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的颜色呈淡褐色,有点像冲得浓淡适宜的麦乳精,味道可不像,味道是淡中微咸,我们同来的有的人不适应这种味儿,只用嘴唇碰碰杯子边儿,就再也不敢问津。伊沙便是最秀气的大汉,闻不得那种味道,鼻子一皱一皱的,一脸很为难的样子。徐江对这种蒙古奶茶则有一种久旱逢甘雨的感觉,徐江当时正在感冒,手捧热乎乎的奶茶,一股暖流直往上冒。送茶的小姐就立在他旁边,像是在给他灌药,一杯接一杯,一气喝了八大杯。再不敢把那杯子喝空,生怕喝空了人家再倒。
菜上得很慢,手抓羊肉赤条条地上来,颜色很白,抓起一块来尝尝,味道极好,是一种很纯粹的肉味,那种鲜不是放了味精以后的鲜,而是食物本身诱人的鲜美,吃起来很直接也很干脆,肉就是肉,别让花椒胡椒之类的来捣乱。
大彩电里放着最常见的MTV,而不是蒙古歌,这好像和吃手抓羊肉的氛围不太搭调。我们请那个蒙古女孩唱个蒙古歌,歌词我们听不懂,声音很高亢。
第二回进蒙古包是在某一天的晚上。我们出发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内蒙古的夜晚显得很神秘,幽静中略带一点沙沙的风声。车内的灯光很暗,把车窗外的城市衬托得剔透玲珑,每一座房子都好像是用透明的冰雕琢出来的,让人看着忍不住喜欢。
内蒙古的街道都是又直又宽的那种,很少有弯来弯去的羊肠小道,所以车子走得特别畅快。我搞不清方向,只觉得汽车一直往远开。伊沙一直坐在我旁边谈诗歌和小说,当时好像是在热烈地争论着一个什么问蒙古包。题,但是等到后来我们一走进蒙古包,突然意识到诗歌和小说都不是在内蒙的天空下应该讨论的问题,在这里,没有什么问题和主义,在这里,一切都变得至清至纯,简洁明了起来。
内蒙包很小,是一排排编上号的。我记得我们当时坐的那个包是168号,这一回是真正的蒙古包,很纯朴,没有镜子,没有卡拉OK,进门就得脱鞋,然后盘腿而坐,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整个地板就像北方的炕那样竟然一点点地热起来了。
我喜欢这种围成圆形的热气腾腾的蒙古包,坐在里面使人宁静,安然,思绪幽远。我对伊沙说坐在这儿想像电脑写作,你会觉得很可笑。
我已经习惯了喝奶茶,并能从中品出一点点滋味来了。奶茶的味道很厚重,有点儿像写得很劲道的小说,一句是一句的,句句禁咬。奶茶一开始喝上去觉得味道很怪,既不苦又不甜,香味也很淡,但它那种醇厚的味道是别的东西所难以取代的。一杯杯地喝奶茶,就像是一遍遍地品着某种回忆,每一次都与上一次滋味不同,越喝越有味儿,只是肚子胀得受不了。
伊沙他们几个出去方便,回来的路上“混了账”,走到别的帐篷里去了,结果被灌了无数杯酒,一路高歌地走了回来,回来的时候他们个个都像蒙古人了。
那天晚上不知道是不是醉了,我觉得汽车也像蒙古包。从内蒙回到北京,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想碰我的电脑。看到机器上蒙了一层薄薄的灰,心中有种逃离似的快感。
第61节 欲飞袖
“欲飞袖”是我在云南买下的第一件衣服,我从没见过那样宽大的袖子,胳膊扬起来的时候,就好像要乘飞归去的样子。
那是一家专门出售艺术品和手工制作的服装的商店,虽然价格昂贵,但我还是一眼看中了那件黑色的中式服装,黑的底色上,绣着大朵的、怒放着的粉色马英花。我喜欢这件手绣衣裳,立刻穿在身上,不知道这件衣服回到北京还有没有机会再穿,但我不管,我有一个习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立刻换上当地的衣服,与当地风水相接。
在昆明的第一个晚上,我们住在红房子温泉酒店里。早上,隔着厚重的窗帘,听到路边的车子刷刷地开过,拥着洁白而松软的被褥躺在床上,忽然想不起这是在什么地方了。
我不想回忆过去。
在回忆里,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写《一个分成两瓣的女孩》。
后来,这本书使我成功了,我就像一个穿上“欲飞袖”的女人,随时随地可以起飞。我一直在现实中寻找这样一件衣服,许多东西都是这样,先在我笔下出现,然后才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对应物。文学就是我的生活。我热爱写作,就像热爱生活本身。
我是如此幸运。
雾气迷漫的一天山脚下,有浓重的雾气。
有人说,你很难看到玉龙雪山的真面目,它是一个谜。谜底就在那浓雾般的迷幛里。我一向喜欢雾气迷漫的景色,可能是因为我心中也有雾气。
《体香》就是一部雾气迷漫的小说,在来云南之前,我刚刚把它完成。很累,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痛快淋漓的累。在云杉坪悠长的索道上,我一个人坐在座椅上,气温越来越低,能感觉到冰箱被拉开时那种寒意。我想起《体香》里那种意境,竟然有点想落泪。
《体香》是一部由“录像带”引起恐慌的小说,书中的那个女作家玫瑰,与我自身的处境很像。她是一个非常走红的女作家,但她内心深处似乎总是有一种惶恐不安的情绪。博尔赫斯把现实(生活)解释为幻想,这种解释很符合我的现状,我为写小说付出了我的全部,我常常无法分清现实与幻境的区别,在我的生活中,它们经常混为一谈。
天上开始下起小雨来了,索道缓慢前行,人在云雾中穿行,这种感觉还从来也没有过。山色空濛,绿树如画,命运将把我带入怎样一片仙境,我对前方的景色充满幻想。
我喜欢看不太清楚的东西。喜欢雾。
再也没有什么比在云中穿行,但不知要去哪里的感觉更好的了。写小说时,常常也有这种感觉。
第62节 鲜花如海
昆明的鲜花市场,是从清晨开始交易的。
我们刚一走进市场,就碰见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他手里抱着一大捆像芹菜一样多的玫瑰花,开始向我们兜售,问我们要不要。小男孩有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你,使你觉得很想买下他手中的花。但那么一大把玫瑰,带起来实在费事,这次来云南,一个劲儿地在笔记本上提示自己:“尽量少买东西”,“尽量少买东西”,实际上东西却一件也没少买,大箱子已经装得满满的了,还又多出一个临时买的纺织袋来,同行的人都跟我开玩笑,说“那是倒爷包”。
我避开小男孩可怜楚楚的眼睛,绕到别处去了。放眼望去,鲜花如海,天上有、地下有、左边有、右边有。满地都是被修剪下来的花瓣,人群在花海中间挤来挤去,鲜花在这里便宜得就像别的城市早市里的青菜,几块钱就可以买上一大把。
昆明鲜花市场里的干花香包很吸引人,它们被包装得形状各异,有的用纸扎成大酒瓶形状,上面软软的系着缎带;有的装在漂亮的玻璃里,看上去就像花花绿绿的糖果。干花香包很香,他们说买回去可以放在衣橱里。说不买不买,忍不住还是买了一大袋的干花,拎在手里,又香又美,也忘了回北京行李一大堆的烦恼。
我想像着鲜花在原野上开放时的样子,山坡上,到处都是怒放的玫瑰,它们扬起一张张烈焰般小脸,直视太阳。
玫瑰吸吮着阳光,然后,旁若无人地开放。
第63节 虎跳峡
美国探险家洛克当年很想从空中俯拍虎跳峡,他命令飞机低飞,做出很危险的动作,只为了拍照。洛克是一个性情中人,是一个敢于玩命的男人,说他“假博士”也好,说他勘测的玉龙雪山高度不准确也好,这些对一个探险家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热爱丽江那片土地,他是个豁出性命干自己喜欢的事的人。
我喜欢这样的人。
我也是这样的人。
进入虎跳峡需要走很长的一段路。那段路地势有些险要,一边是高耸的石壁,另一边是湍急的河水。石壁上到处可见这样的提示:“注意落石”。
这四个字对人有某种威慑力,幻觉中总是感觉山石发出轰隆隆的响声,大大小小的石块,就要从那高高的山上滚下来了。
太阳很足,汗水浸透了牛仔裤,上身已脱得只剩一件短袖T恤,可还是觉得热。天空的颜色碧蓝透明,在这样的天空下行走,有种就快被融化了的感觉。
脚下是急速流动的河水,河水撞在凸起的石头上,分裂成无数个水的小颗粒。那些白色小颗粒就像碎的玉,在坚硬的巨石上蹦跳着、有节奏地跺着脚。
我想像着当年美国探险家洛克在虎跳峡上空乘飞机盘旋的样子,据文献里说,那天虎跳峡上空的风很大,在飓风中他看到的一定是白浪滔天的景象吧?
我们终于走到了长路的尽头,站在有“虎跳峡”标志的石碑处往下看,河水奔涌、撞击,那块巨石就横在河水当中,使得那条河变得异常狭窄。这就是传说当年一只老虎纵身一跃,跳过河岸的地方,“虎跳峡”也因此而得名。
我眼前多次出现那只虎飞跃而过的形象。
我安静地坐在那里,下面是3900米深的峡谷。
第64节 神秘的“小说墙”
在去云杉坪的路上,远远看见一根竖起的东西,不知导游要把我们带向哪里。一问,才知道去的地方叫“东巴王朝”,我们将在那里用午餐,然后继续上路。
“东巴王朝”外面的草地极绿,让人看了真想到上面去打个滚儿。室内的布置极有新意,到处都是大鱼靠背椅,从大玻璃窗里可以看到外面的雪山。
餐厅的环境很适合看书。我只吃了很少一点东西,因为看不惯大餐厅里你争我抢的那份没教养的劲儿,就用小碟装了很少一点米饭和青菜,心不在焉地吃了。有更吸引人的东西在等着我,包里有刚刚在旅途上买的新书《消失的地平线》。我总是一路走一路买书,旅行箱已经重得一个手拎不起来了,可还是想买,衣服和书,只有这两样东西是女人真正喜欢的。
我坐在能看见雪山的窗口读那本书。
“由天而降之物,被认为是香格里拉神僧的飞行工具。”
我看到这样的文字,还有图片。拍下来的东西非常之小,小到就像一支手电。“飞行工具”,这真是太神奇了,这样小的东西,如何骑上去?
“苏俄探险家兼画家雪里西据称找到了进入香格里拉的入口,之后却神秘失踪。”
我对一切神秘的事物都感兴趣,喜欢“飞行”、“失踪”这类神秘的字眼儿。写作的乐趣也在于此,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那面墙壁就在“东巴王朝”的一个角落里,不知什么原因,我一直朝它走去,它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吸引着我,使我想要靠近它。墙壁上绘制着人形和莲花,就像一面神秘的“小说墙”,我觉得自己正走入一个故事,成为我幻觉中的一个影像。
我一直相信,幻觉与现实是同时存在的,就像两条同时存在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一直伸向远方,直至无穷大。我想起来了,刚刚在《消失的地平线》里看到的那个“飞行器”,很像“无穷大”符号,其间充满了常人难以理解的喻意。
写作,就是要给自己的幻觉一个着落。
沿着这面绘满人形和莲花的墙一直走下去,我将到达哪里?是一个鲜花盛开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