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中同学的相册中,还有兰。
兰的一双眼睛很好看,月牙般弯弯的充满了无尽的笑意。兰是个看似温柔的小女生,可我并不喜欢她。
兰那时是学校宣传队的,舞跳得不错,手指、腰肢都很柔软。他们在舞台上总是穿着一身的黄军装,腰上束着根皮带,跳那种一招一式都透着革命气息的舞蹈。
兰的家庭出生好,家人也都有很革命的精神,所以兰很有一种优越感。
那天,我们在农场劳动完吃中饭,我手里捧了碗开水正准备喝,她那时心血来潮,可能是几天没跳舞,腿正闲得难受。她对我说我敢把你手里的碗踢翻。我以为她不过是玩笑,所以毫无戒备地说,你不敢。我的话刚落音,她的脚伸过来轻轻一勾,我碗里的开水就晃动着顺我的胳膊淌下来,一阵疼痛的感觉烙在我心里。我记得兰用她那双弯弯的眼睛看着我,毫无愧色,很无所谓的样子。
我没有对她发作,但内心深处的自尊心却明显受到了伤害。我后来很能理解那些出生不好,且又要求上进的同学为什么会对学生时代所受的委屈耿耿于怀,那种仅仅因为出生问题而遭受歧视的确是对自尊心最大的伤害。
也许兰早已忘了此事。生活就是这样,伤害人的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那种疼痛的感觉他们自己是无法体验的,所以也不会铭记。在那样的时代里,很多人的人性中最美好的东西就是那样失去的,我相信,如果那个叫兰的女生依旧这样的为人处事,会有人替我把那剩下的开水踢到她脸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