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980900000018

第18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9)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正常活动。赃物是指违法犯罪人员实施违反犯罪行为所得的财物。其行为侵害的对象必须是赃物。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或代为销售的行为。

3.行为的主体为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

(三十)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

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是指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安、司法机关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的管理活动。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监外执行的罪犯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行为。

3.行为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三十一)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

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指行为人协助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秩序。国(边)境包括国境与边境两方面。国境,即国与国的疆界。边境,通常是指我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交界。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协助组织他人或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协助,是一种帮助或辅助行为。

3.行为的主体为自然人,单位可以成为本行为的主体。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三十二)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行为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活动。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提供条件,是指为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还为其提供条件,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在行为的认定上,其情节应当是轻微的,否则会构成犯罪。

3.行为的主体为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三十三)偷越国(边)境行为的构成

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采取各种可能的方式秘密地跨越国(边)境,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活动。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轻微的行为。所谓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跨越国(边)境的目的,也可以在不准出入国(边)境的非边境口岸秘密出入国(边)境。

3.行为的主体为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三十四)故意损毁文物、名胜古迹行为

故意损毁文物、名胜古迹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行为侵害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行为人采取刻划、涂污等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被管理人员发现,不听制止的;损毁国家保护的文物,造成一定后果,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故意损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多次实施的等情形。

3.行为的主体为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三十五)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行为

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秩序和安全。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

3.行为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行为的主体。

4.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十六)偷开机动车行为

偷开机动车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保管人同意,秘密开动他人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交通管理秩序,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机动车所有人、保管人或驾驶人员的允许,私自偷开机动车的行为。

3.行为的主体是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十七)无证驾驶、偷开航空器、机动船舶行为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交通管理秩序,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航空器、机动船舶。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未经所有人、管理人等人允许,擅自驾驶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行为。航空器,包括各种飞机、飞艇、热气球等能在空中飞行的器具。

3.行为的主体是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三十八)破坏、污损坟墓行为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死者的人格权和其家属的精神利益。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的行为。破坏,是指有意的进行挖掘、铲平他人的坟墓、毁坏他人的墓碑等行为。污损,是指用污秽物品泼洒在他人的坟墓上,也包括污损他人的墓碑的行为。

3.行为的主体是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三十九)毁坏、丢弃尸骨、骨灰行为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死者的人格权和其家属的精神利益。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是指将他人的尸骨进行破坏或陈尸野外,将他人的骨灰丢弃的行为。

3.行为的主体是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四十)违法停放尸体行为

违法停放尸体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二是在非公共场所停放尸体,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且不听劝阻。不听劝阻,不仅包括不听公安机关的劝阻,还包括不听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劝阻。

3.行为的主体是自然人。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四十一)卖淫行为、嫖娼行为

卖淫、嫖娼行为,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卖淫,是指行为人为了获取一定数量的钱财与不特定的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是指行为人支付一定数量的钱财以换取与不特定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卖淫、嫖娼行为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认定情节轻重,要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方式、行为地点、营利情况等多方面加以考虑。情节较轻,一般是指因生活所迫而卖淫的;已经给付财物但尚未发生性关系的;被胁迫、诱骗而进行卖淫嫖娼的;初次卖淫嫖娼认错态度较好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等情形。

3.行为的主体为自然人,即卖淫者和嫖娼者。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四十二)拉客招嫖行为

拉客招嫖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实施拉客招嫖,意图卖淫,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共场所实施拉客招嫖的行为。该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公共场所、拉客、招嫖。

3.行为主体为自然人。

4.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四十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介绍嫖客,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情节较轻,一般是指引诱、容留、介绍未遂的;卖淫行为未遂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等情形。

3.行为的主体为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行为的主体。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四十四)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行为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行为,是指行为人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化、出版发行事业的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本行为属于选择性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之一,就可构成本行为。

3.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四十五)传播淫秽信息行为

传播淫秽信息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该行为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

3.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行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

同类推荐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村委会与村民自治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村委会与村民自治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虚假信息识别36招

    虚假信息识别36招

    针对不良分子制造和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和伎俩,做了细致剖析,揭示了这种现象为什么出现、农民为什么上当的原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传授了识别虚假信息的方法。多数案例来自农村的生活实际,真实地反映了我国广大农村的风土人情、许多地方的物产和农民的心理特征。
  •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研究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研究

    本书较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内涵、特征及相关内容,在着重阐述知识产权通过社会关系(主要是生产关系)形成的若干范畴方面,突破了过去仅仅把知识产权制度看着单一的法律制度的框架,在理论研究上,是一个重要创新。本书在阐述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各个内在关系方面,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尊重历史、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对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敦煌吐鲁番法制文书研究

    敦煌吐鲁番法制文书研究

    本书是我在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扩展而成的,也是学习研究敦煌学的初步总结。敦煌学是国际显学,在其百年的辉煌历程中,众多前辈先师为敦煌学的发展呕心沥血,为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作出了贡献,他们不仅筑起了敦撞学发展史上一座又一座学术丰碑,而且留下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勤奋朴实的人格品德等宝贵精神财富,激励着年轻后来者发奋。适津敦煌奠高窟藏经洞发现一百周年之际,作者以此作为小小礼物以志纪念。
  • 趣味追踪计划(侦探趣味推理故事)

    趣味追踪计划(侦探趣味推理故事)

    探案故事的模式由4部分构成:一是神秘的环境。二是严密的情节,包括介绍侦探、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调查、宣布案件侦破、解释破案和结局。三是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侦探;④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四是特定的故事背景。
热门推荐
  • 老朽是猫

    老朽是猫

    本书大致内容:一个注定了“普通”的普通人,遇到他生命中注定的那只超级老猫后,不断重树三观。然后,在各种藏在历史深处的“异常"的漩涡中,普普通通地度过了一生。精彩的世界里,谁真的是哪个世界的主角?
  • 死亡天使製造ing

    死亡天使製造ing

    天使般美丽的娃娃,是悲哀?亦或是...
  • 重生之前世姻缘

    重生之前世姻缘

    前世我抛弃了所有只为和你在一起。当真相大白时我方才明白一切的一切只是利用罢了今生我只希望平平淡淡就好那知道当又遇到了你我才只平平淡淡只是奢望当前世的记忆袭来更是令我手足无措
  • 心素如简

    心素如简

    虽然常常会听到希望人生若只是初度的话语,可是当一个深深爱过的人在你的生命中——只是飘浮如一片黄叶,那么,这份爱的执拗还要不要进行下去?当名教授之女关心素偶遇商贾世家的简庭涛,从萍水相逢,到矛盾重重,再到两情相悦直至走进婚姻的殿堂,看似平静美满的背后隐藏着层层危机:逝去的初恋男友,别有用心的第三者,和平淡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种种猜忌、不满还有误会,他们终于选择劳燕分飞。岁月的手,拂过心间。相爱的人,淡如秋菊。兜兜转转间始终在人生转角处相逢的他们,是破镜重圆,还是命中注定从此陌路?
  • 盛情专宠:帝少的第七号恋人

    盛情专宠:帝少的第七号恋人

    他是A国权倾四方的暗夜帝少,豪门一夜,让她彻底成为了他的囊中物,而她却一味逃离“我…我不认识你.”而后,他却步步逼紧“很好,那本少就让你好好认识一下我!”宁死也要纠缠,她早已爱上他。宠她入骨,早已成了他的习惯.可是最后她才发现,他的身边早已有了另外一个女人,带着心碎,只好选择离开……追妻路漫漫,帝少却耐心有加,并壮体奉上,肆虐她千百度…
  • 大文案

    大文案

    “欢迎宿主启动《大文案》程序!”1积分兑换1000人民币,不知道真假哦?“宿主成功兑换一枚【小解毒丹】!耗费10积分!”
  • 鹿晗——他是我的闺蜜吗

    鹿晗——他是我的闺蜜吗

    嗯……肿么说呢~又虐又甜吧!有时会变成单身狗的你们,有时会甜掉牙的你们哈~
  • 万古战尊

    万古战尊

    战刀所到,时空扭转,三界破灭,万魔枭首,众神悚立;他站在寰宇之巅,俯视混沌宇宙,是毁灭,还是光明,亦魔或是亦神,主神之裔逆天改命,再造乾坤!
  • 陌上俟花开

    陌上俟花开

    每个人身上都围绕着信仰之光,或明或暗。这一世的信仰之光,就是来世的运道。有着如月光般信仰之光的影后苏陌陌在死后遇到这样的机缘——“我是你的信仰之力。我的主人,来世你必将大富大贵。但是,因你今生有一段未了缘,你种下了因却为开出果,故来生这将成为你一生的魔障。”“我可以助你再回今生。”“我。。愿意。”“我的主人,我将一直陪伴你,作为你的信仰之力。”。。因为信仰之力,苏陌陌回到了中考后。陌上花开,只为再遇君。陌上花开,只为再续前缘。看苏陌陌如何在高中找到她的那个“缘”。这是一部青春校园小说,真实的记录了我的部分校园生活。有爱有泪,有快乐也有悲伤。我将在这里,写下我的高中生活,写下我的爱。
  • 二嫁娇娘

    二嫁娇娘

    谁说寡妇不能有未来?管小鱼用自身的事例告诉大家——想要就去争取!……一朝穿越变身待嫁美娇娘,管小鱼无语望苍天。有没有搞错?她才12岁!人生直接跳过了本该甜蜜的恋爱阶段,便已降级成为农家妇女。好吧!人在屋檐下,总要吃口饭。她忍!可是——妈的!谁能告诉她,为什么拜堂要抱着一只公鸡?索取无度?夫君猛如虎?扯淡——三天能下一次地,那都是上天不忍,对他特殊照顾。三个月后,夫君离世,恪尽本分,苦守百日。贤孝——特么的,婆婆为何骂她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拜托!大姐,您醒醒好吗?孩子我可以生,但是您真能保证那是您家的种?郁闷——终于,思索再三,某鱼下定决心,款一款包袱,外带忽悠,出门游历,婆婆跟俺走!至此,一段寡妇的奋斗史由此展开。且看她如何凭借自己的智慧,一步一个脚印,由一介平凡农女成长为倾世皇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