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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城东不斗少年鸡”——一辈子没完没了犯小人的文学大师

这是苏东坡的一句诗,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老子懒得跟你们这班小人玩了。”当然,这是对大师的妄议,但他用了“少年鸡”这个典故,百分百地含有这层意思,谅不会错。

据《苏轼诗集》卷十九诗注,“《东城老父传》云:贾昌年七岁,明皇召为鸡坊小儿长,至元和庚寅,年九十八矣。语太平事,历历可听。自言少年以斗鸡媚上,上以倡优畜之”。“五坊”,是唐代为皇帝饲养宠物的官署,同时,也豢养了一批为非作歹、蹂躏市井、糟蹋百姓、坑害良民的衙役。韩愈的《顺宗实录》中说,“贞元末,五坊小儿张捕鸟雀于闾里,皆为暴横,以取钱物”,因此,“少年鸡”者,即为人憎恶的小人也。

试想,一位诗人,被小人陷害,被扣上“以诗忤上”的骇人罪名,在大狱里关了一百三十天,最后“改正”,终于走出牢门。可以设想,汴京城的拂面清风、灌汤包的扑鼻香味、马上就要过大年的愉悦气氛以及追星族蜂拥而至的热烈拥趸,能不令他食指大动、诗兴大发吗?于是,就有了以上为题的诗句。

全诗为:

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

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

休官彭泽贫无酒,隐几维摩病有妻。

堪笑睢阳老从事,为余投檄向江西。

(《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复用前韵二首》之二)

苏轼是文学家,他的诗包罗万象、汪洋恣肆,人比之以兼有唐代“李杜”风格;他的词豪放旷达、挥洒自如,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他的文章气势磅礴、纵横千古,同欧阳修并称“欧苏”,他在中国的文学发展中,其贡献之巨大,影响之深远,一直到今天,仍像一块兀立不动的基石。时隔一千年,在中国识字的普通人中,能够马上想起来的十句诗句中,定有东坡先生的一两句。因此,大师万古长青的文学生命力,绝不是一些“轻薄为文哂未休”的人所能抹杀的。

但他更是政治家。他把文学、政治和这个国家、这块土地以及这块土地上的黎民百姓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从跳泪罗江的屈原开始,就在血管里流动着的忧国忧民的基因。当我们回过头去历数苏轼的倒霉史会发现,他更多是为人民大众着想,因此,才受到过激势力的清算、排挤和处置。

这也是所有正直文人不得好果子吃的原因。

北宋亡后,政府南迁,汴京文档散失民间,幸亏南宋的朋九万悉力搜罗收集,我们才得以看到苏东坡收审刑供的实录。由于元丰二年(1079)的这桩文字狱案是由御史们发起的,而乌台是都城开封御史衙门所在地,于是这本小册子遂名之为《乌台诗案》版行于世。这样,我们也就得知苏轼笔下的“少年鸡”为:一、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二、监察御史里行舒亶;三、国子博士李宜之;四、御史中丞李定。还有那位著《梦溪笔谈》的翰林学士沈括,也在这次案件中,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

后人在阅读大师的时候,也会在夹缝中看到这些小人的名姓。时过境迁,这些曾经张牙舞爪、不可一世的整人狂,像蠹鱼一样,干瘪得只剩一层皮。我估计,后来的整人狂命运未必会更好。所有制造文字狱的小人,最后都会被钉在文学史的耻辱一页上任人哂笑。

但我更钦敬诗人的一点是,因诗入狱的他,出狱后的第一件事,竟是先做出两首诗来,宣泄心头这股鸟气。他敢于向自古而今“入狱只许规规矩矩,出狱不准乱说乱动”的法则挑战。这胆识,这器度,值得为之鞠一大躬。

因为,很惭愧,说来不怕见笑,如我之类的文人,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倒霉以后,不但没有了硬骨头,连软骨头也没有,整个成为鼻涕虫。在别人打了屁股以后,连阿Q的“怒目而视”也不敢有,还磕头如捣蒜地感谢这顿屁股打得及时,打得有理,打得应该,打得无比幸福云云。那一份水裆尿裤,比之前人,真是很赧颜的。

苏东坡可谓一生受挫,命途坎。中国历史上的文人,不幸者多了,但如东坡先生这样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忽冷忽热、忽喜忽忧者,还真是比较少的。然而,就是这样一辈子犯小人,一辈子在他们的折磨下为文求生的苏轼所留存下来的不朽,却是让我们永远望洋兴叹、瞠乎其后的。在他所创造的文学世界里,用老百姓的话来说,我们连给大师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他是从神宗熙宁二年(1069),另一个同等量级的大文人王安石从金陵来到汴京,被神宗任命为参知政事(即副首相)那刻开始便倒霉,而且一直倒霉到徽宗元符三年(1100)死时为止,一倒就是三十二年。比起我们这干当了二十二年“右派”的作家诗人来说,大师的不幸可谓甚焉。

宋元丰二年(1079),他四十四岁,第一次倒霉,八月入狱,十月脱险,责黄州。到了绍圣元年(1094),他五十九岁,第二次倒霉,被贬往惠州。紧接着,绍圣四年(1097),他六十二岁,第三次倒霉,又被谪往海南。这位东坡先生,一辈子犯小人,一辈子在不幸中,一辈子在小人的折磨下为文求生。

在《宋史·苏轼传》里有这样一句话:“(苏轼)自为举子至出入侍从,必以爱君为本,忠规谠论,挺挺大节,群臣无出其右,但为小人忌恶挤排,不使安于朝廷之上。”小人,是一个很古老的词汇,据《颍川语小》考证,“君子小人之目,始于大禹誓师之词,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盖谓废仁哲,任奸佞也。”看来,远古洪荒时代的夏商周,物质贫乏、民智未开,就有小人为祸。

凡有人类活动的场合,只要和每个人的物质和精神的利益攸关,有人得到的,有人得不到,出现不平衡,就会有争夺。得不到的人想得到,得到的人要保护自己胜利成果,而且还想得到更多,就会有厮杀,必然要产生使用不正当手段来谋取一切的小人。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借助于权力,就叫做“整”。所谓“整人”,就是一个绝对强者打一个不敢还手的绝对弱者。当时,朝廷就是权力,小人们利用包围住皇帝的机会,给这位文学史上的巨人制造了一生的麻烦。尤其以整人为业的文人型小人,对于大师才能的嫉妒、声名的仇视、影响之大的反感,往往是要加倍报复的。

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变法。应该说苏轼从来不是坚定的反对派,他也是一贯主张剔除弊政、力主振兴的改革派。但新法的措施峻刻,行急伤民,加剧矛盾,制造动乱,对一个积弱积贫的国家,有害无益。因此,诗人秉着良知,多次上书神宗,不要“求治太速,进入太锐,听言太广”,以免“欲速则不达”(《苏轼文集》)。结果,不听,被迫外调。作杭州通判,先后转知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作地方长官。

熙宁九年(1076),王安石罢相。苏轼的日子也不见好过,原来投机新法的分子,并不甘心失败,继续结党营私、倾轧报复。耿直敢言的苏轼,成了他们的眼中钉。元丰二年(1079),遂有“乌台诗案”的发生。于是,降职贬往黄冈。

元丰八年(1085),神宗病逝,高太后临朝听政,次年改元元祐。起用旧党司马光执政,苏轼被召回汴京,任起居舍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职,似乎要扬眉吐气了,可他并不因旧派的重用而改变对于新法有其可行之处的评价。这位认死理的诗人,主张“校量利害,参用所长”(《辩试馆职策问劄子》),不为主政的司马光所喜。元祐元年到元祐八年(1086—1093)期间,苏轼遭到新旧两党的夹击,并陷入于朔党、洛党、蜀党的无休止纷争中,处境艰难,日甚一日。于是,他自动要求调离京城,跳出是非之地,知杭州,后辗转于颍州、扬州、定州任职。

绍圣元年(1094),哲宗亲政,新党再度上台,对“元祐党人”进行报复迫害,苏轼大倒霉,又成当局整肃对象,一贬再贬,先发配至广东惠州,再充军到海南儋州,直到元符三年(1100),宋徽宗即位,大赦,才得以北归。不久,于归途中在常州病逝,享年六十六岁。

从王安石行新法起,苏轼的命运就卷进了政治斗争之中。他不是转舵飘蓬、朝秦暮楚的投机者,更不是随人俯仰、阿从屈服的应声虫,他宁可“难以追陪新进”(《湖州谢上表》),一甩袖子开路,也要保持“挺挺大节”,做一个正直的人,而不肯“稍自韬戢”(《宋史》本传),自然要被一茬一茬的政敌谋算,而一败再败。

其实,变法之初,苏轼在政坛上与王安石并非旗鼓相当。如果王安石只是一位政治家,作为文学家的苏轼,日子也许好过一些。如果王安石是政治家又是文学家也无妨,只要在文学的量级上略胜苏轼一筹,大师的麻烦会有,但不至于这样一路倒霉下去。但王安石之所以十分在乎他,百般提防他,想方设法压制他,用尽心机排斥他,我认为,是文人的嫉妒心理,使得这位权臣不但将苏轼视为变法之敌,更视为文学之敌。一直到最后,他下台了,他的余党,他的精神上的徒子徒孙,还搞了一次文字狱,想借神宗的手,砍掉苏轼的脑袋。所以,文人相轻,只是斗斗嘴皮子的事情,而文人相嫉,就很难预料会演变到什么地步了。

在中国文学史上,这种双峰对峙的局面,是经常出现的。由于人类最原始的感情——嫉妒在起作用,等量级的文人能够成为融合并辉的双子星座的可能性,是极小的。过去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凡势均力敌的两位文人,同时出现在一条地平线上,必然要参辰卯酉,互不相能,不是彼此作对,就是互为仇雠。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在整治他的文学劲敌方面,虽不是一个完全的小人,但相当刻薄。如果他不写诗,不为文,只是一位当朝宰相,对苏轼不会表现出太多的兴趣。坏就坏在他本人是个文人,是个比苏轼出道早,但名声渐渐不如苏轼响亮的文人。文人要整文人,就掺杂了这种可怕的嫉妒心理,那种燃烧起来的仇恨,连最起码的理智也不顾的。

其中的某一方,小人程度高一点者,必然要拉几位在智商才华成就潜力各个方面低于自己的二流文人为左膀右臂。然后,张龙赵虎们再网罗若干位在智商才华成就潜力各个方面更逊的三流和四流文人,结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文学圈子。说实在的,“乌台诗案”中的打手舒亶、李定之流,在王安石如日中天的时候,不过如时下文坛上那些立足未稳、探头探脑、乱抱粗腿、见神磕头的小玩闹而已。但别忘了,舒亶是一个擅长小令的词家,李定也是与作《梦溪笔谈》的沈括经常唱和的诗友,这班人都属于不上不下的冠盖斯文、骚人墨客之流,名虽响而不亮,文虽佳而乏远誉,对于名震海内外的苏轼,那由嫉而恨、由恨而整的感情,与王安石是一脉相承的。

别看这些蚊子小咬、臭虫跳蚤没有什么杀伤力,但其骚扰的讨厌程度也是挺令人头疼的。苏轼遭遇的这次“乌台诗祸”,在中国文祸史上是个异数,是很不典型的案例。因为,历来文人的厄运,或关或杀,或流放或充军,都是先把皇帝老子惹火了,才有整肃文坛之举。从秦代的焚书坑儒,到明清之际的文字狱,无一不是皇帝在起主导作用。也许,有人告密,有人出首;也许,有些流言蜚语;也许,皇帝老爷子觉得文人屁股翘得太高,对他不敬,于是,或小试牛刀,或大开杀戒,总之,是皇帝在玩知识分子。

这一次,却是这四位其实也一把胡子的“少年鸡”,加上那似乎不应是小人的沈括联手要除掉这位大师。他们急了,要是这棵大树长到顶天而立的程度,还有他们的活路吗?小文人要算计起大文人来,那绝对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将刀一直攮到心窝里,使其立即毙命的。

文字狱,文字狱,就是要从文字中找出罪证来送进牢狱。

王安石推行新法,原来乌台里的正直御史,都不支持他的改革,遂被一一逐出,重新起用了一些赞同他的新政但品质卑劣、行事卑劣的小人。其中有一个舒亶,本人也会写几首小令。凡在文学界没有多大才能可又不甘寂寞的人,一是靠成帮结伙,闹出些气候;二是靠搞倒写得比他好的人,独自称王称霸。此人不仅是王安石的嫡系,还是很有心机的小人,他一直注意在苏轼诗文的字里行间搜集可以致其死命的把柄。于是,秉承王安石的意思,给皇帝打了份报告,这简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他列数苏轼的罪状:“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谤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群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他的结论是:“按轼怀怨天之心,造讪上之语,情理深害,事至暴白,虽万死不足以谢圣时,伏望陛下用治世的重典,付轼有司,论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为人臣子者。”这就是要皇帝对苏轼用极刑了,小人之心,其毒可知。

第二个跳出来给皇帝上书的李定,就更不是东西了。封建社会提倡孝道,父母丧必报丁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李定为了继续做他的官,竟然隐瞒家中丧事,被人所不齿。但王安石却因为他能在皇帝面前说假话,吹嘘新政是如何的形势大好,而予以重用。武大郎玩夜猫子,就是由于他们有一种性相近的共鸣,才能一拍即合。他继舒亶后给皇帝的报告里,更提出应该杀掉苏轼的四大罪状。“轼先腾沮毁之论,陛下稍置之不问,容其改过,轼怙终不悔,其恶已著,此一可废也。陛下所以俟轼者可谓尽,而傲悖之语,日闻中外,此二可废也。鼓动流俗,言伪而辨,当官侮慢,行伪而坚,此三可废也。陛下修明政事,轼怨不用己,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此四可废也。”

沈括,也是一个很能出卖朋友的家伙。据《年谱》:“括先与先生同在馆阁,先生论事与时异,补外。括察访两浙,陛辞,神宗语括曰:‘苏轼通判杭州,卿其善遇之!’括至杭,与先生论旧,求手录近诗一通,即签贴以进云:‘词皆讪怼。’后李定论先生诗置狱,实本于括云。”由此看来,受神宗之托的老朋友都靠不住。苏轼出狱后“城东不斗少年鸡”的觉悟,说明大师通过这次教训,对身边小人的认识,可谓既深且透。

第一,由于宋神宗对苏轼诗文印象不错;第二,仁宗皇后对苏轼为人为政的评价更好,不过,经不起这帮小人的再三撺掇,而且舒亶整理了四大本子上纲上线的黑材料,于是,神宗画了圈,派中使皇甫遵到湖州,将苏轼押往开封,接受乌台御史的审判,罪名就是写诗。这也是古往今来发动文字狱的小人们的惯伎。贼咬一口,入骨三分,要是小人咬一口,就只有等死了。

司马光在愤而辞去一切职务时,给神宗上书论事,指斥王安石“以为贤则贤,以为愚则愚,以为是则是,以为非则非。谄附安石者,谓之忠良,攻难安石者,谓之谗慝”。小人,像大肠杆菌一样,植根在社会的肌体之中,一遇机会,就要爆发出来。不过,君子当道,正常细胞能够抑制住病菌的繁殖,小人被抑制,即使闹,也不敢太张狂。但有的时候,邪恶占了上风,正派受到排斥,于是,病毒泛滥,不可控制,小人便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苏轼这样正直的人,就要吃苦头了。

中使皇甫遵到了湖州捉拿苏轼,那情势就十分可怕了。苏轼在给文潞公的一封信里写道:“某始就逮赴狱,有一子稍长,徒步相随,其余守舍皆妇女幼稚。到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书。州郡望风,遣吏发卒,围船搜取,长幼几怖死。既去,妇女恚骂曰:‘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他在给陈师仲书中,很痛苦地回忆起这件往事。悉取烧之。比事定,重复寻理,十亡其七八矣。”

这种焚稿的场面,对于以文为生的人来讲,当不是什么陌生的镜头。

苏轼被抓到开封大狱时,王安石已罢相,但王的亲信党羽却按照其既定方针不变。这就是小人的厉害,咬住了,轻易不肯松口。好在这世界对苏轼来讲,还不至于太绝望,至少在他被捕的当时,所有人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沾边,还有人挺身站出来,并不避嫌,这实在是难能可贵的支持了。“予得罪于吴兴,亲戚故人皆惊散,独两王子(立、敏)不去,送予出郊,曰死生祸福,天也,公其如天何!返取予家致之南都。”不但亲自送他上路,还照顾他的家属,给予妥帖安置。

《宋史·鲜于侁传》载:“元丰二年召对,命知扬州……苏轼自湖州赴狱,亲朋皆绝交。道扬,侁往见,台吏不许通。或曰:‘公与轼相知久,其所往来书文,宜焚之,勿留,不然,且获罪。’侁曰:‘欺君负友,吾不忍为。以忠义分谴,则所愿也。’”这位太守宁肯担风险,也要招待被人诬陷被押往京师而路过他治下的一位老朋友,这种古道心肠,就绝不是那些小人所能理解的。

受他这次案件牵连的人不少,驸马王诜因来往甚密,被削去一切官职,司马光、范缜等被罚铜二十斤。还有一位王巩,一向生活奢侈,连外出旅游也要让仆人带着自家的佳酿,决不肯在村店野肆喝酒,也因与他来往,被发配到荒僻的地方。苏轼后来在一篇文章里写道:“饥寒穷困,本书生常分,仆处不戚戚固宜,独怪晋卿以贵公子罹此忧而不失其正,诗词益工,超然有世外之乐。此孔子所谓可与久处约长处乐者。”

一个已经失去了一切的人,便不怕再丢掉什么了。落寞对苏轼来讲,是不存在的,他的一生,何时不曾坎坷,不曾跌跌撞撞呢?幸好还有这些不肯划清界限、不怕担干系的友人与他同在。要不然,他就一头栽进长江里去了。

苏轼在《观棋》里曾经写下四句话:“胜固欣然,败亦可喜,优哉游哉,聊复尔耳。”以这种态度对待生活,就是像苏轼所说“超然自得,不改其度”、“杜门默坐,喧寂一致”的境界了。能做到热闹和冷清都无所谓,也就置落寞于不顾了。后来,他获释出狱了,这位因诗被捕的大师,走出牢门的第一件事,还是做诗。看不到他的一点颓唐,听不到他的一声叹息,仍旧那样自负,那么豪迈。挫折于大师,只不过是烈火炼金,使他愈益真纯成熟罢了。

在中国历史上,有宋一代,赵姓皇帝对于文人比较优容,也比较信任。幸好,宋神宗赵顼,还算清醒,刀是举起来的,但没有落下来。要是换个皇帝,苏东坡早就没命了。他在被押赴台狱途中,过吴江时曾经口占一绝,是做好了死的打算。这首《吴江岸》写道:

晓色兼秋色,蝉声杂鸟声。

壮怀销铄尽,回首尚心惊。

这位本来的乐观主义者,他既看不清楚哪是晓色,哪是秋色,也听不真切哪是蝉声,哪是鸟声,不能不对着滔滔江水似的未卜前景,忐忑不已。然而,一百三十天以后,走出大牢,“却对酒杯疑是梦”,确实是始料未及的。所以,在中国文祸史上,乌台诗案,是唯一以喜剧收场的文字狱。如果,那些小人得手,如果,神宗真的被激怒,如果,中国文学没有了苏东坡的话,这座壮丽的文学华厦真有坍了一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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