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创业板市场设立的背景和历程
(一)香港创业板市场设立的背景
1.知识经济的召唤和NASDAQ 的成功示范。与工业经济相比,知识经济的意义就在于它将人力资源及其成果作为关键的支撑因素,从而大大节约了物质资源的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将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障碍在于技术与产业的隔离。一方面,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需要有前期的大量资金投入;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很难得到传统的融资。因为,新兴高新技术企业一般规模较小,风险高,难以满足银行信贷的抵押要求和主板市场的规模要求。要减少这种隔离必须获得风险资本的支持。风险资本可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前期资本,承担高风险。但承担高风险就必须有高回报,即不但要有产业利润还要有未来的巨额资本增值。可以说,正是因为有巨额资本增值才使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巨大的吸引力。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就体现在为风险资本提供出口和为企业筹资两个方面,它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创业投资项目与风险资本的互利合作,也有利于创业投资机制自身的完善,从而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美国经济在20 世纪90 年代重现生机和活力,实现了二战以来历时最长的低通货膨胀支持的高增长。其原因就在于基本实现了向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的转型,经济出现新的增长点,高新技术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消化了经济增长中的通货膨胀因素,使美国的经济得以进入令世人称羡的“新经济”时代。而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1968 年成立的NASDAQ 市场。这个市场以低成本的运作和良好的服务、充分的信息披露、独特的做市商制度,成为全美发展最快的证券市场。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新兴的科技公司获益良多,得到迅猛发展。
2.区内高成长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尽管1997 年的亚洲危机给东亚地区经济造成很大的冲击,但国际社会普遍对该地区的经济恢复抱有信心。世界银行行长詹姆斯·沃尔芬森认为,亚洲三年后将创造新的经济奇迹,而且这一经济奇迹将建立在更为强健的基础上。随着东亚各国对经济结构调整的逐步完成,其经济将向服务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东亚各国正在加紧实施各自的科技发展计划。
中国提出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据统计,目前在全国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超过1000 万家,其中,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已达20000 余家。这些中小企业创造了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0%,全国工业增加值的52%,实现利税40%。然而,这些中小企业一直缺乏畅通的融资渠道,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风险资本由于缺乏退出渠道不敢投资,银行信贷又存在成本收益不对称,加上所有制、规模、业绩等的限制,这些企业很难直接到主板上市。因此,中国香港的创业板就成为这些企业可能的选择。
就中国香港本身而言,香港中小企业超过28 万家,占全港企业总数的98%,雇用劳动力约140 万人,占劳动人口的近60%。这些中小企业大部分技术含量低,竞争力不足,急需向高新技术、高增值企业转型。其中有少数具备发展潜质的高新技术企业,但其规模远不能与蓝筹股的上市公司相比,很难到香港主板上市,因此迫切需要一个新兴的融资场所。
近几年来,台商对内地的投资开始向大型化、科技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已占企业总数的15%,占资金投入总量的20%。但由于台湾地区有关法律的限制,内地台资企业无法在台湾地区的资本市场上融资,台湾地区企业也不能将在台湾地区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投到内地,融资困难是这些企业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这些极具增长潜力的台资企业将是中国香港创业板市场的重要上市资源。
另外,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各国也正在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经济结构的升级,这些都将给中国香港创业板市场提供丰富的上市资源。而创业板的建立也将为这些企业的发展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对中国香港乃至区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双方将形成良性循环。
3.香港经济结构的缺陷。香港经济是一个以金融贸易、房地产、旅游等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系。据统计,香港的金融、地产等服务性行业占近85%,工业不到15%,农业只有1%。而香港生产型企业长期以来忽视自身技术创新,利润日趋微薄,大量游资流向股市、房地产等虚拟资产领域,经济增长缺乏创新技术产业支撑,泡沫化现象严重。在这次亚洲金融危机中,香港经济的结构性缺陷暴露无遗。
要恢复经济活力就必须要进行产业转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和创业板市场三者就缺一不可。然而,困于地域特征,香港不可能建立自己的高新技术园区,因此一个可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板市场便显得更为重要。
在香港建立创业板市场不仅可以吸引香港和内地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而且可以吸引亚洲各国乃至全球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它们作为一种新兴的力量进入资本市场,将给香港的股市和经济增添活力。
4.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面临的挑战。香港是国际金融的中心之一,金融业是香港经济的“百业之首”,其发展对整个香港经济乃至亚太经济的运作和增长有着深刻而持续的影响力。可以说,香港构建创业板市场的重要依托就是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受到越来越强的挑战。随着内地金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以及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趋势将对香港形成强有力的挑战;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分别于1987 年和1988 年成立了新加坡交易所自动报价市场和吉隆坡证券交易所第二板市场;日本于1983 年分别在大阪、东京和名古屋三地建立了第二板市场,并于1991 年正式成立日本自动报价市场;中国台湾也在1997 年设立了自己的二板市场——柜台市场;NASDAQ 目前也计划在亚洲开设交易市场和分支机构。所有这些,都向香港发展创业板市场提出了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创业板市场,不仅可满足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需要,而且可吸引更多国际资本,扩大香港资本市场容量,巩固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二)香港创业板市场设立的历程
1.咨询阶段。
(1)1986 年和1990 年联交所两次公布设立第二板市场的咨询文件。
(2)1994 年联交所发布《未来市场发展战略》咨询文件。
(3)1995 年联交所修订未来市场发展策略,积极研究设立第二板市场。
(4)1996 年联交所第三次公布设立第二板市场的咨询文件。
2.筹备阶段。
(1)1997 年联交所成立香港二板专责工作小组,由罗嘉瑞任组长,全面组织和推进二板市场的创建。
(2)1998 年联交所成立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由罗嘉瑞任组长。
(3)1998 年联交所发布《建立新兴公司新市场之咨询文件》,就设立第二板市场的可行性以及这一市场的定位、业务和监管模式等征求公众意见。
3.成立阶段。
(1)1998 年10 月联交所正式宣布,拟于1999 年第四季度推出创业板市场。12 月联交所正式通过了二板市场的初步上市要求。
(2)1999 年3 月联交所正式向投资银行界介绍创业板上市规则。
(3)1999 年7 月联交所理事会正式通过创业板上市规则。
(4)1999 年8 月联交所理事会正式任命了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
(5)1999 年9 月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正式接受公司申请上市。
(6)1999 年10 月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内地公司的监管合作事宜签署换文。
(7)1999 年11 月香港创业板正式成立。
二、香港创业板市场的特征
(一)以增长型公司为目标
创业板以增长型公司为目标,行业及规模不限,注重公司增长潜力及业务前景,不对发行人提出盈利方面的要求。其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为那些规模小、历史短,但赢利前景好、有增长潜力的新兴公司提供筹资途径,为其发展提供支持。
虽然创业板市场允许所有行业的公司上市,但偏重于高新技术企业,因为它们与创业板市场的高增长主题及其发展战略相一致。另外,创业板也允许创业资本将他们所投资的企业上市,并允许综合类企业把它们的个别项目分拆上市。
(二)强调信息披露及买者自负的市场理念
创业板市场是针对中小企业而设的,同现有市场相比,具有不同的特征——高成长及高风险:一方面高新技术行业本身风险大,发展前景较难预测;另一方面创业板上市门槛较低,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这就加大了市场的风险程度。所以创业板强调充分披露信息和买者自负的理念。投资者要根据披露信息对创业板公司或发行人的营运能力自行做出判断,投资者在被准许买卖创业板股份之前,须与其经纪人另外签署一份协议,以确认其明白当中所涉及的市场风险。在评估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的问题上,联交所发挥的作用将极其有限,并且不对申请人的营运能力做出评估。交易所不对发行人所进行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充分性负责评审和核实,但是会通过对上市保荐人的资格审核及上市保荐人的上市顾问工作,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加以适当的保证。(三)为充分了解市场的投资者而设立
同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可能在以下三个方面具有更大的风险:(1)股价的波动可能幅度更大且频繁;(2)股份的流通性可能偏低;(3)公司破产的可能性也较高。因此,只有具备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专业投资者才适合选择投资于创业板公司,以期获得高创业投资可能带来的高回报。另外,创业板的规则和设施也是针对专业投资者的标准而设。由于上市公司文件披露的不是公司过去的盈利能力,而是未来的盈利计划,这就需要投资者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所以,创业板主要是满足那些充分了解市场、有兴趣投资于增长公司的专业投资者的需要而设。
(四)独立的市场地位
虽然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同属于香港联交所,并且创业板市场在启动初期也使用联交所的一些资源,形式上不像 NAS-DAQ 那样完全独立于主板市场。但实际上创业板市场并不是次一级的市场,而是独立于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市场。它拥有独立的管理机构,聘用专职的工作人员,并采用独立的上市规则。联交所允许创业板公司转移至主板市场上市,也允许主板市场公司转移到创业板市场上市,但都必须先在原先的市场摘牌,并在另一个市场重新申请,符合上市规则后才可上市。
(五)先进的交易系统和电子信息发布系统
为使交易制度和交易系统等符合创业板市场的特点,联交所为目前的市场系统制定了一套改进计划并已在逐步实施,完成后将大大提高其工作效率,并更加符合创业板的要求。这些改进主要包括:
1.直接报盘的新系统。联交所目前正对现有的市场交易系统进行改进,完成后,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及家庭电脑直接进入联交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买卖,输入的买卖盘在自动传入交易系统前已能被即时核实。在新交易系统推出之前,联交所会利用现有市场目前的自动对盘交易系统进行创业板公司的股票交易。
2.竞投单一价。买卖实行竞投单一价,交易分段进行,每一时间段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决定成交价格和成交委托。无论投资者的报盘价格如何,最后成交价格将会是达至最大交易股数的单一平衡价格,这会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有效的交易方式,以提高投资者买卖他们不太熟悉的增长型公司股票的兴趣。
3.通过创业板网页发布信息。联交所将提供一个创业板的独立网页,为参与者提供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全面资料。该网页将是市场参与者的一个主要信息交流渠道。联交所规定创业板发行人必须将其招股章程、公告及其他公司资料上网,以供公众浏览。但无需将其公告刊登于报刊(但公司须发新闻稿),这对于中小型公司来讲,将节约很大比例的运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