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报应在调节古代社会的人际关系,维系一个“俨如一家”的“礼仪之邦”方面发挥巨大社会效益的同时,对于教育和改造“失足者”,履行“社会监察”的职责,减少和抑制社会犯罪方面,也具有相当大的社会作用。
它使放荡无羁者折节自新,无赖子自绝于道德公论。
放荡无羁者“折节自克”。《青琐高义》前集卷四记载:宋朝王实,字子厚,随州市人。年轻时好侠任气,放荡无羁,经常同市里的流氓无赖勾肩搭背,出入娼家酒店,散耗家财,毫无约束,深为当时道德舆论所不齿,说他绝无好报。王实深受震动,于是偷了一笔家财,北上京师,“折节自克”,入太学读书,尊敬师友,发奋拼搏,最后“一举进士至省下”。《聊斋志异》卷二〇记载:安庆有个戴生,也是少年时放荡无羁,毫无检束。一天晚上从外醉酒归来,半路碰到已故表兄季生,对他说:“您的大名已在黑暗狱中了!”吓得戴生冷汗直流到屁股沟,酒也醒了。从此洗心改行,再不敢有一分差池。
奸人知惕而行善。《阅微草堂笔记》卷五记载:有罗贾二氏比邻而居,罗富而贾贫。罗想买下贾宅,却又拼命压低房价;贾氏想另售他人,罗又多方阻挠,使贾氏日益困窘,不得已大减价卖给罗。罗自以为得计,经营改造,土木一新。落成之日,盛筵祭神。纸钱刚点燃,忽然一阵狂风卷起,飘落梁上,烈焰骤发,烟煤迸散如雨落。火光之中,罗恍惚看见贾之亡父,以为是自己怨毒所致,救也无益。因此阻止众人不予扑救。弹指间,寸椽不遗,并其旧宅一起化为灰烬。罗从此“改行从善”,不敢为非,竟以寿考终。卷八又载:有王、曾二人,素来相好。王喜欢曾的妻子,乘曾被强盗诬陷之机,暗中贿赂狱吏将曾害死狱中。正要找媒妁通意,忽然想到冤魂报应的惨烈,吓得他浑身打颤,立即停止了媒娶的打算,给曾的冤魂作功德解冤,并把曾的父母妻子迎回家中,奉养备至。以后始终不敢复萌谋妻之念。
无赖子自绝于道德公论。彭乘《墨客挥犀》卷二记载:宋朝钱君倚任江宁(南京)知府时,有个无赖青年来拜访,说是钱君倚父亲的老相识,钱父曾借他二十万,要钱君倚偿还。钱君倚闻言大惊失色,连说对不起,准备找钱还他。有几位老先生闻讯赶来,痛斥这个无赖青年,要钱君倚赶走他。但君倚还是把钱如数给了他。此后,不论这个无赖走到哪里,都是人人聚骂,咒他不得好报,不得好死。这家伙无地自容,最后找根绳子一吊了之。这真应了那句“千夫所指,无病自死”的俗谚了。
它使富者“惜福”,不敢过于奢侈,使剥削者不敢非理求富,过分苛薄。
宋代冯球,任郎吏之官,妻子冯氏有一金钗价值七十万钱,奢豪无比,后来冯氏暴卒。金代燕人刘伯鱼,挥金如土,非山珍海味不下筷。死后不过十来年,两个儿子即行乞于市。时人以为“玉食之祸”。李昌龄《乐善录》说:宋代太学有两个士人,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又同年考中进士,任官也挨在一起,但没多久,其中一个就忽然蹬腿谢世了。托梦告诉活着的说:“我生于富贵,已享用过当,故早死。公生于贫寒未曾享用,故活。”活着的被这一番话吓醒,再也睡不着,此后恐惧修省,一生不敢奢侈。李昌龄因此得出一个结论:人的享用不可过当。寇莱公(准)少年得志,奢靡无比,从来不点油灯,尤好通宵饮宴,卧室里燃烛达旦,连厕所也是通宵点烛。每次转职离任,别人到他官邸,见厕所里烛泪在地,往往成堆。寇准晚年遭贬南迁,死为异乡之鬼。吕祖谦特地将其记载下来,以为子孙之鉴戒(吕祖谦《辩志录》),因此,不少达官巨富,甚至皇帝老子,也每每以节俭律己,不随便抛弃食物,不将残羹剩饭给奴婢或宫女吃。叶寘《坦斋笔衡》记载:宋高宗每次进膳,都要用两副匙筷,把自己所吃的饭菜挟放到别的碗中,食之必尽,不将残食给宫人吃。王君玉《国老谈苑》说,宋朝曾任龙图阁待制的查道也是这样,每食必尽一器,估计吃不完就不再动筷子,虽素食亦然。他经常对子孙们说:“福就应当如此珍惜。”
剥削者不敢非求富,过分刻薄。两宋商品经济发达,“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民间有“富儿更替做”的俗谚。父祖为富不仁,高利借贷,刻薄于人,到其子孙破家荡产,复以其道偿还于人的,比比皆是。经营存心不良,惟利是图,眼下多得盈余,旋即以他事耗去,终至贫乏的,也每每可见。当时人都认为是报应。所以袁采著《袁氏世范》。告诫他的子孙世人,做买卖当先“存心近厚”,“凡物必真,又须敬惜,如欲以此奉神明。又须不敢贪求厚利,任天理如何,虽目下所得之薄,必无后患。至于买扑场之人,尤当如此”。放债取息要“得中”。认为兼并用诈术并非长久之计。置田产“当存仁心”,不可因卖产之人的贫急困窘而设计苦害,否则,天道好还,不是此身受报,就是应在子孙。同时还劝告富人,要存恤佃客,遇有生育婚嫁,或营造死亡之事,应当厚与周济;耕耘之际,青黄不接之时,有所假贷,要少收利息;遭遇水旱,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理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不可令子弟及管家私有所扰,不可以某种借口增其田租,不可强迫他人借贷,使其供息,不可见人自有田园,辄起贪图之意。视之爱之,不啻于骨肉,则我衣食之源,悉借其力,面对天地鬼神,亦可无愧怍了。
不敢大小斗秤以贪剥百姓。《琴堂谕俗编·积阴德》记载:宋代信州周才美家,娶了个贤德能干的媳妇,家翁让她分管家务,交给她斗斛秤尺各两件,并详细告诉她轻重大小长短之名色,用大长者进,小短者出。媳妇很不高兴,拜辞翁姑不愿干,说:“媳妇担心以后生子败家,说是我名下所出,枉负其辜。”后来,家翁感悟,同意媳妇的主张,用小斗量入,大斗量出,小秤短尺买物,大秤长尺卖物,以酬前日欺瞒之数。这位妇女后来生了三个儿子,都少年登科。
它使为将者不敢妄杀者,为官者稍谨吏事。北宋庆历年间(1041-1048),广南欧希范聚众数千人造反,朝廷派杜杞待制率军镇压。杜诈以招降之说与之通好,欧不知其诈,率众头领数十前来投诚,被杜杞以酒麻翻,次日尽磔于市。没过几天,杜杞晚上登厕,忽然蹶仆厕中。家人急忙将他救出,见他口鼻流血,呻吟着说:“欧希范以拳揍我。”三天后不药而死。叶梦得对此感叹道:“兵兴以来,士大夫像杜杞那样求功名而遭报应的时有所闻,我未敢全部相信。但欧希范事件却是无可置疑的。所以我行伍十来年,将兵几十万,所平叛镇压不可谓不多,但像杜杞做的那种事,我不但不敢做,连想都不敢想。”(《岩下放言》)宋初名将曹彬也是如此。他曾说:“从我领兵打仗以来,杀人多着啦,但我从未以个人喜怒枉杀一人。”(司马光《涑水纪闻》)《国老谈苑》记载:攻克成都时,凡是俘获的妇女,曹彬把她们全部关在一间屋子里,从窗口递送饮食,并告诫下属说:这些妇女是准备献给天子的,你们要好好保卫。局势稳定后,给她们一一寻访亲属送还,无亲者给嫁妆嫁人。其他不少记载也说曹彬南征北战,“未尝杀一无辜”。后来,曹彬的小儿子?追封王爵,女儿为光献慈圣太皇太后,子孙昌盛,宋代少比。当时人都认为是曹彬阴德深厚,所以享报至此。
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一四记载:景祐初年(1034-1038),梅挚龙图作了篇关于“瘴”的文章,文中说:仕有五瘴,急催暴敛,剥下奉上,这是租赋之瘴;深文以逞,善恶不辨,这是刑狱之瘴;早晚酣宴,弛废无事,这是饮食之瘴;侵牟民利,从实私储,这是财货之瘴;盛陈姬妾,以娱声色,这是帷薄之瘴。有一于此,民怨神怒,安者必疾,疾者重殒。非但边远,即令京师,也在所难免。一些人不知其故。归咎于“土瘴”,是非常荒谬的。李昌朝特意写了《戒子孙》书,告诫子孙:苛剥奸巧,虽可得进用,但鲜能善终。要他们:“守法奉公”,“寡辞慎重”,切勿刻民。
李昌龄《乐善录》记载:有两个士大夫以前程到京师二相公庙祈梦,一人梦持簿者以簿示之:“以小官升至宰相。”但其中有一项被朱勾了,士问何故?说:“此人爱财不义。阳间取此一项,故阴间勾者一项。若急改,尚可至监司。”其人听说,一辈子“不敢妄取”。《阅微草堂笔记》卷一三记载:清代献县刑房王谨,初做吏时,受人贿赂想包庇一桩杀人罪,刚执笔起草,纸忽然凌空飞起,旋舞不下。从此不敢枉法取钱,而且经常将此事告诫同僚,不以为讳。
士大夫因害怕“阴祸”,不少人用两个瓶子分贮黄豆黑豆,举善事则投黄豆,举恶事则投黑豆,以之自警。焦竑《玉堂丛话》卷一记载:明代徐文靖公曾行其事。徐公识二瓶装黄豆黑豆,每举一善念,道一善言,行一善事,投一黄豆;不善者以黑豆投之。据说开始时黑多黄少,渐渐黄黑参半,行之既久,黄豆才多于黑豆。并且“平生如是,虽贵不辍。”
想做好事利民的,也不敢好大喜功,以致害民。魏象先《丞相魏公谭训》卷五记载:北宋嘉祐年间(1056-1063),韩大恭知颍州,遇京西大疫,流殍甚众。韩大恭赈济有方,郡人赖以全活者不少。于是张榜邻郡,谕以救恤之意,使饥民前来就食。不料来者太多,缺食少居,很多人感染疫疠,饥病相仍,死亡枕藉,韩大恭自己也染疾而亡。当时人评论说:“赈济虽是为政的急务,但应量力而行,不必大肆张扬。张扬而实不至,则至者反罹迁徙饥疫之患,是加速他们的死亡,所以有阴祸。”尤使各级官吏谨于听断狱讼,不敢玩忽职守。李昌朝《戒子孙》说:凡为官莅事,刑戮所加,一有滥谬,伤和气,损阴德,莫甚如此。告诫子孙如果当官,一定要慎刑戮。胡太初《画帘绪论·治狱》说:“刑狱重事也,犴狴恶地也。人一入其中,大者死,小者流,又小者亦杖,宁有白出之理。脱或差误,胥吏奚恤,其咎必属于令,纵可逃阳罚,亦必损阴德,讵可不加谨哉!”如何“加谨”呢?那就是审禁系,亲鞠视,完墙壁,究饥寒,察疾病,辨疑似,防出入。
由此可知,善恶报应对调节古代社会的人际关系,教育、改造和感化那些违背道德规范的“浪子”、“恶少”,鼓励人们扶贫助困,热心社会公益事,抑制剥削阶级的骄奢淫逸、贪婪残虐,确实有一定的社会效果。如果说其他宗教道德在调整人际关系上也有一定程度的作用,那善恶报应的作用就要显著得多。尤其是对剥削阶级的抑制功能,甚为突出。
古代剥削者之贪婪,吏治之腐朽,罄竹难书。诸朝开国之初,统治阶级还有一股进取的锐气,吏治相对廉明些,而且国家政权的力量也较强盛,官僚队伍中的恶行还有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后来,“恶欲”像一个无可阻挡的瘟疫,迅速腐蚀着大小各级官吏的灵魂,使整个国家机器也为之运转不灵。这时,连皇帝的御书也全无作用了。俞文豹《吹剑续录》云:“(宋)太宗御书戒石铭颁行天下矣。至绍兴二年(1132)六月复颁黄庭坚所书,命州县长吏刻石坐右,然守令之贪酷者视如不见。”加上封建法律极不健全,如杀人者死有定法,但酷吏杀人、谬将杀人、庸医杀人等却全无定法,使剥削阶级的各种违法逾礼行为,一直非常猖獗。倒是善恶报应——这种披着神灵外衣的宗教化的道德,以其神秘莫测之威灵,对那些同样为封建迷信所愚弄的剥削阶级还经常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但这种抑制作用依然是有限的,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二甲编《奸富》说:“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为下。今之富者,大抵皆奸富也。而务本之农,皆为仆妾于奸富之家矣。”故民间一直有“凡商必奸”、“凡官必贪”之谚。这些为富不仁、居官不廉的大小剥削者,为使其自身免遭天报并祈求子孙后代永远富贵平安,也每每行善积德。然其所行之善,佞佛布施者多,利民济世者少;所积之德,为己弥罪者众,为人造福者寡。其动机之卑劣,西门庆曾公然道其旨:“只消尽这家私,广为佛事,就使强奸了嫦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泼天富贵!”(《金瓶梅词话》第五〇回)此虽小说家语,但于揭露剥削阶级佞佛布施、行善积德之虚伪,却也入木三分。明清时民间对富人修斋诵经者,每每有“佛口蛇心”之说,也可谓一针见血。这充分反映了佛教为剥削阶级作伥,替其提供廉价的进入天国的门票的反动本质,也表明对善恶报应在抑制剥削阶级恶欲方面的作用,不能估价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