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这部电影所揭示的意义不说,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年内,藏羚羊的数量会从上百万只被杀戮到只剩下不到两万只了呢?而且可以断言,如果不对藏羚羊进行保护,到现在藏羚羊肯定已经灭绝。从经济学上来说,藏羚羊的数量之所以在几年之内骤减这么多,是因为藏羚羊属于一种公有资源。所谓公有资源,从上面一节中,我们可以得知,是指那些无排他性,但是有竞争性的物品。谁都可以去猎杀藏羚羊,但是藏羚羊的数量会越来越少,直到灭绝为止。这是因为每一个猎杀者都希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都希望猎杀更多的藏羚羊。他们不会去考虑藏羚羊灭绝之后再也无从猎杀的问题。而且即使考虑到这个问题,他们也不会停止猎杀行为,因为猎杀者会认为其他人不会停止,所以如果自己停止的话,是对自己利益的损害。经济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为“公有地悲剧”。
公有地悲剧最早由英国人哈丁提出来的,哈丁在《公地的悲剧》中设置了这样一个场景:一群牧民一同在一块公共草场放牧。一个牧民想多养一只羊增加个人收益,虽然他明知草场上羊的数量已经太多了,再增加羊的数目,将使草场的质量下降。但是他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多养羊以获取更多收益,因为草场退化的代价由大家负担。每一位牧民都如此考虑时,“公有地悲剧”就上演了——草场持续退化,直至无法养羊,最终导致所有牧民破产。“公有地悲剧”出现的原因是因为公共资源不具有排他性,因此导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最终导致效率损失和无效率。正如中国80年代的著名民谣所唱的那样: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不拿白不拿,白拿谁不拿。等都拿光了之后,大家也就没得拿了。
要想不使藏羚羊灭绝,从经济学上来讲,可以将这公有资源转变成私人物品。这在其他动物中也是有例可循的。当欧洲人第一次到达北美大陆时,那块大陆上野牛的数量超过6000万头。但是到了19世纪,因为猎杀野牛十分盛行,以至于1900年,在政府开始保护野牛之前,只剩下400头左右了。像藏羚羊一样,野牛之所以会被大量猎杀是因为它有着极大的商业价值。但并不是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动物都面临着这种威胁。例如,黄牛是一种有价值的食物来源,但没有人会担心黄牛绝种。实际上,对牛肉的大量需求只会保证这种动物的持续繁衍。
而象牙的商业价值是对大象的威胁,原因当然是大象是公有资源,而黄牛是私人物品。大象不属于任何人,每个偷猎者都想尽可能多地猎杀他们所能找到的大象。由于偷猎者人数众多,每个偷猎者都没有想要保留大象种群的激励。与此相反,黄牛生活在私人所有的牧场上,每个牧场主都尽极大的努力来维持自己牧场上的牛群,因为他能从这种努力中得到利益。
各国政府试图用两种方法解决大象的问题。一些国家,如肯尼亚、坦桑尼亚和乌干达,已经把猎杀大象、出售象牙列入违法行为。但这些法律一直很难得到实施,而且大象种群还在继续减少。与此相反,另一些国家,如博茨瓦纳、马拉维、纳米比亚和津巴布韦,通过允许人们捕杀大象,但只能捕杀自己所拥有的大象而使大象成为私人物品。土地的所有者现在有猎杀自己土地上大象的激励,因此他们就会从长期来考虑,会努力增加大象的数量,而不是过度猎杀使其绝种,结果大象的数量就开始增加了。由于私有制和利润动机在起作用,非洲大象可能某一天也会像黄牛一样,摆脱灭绝的威胁。
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想要保护一种濒临灭绝的动物,最好的方法是将其变为私人物品。如果藏羚羊也可以由私人饲养,就像非洲人对待大象的态度一样,那么藏羚羊就会得到保护。盗猎者当然不会完全没有,但是至少会少很多。因为如果可以饲养了,很多人就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猎杀野生藏羚羊。而如果藏羚羊的饲养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它的价格就会降下来,当价格降下来以后,再去猎杀野生藏羚羊的成本就会很大——因为要冒生命危险,而收益则会很小,考虑到这一方面的原因,猎杀者也就自然不会再去盗猎了,而藏羚羊也就不会灭绝了。《可可西里》这部电影虽然很震撼人心,电影中的巡山保护队队员也令人肃然起敬,但是电影未能给出一个真正能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方法。
9.美国轮胎特保案对本国人民有利还是有害?
国际间的贸易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头戏,可以说没有一个国家不与其他国家贸易。贸易会使每个人的状况变得更好,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可是美国为什么还要提出“轮胎特保案”呢,它对本国人民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新华网于2009年9月11日报道了如下一则新闻:
美国总统奥巴马11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白宫发言人罗伯特·吉布斯说,对从中国进口轮胎实施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此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对中国产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幅度分别为55%、45%和35%。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6月29日,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从价关税。根据中方统计,2008年中国对美国轮胎出口金额约22亿美元。此案遭到中美业界的广泛反对。目前,中国轮胎年出口量占总产量的40%以上,如果削减输美轮胎半数产量,就意味着中国会出现12%的剩余轮胎产能,而且会有10万多工人因此而失业。
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十分不满,立即采取了措施,先是按照国际惯例,通过WTO发出了表示抗议的相关声明,之后,又支持中国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起诉美国商务部。在当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中国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作出判决,称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采取针对非市场国家的替代国方法计算并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的做法不合理。美国为了保护本国的轮胎企业,保护工人的就业,而对中国实行了不合法的限制政策,从经济学上来说,这种行为属于保护主义。所谓保护主义,就是指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个人与团体,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在国际贸易中保护主义主要以保护国内产业为目的而采取相关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政策就是关税。
实际上,国际间的贸易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头戏,可以说没有一个国家不与其他国家贸易。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同一条在前面的一些章节中也提到过的原理:贸易会使每个人的情况变得更好。同样,贸易也能使交易双方的国家的情况变得更好。以中国向美国进口轮胎为例。中国因为人力资本和原料价格的相对低廉,生产轮胎的成本比美国低很多,因此对于美国轮胎经销商与消费者来说,从中国进口轮胎就是有利的。而如果美国政府实行保护主义,限制中国轮胎的进口,则必然会使市场上轮胎的数量下降,甚至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可以得出一个简单而正确的结论:美国市场上的轮胎价格会上涨,消费者购买轮胎所要支付的费用也必然会跟着上涨。所以说,这对美国消费者是有害的。
但是,美国如果不实行保护主义,中国轮胎的大量输入,必然会占据相当的市场份额,会与本国的轮胎生产者展开竞争。很显然,从其提高关税的措施可以反映出,美国的轮胎生产商在市场争夺战中处于下风,因为美国的工人工资成本与原材料的成本比中国高。如果不对其进行保护,减少中国轮胎的进口,就会导致本国轮胎生产商停止生产,就会导致轮胎工人失业,这样就会损害了轮胎生产商与轮胎工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