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飞来横财
A2皮鞋店两人一个班次,搭档一周一换。这一周又轮到青青与虹梅同班次。这天,老板的娘到鞋店转悠,手上还提来一串葡萄。“耶!”虹梅摘下几个手心里托着,右手伸出两个指头,举着从青青的面前擦过,像是举着一面胜利的旗帜。
人生如“耶”,在她看来。把两个手指伸出来,举与头顶齐高,同时嘴里蹦出个“耶!”,如果再加上个疾走的动作,那么人生的意义几乎就全在里面了。活而不“耶”,那么跟死也没太大区别,特别是年轻人。她就看不上有时又可怜起跟死没太大区别的青青。
青青自出店门,不远处晾着。反正暂时没客,店里那老板的娘拿来葡萄根本没招呼她一声,她不能在里面让人看着自己咽口水。但是,她起身时一个着急把发钗落在了座垫上,出到门外一时间也没想起。在门外,她看见有一个客人进店,虹梅跟过来服务,她就没进去。那客和老板的娘打了招呼,他们认识的。才记起这客半月前就来买过一双皮鞋,是款爷。这回又是买给谁呢?该不是才买的那双穿坏了吧?她没再多想,转过头来闲透一会儿气。
等她回头进店的时候,款爷已经走远,老板的娘正挤手机在耳边目中无人的打着出来,那虹梅却从鞋架下的座儿上拾起一个钱包,匆匆进店里的卫生间了。
忽然想起落在座垫上的她的发钗,现在却不见了,满店里一找,没影儿,无望中搜一眼店外,却见它在不远处的地上撂着,过去捡起来一看,已经窝弯。她生了气:定是这贼扔的;这贼,尽干些下三滥的事儿。想这贼刚才怎么拾个钱包,还鬼鬼祟祟;有事儿,没准有事儿!
“你刚才捡那是谁的钱包?”见贼从卫生间出来,她问。
“谁、谁捡钱包?没、没有的事儿!”初有些结巴,眼神有些回避,继而正过脸来,“你、你捡?交给我。”
她知道斗不过她,不说了;疑心钱包是那客落下的,回头人家定来找,可是没来。临下班的时候,那“耶”开溜了,她感到那“耶”是迫不及待。想到她那下三滥的手法,想到那客回头找来,自己是有嘴说不清,她拨通了堂哥的电话。
“……钱包鼓鼓的……”她汇报,又建议他打电话给她。
他不会打电话给她,那叫打草惊蛇。大侦探料定,以她一个老贼的老到,她一准在“飞”回家“卸货”的路上。赶是赶不上了,怎么办呢?忽然想到文芳正在那小老贼的村子里探亲,于是马上连线文芳。文芳得“令”,立即在村口设下埋伏,等目标从客车落下,她突然跳出扑去,那贼见势不妙,慌乱中夺路欲逃。“虹梅!”只听一声断喝,那贼扭头一愣,却被文芳拿住。文芳将她“拿”到一边一抄身,果见一个鼓鼓的钱包,打开一数,整两万块,一张一张全是新的“红领袖”。
“我是捡的,不是偷的,”老贼辩称,“如果失主没来找,就该是我的。”
“放屁!失主没找,我怎么知道来捉你。”文芳倒也机智。于是把她“拿”回。一审,原来那失主到店看鞋时,手机就响起,他从口袋里连手机连钱包一齐掏出,钱包放在鞋架上文芳妈面前,示意文芳妈看一下,然后接听来电。不想几乎是同时文芳妈的手机也响起,慌忙接电中文芳妈根本没注意人家让看钱包,她的注意力全在接听电话上。两人一前一后,像当兵的得到长官的命令一样匆匆走了,落下了这么个满装着“红领袖”的包包。
“幸亏我帮他保管,要是被人捡去他可是哭天喊地都枉然。”老贼反过来邀功。她赏了她二十块钱,于是听得“耶!”了一声,伸出两个指头。
人生之大幸无外乎有个陌生人把两万块钱遗忘在你面前,然后永远都想不起永远都不追回了。十天过去,那个款爷幸而死了,不再见他浮面于这个世界。“半个月后该过诉讼期了吧?”文芳这些天颇热衷于向她的夫讨教法律知识,诸如捡到钱而不还法律上认不认罪,如何认罪等等。
韩其心让登个招领启事好把人家的钱奉还,这话差点儿招来两记耳光:“你傻啊?一边去!……这会子他要找上门来也不给,谁也要咬死不认这折。”
然而,一个月后,那款爷仍不见来,“幸而真是死了”,文芳心上悬着的石头落了下来。按说文芳的生意已经较大,收入源源可观,两万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数目,可这是飞来之财,侥幸!人生之侥幸有万万种,得飞来之财之侥幸乃是万万种侥幸中之最可激动人心者,这种侥幸所发酵出来的窃窃之喜是无与伦比的,它象一坛好酒,必须窖藏好而又由于不太好窖藏而发散着清香,你看文芳的脸上总溢着那香,如果你有机会从她满溢欢喜的言表走进她的内心,你会发现她那个刚刚开始的小九九:盖一幢住宅小洋楼,然后买一部小轿车。有了飞来的这两万块钱,离盖楼的数目着实近了一步。
大侦探可是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反把个眉头蹙紧了。以他“办案”的经验,断不会有人落了两万块而不回头找,联想起鞋店里那几个陌生的任意泼钱的款爷,他觉得里面定有文章。
定有文章!他断定,只是他还不知道那是怎样一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