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总体来说,吃的还算和谐。除了陆玳玳偶尔冒出一两句笑死人不偿命话之外,其他的都还行。
和服美人比看上去要容易接近的多,而且还很健谈,一顿饭下来和陆南柯他们混了个半熟。颜凰看着她老赤裸裸地对陆南柯放电,忍不住打趣,“我说你,克制点,人家还未成年呢!”
“未成年?不是吧?”和服美人明显愣了一下,陆南柯很不客气地送了颜凰两个白眼,“大叔,你19岁的时候还未成年?”
“19?你都19啦!”
“你以为呢?”
陆南柯的语气有些咄咄逼人,颜凰不知道该怎么接,只能端起酒杯装模作样地品酒,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了起来,和服美人赶紧推了推陆玳玳,示意她出来主持大局。
陆玳玳正吃得不亦乐乎,哪有闲工夫管他们的事,只应付式地说了句,“凰儿,不许欺负我侄子。”
“我没有!”颜凰真心觉得自己冤啊,明明是陆南柯欺负他好不。唉~~孤家寡人就是可怜,关键时刻连个帮忙说话的人都没有。老爸给他挑的这个儿媳妇也厉害,见到帅哥就找不着北,以后要真跟她结了婚,就不用担心家里没有新鲜氧气了,肯定到处都是绿色植物。
心里委屈的颜凰到饭快吃完的时候才想起问陆玳玳为什么会突然来C市,陆玳玳难得好兴致地跟他解释了一遍,他听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嗯。。。。这个想法很有意思,不介意明天我跟你们一起郁梦老家看看吧。”
“还有我!还有我!”和服美人一听说要去调查案子,激动地跳了起来,差点打翻了桌上的味噌。
陆玳玳当然不介意,可陆南柯就不乐意了。不管是颜凰,还是和服美人,他都不欢迎,难得跟老女人出来玩一趟,平白无故多两电灯泡,他还能再倒霉一点吗?。。。。。。
颜凰本来是要连夜赶回T市的,但为了明早能跟陆玳玳他们一起去郁梦老家,便留在了C市过夜。
饭后,四人商议了一番,决定去和服美人家蹭地儿睡觉。
和服美人,原名叶束,是C市首屈一指的富豪千金。
富豪千金,顾名思义,家里钱够多,房子够大,住那么几十个人绝对没问题。
只可惜陆玳玳他们到她家时已经很晚了,谁都没兴致再去参观什么房子,纷纷滚进了自己的房间闷头睡觉。
陆南柯担心老女人会认床,一直没怎么睡得着,等到天快亮的时候才稍微睡过去了会。
悲剧的是,他刚入睡不久,挂在楼下客厅里的老式钟就响了,声音清润洪亮,一下子就惊得他睡意全无,抓起床头的手机扫了一眼,不早不晚正好五点,可他刚刚好像只听到了四声钟声。
出于本能,他穿衣起床看了一下。
夏天天亮的比较早,他一出房门就看到满室的晨光闪烁如金子。老女人赤着脚站在这金色中,眉头锁的紧紧的,仔细一看,才发现她手里竟然拿着两瓣挂式钟。
“啊!玳玳,你怎么把我家的钟给拆了,它可是我爸比的命根子啊!”
叶束这个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出来了,正探着个脑袋,大声嚷嚷着。
陆玳玳托着一手残骸,满脸无辜地抬起头,“这钟太吵了。”
呵呵~~~~~陆南柯无力地抽了抽嘴角,他就知道是这样。。。。。
叶束伸手理了理她那乱成鸡窝的头发,小声嘀咕着:“好奇怪,这钟明明以前都不响的。。。。”
陆南柯离她比较近,一下子就听到了,“什么?以前不响的?”
“是啊!不响的。”
叶束的语气很肯定,陆南柯突然就想到,他似乎只听到五点的时候钟响了一次,在这之前还真没有听到,按理来说这种挂式钟应该是一个小时响一次的啊。
很明显,陆玳玳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不过她看起来一点都不惊讶,而是将手中的残骸往他们这边送了送,于是陆南柯和叶束很清楚地看到在钟的转盘里卡着一截鲜血淋漓手指头。。。。。
“啊!!!!!!”叶束尖叫着扑进了陆南柯的怀里,像条章鱼一样紧紧黏在他身上。陆南柯有些尴尬,但又不好意思直接把她推开,只能在心里默哀。
“出什么事了?”唯一一个没被吵醒的颜凰这会子也出来了,衣衫不整,睡眼朦胧地靠在门框上打呵欠。
陆玳玳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便托着两手残骸走到了他面前,然后伸手戳了戳他的肚子,“凰儿。。。。看。”
颜凰闻言茫然地睁开了眼睛。。。。一截血淋淋的食指赫然出现在了离他嘴唇只有零点一毫米的地方,“操!!!!!陆玳玳,你。。。。。。。”
虽然没有像叶束那样吓得到处乱扑,但他的脸色也绝对称不上好看,纵横法医界十几年,见过无数血腥暴力场面的颜大天才被一截送到嘴边的手指给华丽丽地恶心到了。
“你。。。你这哪来的?”恶心归恶心,但颜凰还是很有职业操守的,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后,就开始围着这根手指问东问西。
陆玳玳简单明要地把她如何在这只挂式钟里发现手指的过程说了一遍。其实她之所以会下来拆钟,并不完全是因为钟声吵到了她,而是她意识到这钟在四点之前没响过。而且这钟就挂在客厅里,楼上全是睡觉的房间,若这家的主人还有点人性,就不应该让它在大半夜响,多扰民。
“玳玳,有时候你的直觉准得吓人。”颜凰很少会这么一本正经地夸人,可惜陆玳玳只是随口回了声“哦”。
缓了半天的叶束终于放开了陆南柯,脑袋垂得低低的,小脸红扑扑的,一点都不像惊吓过度的样子,倒像是新承恩宠的小媳妇,好不容易得到自由的陆南柯赶紧不动声色地跟她拉开了一定距离。
一旁,颜凰已经开始对这根手指做初步鉴定,陆玳玳则是有一搭没一搭地问叶束一些问题,比如:“这个钟是怎么来的啊,为什么你爸这么看重它啊。”
叶束:“这个钟是我太爷爷亲手做的,所以我爸比看重它。”
原来是老祖宗留下的遗产,难怪会十年如一日地挂在那。
陆玳玳:“哦,那这钟以前都没响过?‘
叶束:“没有,从我记事起就没有。”
陆玳玳:“哦,那你就没怀疑是这个钟坏了?”
叶束:“没,它挺准的。”
陆玳玳:“哦”
。。。。。。。。。。。。。。。。。
这种看似无聊实则和案情息息相关的对话一直持续到颜凰折腾完那根手指,丢下一句,“是个男的,年龄不详,生死不明,不过这根手指是活取的。”才停止。
叶束虽然看起来天不怕地不怕,但毕竟只是个小女人,而且还是从小被圈在温室里的小女人,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情的她难免会不知所措,更要命的是她爸比妈咪统统去了国外,连个求助的人都没有。颜凰看着她像抽了疯一样在走廊上走来走去,不禁长叹一口气,“我说,你报警没?”
叶束猛地停了下来,然后缓缓转过身,用一种快哭了的表情看着他说:“没有”
“。。。。。。那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啊!”
“哦哦哦。。。。。”
颜凰看着手忙脚乱找到处找电话的叶束,脑海里慢慢浮现出另一个身影。
一个穿着工装服,戴着鸭舌帽,几缕银发搭在额前的女生,拿着一把SIG—SAUERP228,站在一望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上,神情漠然地看着他,她左耳的耳圈因为烈日的曝晒发出了幽蓝的光。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陆玳玳,可惜,陆玳玳自己并不知道。
那时候,刚从斯坦福大学毕业的他第一次协助FBI破案,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跟随FBI的工作人员去撒哈利沙漠寻找他们的一名成员。
去之前,他通过旁敲侧击了解到,他们这次要救的这名成员是个中国女孩,才25岁,刚加入FBI不到一个月就被委以追查军火走私大王—Candy的重任,是个非常厉害的角色。
这个女孩独自一人追着Candy进了撒哈拉大沙漠后,就失去了踪迹,当他们的直升机定位到她的时候,距离她失踪已经整整四天。
撒哈拉沙漠白天的最高温度可达七十到八十摄氏度,夜晚则迅速降至零摄氏度左右。偌大的沙漠放眼望去皆是汹涌的黄沙,不见一星半点的绿意。
她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了四天,当他和其他FBI成员走到她面前时,她神智已经不是很清楚了,但神情依旧淡然。在她的脚边趴着的是曾经令美国无数高层头疼不已的Candy,虽然已经不省人事,但还尚有一口气在。
因为陆玳玳,用自己的鲜血喂养了他。
这件事,曾一度轰动整个FBI,大家似乎都无法理解,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真的值得自己舍命相救吗?
颜凰也很困惑,一直很想找机会问问她,但不久后他就被告知要去日本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这一走就是一年多。等他再次回到美国时候,陆玳玳已经不在FBI,他问了很多人,也没问出她离开的原因。只知在她离开之前,出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她自己也因为这件事受了很严重的伤,在医院躺了半年多,出院后,就一声不吭地走了。
彼时,他还不知道她的真名,因为在FBI大家都叫她LC,取自Littlechild(长不大的孩子)。直到一年前,他回国,成了T市警察局的一名法医,才又重新认识了这个LC。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陆玳玳几乎绝口不提美国的事情,他也就顺着她的意,没有提起过。
但无论是LC,还是陆玳玳,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只不过陆玳玳是强者的另一种生存方式罢了。
在他发愣回想过去的空挡里,叶束已经报好了警,正忐忑不安地等警察来。突然,客厅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身穿西装的白胡子老头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大声叫着:“不好了!小姐,餐厅那边出现了很恐怖的东西。”
漫漫寒夜人家写得很辛苦的啦,要票要评啦,赤裸裸地伸手要,啊呜~~~