新产品,新产品开发是公司将来的生命源泉。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顾客需求变化加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要持续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必须不断开发新产品。同时,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伴随着许多风险,公司必须制定适当的新产品开发战略,规避和减小风险,努力提高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