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科慢条斯里,语音平和,但了解他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位“表演艺术家”实则相当紧张。事后,一位朋友对罗斯科提起,有记者称他是在法庭上“演戏”,罗斯科回答说,那是我一生中“最要命”的一场戏。又说当时唯一支撑着他的,就是卡文·麦克钠讲的一句话:你只要能沉得住气,就没事。
然后,里奥·弗莱曼问到了正题:“你走进1219号房间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
“关好门、插上插销。我想换衣服。”
“还有别的原因吗?”
“没有——没有别的原因。我直接走到卫生间,推门。门被拉培小姐抵住了,因为她躺在地板上,两手按着肚子直哼哼……她看上去很难受的样子,好像喘不过气来。”
里奥·弗莱曼问一句,首席公诉人马休·勃拉狄就招手让他过去耳语一阵。
“你有没有听见有人在外面踢门或敲门?”
“没有。”
“你从1219号房间出来时,身上穿的什么?”
“浴衣。”
“你有没有告诉过饭店经理,拉培小姐为什么难受?”
“没有。我怎么知道她为什么难受?”
“你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你看见拉培小姐时,她正躺在卫生间里?”
“没有人问起。”
“你也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你还看见拉培小姐躺在两床之间的地板上?”
“没有人问。不过我现在正在告诉你。”
“你只说‘拉培小姐病了’,除此而外,你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任何事情?”
“没有。”
“也没告诉大夫?”
“没有。”
“黛尔蒙夫人进房间之后,你也进去了,你看见拉培小姐——?”
“光着身子。黛尔蒙夫人用毛巾裹了冰。床上有一些冰块,拉培小姐的身上也有一些冰块。我从她身上拿起一块冰,问黛尔蒙夫人她这是在干什么。她要我把冰块放回去,还说她知道如何照顾弗吉妮雅,还命令我离开,别烦她们。我让她闭嘴,否则就把她扔出窗户去。”
“在此之前,你跟别人谈起过这些吗?”
“哦,是的,在我刚被捕的时候,我告诉过弗兰克·多明古兹先生。”多明古兹先生是罗斯科在好莱坞的法律顾问。
交叉取证持续了四个多小时,罗斯科·亚博克尔自始至终没有崩溃。
最后,弗吉妮雅·拉培的膀胱被送上法庭。尽管遭到被告方首席律师卡文·麦克钠的奋力抗议,说那玩意儿“龌龊腌臜”,霍拉德·罗得巴克法官还是允许公诉方将其作为“物证”引入法庭辩论。
为此,双方各派了自己的医生出庭。辩论的焦点是,弗吉妮雅的膀胱是在“圣弗朗西斯派对”之前就已经发生了病变,还是在派对期间被暴力撕裂。不过还好,一番争执之后,专家们达成了共识:该器官有明显慢性炎症症状。结论是:其破裂并非由外力造成。
闻听此言,罗斯科裂开大嘴,不顾庭审还在进行中,与他的律师们相互捶肩砸背,额手称庆。他们想,只等总结性发言一完,这一切就应该结束了。
助理检察长里奥·弗莱曼率先代表公诉方发言:“普瑞文小姐告诉我们,他紧跟着她走进1219号房间,并立即关上门……但是这个人,这个靠表演谋生的戏子,却在证人席上对你们说,他根本没有看见拉培小姐进1219,他想不起来了。
“他不敢告诉你们,他是紧跟着她进去的。
“然后呢?门开着吗?没有。等到门终于打开了,拉培小姐已经躺在床上,呻吟,翻滚。而被告只轻描淡写地对人说一句:她病了……
“这个躯体庞大、心慈面善的喜剧演员,这个有本事让全世界开怀大笑的喜剧演员,他有没有说:‘赶紧给她找个大夫’?没有。他说的是:‘闭嘴,否则我就把你从窗户扔出去。’”这里,里奥·弗莱曼又玩了一次偷梁换柱。
“然而,他并不仅只满足于把她从窗户扔出去,他还打算继续戏弄她,于是,他取来冰块放在她身上……我们无需更多的证据,被告自身的行为已经证明了他的罪孽,而以圣弗朗西斯饭店为舞台的整个这场戏,更是向你们演绎了罗斯科·亚博克尔的心理病态。”
被告方首席辩护律师卡文·麦克钠接过里奥·弗莱曼撂下的话题,指出“把你从窗户扔出去”这句话是针对尖嘴利舌的玛蒂·黛尔蒙,而不是弗吉妮雅·拉培,指出罗斯科·亚博克尔“自身的行为”只是试图帮助突然犯病的弗吉妮雅,指出是弗吉妮雅自己撕去了衣服,而不是罗斯科。
卡文提醒陪审员们,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如果某项证据,或某位证人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但又没有被其所属的一方提交法庭或传唤出庭,则可以假定,该证据或证人一定于那方不利。
卡文·麦克钠想说的是:“你们在这座法庭上不断地听人提到一个名字:玛蒂·黛尔蒙。她,便是一手编织出这张网络的始作佣者,她,便是跑到警方那里控告亚博克尔先生的‘原始证人’。问题是,在本次庭审中,我们的地区检察长提交了这样那样的证据,传唤了这样那样的证人,却为什么独独没有传唤这个女人出庭?”
卡文·麦克钠停顿片刻,留出时间让“他的话语在空气中沉淀”,让法庭中的人们去思考一下他的“为什么”,尔后继续道:“他为什么没有让她坐在证人席上,所以你们,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可以看到和听到她?他为什么情愿用别的替代品来取代这位在‘案发’过程中一直陪伴于‘受害人’弗吉妮雅·拉培左右的‘关键证人’?……玛蒂·黛尔蒙以她一贯的伎俩,将她的谎言兜售给了警方和公诉方。而她本人却踪影全无,躲进了不知哪里的犄角旮旯。”
事实上,也正是由于玛蒂·黛尔蒙的“职业骗子”背景,才使得公诉方在开庭之前将指控罗斯科·亚博克尔的罪名降低了两级。
至于公诉方的其他证人,“普瑞文小姐和布莱克小姐被地区检察官们非法软禁,被投入了他们‘私设的监狱’。他们剥夺这两位姑娘的自由,是为了胁迫她们到法庭上作伪证,以剥夺另一个无辜者的自由……这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这是旧金山的耻辱……
“公诉方的另外两名证人对你们说,拉培小姐年轻健壮,具有运动员般的体魄。若果真如此,她在遭到强暴时,为什么没有在案犯身上留下反抗的印记,为什么现场没有搏斗的痕迹?公诉方的专家证人对你们说,根据门把上的指纹,拉培小姐曾试图夺门逃跑。若果真如此,为什么没有人听见她呼救?
“不光是我方的证人,公诉方的证人也证实了,拉培小姐的身体并不健康。她的病由来已久,病魔已经侵蚀了她的几乎每一寸肌体。这样的一个女人躺在那里,喘息呻吟,口吐白沫,绝对激不起任何一个男人哪怕是最低级最卑俗的欲念。
“你们听到了关于本案的不止一种理论,不止一种解释——但无论哪种理论,都有它的无法解释之处。如果拉培小姐是那样一种状况,不会有男人愿意碰她。如果拉培小姐身强体健,也没有男人能够碰她,而不惊动周遭的人们。至少,他不可能在十分钟内得手。”卡文·麦克钠指的是,罗斯科·亚博克尔发现弗吉妮雅·拉培呕吐后,只单独和她在1219号房间里呆了十分钟。
“你们恐怕都听说过‘时间不等人’这句老话儿,你们恐怕也听说过不少人消磨时间(kill time)。现在,在这座法庭上,你们又听到了‘时间杀人’。是的,依照公诉方的计算,这一切只发生在短短的十分钟……而这十分钟,却有可能扼杀掉一个人的一生。
“不错,罗斯科·亚博克尔确实是一位具有极高知名度的伟大的艺术家,但我们并没有因此而要求你们给予他任何特殊的考虑。我们和你们一样,认为在法律面前,他应该和所有的美国公民一视同仁,概莫能外……一句话,你们就当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就当他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就当他只是一个无名小卒。”
但在临结束前,这位被告律师还是不由自主地再次提到罗斯科的特殊身份:“一个曾经为数百万孩子的生活增添过甜蜜的艺术大师,他走到你们的面前,呈上自己简单而真实的故事,然后把自己的命运交到你们手里……这桩所谓的‘案子’中根本没有犯罪……为了那些莫须有的罪名,罗斯科·亚博克尔此生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还有必要再让他为了那些莫须有的罪名而继续无端遭受磨难吗?”
和被告方不一样,法官霍拉德·罗得巴克又给了公诉方第二次机会。
助理检察长米尔顿·乌仁首先申明,他不会就卡文·麦克钠发言中的问题作答,“我将不为我和我的办公室提供任何辩护,只把我们的名誉和声望交给陪审团……
“在今年9月5日的那个下午,圣弗朗西斯饭店里正在举行着一个古巴比伦式的奢华淫靡的盛筵,或古希腊式的纵酒狂舞的欢宴。只不过,那里没有巴比伦国王贝尔沙萨(Belshazzar),有的只是这个人,”米尔顿·乌仁指向被告席,“我们的幽默之王,喜剧之王。和贝尔沙萨一样,在他的王国里,罗斯科·亚博克尔身边环绕着骑士们和女士们……这个人,这个被麦克钠先生誉为曾经给数百万孩子们带来欢笑的人,在形形色色的男宾女客面前只穿了一件睡袍,整个下午就只穿了一件睡袍!我的上帝,他为孩子们带来欢笑?!当那些赞美之词从麦克钠先生的嘴里源源而出时,我就在想,假如美国的孩子们,美国的母亲们,看到这个人在那天下午穿着睡袍,和他的骑士们女士们喝着‘黑酒’作乐,他们会怎么想?……这个人,他不配‘为孩子们带来欢笑’,因为在他华美的外表下,在他的骨子里,就像你们在这个案子中所看到的,已经腐败透顶……
“假如美国的孩子们看见罗斯科·亚博克尔将冰块放进弗吉妮雅·拉培的阴处,他们以及他们的母亲们还怎么可能笑得出来?哦,帮帮忙吧,他让整个世界欢笑?!感谢上帝,他再也不会让这个世界笑了。”
助理检察长用了一连串的排比句结尾:
我们请求你们尽你们的职责,就像旧金山的男人们和女人们所应该做的那样。
我们请求你们尽你们的职责,所以当你们面对本埠的市民们,才有勇气直视他们的眼睛。
我们请求你们尽你们的职责,所以当你们回到家里,才可以毫无愧疚地拥抱家人。
我们请求你们尽你们的职责,所以当你们将孩子抱坐膝上时,你们知道,你们尽其所能地保护了他们免遭本案被告、以及世界上所有现在的和将来的“罗斯科·亚博克尔”们的毒手。
我们请求你们尽你们的职责,让这个人、以及世界上所有的“罗斯科·亚博克尔”们明白,美国妇女不是他们的手中玩物。
1921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4点15分,五女七男12名陪审员带着霍拉德·罗得巴克法官的指示退庭。他们在审议室里度过了整个周末,于12月4日中午向法官送回了“悬置未决”的结论。根据相关法律,在对被告罪行进行裁决时,无论“有罪”或“无罪”,都必须以12票全票通过,哪怕差一票也算“悬置”。
陪审员们的投票结果为11比1,唯一的“有罪”票来自一位名叫海伦·哈波德的妇女。据悉,海伦在审议期间只一口咬定罗斯科·亚博克尔强奸了弗吉妮雅·拉培,但拒绝陈述自己的理由,亦不愿意倾听别人的意见。事实上,当其他陪审员试图说服她,或与她讨论时,海伦屡屡用双手堵住耳朵。逼急了,就甩出一句“无可奉告”。事后,媒体纷纷就此事撰文,认为是公诉方“收买”了海伦·哈波德。
但不管怎么样,对于罗斯科·亚博克尔,这应该结束的一切并没有结束。
敏达·杜尔菲陪着丈夫回到罗斯科在好莱坞亚当斯西路的家里,夫妻俩谁也没心思过圣诞和新年。整整一个月,罗斯科闭门谢客,只将自己关在书房里或哭泣,或发呆。他本来对陪审团的裁决充满了信心,但现在,却在担心着即将来临的第二次庭审。
社会上仍有流言蜚语,其一是说,罗斯科在派对上挑逗弗吉妮雅:“我已经等了五年,今天你休想再逃掉。”这话原本是出自玛蒂·黛尔蒙之口。玛蒂没有资格出庭,这句话也没有资格拿到法庭上,但谣言之所以能成为谣言,自有它生生不息的顽强,也自有它的传播渠道。一些好事之徒又借着玛蒂的版本肆意发挥,传到后来就变成了罗斯科一路追着弗吉妮雅到1219号房间,嘴里还叫道:“我来了,弗吉妮雅。”
另一则是讲,罗斯科作案时曾将一只可乐或香槟瓶子插进弗吉妮雅的阴道。一种说法是,罗斯科因在派对上吸了毒或饮酒过量而下体疲软,难成好事,遂用瓶子代替,也因此而捅破了弗吉妮雅的膀胱。还有一种说法是,玛蒂·黛尔蒙看见弗吉妮雅下身出血,她本人,或她指使着罗斯科,拿了瓶子试图堵住止血。故事的结尾是一致的:当警方到达时,罗斯科将瓶子扔出窗外,一面得意地喊:“啊哈,证据去也。”
尽管没有任何法庭记录、警方报告或知情者的访谈佐证,这一情节却成了本案中最走俏、也最丑恶的段子。许多年后,不少人记忆中的罗斯科·亚博克尔仍是“那个拍喜剧片的胖子,他用瓶子强奸了一个女演员”。
1922年1月11日,罗斯科·亚博克尔和他的律师们重返旧金山地区最高法庭。
距第一次庭审刚刚过去一个月,所有的证据都事无巨细地被媒体报道过了,该说的话也都说过了。再重复一遍?不光听众感觉乏味,记者感觉乏味,连律师们也感觉乏味。卡文·麦克钠后来承认,他当时都不知道应该在第二次庭审中做点什么好。
挑选陪审团花去了六天,比第一次庭审时长出一倍的时间,因为在旧金山,几乎不可能找到12个从没听说过“圣弗朗西斯派对”的市民。
公诉方的第一位证人是阿丽丝·布莱克,她对律师们的问题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回答是“我忘了”,“想不起来了”。记者们于是说,是公诉方忙着过年过节,“忘了”在开庭前排练。
第二位是若伊·普瑞文,她也忘了不少事,却记得没有听见弗吉妮雅·拉培指名道姓地指责罗斯科。
公诉方专家证人爱德华·赫里奇博士的口气不再似第一次庭审时那般强硬,他承认门把上的指纹有可能是伪造的。
被告方将取证的重点放在弗吉妮雅身上。卡文·麦克钠从洛杉矶请来了这位女演员的左邻右舍,及前后数任情人,证明弗吉妮雅“跟不知多少男人睡过觉”,而且每每有所图,完全够得上“妓女”的定义——以性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