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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配备篇(2)

终于在三年级,拥有了第一支钢笔,永生的,6元钱一支。特别爱惜,特别喜欢写方格字,虽然刚开始难免弄得歪歪扭扭,难免弄得脸上、衣服上到处是墨水,但是看看自己的字写得越来越规矩,每次老师的打分越来越高,渐渐地自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大孩子了。

那时候,关于钢笔最常见的笑话就是:上衣口袋别一支钢笔的,是知识分子;别两支的,是修钢笔的,如果别三支,那就是卖钢笔的。父亲也告诉我,他们那个年代谈恋爱,无论是不是知识分子,上衣口袋无论如何都要别一支钢笔的,姑娘们看到以后,第一印象必然会好——这男人,有知识。虽然在那个年代,知识分子一度被打成臭老九,但是在人民特别是姑娘的潜意识里,对知识男青年,总是怀有敬畏之心的。

钢笔也是定情物,初中时,喜欢一个女孩子,想来想去不知道送什么好,于是想到送一支英雄牌特细钢笔,因为它,女孩写字会更加娟秀漂亮。在钢笔盒里,还绞尽脑汁了半天,写了一句“愿这细细的钢笔,书写出最广远你的前程”,幼稚得一塌糊涂。不过,最终那个大眼睛女孩没有能跟我在一起,像同桌预言的那样——“送笔,代表送别,所以你们不会有好结果。”

读高中的时候,各式水笔占据了我们整个课桌,虽然写的字没有钢笔写得有骨力,但是水笔就如快餐一样,成为我们学习生活中最主要的书写工具。我有时甚至觉得,社会变得越来越低俗,可能就是从钢笔变成水笔那个时代开始的。如果说,从毛笔走向钢笔是一种技术上的革命,但并不影响其共有的人文情愫,那么钢笔走向水笔,则是人文精神的一种沦退。越来越便捷,往往失去本质。

不怕朋友们笑话,虽然自己也比较关注世界名笔,但是真正见到第一支世界名笔,还是在大学时期,班上有个男生有一支派克笔,吸引很多同学去“瞻仰”——黑色的笔身,蛇皮纹的笔套,最性感的莫过于笔尖,银白色、金色交错,上面还浅刻派克的商标和英文名。这是同学的父亲从美国带给他的,一段时间,这位考试经常挂科的后进生一下子成为文化和层次的象征,其貌不扬的他,先后有好几位姑娘暧昧。

其实,100多年前的创始人派克是寒酸的。从1880年起,乔治·派克在瓦伦丁学校工作。为了贴补他可怜的工资,他成为了一名中间商,主要帮约翰·霍兰的钢笔公司销售钢笔给他的学生。同当时的许多钢笔一样,这些笔总是有技术问题,包括漏墨水和供墨故障等。在接到许多学生的抱怨后,乔治·派克开始义务为学生修笔。他把每一支笔拆开,修理好后再还给学生。乔治·派克为了根除这些缺陷,凭借其在机械方面的经验,发明了一种用毛细管供给墨水的方法,解决了以前钢笔常常出现的问题,他设计并制造出了自己的钢笔——派克笔,并于1888年创立了派克公司。乔治·派克认为,只有“使产品更臻完善,人们才会购买”。此经营哲学一直指导着派克公司致力于制造“更好的笔”。这亦是历经百年沉积在派克笔中的深厚的文化内涵。

相比于价格不菲在中国流传甚广的派克笔,我最喜欢的一款笔就是 Montegrappa万特嘉。我过30岁生日,一位到意大利留学的好友送我的,他说,万特嘉品牌成立于1912年,拥有百年制笔历史,最关键的是文学家海明威、帕索斯等都是这个品牌的爱用者,相信你会喜欢,能够借此“下笔如有神”。我一直舍不得用,写作也是用电脑,我担心我拙劣的写作会亏待了它,一直珍藏在书房里的玻璃橱里。这支笔是1992年推出的80周年限量版,据说全球总计1912款。夜深人静时,我喜欢拿出它欣赏欣赏,有时觉得,它懂我。

4.手表:手腕暗语,尊贵象征

男人与手表,就如前世注定的姻缘,牵线的是手腕。手表,在很久很久以前,不再是计时的工具,而成为一种尊贵的超群象征。

记得小时候,那时候所谓的时尚,就是梦想有一天在手腕上戴一块锃亮的手表,而且那时说的最多一个手表笑话,至今还记得。

说有这么一个人,特爱面子,争强好胜,别人有的东西他也一定要有。在那个流行手表的年代,他看到别人胳膊腕上亮晶晶的手表羡慕得要死。可是自己又没有钱去买,怎么办呢?还别说,办法真叫他想出来了。一般戴表的人没几个叫人把自己的手表拿在手里看的,都是别人问他时间他自己看看然后告诉别人。他就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找来一个五分的硬币,两边打上眼,用一根锃亮的铁链穿好,然后就戴在了胳膊腕上。晃晃悠悠地走在人群里,不仔细看还真没有人知道他戴的是五分钱,都以为是一款超薄经典手表。

露馅是在某一天,有个人问他,哎!戴表的,现在几点了?他装模作样地抬抬胳膊,想也没想随口就说了一句:差五分一毛啊……

我第一次接触手表,还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当时的一段记忆就是,有一阵子,我感觉四肢无力,食欲不振。父母不放心,把我带到医院去查,在家乡那个镇医院。医生摇摇头,遗憾而冷漠地对我父母说,带回去吧,吃点好的,让他开心点。父母背地里也哭了不知多少次,我也略知一二,因为不少亲戚和小朋友都像到动物园看大猩猩一样到家里来看我,每个人的眼神里都有惋惜无比加摇头的神情,鱼贯而入,凄凉而出,搞得像遗体告别似的。我跟离去的朋友们挥挥手,内心自然也充满了悲叹,我这个早晨六七点的太阳刚刚升起,就要彻底离开他们,几度夕阳红了。

父母终于还是舍不得放弃,来到我现在生活的这个城市,一家武警医院。穿着白大褂的军人们替我全身检查了一次,跟父母说,这孩子没病,就是肝脾比其他孩子大一些,没什么影响,回去加强点营养。医生的话和微笑,让父母简直是感恩戴德,我也突然觉得自己不再有事,尚留在人间,也恢复起了先前的兴奋。父亲背着我,我在马路边,突然就见到一只亮晶晶的玩意,我跳下来捡起来,发现原来是一只非常漂亮的手表,是我们这座城市当时最有名的琼花表。链子断掉了,表里面有颗粉红的琼花阳刻。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么漂亮的表,印象中只有老上海那种又土又重的白表。

母亲告诉我,我的运气不错,后来,这只表送给了母亲,一直陪伴她走了10多年,直到有一天,它的链子断了,表壳也坏了,母亲才不得不遗憾地把它锁到了抽屉的角落里。

后来,我自己也有各式各样的手表,不过都是电子表,寿命很短,不是容易进水,就是要换电池,感觉总是短命得很。

读高中的时候,终于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只机械表,是一款琼花夜光表,夜里能清晰地看到刻度,这只表陪伴我度过了5年的光阴,直到有了手机,才彻底丢在一旁。开始工作中的前几年,其实是最浮躁的几年,我的手腕上再也没有了手表。那是匆匆忙忙的岁月,只有匆忙,没有深度。有一段时间,还在夜市上花了18元买了一块盗版欧米茄戴了下,感觉还像那么回事。

真正明确手表的内涵,还是到了结婚的时候。妻子托亲戚替我买了一款天梭表,我最喜欢的球星欧文代言,终于明白,机械名表,方是我心中一道梦幻之门,这只手表已经超越计时的功能,它是一个男人手腕上的暗语,究竟表达什么,也许就是一种成熟男人必有的风度,或者其他只有自己意会的别致内涵。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喜欢机械表,虽然每天夜里12点前,都要自己手工上链,但是听到它那细细弱弱的声音,也不亚于一种享受。机械表,它像是传承人类制表工艺、传统与文化的子代后裔,它很温暖,一点都不冰冷。

甚至有人说,机械表是有生命的。也许,机械表的可贵之处之一便在于其生命之火可以永不熄灭。机械表的运作并不仰赖独特科技,机械表可一再修理使用。有些产于十四世纪的第一代古董机械钟,至今仍随时间巨轮不停转动,保持正常的运作功能。威尼斯圣马克广场上的钟塔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但仍千年如一日地精准摆动。我曾在我们扬州的老街东关街上,看到一个有历史的表行,里面甚至还有清朝时期的表,默默地走着,岁月只在它的肚子里流转,颇为苍茫。

机械表的人文意义之所以非凡胜于石英、电子表,便在于它是传统制表名匠的艺术表征,不仅是零件与齿轮的结合;其极尽复杂的设计理念,更是制表名匠薪火相传的见证。机械表是人类梦想与努力的表现,亦是人类丰富创意、独特发明的真实印证。这些印证、见证大多以父传子的方式,世代薪传不息。我至今记得小时候有个同学曾经拿过一块表,说是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印象最深刻的是表面上有个裸露着上胸的天使,据说是他爷爷的爷爷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时做了汉奸,一个英国鬼子送他的。

——一块有着深刻内涵的表,背后总是有不为人知的故事和历史。一个男人,手腕上不能没有名表,没有名表的手腕毫无灵魂。不过,那些喜欢利用公款提高自己品位的官员们要小心,别一不小心成为“表哥”或者“表叔”。

5.戒指:不与人语的一段故事

有一种说法,说男士戴戒指,类型不同意义不一。戴纯银戒指表示性情温和,易迁就他人;戴金戒指者较重视利益,往往会有精明的生意头脑;戴翡翠玉石者注重品位素质,处事严谨。我觉得这是一种错误,男人戴戒指,除婚戒外,个人建议,最好戴尾戒,选的戒指类型也最好是银戒指,不高调也很有内涵,当然坠在胸前也无不可。

现代人为何要戴戒指?据说源于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因为得罪宙斯,被绑在高加索山上,每天都有恶鹰啄食他的肝脏。许多年以后,当赫拉克勒斯终于把他从悬崖上解救下来。为了满足宙斯的条件,赫拉克勒斯把半人半马的喀戎作为替身留在悬崖上。为了彻底执行宙斯的判决,普罗米修斯嘲讽地戴上一只铁环,上面镶嵌着一小块高加索山上的岩石,以让宙斯可以骄傲地宣称,他的仇敌仍然被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

戒指的诞生充满了悲情的浪漫主义,圆形的小环其实就是普罗米修斯戴的铁环,上面的钻石就是高加索山上的岩石。

另外还有个传说,说戒指是一位暴躁的君主发明的。很久很久以前,有位皇帝爱发脾气,事无巨细,稍微不顺意便拍桌子打板凳暴躁非常,群臣不快,皇帝也常事后后悔,于是想了个办法:铸了个小铜环套在手指上。当他发脾气时,只要猛一拍桌子,那个铜环便将他的手弄得疼痛难忍。时间久了,手指巨痛教训提醒这位暴躁的皇帝,终于帮他戒掉了拍桌子的恶习。从此这个方法传开,大臣们在先,百姓也随后效法,纷纷戴起了戒掉坏脾气的铜指环,后来干脆给它起名叫“戒指”了。

在西方,戒指的来历还有三种说法,一种是野蛮说。据说是古代抢婚演绎的结果,当时,男子抢来其他部落的妇女就给她戴上枷锁。经过多少年的演变,枷锁变成了订婚、结婚戒指,男子给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归我所有,有点股票被“套牢”的味道。

第二种则是崇拜说。戒指源自古代太阳崇拜。古代戒指以玉石制成环状,象征太阳神日轮,认为它像太阳神一样,给人以温暖,庇护着人类的幸福和平安,同时也象征着美德与永恒,真理与信念。婚礼时,新郎戴金戒指,象征着火红的太阳;新娘戴银戒指,象征着皎洁的月亮。

第三种则是实用说。这得追溯到3000多年前,那时还没有戒指。由于埃及的统治者有将代表权贵的印章随时带在身上的习惯,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赘,于是有人想到镶一个圆环,把它戴在手指头上。天长日久,人们发现男人手指头上的小印章挺漂亮,于是不断改良,并演变成了时尚的饰品。

现存的历史资料证明,我国大约在距今4000多年前就已有人佩戴戒指。到秦汉时期,妇女佩戴戒指已很普遍。东汉时期,民间已将戒指作为定情之物,青年男女往往以赠送指环表达爱慕之情。到了唐代,戒指作为定情信物就更加盛行,并一直延续至今。

那么,在中国,为什么叫“戒指”呢?就如为什么《西游记》的那个猪头叫八戒呢?八戒老是想调戏嫦娥,所以要让他“戒”。据说在中国,“戒”也是跟“色”有关的。在中国古代,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否则小皇子受不了,平时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还有种说法,就是帝王临幸过嫔妃后,嫔妃都要戴上戒指,表示警戒,暗示你在宫里面,就不要想什么心思了,无论将来帝王来不来临幸你,你都得安分点。后来,戒指传到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之便形成风气。

现在的戒指作为爱情的信物,戴在哪个指头上,也有一种约定的习俗:食指表示想结婚即表示求婚;中指表示恋爱中;无名指表示已订婚或已结婚;小指表示独身。大拇指一般是不戴戒指的,当然有的暴发户除外。戒指一般应戴在左手上,这也是世界各国所接受的习俗。把婚戒戴在无名指上的传统起源于公元前3世纪的希腊。据说古希腊人相信无名指的血脉连接着心脏的脉络,并称其为“爱情之脉”。

青年男女,定情或者结婚似乎都离不开戒指。不过在中国古代,戒指历来都是女人戴的多,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可想,戒指在中国古代不是一般的流行。在现代社会,男人的戒指,不仅仅指其作为结婚的一种凭证,更像是男人的一种装饰品、纪念品、印章或者护生符。它可以戴在男人的小手指上,甚至藏在内衣深处,透过这个戒指,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男人姿态,低调、高调或背后不与人语的一段故事……

我有个好朋友,胸前永远挂着一枚磨得锃亮的银戒指,纪念他的一段逝去的恋情。我在深夜的大排档,听他泪流满面地讲述他的爱情,我跟着凄凉,也许每个人的爱情都是千疮百孔的,只有戒指这样的信物在孤独时真正理解他。

他们的爱情和许多世俗一样,浪漫中透着俏皮,最终走向苦涩。初中的时候,他爱着那个女孩3年,终于有一天约她出来,请她吃肯德基,女孩倒是不客气,吃着鸡腿和薯条,很开心。当朋友胆战心惊地问她,我可以追你吗?女孩毫不犹豫地说,不行!

朋友很尴尬,坐在那儿一声不吭,静静地看她。女孩一手拿着鸡腿,一手拿着汉堡,觉得朋友在看她,于是暂停大吃,然后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朋友,小声说:“那……我还能吃吗?”

朋友说,本来他很无奈,心情跟失恋差不多,她的这一句话,和那无辜的可爱表情,让他下定决心一定好好追她,赶紧说:“吃吧,吃吧,不要紧的。”

大学的时候,朋友和她走到了一起,这是最美丽的初恋。可惜,女孩子不幸得了病,结局就跟韩剧差不多……最后一面的时候,女孩子送他那枚银戒指,她说,你戴在胸前,把我想象是银戒指的化身,我的心和你的心永远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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