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职工持股制度的涵义
职工持股制度作为一种体现新的改革思路的企业制度,其核心在于通过职工持股运营,将利益与企业前途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新型利益制衡机制。同时,职工持股后便承担了一定的投资风险,这就有助于唤起职工的风险意识,激发职工的长期投资行为。由于职工持股不仅使职工对企业运营有了充分的发言权和监督权,而且使职工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这就为建立科学的决策、经营、管理、监督和分配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标准职工持股制的主要内容
标准的职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1]工作一年以上和年龄在21岁以上的职工均可参加;
[2]股份或股票分配以工资为依据,兼顾工龄和工作业绩;
[3]职工持有的股份或股票托管机构负责管理。托管机构可以是公共托管机构,也可以是公司内部自己组织的托管机构;
[4]到了规定的时间和条件,职工持有的股份或股票有权出售,公司有责任收购;
[5]上市公司持股的职工享有与其他股东相同的股票权;非上市公司的持股职工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享有发言权;
[6]政府给实行职工持股的公司以税收优惠。
拟实行职工持股计划的公司首先由雇主和职工达成协议,雇主自愿将部分股权(票)转让给职工,职工承诺减少工资或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回报。一般情况是,公司出面向银行贷款交托管机构,或经公司担保由托管机构向银行贷款,以此贷款购买本公司股票,按规定的数额存入职工账户。托管机构可以是社会的公共托管机构,这样的机构可以承担多家公司的托管任务,也可以是公司自己组成的托管机构。托管机构不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但要参加股东大会,代职工行使表决权。托管机构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要把议题制定出表格,职工用赞成、反对、弃权等形式表明自己的态度,托管机构汇总统计后在股东大会上表态。托管机构每年要按时将职工的持股数和股票市价等情况通知每个职工,按公司规定办理职工的股票登记、收购、转让和红利发放等事宜。每年要向税务管理部门报告自己的经营情况。
职工所持的股份或股票,未到规定时间不得买卖兑现,只有在规定时间届满后离开公司或退休时才可转让持有的股份或股票(一般由公司收购)。但也有公司规定,职工在医疗、购房和支付教育费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卖掉自己持有的股份或股票。
2.3.职工股的特征
职工持股制度的职工股是上述股份的一种,只不过它的持有者是本企业的职工。职工股具有以下特征:
1.职工持有性
只有本企业的内部职工才持有本企业的职工股,本企业职工以外的人员不得持有本企业的职工股。
2.平等性
职工股股份的平等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指股份的每股金额相等,另一方面是指每一股份所表现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相等,更确切地说,职工股具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
3.团体性
持股职工可以凭借股份获得红利分享权,但不能直接凭借股东身份行使对企业资产营运的控制权,而是要通过职工持股会,按照集体形成的意志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及选择、监督企业经营者。
4.有限性
职工持有多少股份,就承担多少责任。公司破产,持股职工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职工持股会承担责任,不再从自己所有的其他财产中予以支出。职工持股会再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非流通性
职工股不纳入向社会公开集股的范围,通常都不得上市交易。持股职工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本企业时,所持股份由持股会统一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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