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学华,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远。
【注释】
王,指王朗。华,指华歆。
二人都是三国时期的社会名流,王朗很推崇华歆的见识和气度。形骸:形体,指外在的东西。
【译文】
王朗学华歆,学的都是些外在的东西,所以反倒与华歆的差距越来越大了。
【道理】
向别人学习,不能只学习外在的形式,而要注重内在的精髓。
唯有一点似羲之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自幼聪慧伶俐,在书法和绘画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深得父母疼爱和众人赞赏。因经常听到客人夸赞自己的书法有父亲的风范,小献之便有些飘飘然了。他跑去问母亲:“母亲大人,我是不是再练一两年,就可以赶上父亲了?”母亲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儿呀,要想赶上你父亲,写完院子里的这十八缸水吧。”
小献之听后,很不服气,他拿来父亲写的字,天天比照,刻意模仿每个字的笔画和间架结构,耗时三年,写完了三缸水。小献之自认为书法水平大有长进,可以与父亲比美了,他便请来父亲赏鉴。哪知父亲一一翻看他写的字时,连连摇头,只对他写的一个“大”字还比较满意,遂在“大”字下面添了一点,便转身离去了。小献之更不服气了,抱起自己的一大堆习字作品,请母亲评判。母亲用了三天时间细细翻看这些字,最后感叹道:“吾儿磨尽三缸水,唯有一点似羲之。”
王献之听后,惭愧不已,从此闭门苦研父亲书法,不只看外在笔画,更注重体悟内在神韵,经过几十年的慢慢研习,写完了院里的十八缸水,终于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后人将王献之与其父并称为“二王”。
我常自教儿。
【注释】
略。
【译文】
我的言行举止经常都在教育孩子。
【道理】
教育子女,不要光是讲些空洞的大道理,而应言传与身教并重。
郑板桥临终教儿
郑板桥是清代著名的画家、文学家,“扬州八怪”之一。他平素非常注重对子女的教育,临终时都不忘为子女上最后一课。
公元1766年的寒冬时节,卧病在床的郑板桥连续几日粒米未进,他自感时日不多了,心想自己这一生没能给儿女们留下多少金银财宝,那就趁生命的最后时刻,再教给儿女一些做人的道理吧。于是,郑板桥抖抖索索地伸出手来,一直守在床前的儿子一见,赶紧握住父亲的手,俯下头来,听父亲的吩咐:“儿呀,为父想吃你亲手蒸的馍。”父亲的临终愿望,还有什么可说的,当儿子的赶紧下到厨房,盆盆碗碗地忙起来。可惜,一介书生,平日里舞文弄墨,哪里亲自下过厨呀,不是打翻了盆,就是弄破了罐,一会儿面粉多了水少了,一会儿水多了面粉又少了。手忙脚乱了好大一阵子,馍还没上屉,噩耗传来,父亲等不及,至死也没能吃上儿子亲手蒸的馍。
儿子悲痛不已,号啕大哭。为父亲穿衣戴帽时,他在父亲的枕头底下,发现了父亲留给自己的临终遗言:“淌自己汗,吃自己饭,自己事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上,不算是好汉!”到这时儿子才明白父亲临终时要他亲手蒸馍的用意,原来是教他要学会自力更生。他紧握字条,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