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歌
北京奥运开幕式的成功与否,上乘与否,看来注定着要永远见仁见智地争论下去;作为开幕式一等一的重要环节—奥运会主题歌,精彩与否,好听与否,当然也还会使人脸红脖子粗地抬杠一阵子。
争论者们有一个最大的疏忽,其实最有效,也是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检验程序就是:这歌能不能传唱开来且百唱而不厌。
好歌是不用阐释的,也不用花力气去做所谓的“推广”,只要有机会出笼,它就会顺理成章地纳入传唱路径—甚至在没有机会上央视舞台的情况下,它也会寻找其他渠道(比如网络等),总之钻也要钻出来……君不见刀郎、庞龙等歌手?他们最早并不靠央视热捧,却也会相当合理地走红起来。
回头再说北京奥运主题歌,显见老谋子和他的智囊们一定是以“歌词朴素、旋律简洁、易唱易记”为遴选的首要标准。岂知朴素也仅仅是一种风格而已,而且朴素并非平白浅显。这首歌的要害更显然在作曲上,旋律简洁当然是不错的选择,但简洁不是简陋,更不是取消复沓,不见高潮的平浅淡寡。一首歌曲,尤其是一首奥运主题歌,它的音律除了亲切随和外,还应该曲调有力,朗朗上口,高潮之处往往还会有一种起着呼唤效果的热切回环,以造成峰回路转、复至沓来的奇特之效。1988年韩国奥运的《手拉手》已成经典,永载史册,自不待说。巴黎足球世界杯的《La Copa De La Vida》(《生命之杯》),在演唱者瑞奇·马汀(Ricky Martin)的激情演绎下,终于使得全球童叟都能随口哼出“Go!Go!Go!来哟来哟勒!Go!Go!Go!来哟来哟勒……”
大部分人在品评歌曲上也许都属于外行,但生活在所有板块中的歌迷们对某首歌曲的喜爱度,却最能体现自由意志,也最能体现不需要长官意志或别的什么意志来左右的独立精神。好歌是多么自觉地进驻人们的口碑,并无限期地流行着,这才体现一种心诚悦服的拥戴或曰一种愿打愿挨的接受。
对口型
初听北京奥运开幕式上天籁般的童声演唱《歌唱祖国》,无法不让人们感奋并由衷喜爱。于是作为表演者的九龄童林妙可便顺乎自然地一夜成名,而且名声飞越太平洋,让大幅照片次日就在《纽约时报》登上头版……
但没过多久就传出,此歌并非林妙可所唱,而是另一位年纪更小的小朋友杨沛宜的真声。不要说,这个消息一传出,各种议论声旋即充斥网上。
那时候正值奥运鏖战时,按惯例自然不会允许许多“杂音”出现,但随着奥运结束并载入史册,开幕式上的这个童声假唱,终将注定着成为一个无法绕开同时也无法弥补的永远缺憾!
假唱对于中国歌手来说可谓司空见惯,但这一次绝不像以往我们所惯见的假唱。平时歌手们假唱,不过是放出以往自己所唱的录音碟,它不是此刻自己的真实演唱而已。即便这样的假唱在外国就很臭,何况一个登台演员,所“唱”出来的却是另一个歌手的声音?
据音乐总监陈其钢说,导演组出于担心“形象问题”会损害“国家利益”,所以不得已才采用表演者对口型这一手段。
言下之意,便是歌唱者杨沛宜的形象很丑了。其实对儿童“形象”的理解、认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种种运作,本属导演组的权限范围,别人无法去评价。但你用人家杨沛宜的真声,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公布,比如在屏幕上即时打出“表演:林妙可;原声:杨沛宜”等字样。如果由于技术原因真的来不及公布,也应该在稍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郑重其事宣布……总之断不应该由导演组里某个人因为觉得“对杨沛宜很不公平”之后,才私下透露……
于是就留下了以下的问题,当举国观众纷纷为林妙可的“天籁之声”喝彩备至时,林妙可并没有及时声明说此歌并非自己所唱,也没在自己的博客上透露一点儿实情。我相信孩子并非出于虚荣,而是牢记导演组宣布的“纪律”,因而才三缄其口。尚离不开监护和教育的孩子,本身也许没有大错,但教孩子隐瞒真情,乃至想瞒天过海,糊弄观众,此乃谁之过?
种种“假唱”在中国舞台上实属见惯不怪。但须知,这毕竟是一个声势浩大的奥运会开幕式!在一个面对全球40亿以上观众的盛会上,你第一时间就隐瞒遍受瞩目的唱歌者的实情,难道没想到这会给世人留下恒久的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