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类产生至今,人类作为有思维能力的社会动物,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从来没有停止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人作为能动的主体主要依靠两种活动,一是实践活动,一是认识活动。实践是主观改造客观的活动,认识是主观反映客观的活动。无论实践活动或是认识活动,它的目的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克服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所以可以说,主观与客观的矛盾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的本质,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核心内容和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
古今中外许多哲人对主观与客观统一的问题都进行过大量的探讨。2000多年前的孔子,在《论语》中多次强调尊重客观现实、反对主观先入之见的重要性,主张“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即看问题不要从个人的私意猜测出发,不要主观地认为一定是怎么样,不要固执己见,不要因为这个看法是我的就不肯放弃。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对主观和客观统一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当深刻的论述,虽然他的哲学基础是唯心主义的。黑格尔在批判康德不可知论时认为,主观性和客观性是对立统一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真理的发展过程,就是主观性和客观性对立统一的发展过程。伟大的民主革命家孙中山先生,致力于国民革命数十年,却每遭失败,孙中山先生试图从认识论上加以总结,提出了“知难行易”。这种看法虽然有片面性,但就他对于革命失败的沉痛总结而言,包含着认识同实际相符合,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重要性的合理思想。
我们的先人在几千年前就开始研究讨论认识这一问题,而且围绕这个问题几千年以来的研究、探讨一直未曾中断,可见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统一,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
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说到底是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之前,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科学的解决。唯心主义者声称精神先于物质而存在,他们或者把主观精神夸大为唯一的实在,或者把“客观”精神说成唯一真实的存在。无论是主观精神还是客观精神,都没有超出主观的范围,都是主观的东西。这两种唯心主义者的共同点就是颠倒了主观和客观、精神和物质的关系,过分夸大了主观能动性,否认客观物质世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旧唯物主义者虽然承认物质决定精神,主观反映客观,但是它不了解人的社会实践性,不了解人既是客观世界的产物,同时更是改造客观世界的主体。把主观对客观的反映看作是机械的反映,否认主观对客观的能动性,否认人的主观对客观的作用。因而在他们那里主观和客观仍然是分离的。只有马克思主义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实践科学地理解为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社会活动,唯物地改造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解决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不过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如实反映。主观和客观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二者是不能颠倒的。毛泽东同志在他的军事著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书中,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精辟地阐明和发挥了主观反映客观的唯物论的基本原则。他说:“军事的规律,和其他事物的规律一样,是客观实际对于我们头脑的反映,除了我们的头脑以外,一切都是客观的东西。”在这篇著作及以后的《论持久战》中,他还发挥了人的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觉能动性的原理,指出指挥员应该把客观的物质条件与主观指导能力的发挥辩证地结合起来。在军事上是这样,在其他任何工作上也是这样。不管任何人,只要涉及到认识和行动,都有一个主观与客观的符合、一致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更明确地把这个问题的解决同中国革命的道路问题联系了起来。他意味深长地说:“二十年了,才找到主观与客观相一致这个中国革命胜利的道路。”
违背了客观第一、主观第二的原理,抽掉了认识论中客观物质存在这个基石,就必然要失足。自然科学中的新物理学危机是这样,今天我们工作中的某些失误也是这样,从哲学上讲就是主观没有同客观相符合。作为生活着的个人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问题,作为阶级政党也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问题,整个人类也有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所有这些关系,实质上都是主观同客观的关系。无论作为何种认识的主体,只要违背了从客观实际出发这一原理,都是要受到惩罚的。一个人违背它,一个人就要受到惩罚;大家违背它,大家一起要受到惩罚;事物的客观规律以其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它并不因触犯它的人多而减弱其报复或惩罚的程度。人们违背它越厉害,受到的惩罚就越严重。过去我们说“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高”,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搞社会主义建设,是很复杂的事情,对我们来说,这个必然王国还有待于不断地探索。如果在还没有弄明白的情况下,就一窝蜂似的一拥而上,这叫“起哄”,不是真正的群众路线,这样做,往往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很大的破坏。由此可见,辩证唯物主义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同党的群众路线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相信和依靠群众本身,而且在于切实开展向群众学习,向实践请教,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自身素质,使其自身的认识同客观实际符合起来,如果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少走弯路,就能更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建设。
三
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地解决主客观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主观同客观的统一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认识不断地接近和把握现实。但是,任何一种认识,哪怕是最先进最真切的认识,都蕴涵着主客观的矛盾关系。主观客观永远不可能最终合一,思想同客体的一致只能是一个过程,这就是说,由于主客观方面等多种原因,主观与客观的符合不能一下子达到。
在客体方面,从横的方面看,整个客观世界是一个系统联系着的大网,要认识这一张大网,总要先从某一点、某一层开始,然后逐步进行延伸。每一时代的哲学和科学的发展,都在给这张大网的某些纽结赋予破解,从而也打上自己时代的烙印。从纵的方面看,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总是一种现象掩盖着另一种现象,人的认识也往往由于注意到一种现象而忽视另一种现象。也就是说,无论是从客观世界的无限广大来说,还是从其无限发展来看,人的认识都不能一日“豁然贯通”,主观同客观的统一也不能一次完成,而往往是由初级的统一到高级的统一,由局部的统一到全局统一的发展过程,是经过多层次、多环节,积少统一为大统一的系统的工程。特别是对于人类社会这个复杂的客体,我们的主观同这个客观统一,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军事的等几个方面的统一共同组成的,而这每一个方面又是由无数的方面和环节组成的,如果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上,特别是在那些对全局有决定意义的局部和环节的认识上出现了分离,就会影响整个认识体系的建构。只有在这种多层次、多环节的基础上,达到了高层次的、全面的统一,才能正确地把握主客观的关系,有效地指导实践,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在主体方面,从认识的具体形成上看,分割性和简单化是认识把握客观事物的具体形式。列宁说:“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在认识事物、研究问题时,不可能是囫囵吞枣,而必然进行分解,进行暂时地孤立化和僵化,然后,逐步地进行研究,这样才能把认识推向深刻。从认识的不断发展来看,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认识“对漫长的时代系列来说是相对的而且还必然是逐步趋于完善的”。同时,由于主体受感情、意志以及主体自身之间即各成员之间关系的制约,决定了认识过程中能动性的不断变化。主体的这种能动性变化,又决定了人类认识发展的不匀速性,时而速度快,时而速度慢,这种快和慢的变化,都会造成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之间不协调发展的情况,出现认识上的偏差和误错,造成主观同客观的暂时分裂。
在实践方面,作为认识的源泉的实践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条件下的活动,是具体的、历史的活动。同样,实践作为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也只是“同实在事物的无限多方面中一面相符合的标准”。实践的这种历史性、方面性和层次性,决定了人的认识都只是对整个认识对象一个阶段、一个方面、一个层次的认识,从而也决定了主观同客观的符合只能是暂时的、局部的、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