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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 (1)

我是菟丝草,你是女萝枝,注定了一生的缠绕。在春光里,无数次眺望你的花轿,不是我害怕蹉跎,也不是你愿意蹉跎,怕只怕世事难料,真的会有蹉跎。

冉冉孤生竹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

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

菟丝生有时,夫妇会有宜。

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

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

伤彼蕙兰花,含英扬光辉。

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

君亮执高节,贱妾亦何为!

这是一首容易引起歧义的诗。

有人说,这首诗是写新婚后,丈夫要远行,妻子的怨别之作,是十九首里唯一的一篇新婚别。

也有人说,这是写一对已成婚约的男女,因男方迟迟不来迎娶,女方才有种种细腻曲折的心路历程。

十九首里本就有很多的伤别,但细细读来,似乎,不是在怨“别”,却是在怨“不来”。

所以,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桃之夭夭”的女子,在等自己的心上人来迎娶,心中疑虑哀伤,才有了这首有些伤感、有些疑惧,却又在做着自我开解的诗。

她说,自己本是泰山下一棵孤独柔弱的野竹,希望能够在山谷里找到可以依靠的伴侣,野竹等待可以结根同生的伴侣,这是《诗经》中惯用的比兴,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女子在等待可以执手一生的夫君,还会产生一丝怜惜,怜其弱,惜其孤。《文选》李善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

“与君为新婚”,我觉得这句该是“与君新为婚”,是为音韵和谐而作的倒装,就是说,我和你,终于新订了婚盟。清方廷珪《文选集成》中说,此是“媒妁成言之始”而“非嫁时”。“为新婚”是指已经订了婚,但还没有迎娶。但既已与他有了婚约,一个女子一生的爱情梦想便笃定在这个男子的身上了。

那么,我便是那菟丝,你便是那女萝,我们的生命会一生缠绕相依,再也不会分开。

菟丝和女萝是两种蔓生的植物,只不过,菟丝这种植物本身无叶绿素,是攀附于其他植物的寄生植物,无法脱离寄主自立。而女萝,也叫松萝,也是攀附植物,不过女萝无须吸取寄主的养分,比菟丝好那么一点。这两种植物其实并不会真的缠绕在一起,只是用来比喻夫妇之间的相互依附罢了。《文选》五臣注:“菟丝女萝并草,有蔓而密,言结婚情如此。”

新成婚约,是人生中另一个美丽的开始。从此,菟丝附着女萝,女萝扶着菟丝,两个年轻的生命,从此有了依靠,不再孤独。

《诗经》里面有一首《鄘风·桑中》:“爰采唐矣?沫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其中的“唐”便是菟丝子了,这是写一个女子在朝歌的郊野采菟丝的时候,遇到一个男子,两个人萍水相逢而生爱慕。于是,这个女子邀男子在桑田里相会,到闺楼上倾诉衷肠,还含情脉脉地到淇水上去送别心上人。

纤细纠缠的野草,邂逅而生的情意,美丽的孟姜,倾心的男子,这么简单的菟丝子,承托的也是如此单纯执著的情意。

后世的李白也写有一首《古意》:

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

轻条不自引,为逐春风斜。

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

谁言会面易?各在青山崖。

女萝发馨香,菟丝断人肠!

枝枝相纠结,叶叶竞飘扬。

生子不知根,因谁共芬芳。

中巢双翡翠,上宿紫鸳鸯。

若识二意心,海潮易可量。

李白在这首《古意》里,也是把菟丝比作了女子,女萝比作了男子,用菟丝和女萝相互依附比喻新婚夫妇缠绵缱绻,永结同心,所以才会“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

但是,女萝的馨香容易招蜂引蝶,男子总是不会满足一生只爱一个女子,只能是妻妾在家独自断肠了,总是担心着男子的爱随时可能会转移不见。

可是,她无力去改变什么,只能是猜疑和愁怨。自己的夫君该不会在外面和别的女子“共芬芳”、做“鸳鸯”了吧?

为了极力挽留自己的夫君,妻子便郑重地表明自己的态度:假如为妻的有了二心,那么海水也可以用斗来量!这是不可能的事,和“海枯石烂”、“沧海桑田”一样,只是最不可能的假设,却在这样不可能的假设里藏有一个女子坚定执著的爱情誓言。

这誓言有用吗?男子若移情了,再多的誓言也是无可挽回的,这只是女子自己的痴绝罢了。

纤细的菟丝草,坚贞的女人心。

只是菟丝草的生长有一定的时候,夫妻相聚也应当有恰当的时间,既然已经订了婚约,就应该早一些来迎娶。

因为从下定到成婚的路上,实在有太多无可预知的险阻。最终,能不能终成眷属,也实在是有太多的不确定。

这让我想到《红楼梦》中的尤三姐和柳湘莲。

尤三姐与柳湘莲有缘无分,《红楼梦》第六十六回说,尤三姐初见柳湘莲是五年前老娘在家里做生日,她们姐妹一起去拜寿,老娘家里请了一起串客,估计是旧时戏子吧,一个扮演小生的,就是柳湘莲,从第一次看见柳湘莲,尤三姐就认定了他。

她说:“这人一年不来,她等一年,十年不来,等十年,若这人死了再不来,她情愿剃了头当姑子去,吃长斋念佛,以了今生。”

这话说得非但痴,且绝,丝毫没有回旋的余地。一生,就等这么一个人。

而这个被尤三姐认定的柳湘莲却一无所知,他惹了事,逃走了。

尤二姐跟贾琏说起这事的时候,贾琏也没料到他恰好就会在大街上遇到柳湘莲,柳湘莲虽冷面冷心,所求的却是人间绝色。

这三姐,也自然是古今无二的绝色,《红楼梦》第三十五回,贾琏的小厮兴儿说:“姓林,小名叫什么黛玉,面庞身段和小姨不差什么。”可见三姐的标致。

贾琏给尤三姐提亲,柳湘莲满口答应,解下了身上的鸳鸯剑以作定礼。这便算是“与君为新婚”了。

尤三姐收到这把鸳鸯剑,终于等到了要嫁的人,可以嫁给要嫁的人,自然喜不自禁,挂在自己的床头,日夜玩赏,等待情郎来迎娶。

可是,她等到的不是柳湘莲的花轿。这柳湘莲不放心,去向宝玉打听尤三姐的底细,这本也是他的郑重之处,无可厚非。奈何,偏连宝玉这样颖慧通透的人,也没有看出尤三姐的女儿本性,对她的认知也是误解。

柳湘莲听说,她是东府贾珍和贾琏的小姨子,立马后悔,说:“你们东府除了那对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王八。”

他去找贾琏退婚,偏三姐听得真真切切的,她不堪受辱。古时,女子订婚又被退婚,实在是奇耻大辱,她假意将鸳鸯剑归还柳湘莲,一边泪如雨下,左手将剑并鞘送出,右手回肘只往项上一横,曹雪芹悲叹: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难再扶。

其实,柳湘莲纵然风流俊俏,可尤三姐身边岂无俊男?心理学上探究,暗恋和单相思的浓烈期限不过半年。可是,尤三姐却痴了五年,痴等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局。尤三姐之所以如此认定柳湘莲,实在是因为她早已经看穿了他冷面背后的骄傲、执著和坚定。她爱的正是他的这颗心。

他退婚,她知道,她无法扭转他的心意,也不能让自己爱了五年的他明白她的心,那便唯有一死,以死明志,与其活着被深爱的人遗弃,不如死了,让心爱的人明白。

死了,她也是不舍柳湘莲的。

她的魂魄最后来跟他道别,哀哀道:“妾痴情待君五年矣,不期君果冷面冷心,妾以死报此痴情……”

奈何,玉人已逝,再多的悔恨也无益了,柳湘莲用那把鸳鸯剑断了自己的三千烦恼丝,飘然出家。从此,尘世再无柳湘莲,情天恨海,无须再去填平了。

从订婚到退婚的路,尤三姐走得太短了,太恨了!以至于读到《红楼梦》此处,我们都不禁扼腕垂泪,怪柳湘莲,怪宝玉,怪东府,也无奈,世事到底,就是如此的诡谲难测,谁都没错,错的是老天。

天若有情天亦老。

被退婚而刚烈地自杀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女子被退婚后,便成了一生的暗伤。

譬如民国才女吕碧城,十二岁时就写了一首词:

绿蚁浮春,玉龙回雪,谁识隐娘微旨?夜雨谈兵,春风说剑,冲天美人虹起。

把无限时恨,都消樽里。君未知?是天生粉荆脂聂,试凌波微步寒生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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