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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永久军衔”是什么?为何有的人退伍后还拥有军衔?

老卖年糕老卖年糕2024-03-14 12:08:010

所谓军衔即指军人肩头或领口的等级标志,代表了个体在军中的级别,亦是个人所赋予的军事荣誉的象征。

微小的军衔标志承载着军人的光荣头衔、享受水平以及承担的职责,具备激发军人责任心和荣誉感的作用。

军衔在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促进作用,加强各兵种间的战术协同,有助于军队指挥和管理,同时在国际舞台上促进与其他国家军人的交流。

在我国,中国人民解放军内的所有在役军人,不论职务大小或级别高低,都被赋予相应的军衔,每位军人将其视为一种终身的光荣。

然而,或许大家已经留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便在军队离职的许多军人依然保有他们的军衔,然而也有一些军人在离开部队时失去了军衔。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这是否涉及到所谓的“永久军衔”?要解答这一切,我们需要深入了解我国的军衔制度。

军衔制度经历了波折

相信大家对于国共内战时期,那些号称为十大元帅、大将以及其他声名显赫的军事领袖有所耳闻。然而,这些元帅、大将,以及中将、少校、上尉等军衔,只是不同级别的军事职务的名称而已。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军曾尝试设立军衔制度,这两次尝试分别发生在抗日战争期间与国共合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胜利后我军与国民党进行谈判的时期。

这两次尝试制定的军衔制度都参考了当时国民党军队的体制,然而,由于时代背景和整体环境的限制,这两次制定的军衔制度均未能在我军中得以实施。

创建新中国后,人民解放军在政治和物质方面取得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加强我军的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国家决心在军队中推行相应的军衔制度。

1950年,总干部管理部成立,意识到军衔制度对未来实施的必要性,于是设立了“军衔奖励处”机构,并对实施军衔制度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讨论。

到了1952年底,总干部管理部向毛泽东主席和军委递交了报告,初步制定了在军中实施军衔制度的准备工作等相关计划。

1955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军队中实行军衔制度的法规,这标志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开始实施军衔制度。

在这项法规的第二十二条中明确规定:“军衔是军官一生的光荣头衔,除非因犯罪经法院判决,否则不得剥夺。”

换言之,根据当时的军衔制度,只有在军官触犯国家法律、被法院判决有罪的情况下,才能被剥夺军衔。

这是我军军衔制度中首次涉及到与“永久军衔”相关的规定。

然而,由于当时国际局势的影响,以及一些人对军衔制度的持负面看法,认为其不符合我军实际情况。同时,由于军衔制度的不完善,国内对取消军衔制度的呼声逐渐增多。

终于,在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随后,于1965年6月1日,我军取消了近10年的军衔制度。

在接下来的20余年里,中国解放军成为唯一一个没有军衔的主要军队,这一决定一直持续到军衔制度的重新建立。

军衔制度废止后,经过较长时间,人们逐渐认识到重新实行军衔制度的必要性。

1980年3月12日,邓小平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表示,应该将恢复军衔制度的事项列入讨论议程。在1982年初的军委扩大会议上,正式做出了着手恢复我军“军衔制度”的决定。

到了1988年,我国颁布了新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其中包含了有关设置士兵军衔的相关规定。从此,我军重新开始实行军衔制度。

这次军衔制度的重新实施不仅仅是对建国后10年军衔制度的简单恢复,更意味着我军将建立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特军衔制度。新的军衔制度中取消了大元帅、元帅等高级军衔,并新增了士官军衔。

在新的军衔制度实行后的几年里,我军进行了经验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军衔制度进行了多次修改,以适应义务兵服役期的缩短以及军中士官数量的增加。

自军衔制度恢复以来,已经过去了33年。军衔制度的细则屡经修订,这个小小的军衔不仅仅代表军人的等级,还涵盖了编制、晋升与授予、年限以及与待遇相关的各个方面,成为建设现代化军队的重要标志。

何为“永久”何为“临时”,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相关规定,首先,根据军人的服役性质,将军衔划分为现役军衔和预备役军衔两类。其次,当现役军官转入预备役服役时,会在现有军衔前加上“预备役”;而现役军官退役后,会保留其军衔,并在前加上“退役”。

因此,退伍军官在正常情况下,其退役时的军衔将得以保留,即为“永久军衔”。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永久军衔”是指已经退役的军官。

举个例子,我们都熟悉张召忠将军。由于其在军政方面的独特观点和为广大网友传授军事知识的方式,被戏称为“局座”。张召忠将军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作战部队服役,并后来任教于国防大学,晋升为少将。即便他已经退役,参加综艺节目时开玩笑表示:“我正儿八经的一个海军少将,虽然退休了但是将军还是在的,你们尊重我一点嘛。”

这个笑话表明,尽管“局座”已经退休,但他的军衔依然被保留。

当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永久军衔制”来管理军队的军衔体系。永久军衔制的特点在于能够综合考虑一名军官的个人荣誉、待遇级别以及所任职务等条件,实现既可任免部队指挥体系又能够调控军人待遇水平的双重功能。

永久军衔与所担任职务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军人的军衔高低受到其所任职务的制约,所授予的军衔必须在其担任职务的规定军衔范围内。

在“永久军衔制度”下,职务的大小并非对军衔高低起到绝对的影响。在所担任职务的军衔编制范围内,所授予或晋升的军衔可以是高也可以是低。

因此,在所有实施“永久军衔制度”的军队中,通常会出现“平衔指挥”或者“职衔倒挂”的现象,即低级军衔指挥高级军衔的情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2021年我军对军衔制度进行了修订。新的军衔制度通过一职一衔的方式对应,虽然不是一衔一职,但引入了少校、大校、上将等一衔多职的军衔。这次修改成功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军的“职衔倒挂”问题。

与“永久军衔”相对应的是“临时军衔”,这是专门针对在职官兵所授予的一类军衔。又被称为“职务军衔”,其初衷是为了解决战时职责变动导致高级军衔过多的问题。

在执行公务时,官兵佩戴与担任职位相对应的军衔,职务下降则军衔相应下降,职务消失军衔也随之消散,因此得名“职务军衔”。

例如,预备役军人在预备役期间获得的是预备役军衔,这也算是一种“临时”军衔。当他们从预备役退役后,这种“临时军衔”将被部队收回。

也许身边有些已经离开部队的朋友,仍然持有军衔,但并不代表他们是“永久军衔”的持有者。他们可能是我军部队预备役的一员,持有的是预备役军衔,而非“永久军衔”。需要注意区分这两者。

相对于“临时军衔”,“永久军衔”具有明确的特点:

首先,“永久军衔”是一种终身荣誉,与持有“临时军衔”不同,它不会被回收。

其次,每位拥有“永久军衔”的军官都是已经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斗序列,属于离开现役的退役军官。

最后,“永久军衔”前都标有“退役”二字,以与现役军人区分,例如“退役少校”、“退役少将”等。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军衔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化,无论是“永久军衔”还是“临时军衔”,无论军衔大小和职务高低,这些军人都是我们社会中最可敬的一群人,是忠于祖国和人民的子弟兵,是我们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对于这些为祖国奉献的将士,我们应该怀有尊敬之情,真正将对军人的尊重体现在生活中,铭记在心中。在面对那些质疑“军人依法优先”的声音时,我们应该采取积极措施,真实地将对军人的尊重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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