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高1853年3月30日出生在荷兰南部的格鲁特曾德特村的一个牧师家庭。凡·高16岁完成学业后便开始经商,在古皮尔艺术公司当学徒,先后在该公司的海牙、布鲁塞尔、伦敦的分店和巴黎的总公司工作,审美能力逐渐增强。1878年,他进入布鲁塞尔的一个新教教会学校的短期培训班,以后在矿区传教。不久他被教会解雇,继而在其兄弟泰奥的帮助下开始学画,经过家人的鼓励和姐夫的指导,凡·高在绘画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
他早期的画风深受荷兰传统绘画与法国现实主义画派的影响,注重写实。1886年,他来到巴黎,结识大批著名的印象主义画家,并接触到日本的浮世绘画作品,视野大为开阔,作品色调也变得明亮起来。1887年,凡·高两次在劳工阶级的咖啡馆和饭馆展出自己的作品。不久,他厌倦了巴黎的生活,对印象主义和新印象主义的画风也有所怀疑。
1888年10月,凡·高应邀来阿尔勒与泰奥同住,可是由于性格不合与艺术追求不同,他们之间很快出现了矛盾,不欢而散。同年12月,凡·高因精神失常,割下自己的一只耳朵。他的病情时好时坏,于1889年夏到圣雷米精神病院休养。1890年5月出院,他途经巴黎,稍作休息后,迁居瓦兹河畔的欧韦,接受医生的监护,7月曾去巴黎探望泰奥一家,并会见图卢兹·洛特雷克。返回后因旧病复发,于7月27日开枪自杀,29日清晨离世。
早在1885年,他创作的《吃马铃薯的人》是以贫苦的农民生活为题材的。为作此画,他绘制了约50幅农民头像,基本确立了自己的艺术风格。他在印象主义和新印象主义的影响下创作的风景画如《塞纳河滨》、《带烟斗的人》等,是转折时期的作品。凡·高创作的成熟期是1888年到阿尔勒以后,他大胆地探索、自由地抒发内心的感情,追求线和色彩自身的表现力。凡·高一生共创作了800多幅作品,阿尔勒时期的名作有《向日葵》、《邮递员罗兰》、《椅子和烟斗》、《咖啡馆夜市》、《抽着烟斗、包扎着耳朵的自画像》等。雷米时期和在瓦兹河畔欧韦创作的作品,著名的有《星光灿烂》、《凡·高在阿尔勒的卧室》、《加歇医生》、《欧韦的教堂》等。
凡·高生前并未得到社会的真正承认。1888年,由于泰奥的帮助,他的三幅油画和数幅素描才得以在独立沙龙展出。他生前只卖出一幅画,售价四英镑,所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但是他为人类留下的艺术珍品将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